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来(上) 第112章

作者:烽火戏诸

  这位寒食江水神的嫡系下属,说完就走,毫不拖泥带水。

  妇人呆呆站在院门口。

  依照那名散修的行事风格和风骨性情,按照屋内男人的说法,死前痛骂他一句走狗,很正常,可如此当着灵韵派以及本郡众多势力的面,喋喋不休揭短不止,很不符合情理,因为之前男人跟他是有过私下接触的,双方的心思,都心中有底。如果说男人身为郡守,变节出卖修士,很奇怪,那么散修多此一举的临终遗言,也很不正常。

  “我之前所想,仍是小看了他。”

  站在窗口的郡守大人,公门修行多年,比妇人更快理解其中门道,他轻声道:“山下有侠气。”

第140章 千奇(下)

  大骊境内,所有朝廷敕封的山水正神,落入百姓眼中的事物,无非就是一尊泥塑金身和一座祠庙,哪怕是五岳大神亦是如此,没有例外。

  但如果是在大骊之外的东宝瓶洲,别说是龙泉铁符江、红烛镇冲澹江这样的大江正神,恐怕就是龙须溪河婆这样的不入流神祇,只要能够跟当地官府打好关系,加上附近没有强势的仙府门派,就都能够光明正大地建立山水府邸,而府邸规格,与世俗朝廷的黄紫公卿无异,甚至犹有过之。

  寒食江水神,作为黄庭国屈指可数的神祇之一,便在寒食江一处方圆百里内并无城镇的江段,耗时多年,打造出了一座悬挂“大水”匾额的豪奢府邸,占地千亩。只不过对外宣称,此地主人是黄庭国开国元勋楚氏之后,楚氏后人生财有道,才有了这份天大家业。事实上真正的主人,正是寒食江正神。

  今夜这座府邸灯火辉煌,莺歌燕舞,杯觥交错。

  富贵满堂。

  两壁挂有一盏盏长明灯,此物在山上府邸也是不可多得的珍稀宝贝,贵不在造型奇巧的灯具,而是那一滴龙涎香。长明灯多用于帝王密室陵墓等地,只需要一盏寻常蜡烛,然后向灯芯上滴上一滴取自深海龙香鲸油脂的灯油,若是龙涎香的品质足够好,灯火就能够百年不灭,而且异香长存,可凝神,不输上品檀香。

  有青袍男子高坐主位,手持白玉酒盏,轻轻晃动,酒液金黄色且凝稠芬芳。

  男子袍子胸口绣有一块圆形补子,是一条金黄色团龙。

  堂上二十数位远道而来的客人,都是身份不俗的修行中人,不过面对这名青袍男子,仍是显得谦恭有礼,眼神脸色之中,偶尔透露出一丝忌惮,不仅仅是客人敬重主人这么简单。

  ————

  秋芦客栈。

  屋内,白衣少年已经离去多时。借着明亮灯光,陈平安刻完了第一支白玉簪子,抬头望向趴在对面的李槐,“你是喜欢刻李槐两个字,还是槐荫?如果刻名字的话,像宝瓶和守一,简单明了,槐荫就稍微有点寓意。”

  李槐心事重重,闻言后笑道:“随你,都行。”

  陈平安拿起那支墨玉簪子,“那用这一支?颜色跟槐荫比较配。”

  李槐点了点头,然后鼓起勇气问道:“陈平安,你会不会因为生气,就一拳打死林守一啊?我觉得林守一虽然当上了那什么练气士,可他跟你打架的话,我估计就是一两拳的事情,其实吧,林守一这个人脾气是差了点,比较闷葫芦,弯弯肠子比我们多一些,可他没啥坏心啊……”

  陈平安哭笑不得,“想什么呢,我怎么会跟林守一打架。”

  李槐怯生生补了一句,“万一林守一主动找你打架,陈平安,到时候你出手可以,教训一下他就行了,记得下手千万别太重啊,林守一是富家子弟,可不像我皮糙肉厚,被李宝瓶揍几下完全没事情,我觉得他经不起打的。”

  陈平安不知如何解释一些有关人心的事情,只得说道:“我会注意的。”

  李槐这下子彻底放心了,立即满脸笑容,起身跑去小书箱那边,拎出彩绘木偶和那颗银锭,回到桌旁坐下,让木偶踩在银锭上后,随口问道:“林守一先前跟我说,天底下的州郡大城,都会按照儒教为王朝订立的礼制,建造城隍阁,县城则有城隍庙,郡守、县令这些父母官老爷,牧守阳间一方,城隍爷司职阴间治安,巡守辖境,防止鬼魅邪秽暗中作祟。陈平安,你说我们之前去的那座城隍庙,规模都那么大了,还设立在郡城里头,怎么还叫庙呢?不应该是叫城隍阁吗?再说咱们白天在城隍庙逛了那么久,会不会其实我们已经碰到了城隍爷,只是我们没认出来?”

  陈平安想了想,“这些你得去问那个崔东山。”

  李槐使劲摇头,“我不喜欢那个家伙,神神道道,古古怪怪的。”

  ————

  一间屋内,一大一小两个姑娘,隔着一盏油灯,两人相对而坐,一个擦拭竹笛,一个双手环胸,虎视眈眈。

  红棉袄小姑娘说道:“谢谢,你晚上喜欢打呼,鼾声如雷。我晚上睡在自己帐篷,离你那么远,我都听得到。”

  黝黑少女抬起头,微笑道:“不好意思,我睡觉不打呼。”

  李宝瓶一挑眉,“你怎么知道自己睡觉不打呼?”

  谢谢用手指肚轻轻摩挲着竹笛,故意模仿红棉袄小姑娘的挑眉动作,“因为我是练气士,你们眼中的山上神仙啊。”

  李宝瓶高高扬起下巴,问道:“那你有小书箱吗?”

  谢谢无言以对。

  最后大胜而归的小姑娘,从书箱里拿出那一摞书籍,开始挑灯夜读,是她最钟情的那本山水游记,写奇山异水,写山精鬼怪,写书生狐仙。小姑娘看得专注入神,时而皱眉,时而恍然,时而雀跃,时而怔怔。

  谢谢都看在眼中,下意识伸出一根手指,在脸颊边缘轻轻勾动。

  ————

  林守一闭眼坐在小亭内,静心凝神,呼吸吐纳,仔细感受着天地之间的“水流”,大浪淘沙,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将那些仿佛随水漂流在水井四周的水气精华,星星点点,一一采撷,收入窍穴之中。

  哪怕老水井那边传来不小动静,少年依旧无动于衷,好在从那口水井里浮水而出的精怪鬼魅,目标显然不是他林守一,双方互不干涉。

  林守一在棋墩山上一眼相中的《云上琅琅书》,是一部修行五雷正法的道家秘典,涉及下五境的具体修行,唯有一些泛泛而谈的笼统言语,但是落在善于演算推衍的林守一手中,效果奇佳。

  很快,林守一体内数座气府传来鼓涨之感,林守一仍是不愿收手作罢,一路跋山涉水,从没有感受过如此浓郁的清灵气息,林守一不愿错过。半个时辰过后,林守一脸色红润,像是饥饿难耐的凡夫俗子,面对大鱼大肉,不知节制,一口气吃撑了。

  冷不丁有人一巴掌拍在林守一肩头,林守一打了个饱嗝,顺势吐出一口浊气,真是名副其实的浊气,污秽腥臭,那名不速之客赶紧挥动雪白大袖,驱散这一口后天积攒的污浊秽气,埋怨道:“你小子真是胆肥,不怕把自己活活撑死啊?”

  林守一愕然,疑惑道:“练气士吸纳隐藏于天地之间的灵气,不是多多益善?”

  白衣少年没好气道:“如谢谢所说,一只酒杯如何放得下千斤酒。多多益善?按照你这个说法,立教称祖的那些家伙,早就把几座天下的灵气都给吞进肚子里了,哪里还有其他练气士的机会?当然是要循序渐进,开掘出几座洞府,就吸纳多少灵气。”

  林守一心中有些后怕,抬起手擦拭额头汗水。

  白衣少年盘腿而坐,望向那口灵气升腾的老水井,只不过这幅仙气缥缈的画面,唯有登堂入室的练气士,或是武道宗师才能够看得到,对于市井百姓而言,哪怕把脑袋伸进水井里,也只是觉得比别处更阴凉一些。

  少年崔瀺扭头笑道:“我救了你一命,你借我一张符箓,如何?是借,以后我会还的。”

  林守一犹豫片刻。

  少年崔瀺扯了扯嘴角,“放心,不是最宝贵的那四张,只是一张很好、却不算最好的金粉符箓。”

  林守一点头道:“可以。”

  崔瀺打了个响指,从林守一怀中滑出一张金色符箓,飘落在他手心。崔瀺低头端详,目露赞赏。

  符纸,是符箓派这一支道家大脉的根本之一,世间普通符纸是黄裱纸,再往上一层,就是被称为“黄玺”的硬黄纸,为天下道门所常用。

  其中还有一些特例,类似“雨过天晴”美誉的青色符纸,以及一些色彩缤纷的彩色符纸,许多是天子人家专用的谕旨御制之物,往往用以节庆时分封赏文武大臣,寻常富贵门户,再有钱也买不着。

  符纸一般都是道教画符所用,道教符箓是世间符箓之正宗、根本,被誉为众多符箓脉络的祖脉。不过符纸未必拘泥于黄纸这类纸张,道教真人和陆地神仙就无需实质符纸,就能够凭空画符,成就一张灵符。而兵家也有杀、镇字符,儒家也有经籍内容,相较兵家,稍稍复杂,且字体多是正楷,楷体又分七八位书法宗师的字体,有“八正”“正九”等诸多说法。佛家以结印见长, 符箓虽然也有,相对较为少见。

  林守一好奇问道:“这是什么术法神通?”

  崔瀺将那张金粉符箓小心翼翼放入袖中,随口道:“等你到了中五境就会明白了,届时练气士可以将心意凝聚成心弦,道行高低,修为深浅,会决定心弦数目的多寡和粗细。所谓的隔空取物,就是如此。”

  林守一如今是练气士三境巅峰,数月之间,如此神速,可谓一步登天。

  既因为少年本是天生修道的胚子,也因为阿良的那一壶酒。

  有钱人喜欢跟山野樵夫购买大蛇,剖胆入酒,药效惊人。

  那么以一位飞升境大妖的妖丹,浸泡而成的药酒,其中蕴含的玄机,可想而知。

  白衣少年站起身,笑眯眯道:“阿良是你修道登山的领路人,要好好珍惜这份机缘,如果你不珍惜,我会……”

  林守一直截了当问道:“会如何?”

  白衣少年改了说法,笑道:“会不高兴的。”

  少年崔瀺原本的说法,是“我会宰掉你的”。

  林守一在那股鼓涨之感渐渐褪去后,又开始闭眼凝神,利用自己这副身躯去藏风聚水,去搭建属于自己的长生桥。

  白衣少年脚尖一点,跃出凉亭,走向那口老水井,双指捻住那张从林守一借来的金粉符箓。

  林守一低声喊道:“崔东山,你要做什么?!”

  白衣少年满脸玩味笑意,走到井口上,面向亭中林守一,少年崔瀺高举双指,轻轻晃动指间符箓,向后退去,整个人滑入井中,随之同时,默念道:“避水。”

第141章 百怪(上)

  (上个星期都在国外旅游,所以更新实在是一塌糊涂。接下来就稳定了。今晚还有一章。)

  虽说天色昏暗,其实时辰并不算晚,加上秋芦客栈这栋院子,布置得精巧雅致,李槐东摸摸西捏捏,就没有半点睡意,趁着陈平安雕刻玉簪,孩子干脆搬出那只棋墩山土地爷赠送的木匣,横放在桌上,将彩绘木偶,连同风雪庙剑仙魏晋赠送的五个泥人儿,全部放入其中,再把那本购自红烛镇的《断水大崖》也丢进去。

  “搬家”之后,这只由娇黄阴沉木打造的长匣,犹有空闲余地,木匣呈现出红色,棋墩山魏檗说是因为在泥土里埋了无数年,色泽由黄逐渐变红,木头非但没有腐朽,反而生出异香。李槐此时把脑袋凑到木匣上,仔细闻了闻,那股清香照旧,未曾减淡,不比在枕头驿拿出来闻的时候差。

  李槐开始掰手指,离开家乡小镇,远游求学,一路风餐露宿,他李槐靠着吃苦耐劳,还是小有收获的,除了墙角边那只最珍贵的绿竹小书箱,还有这娇黄木匣和木偶、泥人,其实那本《断水大崖》书里头,还豢养着几只很值钱的蠹鱼,以及被阿良一巴掌拍进书里的那尾青冥鱼,只不过李槐不爱读书,很少翻阅这本花了陈平安将近十两银子的书。

  这会儿看着聚精会神在簪子上雕琢文字的陈平安,李槐想到自己花了人家这么多钱,却没有怎么翻书,买书的时候,还信誓旦旦告诉陈平安一定会看书的,这让孩子有些愧疚,于是从木匣里拿出那本貌似崭新的《断水大崖》,随便翻开一页,开始默念文字,李槐打算让自己的良心好受一些。

  李槐一拍脑袋,记起一事,赶紧伸手探入领口,摸到一处姐姐李柳亲手缝制的口袋,捻出一只油纸袋,朝陈平安晃了晃,咧嘴笑道:“陈平安,知道这是啥吗?”

  陈平安小心放下簪子和刻刀,揉了揉眼睛,问道:“是什么?”

  李槐满脸得意洋洋,从油纸袋里抽出一张折叠整齐的纸张,解释道:“当初学塾里不断有人离开,最后只剩下我、李宝瓶、林守一、石春嘉和董水井五个,先生在最后一堂课,给了我们一人一张字帖,上头就写了一个齐字,要我们用心临摹,说是功课。后来先生也没把原帖收回去,这趟游学,我娘亲觉得先生这个字吧,虽然写得整齐凑合,还不如隔壁家春联上头的大字,来得墨水重、劲道足,可好歹我和齐先生师徒一场,留下来算是当个念想,就让我姐偷偷在衣服里边缝了口袋,装进油纸包。我后来问李宝瓶和林守一,李宝瓶说早不知道丢在哪里去了,林守一说在家里放好了,怕带出来容易遗失毁坏。”

  李槐将折叠的纸张打开,轻轻抹平褶皱,只见那个小幅齐字帖,方方正正,巴掌大小。

  李槐盯着那个字看了片刻,抬起头认真说道:“陈平安,这个齐字送给你吧,我留着也没用,再说我经常丢三落四。”

  陈平安摇头笑道:“你如果怕弄丢了,在到达大隋书院之前,我可以暂时帮你保管,但这既然是齐先生交给你的功课,那你作为齐先生的学生弟子,就应该好好珍藏,哪怕齐先生不在了,不用临摹,可就像你娘亲说的那样,字帖自己留着,好歹是个念想。”

  李槐点点头,随手将那幅字帖放入书页之间,然后合上《断水大崖》,丢入木匣。

  殊不知书页之中,隐匿在不同书页的三条蠹鱼和那尾青冥鱼,纷纷离开原先书中的某处文字,透过字里行间的那些缝隙,迅猛游走,最终飞速进入那幅齐字贴,名副其实的如鱼得水,欢快至极。

  相比于李槐一路走狗屎运的大丰收,林守一其实也不差,一大摞品秩有高有低、材质有优有劣的古老符箓,一部《云上琅琅书》,一副绘有百余种山精鬼怪的《搜山图》,是那位目盲老道人赠送,因为陈平安送给跛脚少年一颗品相极佳的蛇胆石,作为礼尚往来,老道便拿出了这幅自称是师门祖传的宝物,又被陈平安转赠给林守一。

  至于李宝瓶,更有名刀祥符和银色养剑葫,东西不多,就两件,但皆是世间修士垂涎三尺的仙家重器。

  唯独出力最多的陈平安,好像到头来,反而就只有那颗略显枯萎干瘪的淡金色莲子,如今都不知道它有什么用处,如今更是跟白衣少年欠下了一屁股债。

  李槐趴在桌上,老调重弹道:“林守一家里很有钱的,只是那个私生子的身份很尴尬,所以这家伙可能心思比较敏感,陈平安,你别跟他一般见识。”

  陈平安点点头,“我回头找他说开了,就没事了。”

  李槐没来由冒出一句,“好人和老实人就是吃亏,我爹是这样,你也是这样,陈平安,要不然以后你还是别当老好人了,以后多为自己想想,用不着事事忍让别人。否则你没怎么样,认你做小师叔的李宝瓶就先气死了。”

  提起李宝瓶,陈平安忍不住笑问道:“宝瓶总欺负你,你怎么从不还手?”

  李槐一脸天经地义地脱口而出道:“我不敢啊,我又打不过她!”

  陈平安哈哈大笑,辛苦雕琢文字的那份疲惫,顿时一扫而空。

  李槐看着快乐大笑的陈平安,孩子也跟着开心笑起来,因为印象中陈平安是不太这么笑的,平时的陈平安,不论做什么说什么,总是很收敛拘谨,生怕说错做错什么。

  李槐随即想起自己爹,好像也是这个德行,嘴巴抿抿,就算是开心,眉毛耷拉下来,就是不太开心。

  李槐犹豫了一下,还是打算跟陈平安说一点藏在心底的心里话,脑袋搁在桌面上的孩子,伸了伸脖子,压低嗓音,神秘兮兮问道:“知道我为什么总让着李宝瓶吗?”

  陈平安开玩笑道:“你喜欢她?”

  李槐翻了个白眼,“怎么可能,我才这么点年纪!再说了,我又不是林守一和董水井,两个色胚,每次我姐来学堂帮我带东西,那两个家伙眼珠子都瞪得掉地上了。尤其是董水井,每次找借口去我家玩,我姐不在的时候,就病恹恹的,我姐一回家,董水井就跟打了鸡血似的,恨不得给我家挑满两大水缸的水。我娘呢,喜欢董水井一些,觉得人老实,跟我爹一样,我姐呢,估计应该是更喜欢林守一,斯斯文文,更像个读书人嘛。”

  说过了林守一跟董水井的坏话,李槐脸色黯然地转回正题:“学塾里边,所有人都笑话我爹,说我爹是小镇最窝囊废的男人,是入赘,没出息,成天不务正业吃软饭,更没出息,傻里傻气的,龙生龙凤生凤老鼠儿子会打洞,所以他的儿子,也就是我,读书果然最没用,每次先生考试,我都是垫底。”

  李槐咧嘴,笑眯起眼,“李宝瓶的家世是学塾最好的,但是连同林守一在内,她跟谁都不一起玩,每天就跟一阵风似的,飞来飞去,永远是最晚一个来上课,下课第一个消失。她虽然会嫌我吵,喜欢有事没事就揍我。但是她从来不笑话我爹,有次我爹来学塾找我,所有人都嫌弃,只有李宝瓶愿意给我爹带路,还喊他李叔叔,让我爹开心了好多天呢。每次有人故意当着我面,拿我爹当笑话讲,李宝瓶总会阻止他们,不许他们说我爹的坏话。”

  陈平安感慨道:“原来是这样啊。对了,李槐你有最讨厌的人吗?”

  李槐愣住,“没有啊,每次回到家,吃一只香喷喷的肥腻大鸡腿,听我娘亲用鸡毛蒜皮的事情训斥我爹和我姐,我所有的不开心就没啦。”

  陈平安直接用手指捻了捻灯芯,让灯火更明亮一些,笑道:“你厉害。”

  李槐疑惑道:“我有什么厉害的?我还觉得你不怕烫很厉害呢,你上山下水可以不穿草鞋,会砍柴会钓鱼,那才厉害,李宝瓶那么野的丫头,很小的时候就喜欢爬上树,然后喊着飞喽飞喽,扑通一下摔在地上,从来不哭,自己站起来,最后一瘸一拐回到家,为了怕走路不对劲,被家里长辈看出来,她就会故意拖延到很晚才回家,连她这种天不怕地不怕的人,都觉得你是天底下最了不起的人。”

  陈平安再次拿起刻刀,“等你长大一些,就会知道自己为什么厉害了。”

  李槐听不明白,望着那些簪子,愈发眼馋,“什么时候把簪子送给我们啊?”

  陈平安停下刻字的动作,“到了大隋书院吧。”

  李槐问道:“那幅《搜山图》你怎么送给林守一?我看得出来,你也挺喜欢啊。”

  陈平安举起一支玉簪子,借着灯光,仔细凝视簪子上的细微纹路,“我怕好东西我拿不住,你们又不是外人,送给你们,我不心疼。”

  李槐哪壶不开提哪壶,试探性问道:“一晚上开销两千两银子,也不心疼?”

  陈平安放下玉簪和刻刀,收起放回盒子,板着脸说道:“我得出去走走,多走几步看看风景,就当是赚回几两银子了。”

  李槐扭头看着陈平安的背影,孩子偷着乐呵。

  李槐等到陈平安关上房门后,默默告诉自己,以后一定要把某件最好的东西,送给陈平安。

  因为这个家伙,一路走来,走过那么多的山山水水,光是陪着胆小的自己去远处撒尿拉屎,然后站在不远的地方陪自己说话,就不知道多少回了。

  ————

  陈平安不敢四处乱逛,走向那座凉亭,看到林守一意料之中坐在那边,不敢打搅这位队伍之中最早脱颖而出的山上神仙,远观了一段时间,正要转身离去,就看到林守一站起身,朝他招了招手。

  陈平安走入凉亭,相较于走入秋芦客栈之前的俊朗少年,当下的林守一好像多了些飘逸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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