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領主大人非常科學 第25章

作者:小白白的

  五級,算是很不錯了。

  據林可瞭解,每兩級後會有一個技能位。

  技能和魔法相比,消耗更少的能量、需要更少的時間,而且可以造成更大的傷害。

  聽起來只是魔法的翻版,但是實際上想一想刀劍和槍炮的區別就知道了。

  不可否認,在特定情況下刀劍更有用,但是大多數情況下,職業者們還是喜歡一槍爆頭解決問題。

  而五級魔法或者技能,需要十級的職業者才能釋放出來。

  之前的深藍巨虎也不過是一隻一級,一隻兩級罷了。

  “多謝老師。”林可道謝。

  奧夫點點頭,一時間有些恍惚,自己幾百年人生中的第一個弟子就在眼前,這讓習慣了孑然一身的他確實感覺不一樣。

  接下來,開始上課。

  奧夫開始講述一些其他方面的學識。

  他主要在力量之學和雷電之學上擁有一點知識,對其他方面的學識只能算是“略懂”和“聽說過”。

  不過這也讓林可迅速吸收知識,並且以此判斷這個世界的大致研究水平。

  如此這般,兩天以後。

  ……

  牛車再度緩緩出發。

  這一次,林可和芙隆的安全性就大大提高了。

  因爲奧夫在城堡的緣故,林可就可以指派更多的衛兵跟隨。

  而且衛兵本身也不一樣了。

  周邊一些獵戶的弓箭製作法被林可買來,然後製作了兩百把弓箭,並專門訓練射擊。

  比利管家說,他混蛋父親從來沒有什麼步兵、弓箭手之分,他的兵從來都只有騎士。

  只不過那是職業【騎士】而已。

  “小林可,我們這次不會遇到那種老虎了吧。”芙隆有些擔心,都沒有下車玩耍。

  這讓旁邊的尼克斯有些自責,林可連忙上去安慰芙隆:“沒事的母親,我現在已經是強大的職業者了。”

  可惜,沒有學魔法也沒有學技能位,因爲林可他現在一級都還沒有。

  說強大隻是安慰芙隆的話。

  “嗯!對,小林可現在可厲害了。”看着眼前的林可,芙隆忍不住捏了捏他的臉蛋。

  林可放任着給捏了幾把。

  芙隆心情變好,然後下車玩去了,約翰也跟着一起。

  這次帶芙隆出來,本來也是林可的意思,上次遇到老虎,芙隆這種小女孩說到底只是農村小女孩,沒見過世面,被嚇得不輕。

  剛好散散心了。

  林可看向尼克斯:“尼克斯,你不用自責,就算當初我沒有庇護你,那兩隻老虎遇到了我們也是一樣的結果。”

  那兩隻老虎會嗅着氣味追着尼克斯,然後遇到林可他們。

  而遇到兩隻老虎的林可,第一時間想到的肯定就是這是林子裏的猛獸出來覓食,怕是會馬上攻擊的。

  所以說,尼克斯沒必要自責的。

  尼克斯聞言也點了點頭,臉上表情緩了緩。

  車隊一路向北,速度不快不慢。

  林可則是在車廂閉上了眼睛,開始修煉。

  尼克斯看林可那麼好的天賦也隨時在修煉,於是也坐下來,

  ……

  靈魂空間外是一片黑暗,其中有各式各樣的光點在閃爍。

  林可的意識散佈開來,捕捉那些微弱的光點,然後像投食一樣投向靈魂空間中生長的“知識”樹苗上。

  這就是冥想。

  他作爲安德魯級的天賦,樹苗可以喫很多很多光點,所以他也要投餵很多才行。

  好在他的靈魂足夠強大,除了穿越過來有兩個靈魂融合的原因之外,估計還有那位諸神之王的遺留在起作用。

  忽然,林可在黑暗中看到,在稀碎的光點中,遠處有一顆很大的綠色光點。

  好大的木元素!

  林可一喜,當即不再管那些小小的光點,而是用盡全力撲向那個大光點,把它包裹住,往回拖。

  拖到靈魂空間外,不管不顧地朝着知識血脈砸了下去。

  接觸到光點後,血脈馬上彷彿海綿吸水一樣把木元素大光點吸了下去。

  一瞬間,一種飽腹感從知識血脈上傳來。

  沃日,好多!

  搞定收工。

  剛剛閉眼沒多久的林可再度睜眼,發現尼克斯在旁邊修煉,於是輕手輕腳地出去。

  “約翰,你還不冥想嗎?”

  林可跳下車,看到約翰正在幫芙隆戴花到頭上,一臉高興。

  玩得正開心的約翰聽到林可的話身子僵了僵。

  林可搖了搖頭,一邊走過去一邊勸告:“你要趕上尼克斯,要跟隨我的腳步,必須很努力纔行的。”

  修煉,也就是冥想,其實是很枯燥的。

  就像前世讀書一樣。

  但是爲了考大學,你必須耐下性子,控制想去玩的天性,纔能有所成就。

  不說對錯,世界的規則就是如此。

  所以約翰如果未來要有所成就,必須得刻苦修煉纔行。

第30章 某不知名普信男爵

  最終,約翰還是很聽話地去修煉了。

  也不知道刺激到他的是那句“不如尼克斯”,還是“無法跟上林可腳步”,亦或是兼而有之。

  林可則是去陪芙隆玩。

  這次出來,林可想讓自己母親好好開心玩耍一次,散散心。

  把前幾天大驚和大喜都沖淡一點,對身體好。

  於是,林可使出渾身解數,演技堪比氣死諸神之王那天,逗得芙隆一路上笑聲連連。

  就這樣,正午時分終於到了最近的一處小城——鸚鵡城。

  “小林可,你猜爲什麼叫鸚鵡城?”

  芙隆頭上戴一朵黃色鮮花,興奮得就像是準備進城的村姑,只不過是天真浪漫美麗版本的。

  芙隆,總是有一種特殊的氣質,這種氣質是林可所見的人當中最特殊的。

  “我不知道呢。”也不想知道。

  林可依舊維持着“可愛且善解人意的兒子”這一人設,努力讓母親開心一點。

  這個世界上如果說林可唯一在乎的應該就是母親了,其次纔是他的老師和約翰、尼克斯等人。

  至於那什麼阿贊恩子爵,排名大概在一百多名,應該在老約爾附近。

  老約爾是他們城堡專門鏟糞的一個僕人。

  “嘻嘻,我告訴你哦!鸚鵡城之所以叫鸚鵡城,是因爲這裏每五年就會有一次鸚鵡遷徙的浪潮呢!”

  芙隆一臉期待道:“上一次我就看過,可好看啦!紅紅綠綠的,當時你父親陪我一起看的,唉……”

  說着說着她就嘆了一口氣。

  六年沒見了已經。

  林可看到自家可愛的母親變得憂愁,對那個加羅塞真的是恨得牙癢癢。

  雖然他知道加羅塞在外面征戰是最好的選擇。

  畢竟加羅塞越強,家族生存下去的保障也越大,資源也越多。

  但是,管他那麼多的,把自己母親丟在這不管不問。

  就算加羅塞是一位好領主,但是也絕對不是一位好父親,更不是一位好丈夫。

  “母親,到城門啦!”林可指了指前方的城牆。

  只見在前方,正是一座建立在平原之上的城市。

  這城市的城門很大,周圍還有一圈又溣终淖o城河,連通了一條河流,緩緩流向遠方。

  這條河流是林可一直很眼饞的,因爲在阿贊恩那邊只有另一條小河,水流也不如這邊大。

  “嗯嗯,讓採購隊去買東西,我帶你逛逛鸚鵡城!”

  芙隆的興致一下子就起來了,憂愁什麼的也忘得一乾二淨。

  林可笑了笑,點了點頭,尼克斯和約翰也從車廂出來,跟着林可他們一起。

  城門處來來往往進出的人很多,都是從其他地方來的村名、行商之類的,也有一些採購隊。

  好在城門夠寬,足夠他們進出了。

  城門士兵見到林可他們車隊阿贊恩的標誌,立刻昂首挺胸地行右手錘胸禮。

  他們都是阿贊恩家族的一份子,自然熟悉自己家族的嫡系隊伍。

  原本加羅塞這一支不能算是嫡系,不然也不會分到那麼偏遠的一個城堡。

  但是自從加羅塞橫空出世奪得子爵之位,把整個家族都帶領着成了子爵家族並且打下一大塊地盤之後,加羅塞這一支就成了家族嫡系。

  納森格的爵位體系很簡單很粗暴很無腦,估計跟那位國王不認真治理有關,也跟位面探索有關。

  畢竟還有無盡位面等着貴族們探索,誰會把精力繼續放在區區幾塊子爵領上呢?

  “小林可,我們走!”

  進了城一段距離,人開始多起來,嘈雜喧鬧,芙隆抱着林可就從車上跳下去。

  約翰和尼克斯也跟着,還有兩個衛兵隊的一組和二組組長跟着他們保護。

  林可很抗拒被抱,不過芙隆很喜歡抱他,還喜歡捏他臉蛋,他也只能受着。

  “嗯……帶你看什麼呢……對了!我們先去雜亂街看看!”

  芙隆興致沖沖地往一個地方跑去,就像關久了的小姑娘。

  林可晃裏晃盪的,不由得拍了拍芙隆:“母親,你放我下來自己走。”

  後面的約翰、尼克斯和衛兵組長等人低着頭,裝作沒看到的樣子。

  他們可很少能看到自家少爺像個孩子一樣被抱着。

  平時在他們眼裏,少爺就是“註定偉大的職業者”、“天賦耀眼的同學”和“嚴厲的訓練官”。

  或許也只有在芙隆夫人眼裏,少爺依舊是一個六歲生日都還沒過的孩子吧。

  “到了!”

  小跑了一會兒,芙隆有點喘,於是把林可放了下來:“小林可,你已經六歲了,要學會自己走路知道嗎?累死啦……”

  不是,女士,你好不講理。

  “聽到了。”林可無奈點點頭,奶聲奶氣的。

  “好了,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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