作者:破金
“好。”
“办完了这件事,你去一趟勐冒。”
“好。”
“在勐冒上吊。”
“好……”
低头啃着竹笋的真诚突然抬起了头,瞪着眼睛看向了我。
而我则坏笑着用手拍了一下他的后脑勺:“什么都好,你就不怕有一天我把你害死啊。”
真诚这才反应过来是个玩笑,笑着挠头:“命不是早就卖给你了么?”
我一把搂过了真诚:“是啊,当初刚见面的时候,我差点没让你小子一柴刀给劈了。”
“老板,你记错了,是你拎着刀在山洞里要劈我,结果自己发烧昏倒了。”
“瞎说,分明是你砍我……”
关于那时候的事,我怎么记不太清了?
我只记得当时的真诚拎着刀要砍我,并没有自己要砍他的记忆,难道说,自己的记忆真可以被篡改么?按照我们希望的方式篡改过后,再保留下来?
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大黑走了过来,他用自己手机上的翻译软件将想说的话翻译成中文递给了我,上面写着:“动手么?我听见那些人私下里嘀咕着什么了。”
我给了真诚一个眼神,真诚翻译着说道:“他们在说老板你是个菜鸟,别人执勤都是一个站岗其他所有人睡觉,最多也就是在营区留下几个,你倒好,一半人睡、一半人站岗。”
我笑着冲大黑摇了摇头。
我当过蓝码,最知道人会在夜里什么时候困,还记得离开监狱以后和工地上的工友斗地主时,到了后半夜三四点,其中一个农民已经困懵了,困得不停出牌打他们一伙的人,当时我是地主,那给我乐的,已经彻底笑完了。
我在回忆中,逐渐看向了远方,随后伴着天际上的星光闪烁,慢慢的放空了自己,甚至都没察觉到自己身边的真诚和大黑都已经消失了。
嗡!
嗡!
当口袋里的手机在凌晨03:45开始震动,我迅速将手机掏了出来,并关掉了闹铃,我设置的是震动和响铃都会出现的闹铃,所以才会先有震动。
紧接着我回过了头,刚刚才站起身来,一柄柴刀在月光照耀下,闪烁着光辉朝躺在地上睡觉的绿皮兵脖颈砍了下去——噗!
刀刃入肉的声音是如此清晰,一股鲜血喷溅出去后,被砍那人旁边的绿皮兵醒了,睁开眼睛问道:“你干什么!”
真诚冷笑着回答:“杀人,没见过?”
噗!
他连第二句话都没说出来,四五个人影冲着躺在地上的那群绿皮兵扑了过去,他们手里都拎着刀,只不过刀的形状各异,这群人将人摁到地上拎刀就捅,几乎都是一手捂着嘴,一手持刀往里扎的姿势。
大黑就优雅多了,他从绿皮兵脑袋顶上入手,捂住了对方嘴那一刻,正手持刀一刀就扎进了对方心脏,干净利落。
剩余那几个黑人也差不多,但,没有一个人去选择割喉,因为割喉之后,人且得扑腾呢。
当地上躺着的十余人逐渐没了动静,我这才说了一句:“快埋,连染血的土一块挖坑埋了。”
我不是要毁尸灭迹,在这深山老林里,也犯不着毁尸灭迹。我怕的是等血腥味散出去,招来什么山里的大兽,到时候,可是不想开枪也得开枪了。
在勐冒这人生地不熟的地方,还是不要招惹是非的好。
待处理好了尸体,我才冲着真诚说了一句:“换上你的佤族服装,去勐冒雇几个司机把车弄走。”
真诚转头就走,那一刻我才问道:“等会,兜里有钱么?”
真诚笑着问道:“老板,车你还要啊?”
我笑了。
真诚迈步朝山下走了过去,身后还跟着四五个他们村寨的兄弟。
这时大黑走过来问道:“接下来该怎么办?”
我看着他,在手机上回了一个‘等’字后,又借将亮不亮的天色,看向了远处的勐冒。
只有那逐渐有了亮光的城镇,才能让我的心稍微轻松一点。
视线中,五台白色面包车开向了勐冒,我知道,真诚这个行为在有心人眼里一定会让人起疑心,可那又能怎么样呢?
我们没打算在勐冒干嘛,更没打算留在这儿,我就不信,勐冒的当家人会把这件事联系到正在和佤邦闹不和的老乔身上。
半个小时之后,一台大巴车从勐冒开了出来,那时大概是早上五点多,看到这台车,我撇这嘴笑了一声。
真诚也长大了,甚至还替我想好了该怎么回去。
“下山。”
我带着大黑他们从山上背好了装备走下去的那一刻,大巴车就停在路旁,草丛里,还趴着一具胸口被刀扎出了四五个血窟窿的尸体,我想,他应该就是大巴车的司机。
我们没去缅军和果敢军僵持的前线,也不会去前线。
去前线大闹一通对于老乔来说是最有利的局面,对我却不是。
他不希望佤邦分崩离析,我却半点都不觉着佤邦分崩离析有什么不好,甚至等我回到勐能之后,我还会摆出一副要鱼死网破的状态来,不过,前提是我得能回到勐能。
勐冒和勐能的交界处,真诚再次带着我们钻起了林子,这一次他领着我完全避开了一营的所有布防,在勐冒开车直插与国内衔接的边境线上,打另外一个方向钻山而走。
我相信老乔一定不会在这儿布防,毕竟和我国接壤的地方,就是世界上最安全的地方。
而央荣也好、布热阿也好,也不太可能在这种时候想到我有胆子绕回来!
老乔啊,你是时候该跟我说说心里话了,假如你还有心的话。
第256章 留在身后的那一抹烟
我还是喜欢勐能的夜晚,不为别的,就因为干净。
勐冒我见过了,站在山顶用高倍望远镜看过去的时候,街头松松散散的特别混乱,有人在醉酒呕吐、有人在夜店门口寻找醉汉摸包、还有人骑着摩托闲逛,就等拎着名牌包或者拎着手机的人经过,便轰油冲过去,一把抢下后,换点零花钱。
勐能不一样,勐能的街头入夜后十分安静,尤其是夜场都被清理以后,所以乱七八糟人都聚集到了夜秀门口,其他街道只有一些闲散人员路过,仅此而已。
这才像是一个城市,像是我心目中的城市。
“老板。”
勐能外的山头,我领着十来个人蹲在那儿查看着勐能县的情况,听见真诚的呼喊声,我这才放下了手里的望远镜。
“一点变化都没有。”
他皱着眉说道:“勐能县还和以前一样,除了咱们布置的那些人之外,治安营一动不动、警察也都在夜秀门口维持治安,我的人进去的时候,由于穿着佤族服饰,都没人看他一眼。”
这和我预想的不太一样,我派人回到勐能,是为了查看里面的状况,老乔既然做出了选择,就一定会防着我的反扑,所以,在我的印象里,勐能应该草木皆兵才对。
可这一切好像都没有发生。
我笑了。
和老乔斗,什么事都得往深一层想。
“要是老乔能让你们看出来,我也不至于忍到今天。”
我有了主意。
料定此刻的老乔定是摆了一出空城计。
他向来如此,发现了什么,又或者准备诱发什么的时候,绝对不会采取逼迫的手段,而是放足了鱼饵等你一点点冒头。
这勐能就是空城计,只是,我还想不到老乔会把兵力布置在哪。
“老乔的独栋别墅查了么?”
真诚冲着我点点头说道:“0726的车在,当初看守大包总的绿皮兵也都撤了。”
这就和我预想的更加一模一样了,分明就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我家呢?”我再次问道。
“也看了,黑着灯,屋里只有电视的微光在不停闪烁……”
这一秒,我瞪起了眼睛。
老乔啊,你终于露出了自己的百密一疏!
大晚上的黑着灯?
老乔,你连绳套都给我布置好了,就等我把脚伸进去是吧?到时候就跟东北到了冬天,进山套兔子一样,绳索一收,立即捆着脚脖子吊起来。
“让你的人进去。”
“在老乔的别墅汇合。”
吩咐完,我转头看向了大黑:“大黑。”
他现在有点知道自己的中文名字了,立马凑了过来。
我拿出手机,在手机上输入了‘潜入’的汉字,翻译成英文后,指了指勐能县最醒目的那栋别墅,再次在手机上输入:“目标。”
紧接着,我将刚刚学会的CQC打在了屏幕上。
一行人宛如一股风一般,消散在了山峦之中。
这一刻,我终于化身为午夜的鬼,要悄无声息的索命。
夜幕下,勐能的街头已经没有了行人,这儿和国内的大城市不一样,一般到晚上八九点钟,就路上人稀,偶尔有一两个人路过,也就都是脚步飞快的奔着家赶。
而我,此刻却出现在了勐能县城内。
我凭借对勐能的熟悉,专走军警们不会走的小胡同,有时候甚至不惜翻墙引来两声狗叫,也绝对不会在街头暴露身影。
因为,勐能的街头遍布着摄像头,而这些胡同里却没有。
我慢慢悠悠向别墅靠拢,等走到了距离别墅只有一条街的时候,我看见了一个人影摸了过去,那黢黑黢黑的人影不注意看根本看不见,直到他在四下无人中摸到了在院门处站岗的绿皮兵身后,这才顺着绿皮兵后腰一刀捅入。
大黑迅速将绿皮兵拖拽到了墙外阴影处,确定了安全,才把手里的匕首打绿皮兵后背拔了出来,哪怕这一路上留下了几滴血迹,在这漆黑的夜晚也不可能有人关注。
真诚在绿皮兵被拖走后,拎着柴刀摸了进去,我却在街对面的胡同里觉着很不对劲儿。
这老乔的别墅太好进了,好进的仿佛全无防守。
这让我想起了电影里无数个阴人的场面,只要你敢进去,保证在二楼就能出现满满登登的士兵,端着枪械瞄准你。
我没动,躲在角落里一动不动。
我看见真诚拿刀撬开了后窗户,那儿,是平日里别墅的老仆人用来放潮气和通风的,在那个地方旁边还有个柜子,正是当初我从里边拿烟之处。
这时我才反应过来,原来当初进入老乔别墅时,里面的每一处细节我都记在了脑海里,或许……在潜意识里,我一直都知道这一刻会发生。
我没时间继续考虑了,别墅里已经传来了打斗声!
碰、碰的摔打声,与玻璃制品落地后的碎裂声不绝于耳,在这寂静的夜晚尤为明显,最终——砰!
我还听见了一声枪响。
坏了!
要是我猜的没错,现在别墅里的伏兵该出现了。
我等着,一直在等着。
直到别墅里传来了喊叫声:“地下室!”
“老乔在地下室!”
老乔,竟!然!在!
这完全出乎了我的意料,假如这儿是陷阱,老乔根本没必要在里面待着,只要在远处看着这一切的发生就可以了,和失败者的对话于什么时间、在什么地点不能聊?
又或者说,这也是老乔布置好的鱼饵么?就为了引我上钩?
我看见了窗口的人影闪动,是那几个黑人,他们就像是灯光下的黑煤炭一样清晰;
还有刚才那声嘶吼,那分明是真诚的声音,他除非被人用枪顶住了脑袋,否则不可能没有缘由的背叛我,可这几个黑人都没事,怎么可能允许真诚被人拿枪顶住脑袋?
伏兵呢?伏兵在哪?!
我最关心的问题始终没有一个明确答案。
我简单分析了一下局面,按照刚才的枪响,治安营和警察应该很快就会到,也就是说我现在不进入别墅就再也进不去了,也许,会彻底失去与老乔面对面的机会。
我得赌,因为这张赌桌上,压着我们几十人的命!
夜幕的灯光下,我很从容的走出了街道,在路过那略微闪烁的街灯照耀处时,还习惯性的从兜里掏出了一根烟叼上,并低头点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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