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来(上) 第52章

作者:烽火戏诸

  高大少年每一次呼吸,绵长悠远,这也就罢了,关键是每次吐出的气息,似山间雾气,似湖上水烟,白蒙蒙,它们并不随风流散,而是一点点凝聚在口鼻之间。

  最终少年脸庞之上,如盘踞有一条三寸长短的白蛟。

  以梦境为剑炉。

  一气呵成神仙剑。

  阮邛揉了揉下巴,赞叹道:“原来走得是破而后立的极端路子,窍穴破尽,关隘无阻,虽然这副身躯彻底坏朽,可这剑,到底是成了。”

  “既能铸剑,也可练剑,难怪这部剑经如此抢手。睡也修行,梦也修行,大道可期。”

  阮邛站起身,自嘲道:“早知道就不该答应把你借给颍阴陈氏二十年。”

  ————

  三辆马车,沿着仿佛没有尽头的山路一直向上。

  总算登顶了。

  宋集薪和稚圭走下马车,面面相觑,山顶是一块地面平整的大平台,中央地带树立起两个石柱,但是石柱之间如水流转,看不清“水面”之后的景象,少年少女面前就像矗立着一道天门。

  少女死死盯住那道大门。

  宋集薪则转身走到山顶边缘,举目远眺,大好河山,只觉得心旷神怡。

  大骊藩王宋长镜裹了一件狐裘,脸色苍白,但是精神极好,来到宋集薪身边,笑道:“这座位于东宝瓶洲的骊珠洞天,三十六小洞天之一,不以占地广袤见长,版图不过方圆千里而已。”

  宋长镜没有转头,只是抬手指了指身后那道大门,“过了那道门,再沿着云梯一直向下,约莫三十里路后,就算踩在了我大骊的疆土之上。那时候你可能回头也看不清楚什么,但是可以明白一件事情,那就是这座骊珠洞天,其实是高悬于天空的……”

  宋长镜略作停顿,“一粒珠子。”

第66章 抬头

  宋集薪站在山顶,视野开阔,这么多年待在泥瓶巷,看来望去皆是泥墙,少年喜欢当下这种感觉,登高望远,千里山河,全在自己的脚底下。

  宋长镜拢了拢名贵却老旧的狐裘,这位藩王今天出奇的谈兴颇高,伸手指向西边一座高山,“那座山名叫披云山,以后有可能被大骊敕封为五岳之外的十大正山之一,按照祖辈留下的老规矩,会出现一位载入谱牒前列的山神,得以塑造金身神像,堂堂正正,享受人间香火,为大骊镇压一地气运,不至于流散别处,以免为邻国作嫁衣裳。小镇百姓只有站在披云山的山巅,才有可能看到我们脚下这座龙头山,因为龙头山受大阵护持,寻常肉眼凡胎,看不到此地的光景,这也算是一桩机缘,根据衙署密档记录,历史上就有几人因此登上龙头山,成功走出此方天地。”

  宋集薪问道:“那这些人是不是都出人头地了?在咱们大骊或是东宝瓶洲成了人上人?”

  宋长镜笑道:“有两个在大骊混得不错,相隔不过三十年,一文一武,被后世誉为大骊双璧,文的那个,死后谥文正,武的那个,则给子孙赢得了世袭上柱国的不小祖荫,虽说本王对两人的子孙观感极差,但是两家跟大骊的香火情,本王捏着鼻子也得认,毕竟当年要不是他们联手力挽狂澜,大骊宋氏熬不过那次难关。”

  宋集薪感受着山顶的清风吹拂,有一种羽化飞升之感,问道:“那其他人?”

  宋长镜轻轻呼出一口气,愈发神清气爽,压下体内蠢蠢欲动的气海升腾,如同用一只手强行按下一轮冉冉升起的太阳,宋长镜此刻无比确定,自己只要踏出那道大门,就会立即跻身第十境,被誉为武道止境的第十境!

  上五境之下所有练气士,对阵一位登顶武道的止境大宗师,几乎毫无胜算,只有被碾压轰杀的结果。

  宋长镜平缓了一下心境,给了少年一个不太温馨的真相:“死绝了。本王就曾亲手宰掉一个,当时本王还只是七境武夫,那人还是一位相对棘手的剑修,而且人生正值巅峰,那次本王与他相互追杀,辗转了七八百里路,最后在大骊南部边境一个叫白狐关的小地方,终于被本王追上,打烂他所有傍身法器和本命飞剑之后,本王拧断了他的脖子。没办法,不肯为大骊所用,就只有这个下场。宋家一向厚待练气士不假,可前提是这些练气士,必须要为宋家卖命,哪怕只是做做样子。”

  那一次捉对厮杀的后半程,宋长镜进入第八境。

  宋集薪对这位藩王叔叔的传奇经历,并不感兴趣,只是好奇问道:“是其它王朝出了更高的价格?才使得他们不惜叛离大骊?”

  宋长镜笑道:“那名剑修之前,大多是如此。大骊地处偏远,民风彪悍,本就是崇武之国,武道天才辈出,一点也不值钱,倒是文绉绉软趴趴的练气士,凤毛麟角,所以每出世几个,历任大骊皇帝都恨不得当菩萨供奉起来,当今天子,嗯,也就是那位皇兄,当然也不例外,有次那名剑修入宫觐见皇兄,负剑而行,鼻孔朝天的样子,很欠揍啊,他当时刚好碰运气得到一件趁手的护身宝物,朝野上下,如日中天,所以见到本王之后,连招呼也不打,就是这样。”

  宋集薪问道:“然后呢?”

  宋长镜用看待白痴一样的眼神,斜瞥一眼自己的侄子,“然后不就死了?”

  宋集薪满脸匪夷所思,“叔叔你就因为人家没跟你打招呼,就痛下杀手,斩杀一名足可称之为国之砥柱的大修士?”

  宋长镜淡然道:“有些人,你就不能惯着他。”

  宋集薪眼神狐疑,似乎想不明白这么一个桀骜不驯、不顾大局的大骊皇族,是怎么活到今天的。

  宋长镜笑道:“你可能不知道一件事,那就是整个东宝瓶洲,只有一个王朝的练气士,无论什么出身什么靠山,都必须为皇帝去往边境沙场效劳卖命,实打实厮杀三年,若是战功不足,就继续留在边境喝西北风,直到攒够了才能回家享福。”

  宋集薪更加疑惑,“叔叔你不是才说大骊最推崇练气士吗?怎么就有这么个规矩了?退一步说,大骊就不怕这些人夭折在沙场?”

  宋长镜哈哈笑道:“这条不成文的规矩,是在本王掌握兵权之后订立的。”

  宋集薪恍然道:“是那名剑修不愿去沙场,折了你的面子?使得其他练气士上行下效,无形中坏了大骊的军心民心?所以只能两害相权取其轻?”

  宋长镜摇头道:“那名剑修年轻时候投军边境,短短一年就攒够了战功,在大骊口碑相当不错。”

  宋集薪恼羞成怒道:“那到底是为何?!难道是与你争风吃醋,还是犯了宋氏的忌讳,或是暗中通敌叛国?”

  宋长镜的答案很简单,“虽说修士和武夫是两条路上的人,前者也确实更加……嗯,用那头绣虎的话说,就是更加金枝玉叶。武夫第十境就算走到了尽头,但是练气士却还有上五境可以攀爬,两者之差,确实不小,如果拎出两者中最拔尖的一小撮人,上五境练气士,就像站在这里的山顶,本王这样的武道中人,却只能是站在那座披云山的山顶,当然了,武道止境宗师,跟十一、十二境界的修士,也不是没得打,不过说到底,在世俗人眼中,武夫就是打只会打打杀杀的大老粗,要矮人家修士一头的,所以那次宫中相见,他虽然没跟本王打招呼,但是故意斜眼瞅我,嘴角翘起,很挑衅啊,本王就想教他做人。”

  宋集薪呆若木鸡。

  教人做人,那你好歹给人家留一条活路啊,就非要拧断人家的脖子?

  宋长镜却不想再聊那个已死之人的话题,“是不是很想知道,那个跟我生死相搏的中年人?”

  宋集薪下意识咽了咽唾沫,没有说话。

  虽然三辆马车先行,可后边两人的硬碰硬,打得天昏地暗,其中一次宋长镜整个人从天而降,在马车十几丈外的地方砸出一个大坑,之后又有一次,宋长镜还以颜色,当时少年已经爬到车顶上,亲眼看到那个气势如陆地蛟龙一般的壮实汉子,被宋长镜一拳砸得撞入一座小山头之中,溅射而起的尘土,极其壮观。

  非人。

  这是少年当时唯一的观感。

  其实宋长镜跟那个横空出世的汉子,打得一点都不神仙缥缈,仿佛拳拳到肉,从头到尾都像是在以伤换伤,以命换命!比的就是谁更蛮不讲理。

  宋长镜突然揉了揉少年的脑袋,嗓音语气破天荒有些温暖,“皇兄的野心很大,在大隋皇帝还只盯着大骊的时候,他就已经看到了东宝瓶洲最南边的老龙城。你是不是很奇怪为何,本王既是大骊嫡出的皇子,又是掌握一国军权的藩王,在军中和民间威信之高,无人能比,却还是能跟你爹做到兄友弟恭?”

  宋集薪笑了笑,狡黠道:“叔叔你愿意说就说呗。”

  宋长镜收回手,沉声道:“因为本王唯一想要的,是看到止境之上的武道风光,只有走到了那里,我宋长镜才不枉此生。”

  这一刻少年心胸间好似有洪流激荡,颤声问道:“如果我一心一意,能够有叔叔你今天的高度吗?”

  宋长镜摇头笑道:“你啊,若是习武,撑死了第八境,没前途,还是乖乖当个练气士好了,成就肯定更高。”

  宋集薪有些不服气,“为何我就只能到武道第八境?”

  宋长镜玩味笑道:“只能?”

  宋集薪有些脸红。

  宋长镜也不计较少年的不知天高地厚,眯眼望向远方,缓缓道:“练气士嘛,是个靠老天爷赏饭吃的行当,命好不好,很重要,今天在这里撞见个机缘,明天再那里捡到个法宝,后天不小心遇到个深藏不露的神仙,大后天看个风景,指不定就悟了,好像做什么都能增长修为。至于我们武道中人,大不一样,没什么捷径可走,只能靠一步一步走出来,无趣得很。”

  宋集薪心情复杂,有些失落。

  宋长镜不再理会这个侄子,转身走向马车,眼角余光看到少女的背影后,犹豫了一下,走到她身边,跟她一起抬头望向那道大门。

  宋长镜自言自语道:“真龙之气,凝结成珠。世间蛟龙之属,皆以珠为贵,如同修士的本命元神。”

  婢女稚圭没有转头,但是流露出一丝紧张。

  宋长镜笑道:“为了廊桥匾额所写的风生水起这四个字,我大骊付出的代价之大,外人无法想象。风生水起,水起,为何要水起?还不是希望蛟龙走江的时候,能够畅通无阻。本王呢,其实对这些不上心,一切只是你家少爷他那个狠心老爹的意愿,你出了这座小洞天之后,也估计除了京城那头绣虎,不会再有谁能对你指手画脚。”

  宋长镜转头,望着少女的侧脸,“虽说你和本王那个侄子的命数挂钩,息息相关,荣辱与共,但是你也别太过恃宠而骄,不要让本王有出手的念头,嗯,看在大骊江山和侄子宋集薪的面子上,本王可以破例,给你两次找死的机会,刚好应了事不过三这句老话。”

  少女蓦然发怒,先转身,再后退两步,狠狠盯着这位让她心生恐怖的大骊藩王,“我本来就不是人,你们却要以世人的规矩来约束我,到底是谁不讲道理?你们人的金科玉律,规矩方圆,关我何事?!”

  宋长镜快意笑道:“别误会,本王绝不会在小事上苛求你,恰恰相反,本王才是你最大的护身符。”

  宋长镜凝视着少女,她有一双泛起黄金色彩的诡谲眼眸,他最后说道:“打了那一架后,本王与你,其实已是一条船上的盟友了。记住这句话,尤其是将来,在你有资格做出重大抉择的时候,好好想起这句话。”

  宋长镜转身离去。

  马车旁,一名满身沙场粗粝气息的中年车夫,看着大骊藩王身上那件扎眼的雪白狐裘,实在忍不住,开口笑道:“王爷,啥时候换一件新狐裘啊,这都多少年了,王爷穿着不烦,咱们可是看着都烦了。”

  宋长镜登上马车,弯腰掀起帘子,没好气地撂下一句:“打下大隋再说。”

  驱车的马夫爽朗大笑,面对这位大骊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权贵藩王,竟是一点也不拘谨。

  宋长镜戎马生涯二十年,虽说为将做帅,不可能次次大战都身先士卒,更多是在大帐运筹帷幄,但大骊边境硝烟四起,每逢死战,宋长镜必然亲身陷阵。堂堂藩王,平时的生活起居,从无醇酒美妇,几乎可以用“身无外物”来形容。

  宋长镜坐入车厢后,盘腿而坐,眉头紧皱:“那人要本王离开骊珠洞天之后,不用着急赶赴京城,‘不妨在山脚等一等,抬头看一看’,等什么?看什么?”

  ————

  宋集薪和婢女稚圭也进了车厢,马车已经准备动身穿过那道大门。

  宋集薪发现稚圭蜷缩在角落,瑟瑟发抖,他担忧道:“怎么了?”

  稚圭颤声道:“我感觉得到,门那边,有无数可怕的东西。”

  宋集薪笑着安慰道:“有我叔叔在,你怕什么?别怕,天塌下他也能顶着。”

  不料稚圭愈发恐慌,使劲缩在角落,哭腔道:“就算是他,也扛不起来的!”

  ————

  小镇最大的酒楼,来了一位稀客。

  一位双鬓霜白的教书先生,要了一壶酒和几碟子下酒小菜,自饮自酌,快哉快哉。

  原来今天这位学塾先生,没有教书授课。

  学塾蒙童一个个欢天喜地回家。

  当他喝完最后一杯酒,吃完最后一口菜,便轻轻放下了筷子。

  啪一声过后。

  千里江山小洞天,寂静无声,一切静止。

  此方天地瞬间崩碎。

  这一刻,整座东宝瓶洲的山上神仙,山下凡人,皆不由自主地抬头望去。

  但是下一刻,仿佛有犹在仙人之上的仙人,以改天换日的大神通,遮蔽了整座骊珠洞天的景象。

  东宝瓶洲北部的高空,万里云海翻滚,缓缓下垂。

  有一人通体雪白,大袖飘摇,身高仿佛不知几千几万丈,正襟危坐,身前悬浮有一粒如他手心大小的破碎珠子。

  此人法相之巨,像是将一座东宝瓶洲当作了私塾学堂。

  无边无际的云海之上,有一道道威严声音如天雷纷纷炸响。

  “齐静春,你放肆!”

  “大逆不道!”

  “回头是岸!”

  那个读书人低头凝视着那粒珠子,缓缓收起视线,最后抬头朗声道:“小镇三千年积累而成的天道反扑,我齐静春一肩挑之!”

第67章 远行

  在齐静春放下那双筷子之前的两天,小镇出现了一些不好的兆头,铁锁井水位下降得很厉害,槐枝从树干断裂坠落,枝叶皆枯黄,明显不符合春荣秋枯的规矩,还有小镇外横七竖八躺着许多泥塑木雕神像的地方,经常大半夜传来爆竹一般的炸裂声,好事者跑去一看,靠近小镇一带,去年冬肯定还存世的那拨泥菩萨木神仙们,竟然已经消失大半。

  从福禄街和桃叶巷动身的牛车马车,就没有断过,在那大幅青石板铺就的街面上,连大半夜都能听到扰人清梦的牛马蹄声。

  那些衣衫华美、满身富贵气的外乡人,也开始匆匆忙忙往外走,大多神色不悦,三三两两,经常有人朝小镇学塾方向指指点点,颇为愤懑。

  小镇东门的光棍郑大风没了身影,窑务督造衙署也没有要找人顶替的意思,于是小镇就像没了两颗门牙的人,说话容易漏风。

  刘灞桥和陈松风沿着原路返回,在两人能够看到廊桥轮廓的时候,已是黄昏时分,刘灞桥沿着一条小径走到溪畔,蹲下身掬了一捧水洗脸,约莫是嫌弃不够酣畅淋漓,干脆撅起屁股趴在地上,将整个脑袋沉入溪水当中,最后猛然抬头,大呼痛快,转头看着大汗淋漓的陈松风,刘灞桥打趣道:“一介文弱书生,手无缚鸡之力啊。”

  陈松风只是掬手喝了口溪水,嗓子沙哑道:“我当初之所以辛辛苦苦成为练气士,只是希望强身健体,能够多活几年,多看几本书而已,如何比得上你们剑修,何况在这处骊珠小洞天,剑修之外的练气士最吃亏,一不留神,运转气机,就要损耗道行,境界越高,折损越多,不曾想我修为低下,反而成了好事。”

  刘灞桥拍了拍肩膀,“不如改换门庭,加入我们风雷园练剑,以后我罩你。你想啊,成为一名剑修,御剑凌风,万丈高空,风驰电掣,尤其是雷雨时分,踏剑穿梭其中……”

  陈松风突然笑道:“听说风雷园被雷劈次数最多的剑修,名叫……”

  刘灞桥伸出一只手掌,“打住!”

  剑修亦是练气士之一,只不过比起寻常练气士,体魄要更为靠近另一条路上的纯粹武夫,简单说来,就是筋骨肉和精气神,剑修追求两者兼备,其他练气士,体魄一事,只要不拖后腿就行,并不刻意淬炼,当然,练气士在养气、炼气的同时,对于身体的完善,其实就像春风化雨一般,始终在打熬磨砺,可是比起剑修,锤炼体魄之事,无论是力度还是次数,远远不如,更不可能像武夫那么一心一意、孜孜不倦。

  对于世间练气士而言,存在一个共识,身躯皮囊,终究是不断腐朽之物,够用就行。能够侥幸修炼成金刚不败之身、无垢琉璃之躯,那是最好,不能也无妨,切莫钻牛角尖,误了大道根本。

  刘灞桥随口问道:“你家那位远房亲戚,到底是第几境的武人?”

  陈松风无奈道:“我如何知道这等机密要事?”

  刘灞桥想起那天在衙署正堂爆发的冲突,感慨道:“宋长镜实在是太强了,最可怕的这位大骊藩王还如此年轻,一般的第八、第九境武人,谁不是半百、甲子年龄往上走的,甚至百岁也不算高龄,可是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宋长镜才将近四十岁吧。难怪当初要被那人笑称‘需要压一压气焰’。”

  陈松风轻声道:“应运而生,得天独厚。”

  上五境修士,神龙见首不见尾,很难寻觅。但是武人当中的第八、第九境,往往天下皆知,与世俗王朝也离得不远。何况武道攀升,靠的就是一场场生死大战,于生死一线,见过生死,方能破开生死,获得一种类似佛家“自在”、道家“清净”的超然心境。

  除了两名大宗师之间的切磋,第八、第九两境武人,最喜欢欺负中五境里的顶尖练气士,尤其是宋长镜这样的第九境最强者,几乎可以说是上五境之下无敌手,也就只有练气士当中的剑修能够与之一战,但也只能争取让自己输得不那么难看,赢得一个虽败犹荣的说法。

  不过这其中存在一个隐晦原因,才使得第九境武道强者肆无忌惮,那就是中五境里的最后一层楼,第十楼大修士,根本已经无心世俗纷争,甚至连家族存亡、王朝兴衰也顾不得,为的只是那“大道”二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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