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背鍋大蝦
“另外英堂的一些偏門生意,我也讓他們利用金元談,警方想查都沒辦法。”
“比起一大群人坐下來,或許其中一個就是臥底,要安全太多了。”
“這次發帖,是我看到上次鈞哥出價一億,買命達烏德的事,受到的啟發。”
“鈞哥你都可以發帖直接買命,英堂應該也可以。”
“所以試了試。”
“沒想到效果還不錯,很多人打電話詢問。”
“鈞哥,我發現他們都怕拿不到錢。”
“我讓你失望了,這麼長時間,英堂還是沒什麼知名度。”
聽著丁瑤的話,楚千鈞聽出很多東西。
第一,丁瑤對於網路的認識,就是當今所有人的認識。
他們覺得安全,比面對面安全太多。
談黑道生意,簡直是天選之地。
第二,丁瑤很用心,隻字片語之中,可以聽出她的努力。
第三,丁瑤發現了漏洞,一個抽血的漏洞。
腦海中想起丁瑤的樣子,楚千鈞一開始對這個女人其實不愛。
只是覺得丁瑤美豔,而且是一個極好的助力。
收下她,就是一個鐵桿的二路元帥。
但是隨著時間,楚千鈞真有些愛她了。
語氣溫和,楚千鈞話語道:
“阿瑤,你已經做得非常好了,沒有人比你更好。”
“英堂的名聲不響,可以慢慢去打響。”
“你既要做議員,又要管理英堂。”
“能夠執行起來,毫無麻煩,已經是遠超常人。”
“別把自己搞得那麼辛苦,英堂就算沒了,也沒有你重要。”
“對了,我們的孩子呢?”
丁瑤聽得這番話,非常暖心,答話道:
“我請了保姆帶著他們,我每晚都會看他們。”
“鈞哥,你喜歡孩子嘛?”
“紐約K1大賽,我把他們帶去給你看?”
嘶……
聽著丁瑤的話,楚千鈞暗自決定,將兩個孩子接來港島。
等到紐約K1的時候,再同丁瑤說。
這個非常關鍵的問題,楚千鈞真就差點忘了。
丁瑤,很多人其實對她一點都不瞭解。
妖嬈蛇蠍的丁太后,一輩子只做三件事。
也是她所有行為的出發點。
第一,是為她哥報仇,為了報仇,以命相搏。
年輕時候的她,還是講道義的。
聽完孫庸的講述後,放棄了仇恨。
第二,不惜一切代價,輔助她愛的男人,成就大業。
原著中,丁瑤同山雞結婚之後。
無論在外還是在家,都稱呼山雞為幫主,從沒有絲毫逾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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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幫主夫人做起,不得一絲一毫的不尊重。
生生將山雞推到了灣島黑道巨佬的寶座。
山雞的幫派之中,能打的神人多不勝數。
智士殖迹粋沒有。
因為不需要。
只要有丁瑤,就是有了一個賈詡。
黑的白的,丁瑤全有計策。
第三,沒了所愛的男人之後,丁瑤只愛自己。
她喜好弄權,心狠手辣,殺人比割草還快。
只要懷疑手下不忠,不需要任何解釋,她也不會聽。
一家老小,全部上路。
無論你是功臣也好,良將也罷,只要懷疑,就會動手。
丁瑤最大缺點就是:
三件事以外的事,皆不重要。
包括她的親生骨肉。
丁瑤養孩子,是放養的,也就是不管。
她被稱為丁太后。
因為她要掌權,孩子紈絝就行了。
丁瑤是允許並支援的。
比如此時,孩子才幾個月大。
丁瑤好像當作物品,帶去紐約見楚千鈞,只為了男人開心。
孩子是死是活,她根本不在意。
答案很簡單,丁瑤理念獨特,是真正武則天似的理念。
丁瑤曾說,她20多歲生孩子。
那她孩子長大後,她也不過40多歲,正值盛年。
可是權力就一份。
她的權力是她男人和她的,其他人別想。
包括孩子也一樣。
所以丁瑤要的是第三代,甚至第四代。
第二代故意養廢,能生孩子就行了。
這,就是真正的丁瑤,人間妖物。
妖物從來不是說長相,而是為人處世,與普通人截然不同。
對於丁瑤的問題,楚千鈞解決不了。
她就是那樣。
改變了,就不是丁瑤。
只要楚千鈞不死,丁瑤就是最好的女人。
所以只能把孩子接過來。
“不用了,他們都還那麼小。”
“等過段時間吧,到時候我親自去灣島看他們。”
“紐約K1大賽,我只想見到你。”
楚千鈞說話很藝術,丁瑤聽得非常開心,連連話道:
“好,那到時候我不帶他們來。”
“只有我和鈞哥。”
楚千鈞笑了笑,拉回問題道:
“你還沒告訴我,為什麼要追殺那五個男人。”
說起這個事,丁瑤語氣微變:
“還不是基塔那個廢物。”
“這五個人也不知道從哪兒冒出來的,自稱什麼大富豪。”
“跑到艋舺招兵買馬搶地盤,創立了一個叫忠青社的角頭。”
“這件事我早就知道,而且問過基塔,要不要堂口幫助。”
“他說自己能行,一點都不需要。”
“結果帶隊和對方火拼,竟然打不過對面一個叫丁蟹的。”
“要不是他手下還不錯,死命保護他,他都差點被人打死。”
“收到訊息之後,洛叔馬上讓艋舺所有角頭一起打擊忠青社。”
“只用了半天時間,就趕絕了他們。”
“不過他們跑得倒是很快。”
“我們當時也沒封水路,讓他們從臺北碼頭坐船跑了。”
“我覺得這種事,一定要表明態度。”
“誰敢來我們英堂鬧事,無論跑到哪兒,都要追殺。”
“所以發了那張帖子。”
“這樣啊……”
楚千鈞聽得也是無語了。
丁家五蟹的腦子真是有問題啊。
忠青社本來在港島荃灣。
當初自己立足大浦的時候,他們還挺猛。
後來黑道肅清,一個沒祖師的字頭,瞬間就被大D和禽獸帶人趕絕了。
聽說他們所有的地盤,都被大D和禽獸分了。
人倒是沒事,好像是大D念及多年鄰居的舊情。
後來自己也遇到過丁蟹。
當時他都已經炒股發財了。
股災的時候,應該又掙了不少。
上億身家的富豪,港島沒了社團,又跑到灣島去搞。
富家子帶頭衝殺在第一線。
億萬富豪也親自下場,和一個角頭打得有來有回。
這是什麼誇張的眼界?
你做點什麼不好,非要混黑社會的嗎?
你實在想混,做社團的金主也可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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