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天影視大贏家 第220章

作者:背鍋大蝦

  “酷啊!”

  一邊說,老闆雙手還豎起大拇指,興奮起來。

  “媽的,你神經病啊。”

  火爆明聽了個懵逼呵呵,罵了一句,方才細問道:

  “你到底在說什麼,什麼刀不刀的。”

  “我他媽出來逛街啊,帶刀在身上,不是被條子抓嘛。”

  “沒帶啊?”

  男人聽得有些失望,這才從攤子下面拿出一本雜誌,遞上道:

  “明哥,你的故事都已經刊登出來了。”

  “拔刀斬,厲害啊。”

  “什麼鬼故事?”

  火爆明拿過雜誌看了看,都沒看仔細,僅看了一個標題,便大罵道:

  “媽的,這他媽誰搞出來的,有人把我點了?”

  由不得火爆明不怒,他又不是什麼正經人。

  發現自己上了文化作品,第一反應就是內部出叛徒了。

  好傢伙,火爆明手上可不乾淨,你往外這麼曝,這不坑他嘛。

  “明哥,別激動,好事,上面沒你一點壞事。”

  老闆忙勸話,火爆明也不理,一邊翻看雜誌,一邊往明霞賓館走。

  “明哥,別拿走啊,我還沒看完呢。”

  “這故事……”

  看了幾頁,火爆明也被吸引了。

  這故事叫《明哥傳奇》。

  講的是一個少年人,苦練絕學,揚名江湖,最終成為一方大佬的故事。

  整個體系,就像是打怪升級一樣。

  腰間暗藏彎刀,出刀之快,人眼都看不到。

  當頭一記,敵人倒地,面門一豎刀痕。

  更精彩的是,主角最終遇到的BOSS,用盡手段也敵不過。

  可就在最後一章,主角再次收刀入腰,竟是左手拔出。

  而主角的左手,比右手還快。

  整個脈絡,都快趕上荊無命了。

  “這………”

  火爆明走到賓館樓下時,都不由抬起自己左手看了看。

  自己是用右手的,這左手壓根兒不好使啊。

  “老大!”

  “老大,你來啦。”

  “老大……”

  到了賓館,火爆明發現小弟們看自己的眼神,比平時可尊敬太多了。

  他們每人手上都拿著本雜誌,與自己手上的一樣。

  不僅如此,前臺那裡一大摞,豎得老高。

  “這些都誰送來的?”

  走到前臺位置,火爆明可不相信小弟們會買這麼多雜誌,疑惑問道。

  “老大,是吉米哥啊。”

  “吉米哥?誰啊?”

  火爆明聽得名字陌生,開會時候他也沒記住吉米那小子。

  “老大,是社團的人啊。”

  “吉米哥說,他以前是跟華哥的。”

  “現在在太和大廈做事,江湖週刊經理。”

  “對了老大,吉米哥還讓我們代他,向您問好。”

  “哦,我想起來了,是那個小子。”

  火爆明總算有了點印象,再問道:

  “他送這麼多雜誌過來幹什麼?”

  “老大,是這樣,吉米哥讓我們幫著賣一下。”

  “吉米哥說,這第一期是老頂親自創作,如果賣得不好,社團都沒面子。”

  “這裡五百冊,我看也容易。”

  “我已經吩咐小妹了,客人來了就推銷,累了也可以看看書嘛。”

  一名小弟解釋話語,火爆明一聽是楚千鈞親自創造,之前的惱怒瞬間煙消。

  老大對自己是真好啊,想出這麼一個點子給自己揚名。

  左手快刀明哥,我靠,好名字!

  “賣,你們給我好好的賣。”

  “今晚鮑魚龍蝦,我請。”

  火爆明開心之餘也大方,一句話馬上就提升了小弟們待遇。

  “謝謝老大!”

  眾人喜氣洋洋,火爆明這才帶著三名親信進入辦公室。

  剛剛進門,火爆明便將雜誌遞給一人,指著上面圖畫道:

  “阿峰,拿著這幅圖,去給我打聽一下,這種刀哪裡能做出來。”

  “呃……”

  三名小弟齊齊看向那一頁。

  只見上面畫了一把彎刀。

  上面五彩寶石鑲鑽,完全的藏地風格。

  可是刀身很小,根本不適合去砍人。

  別人拿把片刀,比這個長兩倍。

  你拿這種彎刀去,那不是送菜嘛。

  其中一名小弟傻乎乎道:

  “老大,鴨寮街好像就有得賣。”

  “去給我買一把回來。”

  “對了,上面記得刻字,叫這個……”

  “對,死囚,就這名字。”

  “呃……老大,這是不是太不吉利了。”

  聽到這話,火爆明感覺都上來了,教訓道:

  “一把殺人的兇器,不用什麼吉利的名字。”

  “就叫它死囚。”

  嘶……

  三名親信聽得倒吸口氣。

  沒看出來啊,老大除了高調張揚,還是個中二患者呢。

  “是,老大,我馬上去。”

  “一定要買一模一樣的,記得刻字啊!”

  “知道了老大。”

  “老大,老大,外面來了好多人啊。”

  “什麼人?”

  “媽的,我左手刀明哥的場子都敢碰?”

  “不是啊老大,他們說是想拜門。”

第218章 先關注下吧

  《江湖週刊》,在吉米仔的郀I下,短短兩天時間,賣出16萬冊。

  一通操作下來,吉米仔算是明白了霞姐的提點。

  社團似乎也沒什麼不好,只是從前自己沒找對交流的方式。

  只要找準了,也很好相處嘛。

  10多萬本雜誌啊,一大半都是江湖人士買的。

  特別是第一期週刊上的人,無不大灑幣。

  自己小弟都得看,同時還往外送。

  光輝事蹟,這他媽光宗耀祖了。

  名人待遇,都有人給自己出書了。

  至於故事是不是真的,那當然是真的。

  黃大仙威爺,重金訂製了一款皮手套。

  就是按照週刊漫畫,一比一打造。

  聽說這兩天也不用拳頭了,改練起了掌法。

  力求達到一耳光拍暈一個的效果。

  東英烏鴉更是不得了,偷偷半夜爬起來練腿法了。

  因為他的漫畫上寫明瞭:

  他的拳法雖然厲害,卻是隱藏了一記殺招,就是腿法。

  雖然烏鴉是打黑拳出身,對腿法不是特別有研究。

  但沒關係啊,這不可以練嘛。

  至於其他人,亦是大名遠揚。

  許多小混混都找到了原型人物,看過漫畫後,拜上了門。

  與此同時,港島有一群特殊的人,也發現了江湖週刊的隱秘。

  ……………

  中環一家普通的咖啡店內。

  一位五十來歲,西裝革履,刻板嚴肅的男人,正翻看著江湖週刊。

  而這家咖啡廳內,大部分都是白領人員。

  他們或是小聲聊著工作,或是翻看著會議記錄、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