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孑与2
不过,你真的认为此子能消弭雁门侯的怒火?”
陆博士摇摇头道:“这话不是我说的,而是李义府说的,他不想跟此子说,老夫只能用一些手段。”
左丘寒苦笑道:“雁门侯此次拿我国子监中人泄愤,我们是真正的池鱼之灾。”
陆博士摆摆手道:“算了,本来还想着在国子监老死呢,看来,要离开了。”
说完,就背着手走了。
因为要准备明日去教雁门侯梁建方读书,云初今日可以提前离开国子监做准备。
至少,要把甲胄穿上,不穿甲胄去见梁建方纯属活得不耐烦了。
跟狄仁杰一干学子约定好了上元节继续试菜,上元节后就住进晋昌坊,云初牵着枣红马离开了国子监。
想到崔氏今日应该在掖庭宫那边,百无聊赖之下,就打算去看看掖庭宫那边的人市。
掖庭宫属于太极宫宫殿群的一部分,这里一般人是进不去的,不过,皇家很贴心,担心买卖人口的人进不来,就在跟掖庭宫隔着一座高墙的修德坊布置了一个人市,从这里买了人之后,马上就能从芳林门带走,非常的方便。
快马抵达了修德坊,才进门,云初就想转身离开,因为放眼望去,这里到处都是卖人的,跟买人的,熙熙攘攘得好不热闹。
云初硬着头皮终究还是进去了,因为把一张脸拉得跟驴脸一样,倒也没有那个不长眼的愿意往跟前凑。
只是小声嘀咕说云初不知是谁家受了气的小郎君,来人市买人泄愤的。
看着,看着,云初慢慢地也就把驴脸收起来了,毕竟,这里卖得人实在是太多样性了。
往嘴里丢了一块甘草,慢慢地嚼着,顺便打量一下成排的昆仑奴。
从头看到尾也就失去了兴趣,因为这里贩卖的好多昆仑奴,根本就不是纯种的昆仑奴,好多都是天竺人假扮的,他们其实不够黑,而是呈棕色,只是被狠狠地晒过太阳之后才变黑的,唐人没见识,就把这种人也当成了正宗的昆仑奴。
云初看到一个公子哥模样的人往一个昆仑奴脖子上拴了一个铁链子,就准备拖走。
云初上前拱手道:“啊,兄台,为何要买这样黑的一个人呢?”
公子哥见云初身着青衫,就客气地道:“兄长不知,小弟昨日与人斗犬,我的大将军不幸被咬死了,今日就来人市,买一头昆仑奴回去,不让他干别的,就让他站在场边吓唬对方的狗,好让某家的狗有机可乘。”
云初不解地道:“兄长让昆仑奴吓唬对方的狗,岂不是连自己的狗也一并吓唬了?”
公子哥听了云初的话哈哈大笑道:“贤弟啊,你到底年幼,不知道这斗狗的窍门所在,哥哥我只要把这个昆仑奴跟我的狗拴在一起,一同捕食,一同吃饭,一同睡觉,等到狗上斗场的时候,他突然出现,我的狗不怕,对方的狗突然看到这么乌漆嘛黑的一坨,岂不是就能吓破胆?”
云初拱手道:“我兄高见!”
为那一个昆仑奴未来的悲惨生活默哀片刻,云初就继续向里面走。
外间都是卖男人的,越往里面走,条件也就越好了,就是头上插着草标的女子越来越多,她们一般不是自己来的,身边往往站着一个男子或者一个老妇,亦或是一群膀大腰圆的壮汉。
云初打听了一下,才知道这里是自卖区,男人卖自己的老婆啦,父亲卖自己的闺女啦,兄长卖自己的亲妹子啦,还有婆婆卖自己儿媳妇的,不过都是年纪上了十五岁以上的。
想要卖孩子的,首先要请官家挑!!!
云初抬头瞅瞅晴朗的不像话的天空,很是期盼这时候突然乌云盖顶,降下一道道闪电,把这里所有人统统劈死,最好一个都不要留,不管是卖人的,还是被卖的。
云初不敢在这里久留,生怕大冬天的老天看不下去,突然打雷误伤到自己,就赶紧往华丽的台子那边跑,因为,那边看起来比较高级不说,竟然还有阵阵的丝竹之音传来,看样子应该有美女正在走台。
骑在枣红马的背上,顿时就有高人一等的感觉,而枣红马又是一个喜欢凑热闹的,不断打着响鼻,喷得路人一头一脸的鼻涕口水。
路人本来要发火,突然发现自己被喷实在是活该,因为就这一匹马,足够买好几百个奴隶的。
这种马可不敢胡乱碰,胡乱摸,一旦出事,赔上身家都是小事,重点很可能会要命。
如果把龙种枣红马跟后世的汽车相比,能跟枣红马对标的只能是劳斯莱斯最新款。
云初当时能从包围圈中跑出来,最大的功臣就是枣红马,因为他跑得足够快。
枣红马挤开人群,占据了一个最好的位置,瞅着在台子上轻歌曼舞的美人。
一个帮闲一般的人物,在衡量过枣红马的价值之后,立刻亲热地凑到云初身边道:“郎君,这里的新罗婢没什么看头,好看的都在后面呢,还可以直接上手,有几个新罗婢听说是从新罗皇城里弄出来的,那个水嫩哟,掐一下都能出水。”
云初鄙夷地道:“你这种货色都能上手摸,那些新罗婢再好看也被你们给摸出茧子来了,滚开,别碰到老子的马,掉一根毛,把你卖掉都赔不起。”
帮闲立刻闪人,多一刻都不敢在这个脾气暴躁的郎君身边停留。
看自家族人被买来卖去的,实在是提不起好心情,既然是新罗婢就可以多看看了,再说了,人家在台子上含羞带怯地卖力推销自己,不看白不看。
“郎君要买新罗婢?”崔氏的声音从后边传来。
云初回头看发现她正站在马车车辕上朝自己挥手叫喊呢。
枣红马也听到了崔氏的声音,它对漂亮的新罗婢没有好感,就一头撞开好几个沉迷其中的色鬼,再一屁股掀翻几个,在人群中转了一个圈,在一片骂声中,来到了崔氏马车边上。
“郎君就不该来这种腌臜地方,没得污了眼睛。”
云初摊摊手道:“我今日下学早,就想来人市找你们。”
“肥九,快走,快走,这地方就不是郎君该来的地方。”崔氏不听云初解释,只是催着快走。
好不容易走出拥挤的人市,云初前后看看,没发现有别的人跟着,就问崔氏:“今天没买到?”
崔氏笑道:“自然买到了,官家还有一些手续没有办妥,今日下午,他们就把人送到家里了。
不过,妾身准备让她们在澡堂子里彻底洗干净了,换上咱们家的衣衫,再进家门。”
对于崔氏的安排,云初很满意,家里有这么一个人存在,对他这个半调子唐人来说,是福气。
在路上,云初就把自己跟狄仁杰他们的约定告诉了崔氏,崔氏觉得时间足够,到时候,云家应该能组织起一个大食堂,给学子们供应饭食。
至于明天就要教梁建方读书的事情,他没有跟崔氏说,说了也是白说,还要多一个人担心。
云初觉得自己来大唐,就是来闯世界的,如果连梁建方这样的猛兽都不敢见。
不如早早地离开长安,找一个穷山僻壤的地方弄一块地,当一个富裕的小地主算了。
瞅着墙上悬挂着的圆盾跟唐刀,云初取下来,将圆盾扣在左臂上,右手持刀,双眼从圆盾的上半部分露出来,用肩膀抵住圆盾,唐刀从圆盾的边缘露出半寸刀尖,猛地一个垫步,身体向前冲,而唐刀早就毒蛇般的刺了出去,两丈外的铜钱璎珞已经从中分开。
第九四章 打不过怎么办?
这手护盾移步杀是丁大有闲着没事教给云初的,看似只是向前移动了一步,实际上是两步半,跟打羽毛球时的垫步非常像。
这也就是为什么羽毛球运动员拿着一个拍子,只要挪动两步就可以照顾到那么大的一个羽毛球场的原因。
按照丁大有的说法,只要云初能在一个呼吸间,这样突击两次,基本上,在府兵中也就能称得上悍卒了。
云初每日不停地练习了三个月,目前,还是只能在呼吸间完成一次。
老猴子教的本事都比较阴毒,他自己身材不高,力量不够大,胳膊不够长,双腿跨步不够长,本身条件就不适合跟人面对面的交锋。
因此,他的本事在于下毒,暗算,突袭,逃跑,基本上就是一大堆属于刺客的本事。
正面交锋的话,云初不怵他,最糟糕,也能跟这只老猴子拼个同归于尽。
但是,老猴子如果真的想要杀云初,很可能云初还没有见到他,就已经死掉了。
反正,有一次老猴子蹲茅坑没有纸,云初拿给他的时候,发现这个老家伙的裤裆里都有一把刀……
大唐军队里的老贼们,尤其是爵位前面带着开国两个字的,都是可以以一敌百的猛将。
听丁大有说,玄武门事发的时候,尉迟恭一个人堵在一座桥上,加上一把马槊,两柄唐刀,十二柄短矛,硬是将太子六率的一个团三百余人挡在桥对面,且杀得溃不成军。
云初总觉得丁大有的这一番话有很大的吹嘘成分,自从看到丁大有一个人就把那么多的和尚撕碎之后,云初就不再认为是吹嘘,只会认为是丁大有在美化尉迟恭。
尉迟恭这人云初很早就认识他,小时候,长大后,没少把尉迟恭的画像贴在自家门上。
听说尉迟恭现在喜欢上了修道,整日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整个人显得极为平和,李治对于尉迟恭听说也是尊崇有加,但凡得到与修道有关的好东西,都不忘记赏赐给尉迟恭一份。
想想也是,不出门的开国老功勋,才是最好的老功勋,当然,那些已经死在胜利前一刻的老功勋就更加值得所有人怀念了。
梁建方则是一个真正的老贼,明明已经老了,还脾气火爆得跟火山一样。
想到这里,云初就把已经拿出来的铠甲重新安置在架子上,反正,穿了铠甲之后吧,说不定会让老贼更加地兴奋,殴打起来会变得更加狂野。
云初也把上好的牛皮铁盾重新挂在墙上,听说梁老贼最擅长的武器是一对擂鼓瓮金锤,据说是汉伏波将军马援留下来的兵刃,一对锤子足足有一百六十斤重,单个的就有八十斤重。
不像何远山在龟兹大战时期用的锤子,还没有好一点的香瓜大。
猛男用猛锤子,这是必然,梁老贼如果抡不起一对一百六十斤重的锤子云初才看不起他呢。
反正,不论老贼用多大的锤子,一锤子将这面盾牌砸碎,顺便再把云初砸成肉泥估计不成问题,所以,盾牌也用不成。
武功一道,就跟做数学题一样,打不过就是打不过,不会就是不会,没有任何中间路数留给你。
对于明日怎么对付梁老贼,云初想了很久,很久,最后在天快亮的时候,决定让崔氏给他准备一个大澡盆,他要用香汤沐浴。
崔氏不明白一向硬线条作风的郎君为什么要用香汤沐浴,没有多问,就给他准备好放置了很多干花瓣花油的洗澡水。
云初在里面浸泡了好久这才从水里香喷喷地出来。
还让崔氏给他身体上涂抹了不少的香膏,穿上内裤跟纱织的里衣,再穿上一层雪白的外袍,以前在西域穿的黑羊羔皮大氅不穿,换上一件红狐狸皮的大氅。
戴上一根束发丝带,将眼角给提起来,丝带中间崔氏还镶嵌了一块蓝宝石。
用眉笔描了眉,这样跟那一双半成品丹凤眼才相配,脸不够白,就用了一点香粉,最后轻轻地咬了一下口媒子,一个唇红齿白的富贵公子的模样就出现在昏黄的铜镜之中,比他娘的贾宝玉还要贾宝玉。
这副模样崔氏简直喜爱到骨头缝隙里去了,迫不及待地找来一个束发金环把云初的头发束起来,又在束发金环上加上了一个红色绒球,在她看来,这个模样的郎君,才真正称得上是美人如玉。
别看大唐武风强悍,对于明眸皓齿的美男子同样没有什么抵抗之力。也是,胸口有鼓鼓的胸肌,肚子上十几块腹肌的猛男看惯了,总要找几个类似“二刈子”的男人来换换口味。
等云初从圆凳上站起来的时候,一个娇娇弱弱的富家娇公子就出现在了崔氏的面前。
就在崔氏含着眼泪,用簪子将几根不听话的头发挑顺之后,就听云初道。
“我这个模样,应该经不起武人一拳吧?”
“郎君净瞎说,您这般模样,那个失心疯的会拿拳头对付您呢。”
云初抓抓发痒的耳朵又道:“你说我这副模样去拜访人家,人家会不会认为是一个娈童主动送上门来了?”
“呸呸呸,郎君瞎说,那些腌臜东西怎么配跟郎君相提并论?”
“最好不要挨打,要不然我想了半夜的想法就白费了。”
“郎君今天要去拜访谁?”
“我的老领导雁门侯梁建方。”
“呀,原来是去拜访梁武侯啊,郎君为何昨日不说,妾身也好准备礼物。”
云初摇摇头道:“不用带别的礼物,只需要把你亲自从酒里蒸出来的酒精给我装上一壶就成了。”
“郎君要给人看病?”
“别问了,去装吧,记得把盖子重新封好,要不然那东西自己会跑。”
酒壶拿来了,云初轻轻抿了一口,一股浓烈的酒味就直冲脑门,在脑门里转了三个圈之后,在飞流直下,如同一道火流一般直冲胃袋。
两坨嫣红浮上云初面颊,这让本来娇弱的他,显得更加地姹紫嫣红。
眼看着天亮了,云初没有去马棚里找枣红马,估计自己这副模样枣红马会不喜欢,今天出行,自然是要坐车。
当云初拿着一卷书,提着一个酒壶从屋子里出来的时候,云家所有的仆人都呆滞住了。
就连一向自诩见过世面的九肥,也愣了好一阵子才挑起大拇指道:“郎君真正好颜色。”
“闭上你的臭嘴,好好赶车,目标雁门侯府!”
云初上了马车,就再也没有打开过窗帘,免得晋昌坊的百姓看到,以为自己真的变成了一个“二刈子”。
雁门侯府在通化坊,距离皇城很近,算是距离皇城第二近的地方,就像他的武功一样,他排不到第一近的那几个坊市。
云初抵达通化坊雁门侯府的时候,那里已经站立着一个修长的身影。
走近一看,却发现是狄仁杰。
这个发现让云初心里暖暖的,当下决定,如果自己真的需要朋友的话,这个家伙可以排在第一位。
“云兄,某家昨日胆怯了,甚是羞愧,回去思量了一夜,决定与贤弟一起闯一闯雁门侯这个虎穴。”
看到云家的马车,狄仁杰就迫不及待地上前,掀起门帘,准备拉云初下来,一起闯龙潭虎穴。
等到云初从马车上下来,狄仁杰看清楚了云初的模样,如同触电一般,猛地松开云初的手,颤抖地道:“你是谁?”
云初抖一抖雪白的袍袖,笑呵呵地对狄仁杰道:“我这般模样,雁门侯会不会上来就一拳打死我?”
“你为何会是这般模样?”
云初抬手理一理自己有些不妥的袍袖,对狄仁杰道:“我想过了,论武功,根本就打不过雁门侯,连防御的本事都没有,跟可以手撕虎豹熊罴的雁门侯比起来,会武功的只会被殴打得更加凄惨,这一点,从国子监被打伤的那六位的伤势就能看出来。
武功越强,就被殴打得越惨,武功最高的那个手脚都被打断了,一身的武功算是废了。不会武功的老博士,仅仅被人家给丢出来,只有几处跌伤。
既然雁门侯将殴打教书先生,当成一种反抗的手段,那么,不论是谁,都躲不过这顿殴打。
为了少挨揍,或者不挨揍,我只好尽量的让自己显得弱小一些。
你说,就我现在表现出来的身板,雁门侯会不会觉得我不堪一击,继而只把我丢出府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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