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江南南丶
大楼和几位寒门士子也一起顺着马棚爬了上去,相比较小千,他们的动作要更迅捷精准,秦轲看得出来,这其中包括大楼,还有几人明显有修行底子。
“从这里向上,再到屋檐的那头,就可以看见舞阳门了。”阿布笑着解释了一声,“这也不是我发现的,是大楼发现的,那时候他在演武场,他被长恭哥责罚,让他每天从家门出发,一路上从房顶上到学堂上课,不管中间遇上有多高的屋顶,他都不能绕行,必须亲身爬过去。所以要说这学堂里谁最熟建邺城的地貌,非他莫属。”
还真是最熟悉,就连正常人不会走的房顶,他也了如指掌……秦轲哭笑不得地想道。
“我们也上去吧。”阿布道,相比较这些学子,他的修行水准要更高一些,自然动作就更加快捷,他摸了摸在马棚里安心吃草料,对这些到处乱爬的学子毫不在乎的枣红马,双膝下沉变成蹲着的动作,一跃一抓之间,整个人就一个空翻,落在了马棚的顶上。
“很简单的。”阿布转过头,却发现秦轲竟然轻轻一跃,整个人轻如无物,飘飘荡荡就上了马棚顶。
阿布目瞪口呆道:“你怎么跳这么高?”
秦轲本来还在奇怪阿布不继续往上爬却在回头一个劲地看着他,听见他这么一问,回头看了看地面,道:“用风带一带身体就好了。这个我以前就经常做,很简单的。”
前面阿布用很简单是在告诉秦轲这件事情并不困难,只是秦轲这会儿回到的一个很简单,却是让阿布苦笑起来:“很简单。对你来说估计很简单,对于我们来说,根本不可能。”
“好像也是。”秦轲想了想,道:“师父说过,修行精神和气血不可能同时进行,可如果两样分别修行,又会变成全而不精,两样不成气候,甚至,因为精神修为需要凝神养心,而气血修行却要振奋气血,捶打筋骨,伐毛洗髓,两种截然相反的修行方式会产生冲突。”
阿布看着秦轲,原本他也很认同这个说法,但现在秦轲的作为却让他有些怀疑起来:“不过……你不是能同时修行精神和肉体吗?”
“我?”秦轲怔了怔,抬起了右手,上面逐渐有风在上面运转,越来越快,越来越快。从那天神龙把什么东西灌注到他胸口里去之后,他对于风的感知似乎被增强了,原本天地之间的风就好像是一群自顾自玩闹的孩童,有时候收到他的讯息,欢快地聚集在他的身边,陪他玩耍,但有时候他们只是自顾自地玩闹,不愿意回应他的感召。
但现在,这些风,对他似乎有了一些亲切感,只要他开口,这些风就会向着他靠拢过来。
“我其实没修行精神。”秦轲道,“巽风之术里从来也没让我修行精神。”
“不修行精神却能做到道术?”阿布伸手去触摸秦轲手上的风,感觉那些风在掌心不断地旋转,分散又聚拢,“这是什么原理。”
“不知道。我只是按照师父教的,在脑子里胡思乱想,这些风就来了。”秦轲也不瞒着阿布,老实地回答。
对于先天风术,阿布并没有了解,甚至,他回荆吴之后也在书库中查过有关的典籍,其中只提到过一句话:“有心则灵。”但这个有心,到底是有什么心,指的是精神修为还是别的什么,上面没有更多描述。
秦轲的回答给了他一些启示,但却把他对巽风之术的猜测推向了更大的谜团里。
好在他对此只是纯粹的好奇心,并没有羡慕过秦轲能学会巽风之术,诸葛宛陵曾经告诉过他,个人有个人的机缘,他也坚信这件事情。
当年他只不过是个给财主家的放牛娃,现在竟然能登堂入室,出入宫门,在学堂之中研习学问,他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这时候,小千在屋檐上对着两人喊叫:“喂!你们俩在那磨蹭什么呢!等会儿耽误了我们可不等你们了!”
“来了!”阿布笑了笑,跟着秦轲,两人轻而易举就上了屋檐,踩着那结实的瓦片走着。
“这是哪家的屋顶?”他并没有开启风视,但微风却还是给他带来了一些女人的嬉笑声、琴弦的跳动声、有男人在其中纵情大笑,琵琶弹奏起《阳春白雪》。
阿布脸红了红,似乎不知道怎么说才好,正打算开口,大楼却插嘴道:“这是出云阁的楼顶。脚步轻一些,别踩碎了瓦片。”
“出云阁?”这样的名字,倒是有几分雅致。秦轲继续问道,“这是研究学问的地方吗?”
阿布支支吾吾地不做声。
大楼大大咧咧地回答道:“出云阁,是建邺城出了名的大青楼呀。”
“大……妈诶……大什么?”秦轲瞪大了眼睛,还以为自己听错了,“青楼?”
他终于明白为什么脚下会有哪些莺莺燕燕的声音了,而当他展开风视之术,有一些若有若无的声音更是让他脸红心跳。他慌忙地挥手,让那些带来讯息的风赶紧飘走。
第八十二章 冲突
但众人顺着屋檐的坡上了中段,才发现事情有些不对。
屋檐那头确实是热闹非凡的武阳门,大概是因为两国使团即将抵达,无数的荆吴卫兵在道路两旁列队维持着秩序,但还是有许多荆吴人想要靠得更近看得更清楚一些,不断地向前推搡着,就连这些士兵都有些无法抵挡这股巨大如潮的力量,只能厉声喝止才没有让整个人群继续混乱下去。
不过秦轲等人却愕然地发现,这最适于观望武阳门的房顶屋檐上,并不仅仅只是他们几个人,在他们大约三十几步的距离之外,还有着几个跟他们同样年轻的面孔,正或坐或站在屋檐瓦片之上,对城门口的状况评头论足。
“他们怎么也在这里。”大楼脸上露出厌恶的表情,这些个人个个衣着不凡,腰间更佩戴着昂贵的挂饰,让他们一眼就认出了这些个熟悉的身影。
小千跟在后面,同样也哼了一声:“跟屁虫,肯定是他们之前偷看你爬墙所以找到了上来的办法。”
阿布摇了摇头:“还是别这么早下论断。何况这屋顶也不是我们家的,他们来不来也是他们的自由。”
“要走吗?”秦轲翘头看了看,这个位置可以说是视野最好的地方,如果就此离去,实在有些可惜。
这个地方本就是大楼先发现的,这种时候,他当然不肯退缩:“走什么走?这屋顶这么大,多的是地方。就这么走了,人家还以为我们怕了他们呢。走,就当看不见他们就行。”
秦轲忍不住笑了笑,心想你这态度,哪里是能当看不见他们的样子?如果真的能看不见他们,你也就不必要生气了。
不过他说得也没错,这屋顶确实很大,如果就这么走,视野又好得出奇,如果就这么让给了这些人,实在有些可惜。
这时候,之前刚刚跟众人吵过一架的张明琦转过头也发现了他们,阴阳怪气地嘲讽道:“哟,你们几个怎么想到要跟我们上来?”
大楼变色一边,之前所说的“当作看不见”全部被抛到了脑后,看着张明琦那张清秀的脸,谩骂起来:“明明是我先发现的地方,不要脸!”
“你先发现的地方?”张明琦哼声笑笑,笑声怎么听都刺耳,“你倒是叫它一声,看看他会答应不?”
“你!”大楼心里愤怒,抬腿就想上去好好教训一下张明琦,但还是被阿布猛然拉住。
“别闹事。大楼。”阿布低声道,“你一闹,反倒随了他们的意。”
“是呀。”秦轲看着张明琦,脸上也露出几分厌恶,“你要是主动跟他打起来,反倒显得你没道理了。别管他,我们看使团就好了。”
几番劝解,原本脾气火爆的大楼也就平静了下来,他同样也知道自己身为寒门子弟,就算真的上去跟这些人打架,也很难讨得了好,而且就在张明琦的身侧,一个傲然挺拔的身影静静地站着,脸上没有一丝表情,冷得就像是一块冰窖里的冰。
“孙青……”大楼打了个寒噤,他很清楚在这里来说,就连修为最强的阿布,在孙青面前也只不过是几个回合的事儿,既然如此,实在没有必要上去自取其辱。
哼了一声,大楼转过头,跟着秦轲和阿布走向了房顶的另外一处坐了下来,房顶上十分宽阔,几个人自说自话,倒也有不少的笑声。
张明琦看着这般情况,虽然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他赢了一场,可就好像是刀子捅进了棉花无处着力,总还是有些憋闷。正当其时,背后又冒出一个瘦削的人影来。
“张……少爷……您点的酒菜好了,正在桌上呢,再过一会儿怕是得凉了。”那个瘦削的人影是出云阁里的小伙计,身份低微,就连龟公都做不得,只能是伙房打打杂上上菜。
以他敬小慎微的性子,自然不可能闲着没事儿爬这样高的房顶,但今日是个例外,大掌柜专门叮嘱他要关照好这几位出身于各个士族,有着雄厚背景的年轻人。在下面喊几声都得不到应答之后,他也只能是硬着头皮搬着梯子上了房。
房顶很高,特别是对于他这般没有任何修行甚至连重活都不怎么做的人来说,看着那远处蔚蓝的天空却像是看见了一口随时会坠入其中的深井,根本不敢直起身来,只能是双手双脚地匍匐前进,但尽管如此,他的手脚还是因为恐惧而颤抖起来。
张明琦看着他这幅战战兢兢的样子,嗤笑了一声:“你怕什么?”
小伙计眼泪都快出来了,他心想按照这个房顶的高度,摔下去不说粉身碎骨,可至少也是个骨断筋折,怎么能不怕?
不过张明琦显然也没什么继续嘲笑下去的心思,他先是看了看那仍然吵闹却还没有什么大动静的武阳门口,又看了看站在原地宛如一杆表情纹丝不动的孙青,道:“把酒菜搬上来吧,我们在这上面吃。”
尽管他并没有什么刻意为难的心思,可这样的临时起意,还是让小伙计差点把眼珠子都瞪得掉出来。
“搬……上来?”
小伙计是真的感觉想哭了,但想着大掌柜那意味深长的叮嘱,还有那句“干好了,给你加一倍月钱”的承诺,他咬了咬牙,道:“好嘞,张少爷您等着,小的给你端上来。”
秦轲看着这样的情况,心里也有几分不太舒服。他向来讨厌这种高高在上拿别人不当回事的做派,就好像他虽然认同诸葛宛陵对他所说的话,但对于诸葛宛陵那种目空一切的冷淡一直不喜一样。
因为他最清楚那种生如草芥的感觉,这世上每个人都想好好地活出个人样,但很多人却想做也做不到。
“有能耐自己下去楼里吃啊,为难一个人家酒楼活计算什么本事。”他本想说‘青楼’,但想想还是没能把那两个字吐露出口,但话语却有几分乡野少年的刻薄,“还是说你们让别人服侍习惯了,就连吃饭都得让人喂到嘴边不成?那跟蚂蚁窝里大肉虫有什么区别?”
张明琦听见了秦轲的话,虽然他的身份,并不知道蚂蚁窝里的“大肉虫”到底是什么东西,但也听得出不是什么好话,嘿然一笑,回应道:“小爷我有钱,让人服侍着有什么不行?你还别说,我还真想让人喂到嘴边,还得是那当红的清倌人用那双白白嫩嫩的手来才行,时不时还能给少爷我揉揉肩膀……”他闭上眼睛,似乎是想到了那个场景,得意地哈了一声,“舒服。”
第八十三章 观沧海迎长城
“来了来了!”城门口的骚动让房顶上的众人发出一阵呼声,秦轲和张明琦之间的对话也被迫中断。秦轲移开目光,低声对自己道:“平心静气……咱不跟这种人赌气。”
至于这样一句心里暗示能起到多少作用,只有天知道。不过当他把视线投入到城门口之后,他也确实很快就忘记了这烦心事儿。
武阳门为了迎接两国的使团,早在几个时辰之前就已经闭门不再允许任何人进出,尽管百姓少不了怨声载道,但毕竟迎接两国使团是荆吴之颜面,如果到了两国使团到达的时间,等待着他们的却是拥挤、混乱,并且夹带着猪屎臭味和人臭脚丫子味的大门,只怕这两国使臣会怀疑荆吴是有意怠慢。
届时,只怕麻烦不小。
“门开了!”阿布发出惊叹声的同时,小心翼翼地斜眼看了一眼秦轲的表情,发现他并没有因为争吵而有什么异样,也就哈哈笑了声,“听说沧海和长城那边的人身上都留着北方古蛮族的血,长得五大三粗,打仗的时候还会把图腾画在脸上,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秦轲回忆师父留下的书籍,跟建国尚短所以没有太多讯息的荆吴不同,沧海虽然也是新起之国,但毕竟在北方已经盘踞很久,自然也有关于他们的一些典籍。
说到沧海的风土人情,据说早些年那边曾经因为稷朝覆灭而分裂出十八个部族,这十八个部族为了争取水草最丰沛的土地,相互争斗不休。
尽管他不知道那位沧海国主曹孟是怎么做到把这样分裂的十八部族收归麾下,但相比较荆吴当年吴国这些有商谈余地的士族而言,那边的人更多信奉的是刀剑,要把这股力量凝聚起来,绝对不仅仅只是嘴皮子几句话那么简单的事儿。
鸿胪寺的官员已经在门口严阵以待,与这城内的百姓不同,他们身负着接待两国使团的使命,而沧海长城两支使团同时进城,可以说是荆吴外交上少有的事情。
按照古礼,鸿胪寺不光是得安排好使团入城的一应事宜,这使团入城之时的“入城礼”更是重中之重。古代圣王在国都开城迎接当初的蛮族部族,用了帝朝三千乐师和五千舞女,天下震动,蛮族感动于圣王的友好,最终奉圣王为“天可汗”,从此滋扰边境的蛮族也成为了帝朝良善之民。
而这一次建邺城迎接两国使团,鸿胪寺花了数月时间筹备,许多鸿胪寺的官员甚至是整月“过家门而不入”,最终也整合了整只歌舞团,只等着在关键时刻表现出荆吴对两国和平诚意。
秦轲看得仔细,有一个满头鹤发的老者立于官员中央,一身衣冠一丝不苟,面容肃然,不怒自威,尽显鸿胪寺“不卑不亢”的威仪。
正是不久之前问他“射义”的黄汉升。
“紧张什么?”看着身旁鸿胪寺的官员神色之间有些慌乱,黄汉升低声喝道,“我荆吴接待两国使团,虽不可怠慢,但也不能弱了气势。要让人家知道,我荆吴乃礼仪之邦,以礼相待是我国的诚意,但赤诚并非卑躬屈膝。”
听到黄汉升略带威严的声音,鸿胪寺的官员顿时平静下来,似乎是找到了主心骨,所有人眼神平视前方,恭敬却不失风度,迎着那马队挺直了脊梁。
“进来了!”小千指着大门口激动道,就连带着一脸哭相艰难想把一张桌案搬上楼顶的小伙计都扭头看了过去。
秦轲嘴唇紧闭,心脏的迅速跳动却暴露了他心中的震惊。城门外的马队终于缓缓进发,带着“沧海”和“木”字样的大旗在最前方,由两位神情平静的骑手并排高举着。
微风吹动大旗,上面的图案也在阳光下璀璨发亮,似乎想要从大旗中迸溅出来。
沧海字样的背后是一头青色猛虎,当仔细盯着观察,秦轲甚至感觉那头猛虎正在张开血盆大口,对着山林咆哮。而木字的后面则是一面盾牌,尽管看起来并不怎么起眼,但却自有一股酷烈之气从中而出。
“是曹氏家族和木氏家族的家徽啊。”阿布赞叹道,“曹孟在沧海建国之后,定下家徽为青铜猛虎,隐喻的是他麾下那横扫天下几近无敌的虎豹骑。”
“木氏是怎么回事?”秦轲问道,“不是长城使团吗?”
“长城只是我们这些人的称呼而已,实际上长城从来没有宣布称王,自然也就没有国号。”阿布指了指道,“相比较曹氏家族的青铜猛虎家徽,木氏家族的徽记更是了不起,据说这个徽记源于当年上古圣王死之前,为了表彰木氏家族在长城抵御凶兽,换得天下太平的牺牲,于是把自己年轻征讨天下时候用过的盾牌赐予了木氏先祖,意思夸赞他们是百姓之盾。木氏先祖就以此为家徽,传到今天,已经数千年。”
尽管在这样有些炎热的天气之下,举旗的骑兵盔甲里的衣服早已经被汗水打湿,额头更是分布着无数细密的汗珠,但他们没有任何怨言,甚至就好像感受不到身体上的不适,策马向前。
他们的皮肤在常年的暴晒下变成小麦一般的棕色,身形健壮,骨骼宽阔,每个人几近九尺之高(约1.9米)。相比较建邺城里高不过是七尺上下,平均更是只有六尺多的南方人来说,他们并肩而行就好像是两座移动的宝塔。
而他们胯下的马匹更是膘肥体壮,相比较秦轲见过的马匹,它们可以高出一头甚至更多,呼吸粗重,马蹄铁与砖石地板碰撞之间,宛如要摩擦出火星。
这样的马匹在战场上一旦发起冲锋,几乎就是血肉形成的洪流,不论是怎样的方阵,只怕都会在他们的身躯下被碾碎吧?
“真是可怕。”秦轲低低叹道,“这就是沧海和长城的马种?”
阿布点了点头:“也正因为有这样的马种,沧海才能拥有那样整编的重甲骑军‘虎豹骑’。”
说到这里,他面色露出几分尴尬来,“我荆吴的青州鬼骑、墨家的黑骑与之并列成为天下三大骑军,但说到底,是因为沧海在立国之后,虎豹骑已经很多年都没有离开过沧海境内,已经很少有人清楚虎豹骑的真实战力。但早在几年前,沧海以一万虎豹骑冲击墨家的五万武卒方阵,不光大获全胜,更杀得武卒尸横遍野仓皇逃窜,那一战就足以让天下震动了。”
“一对五,还大获全胜?”秦轲惊讶道。
“你没有见过重甲骑兵在正面战场冲锋的样子,对于他们来说,就连箭矢都很难起多少作用,步兵的阵形在他们面前简直不堪一击,当他们碾过阵形,留下的只有枯骨。”阿布眼神里流露出几分神往,但很快又红了脸,“哦,其实我也没见过,这个是长恭哥告诉我的。前几年他还想过组建重甲骑兵,但最终还是没做。南方虽然富庶,打磨盔甲未必做不到,但一身盔甲下来至少几十斤,加上马铠,普通的马匹根本跑不起来,就算是那些好马,跑上几里路也已经大喘气了。”
秦轲点了点头,但眼神闪烁之间,心里那股热血却慢慢冷了。
对于战场,他并不像是阿布那般有所向往,他仍然记得当年逃荒时候的场景,军队像是狂潮一般席卷了所有的地方,逃荒的饥民在箭雨之中像是稻草一般排排地倒下,父亲抱起了跑不快的他,用自己一生最快的速度亡命奔逃。
如果不是父母亲在奔跑中摔进了一处用以抵挡马匹的壕沟,只怕他在那时候就死了。等到喊杀声终于在马蹄声中停止,他们一家从堆满死尸的壕沟中爬出,乌鸦落在兀自矗立的旗杆上,尸体就像是山一般堆砌成了一座血肉的长城。
极致的安静,就如同遍地的死亡。
秦轲晃了晃脑袋,不去想那些,继续看向城门口。
第八十四章 有女子如王亲驾
随着马队向前,手持着王杖的使臣挎着白马,终于出现在城门口。
众人都是一愣,相比较整支可以称之为彪悍的军队,这位来自沧海的使臣,却看起来瘦弱许多,一身儒袍随风轻摆,身上透着一股子书卷气,腰间倒是挎着一柄古意森严的古剑,可远远看上去,就好像一个江南的普通文士。
他眼神温和平静,望着他身旁与他并排而行属于长城却不持着王杖的女人,微微笑道:“初到建邺城,有什么感觉?”
女人并非什么亲属家眷,她身着甲胄,背后是一柄令人望而生畏的可怕战刀。
一头乌黑亮丽的头发随意地在脑后扎出马尾,看起来清爽简单。而最重要的是她的那张洁白的脸上,一对如箭的眉与钢刀般的眼眸英气十足,当她看向四周,与那些荆吴百姓相接,不少百姓甚至都无法承受那股锋利的气息而低下头去。
她不是使臣,所以她并不需要持有王杖。但她确实身负使命而来到荆吴,长城使团的一应事宜都需要经过他的首肯,可以说是大权在握。
但所有人都觉得这种事情理所应当。
因为她不是普通的女人,她叫木兰,木氏家族的独女,长城的一品大将军,在他父亲战死在长城外的一场死战之后,她现在已经是长城名副其实的掌权者。
如王驾亲临。
木兰看着荆吴的天空,这里的天空并不像是北方那般蔚蓝清澈,因为多了许多水汽,看起来有些白茫茫的,好像天空骤然远了许多。
就好像自己的使命一样?木兰想到。
“确实要比我想象的更热闹一些。”木兰嘴唇偏厚,但因为红润而添了几分诱人。当然,她背上那柄庞大战刀释放出来“闲人勿近”的气息,也不会有人真的敢轻易上去搭讪。
“江南风光,相比较北地的地广人稀,自然要繁华一些,”文士的名字叫刘德,在沧海同样身居高位,否则也不可能跟木兰这样随意地谈话,“当然相比较唐国还是差了一些。”
“那个地方我不想再提。”木兰的眉头一挑,似乎想起了什么不好的回忆,眉头猛然一挑。
刘德笑了笑,知道木兰还在为那件事情耿耿于怀。他抬起头,向前方看去,荆吴鸿胪寺的官员已经站成一排,礼节严肃正式,显然做了不少的准备:“既然如此,就抛开那些烦心事儿,好好看看荆吴的入城礼吧。”
他骑在马上,也没有下马,只是对着鸿胪寺官员最中央的黄汉升遥遥一礼,两人交换了一个眼神,各自都是一个心照不宣的微笑,就好像一对老朋友相见一般熟络。
而鼓声隆隆地响起,声乐伴随其中,激昂宏伟的乐曲就在这宽阔的城门口开始奏响,舞女穿着轻薄的纱裙,舞动之时,宛如多多娇艳的鲜花,但随着乐曲的激昂,他们的一举一动,似乎又得上了战场的英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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