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的餐桌 第676章

作者:孑与2

  云初嗤的笑了一声道:“权力是皇帝的。”

  “如果,我是说如果……”

  “别说那些有的没的,你如果那么干的话,我会抢在所有人前头先弄死你,免得你遭更大的罪。”

  “我现在不喜欢雕刻玉石了。”

  “我劝你继续喜欢,还要更加的痴迷于雕刻。”

  李慎还想说些啥的时候,他的贴身宦官急匆匆的走进来,在李慎耳边低语几句,李慎面色大变瞅着云初道:“百骑司捉拿鲁王李灵夔,李灵夔不从,率领部曲抵抗,如今正在厮杀中。”

  云初一边搓澡一边道:“算算时间也该差不多了。”

  李慎惊疑不定的道:“不过是贪渎了些许钱财,何至于兵戎相见?”

  云初瞅着李慎光溜溜的屁股道:“别急着走,先把自己的屁股洗干净再说。”

  李慎道:“你都知道啥?”

  云初冷笑一声道:“我啥都不知道,尤其是关于你的,至于跟你说这么多的废话,就是不想你莫名其妙的死掉,这会让老神仙伤心。

  他老人家活到这个岁数,其实活的就是一口气,一旦这口气没有了,那是真的说死就死,我不希望老神仙有事,也就不希望你有事。

  这些年,你总觉得有老神仙庇佑,就起一些不该起的乱心思。

  老神仙能保证你活着,前提是你没有野心,就想过闲云野鹤的生活,现如今连儿子都有了,你就觉得自己是一个真正的男人了?

  就想着为你的儿子争点啥,夺点啥,最好那个啥是吧?

  我告诉你,你儿子一点都不稀罕这些,他只想跟你一样混吃等死的把皇族能薅到的羊毛统统薅一遍,再看孙子有没有机会继续薅大唐的羊毛。”

  李灵夔只有八百护卫,这八百人在长安啥都不算,连固守一个坊市子的能力都没有,百骑司要是攻打不下鲁王府,金吾卫就会接着,金吾卫要是打不下来,十六卫就会接着上。

  放心,等你洗完澡,李灵夔说不定就已经束手就擒了。”

  李慎急匆匆的穿好衣裳道:“不成,我要去看看。”

  云初道:“别看了,老老实实的跟我一起去太医院探望一下曹王,跟武氏兄弟吧。”

  李慎如热锅上的蚂蚁,却不敢离开云初身边。

  好不容易等云初洗好了,云初就带着李慎安步当车的朝太医院走。

  晋昌坊里的太医院,一般人没什么资格住进来,长安百姓看病一般都在安化坊的太医院看病。

  去看病人自然不能空手去,云初就在大食堂装了两个食盒,做为探视病人的伴手礼。

  曹王躺在一张硕大的病床上,见云初过来眼泪一下子就流淌出来了,一双油腻腻的胖手拉着云初的手道:“那一日若非宇初,吾命休矣。”

  对于这种上杆子送救命之恩的人,云初一般很是客气,笑眯眯的道:“都是曹王福德深厚,这才能化险为夷,如今灾劫尽去,以后都是好日子。”

  李慎瞅着曹王道:“鲁王叔不知犯下了什么过错,如今正在长安城里与百骑司厮杀呢。”

  曹王那一双快要被肥肉遮住的小眼睛,陡然僵住了,喉咙里咯喽咯喽的响个不停,看样子是被痰卡住了喉咙,云初立刻拉扯一下病床头上的绳子,很快就有一个大夫带着两个胡女走了进来。

  胡女一看就是训练有素的,一进来,立刻就知晓该干啥,张开一张血盆大口就裹住了曹王的嘴巴,再用力的一吸,曹王被憋的通红的脖颈,红晕立刻就退去了。

  而那个胡女一张嘴,就吐出来半碗青绿色的浓痰。

  云初是大夫,所以看这一幕并没有感到恶心,李慎却不成了,抱着另外一个干净痰盂,吐的稀里哗啦的。

  云初对大夫道:“不是说有人弄出来吸痰器具了吗?”

  大夫一边给曹王摸脉一边道:“不如人好使。”

  好不容易缓过气来的曹王一把拉住云初的手道:“宇初可以为本王作证,本王受了伤,一直在太医院养病,谁都没见,啥事都没做。”

  云初道:“这是自然,这是自然。”

  得了云初保证的曹王明,似乎松了一口气,让贴身宦官打开云初带来的食盒,见里面装的是各种各样的肉,就抓起一根肘子狠狠的啃一口,还冲着云初挑起大拇指道:“还是宇初知晓某家的心思。”

  自始至终,曹王明都没有太理睬纪王慎。

  离开了曹王明的病房,云初发现李慎似乎安定下来了,也不着急去看鲁王李灵夔的下场了。

  病房外的芍药开的正艳,红彤彤,粉嘟嘟的满院子都是,云初就顺手摘了一些凑成一束。

  武氏兄弟的病房可没有曹王明的病房大,里面的陈设更是远远不如,兄弟两在一个病房里,全身上下都是花花绿绿的。

  好在云初没有伤及筋骨,就是嘴巴看起来很不对劲,还在朝外撇着,口水嘀嗒的。

  滴答的不仅仅是口水,还有一根芦苇管子从武三思的胯下延申出来,也在嘀嗒着液体,看样子这家伙这些天一直就靠导尿才没有被尿憋死。

  云初捧着一束花从窗前经过,兄弟两都看的清清楚楚的,武承嗣甩着肥大的嘴唇呜呜乱叫,武三思原本只是嘀嗒尿水的芦苇管子,顿时飙射出一股带着血色的水柱来。

  李慎瞅着这两个极为凄惨的人道:“谁能把这两个人打的如此凄惨?这还有王法吗?”

  云初倒空了武承嗣水壶里的水,灌了一些生水在水壶里,将采集来的芍药插在里面,原本压抑,阴森的房间顿时就有了一束亮色。

  “是我打的。”

  李慎点点头道:“那就是死有余辜。”

  云初看着武承嗣跟武三思道:“无论如何,打人都是不对的,我这一次前来呢,一则是给你们兄弟道个歉,二来呢,是告诉你们兄弟一句话,别折腾你家的老仆了,皇后对于我殴打你们兄弟一事,就说了四个字。”

  武承嗣艰难的道:“说了啥?”

  云初道:“自取其辱。”

上一章内容出处

  生死间有大恐怖

  我有一双很好看的手。

  这是双手被人从小赞誉到现在。

  手的特点就是圆润,不大,五指纤细,到了指头根的位置上就迅速变得肥壮,肉太多,导致我的手指关节背面出现了四个看起来很好看的小坑。

  由于出生在物质匮乏的74年,满村子的人,不论男女老少只要见到婴儿期的我,都会自觉不自觉的在我的手上咬一口,他们眼中迸发的光芒让我害怕,所以,我就大声哭,可惜,我越是哭的厉害,他们就咬的越发起劲。

  在被数不清的人啃过手之后,我就不怎么愿意要这双手了。

  再长大一些,愿意啃我的手的人就变少了,主要是我的手在很多时候都显得脏兮兮的,只有我妈妈,爸爸,姐姐们还愿意在我的手洗干净之后偶尔咬上那么一口过过瘾头。

  再后来,这双被很多人赞誉过必定有福的手,就无人问津了。

  直到我老婆在我生命中出现的时候,事情就有了一定的变化,她喜欢咬我的手,只要一发怒就咬,不高兴了也咬,我儿子尿床了她还咬我……痛彻骨髓。

  等我儿子开始上学以后,就连她也抛弃了我的手,至此,这双手除过码字赚钱之外,再无他用。

  今天,我的手被一个好看的姑娘拿在手里仔细地端详,她看的很是认真,翻来覆去的看,还动不动上手在我的手背上用她洁白的指肚摩挲,动作温柔而细腻……

  然后,她就拿了一根带着长管子的针刺进了我的手背……一次不行,她就刺两次,三次……

  看着美丽的小姑娘额头迸起的青筋,我就温柔的安慰她:“我的手胖,血管细,慢慢来……”

  小姑娘在我的安慰下,似乎觉得被羞辱了,转身就跑出去了。

  片刻之后,进来了一个帽子上有一道蓝色杠杠的年纪稍微大一些的女子,她拿起我的手,就像拿起一根猪蹄,如同解过千牛的庖丁一样,在手背上拍打两下,就一针攮进去了,深得稳准狠三要素。

  我看着透明的管子里出现了一丝殷红,那应该是我的血,年长的女子拨动一下管子上的轱辘,我的血就混合着透明的液体,再一次进入了我的血管,凉凉的,有点舒坦。

  因为跟主任是酒友,我居住的病房是一个套间,条件很好,还被馥郁的鲜花香气围绕着——如同一具等待被人吊唁的尸体。

  朋友多,吊唁的人也就多,每个人脸上都带着浓浓的关切之意,这很好,就是他们送来的礼物一点都不友好。

  可能他们觉得我是一个写书的作家,应该有一点格调的,所以,他们果断地抛弃了我喜欢的黄桃罐头,猴头饼干,八宝粥一类的礼物,就连人参,鹿茸,玛卡一类常见的礼品也不见有人送,他们把我期望的东西统统换成了价格昂贵,却屁用不顶的鲜花。

  花束的主色调是由白色的且能散发浓烈香气的百合花组成的。

  这就导致我躺在被白色,偶尔有几朵其余颜色点缀的花丛里孤独的看着天花板。

  医院的天花板跟天堂一样,白的刺眼,环状的白炽灯散发着柔白色的光芒,宛若天使脑袋上的光环,圣洁的让人不敢逼视。

  我觉得像我这种快要五毒俱全的人应该没有资格上什么天堂,再说了,我讨厌白色。

  就在我盘算天堂与地狱有什么差别的时候,病房门被推开了,接着,探进来一颗农民特有的质朴的脑袋,满是沟壑的脸上带着浓烈的笑意,这是一位农民诗人。

  以前跟我讨论最多的是——白萝卜的大腿,水淋淋的那啥,这么好的地方为啥留不住你,他觉得乡土文学主打的就是一个简单,直接,唯有如此方能将农民心中的压抑情感抒发出来,就该赤裸裸的写,赤裸裸的歌唱。

  农民的热情让人不可阻挡,明知道我是患病五年的糖尿病患者,他给我送来了他们家树上长的桃子,桃子红艳艳的,一看就很有心,全是树梢上接受过充足阳光的高级货。

  还告诉我,一口一包蜜,多吃一口就能甜掉牙。

  直到他从装桃子的纸箱里掏出一大把红的让人触目惊心的玫瑰……也有可能是月季的花束,我才知道,他是来问我,他的作品入选我主编的作品集的情况的。

  天啊,就他那种敢于将女性生殖器不加半点隐晦的写在诗作里的作品,我有几个胆子敢把这东西编入作品集,他的作品能在花儿节对歌的时候唱,拿来出书是万万不成的。

  他离开的时候很是失望,临走的时候还看了一眼他送来的桃子,可能觉得亏得慌。

  我也觉得他很亏,那一箱子桃子,估计能给他带来百元以上的收获,送给我这个糖尿病病人,亏大发了。

  好在他送来的那一束红的如同火焰一般的玫瑰或者月季,还是带给了我些许安慰。

  这种安慰直到前来拔针的小姑娘质问我为啥要摘医院里的花朵的时候,我才如梦初醒,朝窗外放眼望去,窗外的月季花正开的如火如荼……

  躺在高级病房里就像躺在装修奢华的灵堂里一样,我自觉是一个普通人,既然是普通人就应该享受普通人的幸福快乐,也享受普通人的苦痛与悲伤,所以,我就果断地退掉了这座灵堂,搬进了有四张病床组成的普通病房。

  才进去,我就后悔了。

  隔壁病床的老爷子已经憋尿憋了一整夜,却因为前列腺的问题迟迟得不到释放,他正痛苦的用双手扳着双脚,呻吟着。

  医生来看过之后,果断地采取了插管导尿术。

  我不知道那些护士为啥会把帘子扯过去遮住隔壁病友的视线,偏偏我所在的方向无遮无掩的,给了我一个最好的观察位置。

  然后,我就看到了此生难以忘怀的一幕,五六个护士小姑娘,脱掉了老人的裤子,拔萝卜一样的抓着老人的男性特征,然后就拿着一个透明管子往里面捅,那位老人则在病床上跳弹的如同一条刚刚被丢上岸的鱼。

  看到这一幕,我忍不住伸手摸摸自己的,还好,还在,就是因为物伤其类的缘故,比平常小了一半还多,另一多半还在,就是缩阴入体了。

  老人流出来的不是尿,是血,护士们一下子就紧张起来了,年长一些的护士抽出导尿管,然后,我就第一次见到了男性特征向外喷血的场景,血还没有落在病床上,就被一个护士一把捏住了……她竟然一把捏住了。

  再后来,病房里就充满了医生,护士,他们简单的商量一下之后,就说,老人的前列腺出血了,血块堵住了管子才导致无法排尿,需要去手术室在仪器的帮助下继续插管子……

  等他们送走了老人之后,我的膀胱也很难受,去厕所释放一下,结果啥都没有,那一刻,我的眼前突然就出现了我躺在病床上,被医生们当牲口对待的一幕。

  然后,我就回到了那间被我称之为灵堂的病房,安静的躺在围满鲜花的病床上,期待着下一位访客,不管是农民诗人,还是城市流浪诗人也罢,只要他们推门进来,我们就是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第一百四十四章 事情总要圆满吧?

  听到这四个字之后,武承嗣就把紧绷的身体松弛下来,武三思的芦苇导尿管也从喷涌的血柱变成了淅淅沥沥的尿滴。

  即便是云初以医者的身份掀开武承嗣的毯子,将他一丝不挂的身体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他好像也没有啥反应,就是眼角的泪水流淌的哗哗。

  云初给武承嗣检查了身体之后道:“底子不错,内脏移位的不多,就是皮外伤太多,估计要脱一层或者两层皮,平日里注重一下饮食,不要吃鱼羊这些发物,更不要饮酒,能动弹了,记得要下地走路,将筋骨撑开,要不然,皮肤,筋膜收缩,以后会影响行动。”

  武承嗣听了云初详细的医嘱,并没有什么感动的神色,整个人木呆呆的。

  李慎好奇的将武承嗣的身体看了一个精光,吞咽一口口水道:“你是怎么把他打成这个样子,却又不伤及性命的?”

  云初淡淡的道:“我是一个武者,又是一个医者,在这两道上都还算高明,武者研究的是怎么才能把一个人用最快的方式弄死,而医者呢,研究的又是如何能让一个人活得更长。

  不过,我是武者,医者双修,这就造成了我可以把人打的又痛,又伤的,却又不妨碍他继续活着的场面。”

  李慎闻言吸一口凉气道:“一个人的生死,只在你一念之间?”

  云初掀开武三思的毯子道:“无它,唯手熟耳。”

  武三思瞅着云初可怜巴巴的道:“你把我下边踢坏了,还流血。”

  云初道:“坏你子孙根那就是真正跟皇后结仇了,同样身为武氏族人,皇后也不希望你武氏绝后,所以在踢你的时候,我用的是脚背,没用脚尖。”

  “可我这几天一直在尿血。”武三思一边说,一边指着盆子里的半盆血尿给云初看。

  “哦,那是小事情,可能是我在殴打你的时候,不小心伤到了你的肾,这东西很娇贵,受点伤就会淌血,淌上几天之后,也就慢慢的痊愈了。”

  云初一边说话,一边用手指按压武三思的身体,检查完毕之后,给他盖上毯子道:“总体上问题不大,不会留下啥后遗症,出院之后,又是两条龙精虎猛的汉子。”

  云初从病房的水缸里挖出来一些水洗手,等他洗完了才对李慎道:“他们两个就是你某一天的样子。”

  “为啥?我是王!你不敢大鸣大放的打我,那叫以下犯上。”

  云初甩甩手上的水滴不耐烦的道:“那就天黑了再打。”

  “天黑了也不能打我。”

  武氏兄弟自然是认识纪王的,现在亲耳听到云初准备连纪王也打,不知为何,心里的愤懑就少了一些。

  云初甩干了手上的水珠,就对武氏兄弟道:“病好了,就备一些厚礼,不得少于两千贯,去我府上感谢我,这一次要不是我,你们兄弟两个就算长十颗脑袋也不够砍的。”

  武三思道:“欺人太甚。”

  云初看着武承嗣道:“你一向冷静一些,你也这么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