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孑与2
云初笑道:“这就是西域的特点,赢家通吃一切,我把所有的东西赏赐给了老石头,老石头会把一部分赏赐给他认为应该接受赏赐的人,接受赏赐的人也可以继续向下分,不过,一般情况下,只会分到第三层,也就是说,有九成的人是分不到东西的。
他们如果想要分到更多东西,就必须比这些受到赏赐的人更加努力才成。”
梁英道:“明白了,意思是说,我们给西域人的赏赐可以非常的重,但是,获益的永远只有极少的一部分人。”
云初回头看看那些提着刀子跟上的西域人对梁英道:“好好想想,为什么会是这种赏赐方式吧。”
梁英随即陷入沉默,他觉得应该好好地想一下君侯这样做,这样说的目的。
等云初带着这些人回到柘枝城的时候,整座城已经落到了老贼们的手中。
他们是强盗,是贼,所以对于占领地盘没有任何兴趣,于是,在城外的人依旧酣战的情况下,他们在这座封闭的城中开始了刮地三尺一般的劫掠。
老石头他们刚刚加入了云初的队伍,抢劫的时候自然也有他们的一份,毕竟,在别人都开始抢劫的情况下,不让他们加入,这是非常不道德的事情。
哈桑早早就发现了柘枝城被外人占领的情况,他好几次都想要回兵拯救他的城池,却被伐什干这群人死死地拖住了。
柘枝城里谁的利益最大?
毫无疑问就是哈桑。
这伙强盗抢劫过后会长久的占领柘枝城吗?
答案是不会。
因此,在伐什干这些人的眼中,除掉哈桑才是当务之急,只有除掉哈桑,他们真正的财产,牛羊,以及属于哈桑的财富牛羊,才能得以保全。
哈桑激怒如狂,指挥着自己的大军开始全军压上,他不想跟伐什干这些人火并,现在,却由不得他。
柘枝城里的人,对于被抢劫这种事他们处之泰然,这种事情每隔几年,运气不好,每隔一年,甚至几个月就会出现一次这样的事情。
根据他们的经验,只要不反抗,这些强盗们需要的,无非就是钱粮,物资跟女人罢了。
钱粮,物资,美人都在城主府或者贵人们的府邸里,穷苦的人家能被劫掠的东西并不多。
只要把自家的女儿,老婆弄成肮脏不堪的模样,就能躲过这一次劫掠。
柘枝城里有一座黑色的方顶房间,房间里有一道泉水终年汩汩的流淌,这所房子的房顶很高,只要一发声,屋子里就会产生混响,即便是轻声细语,在这做房子里,听起来也像是神灵的低语。
这是一座建筑水平很高的房子,一砖一瓦,一梁一柱,哪怕是房间里的皱褶跟曲线都有它重要的意义。
云初放火点燃了这所房子……
原本对于劫掠这种事情已经麻木的柘枝城人,却对这座着火的房子痛彻心扉。
虽然那些骑着马拿着刀子的唐人还在街道上弹压,还是有一些人大着胆子去救援这座着火的房子。
云初没有阻拦这些人去救火,因为这座木头制作的房子已经没办法救援了。
火焰从房顶冲出来的时候,那些人还提着各种装水的东西不要命的冲进火场泼水救火。
开始只是几个人,有了榜样之后就来了很多人,最后,着火的木头房子边上围满了救火的人,只可惜,他们救不了这座房子,眼睁睁的看着它在大火中坍塌。
云初见状,又下令点燃了城主府的房子,这里的房子比那座黑房子还要精致一些。
可惜,没有人前来救火,他们围着黑房子不断地礼拜,不断地哭泣,不断地祷告。
“把这座城烧了吧。”云初看过这些人的表现之后就叹口气对梁英下达了命令。
“就因为这些人朝拜那座黑房子?”梁英觉得有些难以下手。
“大食人已经占领这座城池了。”云初平静的回答。
“烧了城池之后,他们能去哪里呢?”
“去哪里都好,只要人口开始分散就是好的,随着艰苦的生活让他们耗尽所有心力之后,他们就会慢慢的忘记这座黑房子,忘记天上那个没有给予他们保护的神。”
“烧掉这座城就等于弑神?”
云初抬头看了梁英一眼,他觉得今天的梁英表现得非常好,似乎是在一瞬间就开窍了。
随即点点头道:“作为一个人,我们不该这样做,作为一个唐人,我们终究还是太心慈手软了。”
“不可饶恕是吗?”
“也不是不可饶恕,站在人家的立场上,有信仰的人绝对比没有信仰的人要强大一些,也会诞生一些美好的人性品质。
只不过啊,他们的立场跟我们的不同,他们的存在对于大唐执行的大一统目标不符。
既然与我们的目标不符,那么,自然是我们的敌人,需要我们用心去摧毁。”
“娜哈佛女在西域做的事情是不是跟那座黑房子做的事情是一样的?”
云初笑了一下,放下手中的横刀,坐在城主府还没有着火的大厅里,微笑着道:“是的。”
梁英抬头道:“域民不以封疆之界,固国不以山溪之险,威天下不以兵革之利,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
娜哈佛女在西域传播的便是我大唐的“道”吗?娜哈佛女在西域就是在为我们争取多助吗?”
云初笑道:“是这样的,不过,这些道还不足以保证我大唐的利益,还需要以封疆,山溪,兵革来做支撑。
人心可能是天下最厉害的武器,同时呢,他也是天下最不靠谱的武器。
顺风顺水的时候,人心所向,披靡无敌,人心艰难的时候,犹如逆水行舟,稍一松懈,便是顺流之下,狂飙于万里之外。”
梁英点头道:“记下了。”
当黑房子在火焰中轰然倒塌的时候,柘枝城里哭声一片。
就在柘枝城的人悲伤的时候,云初麾下的一千多老贼已经完成了对柘枝城的洗劫。
劫掠西域城市最大的好处就在于方便。
哈桑这些人对柘枝城里的百姓的掠夺几乎是全方位的,所有的好东西都堆积在城主府里。
因此上,只要劫掠了城主府,就等于夺走了柘枝城一多半的财富。
城主府占地面积很大,所以燃烧起来的时候非常壮观,火焰滔天之下,在北风的帮助下就形成了火烧连营的效果。
城外还在战斗的哈桑,怔怔的瞅着整座城池都开始燃烧了,忍不住仰天嚎叫一声,如同一头受伤的肥狼。
第三十七章 蛮荒,就是蛮荒,无法可改
哈桑之所以能容忍云初带着马贼们在柘枝城里劫掠,完全是因为劫掠的损失在他的容忍范围之内。
现在,云初抢劫完毕之后,再一把火将柘枝城烧了,这就无法容忍了。
虽然柘枝城里的贵族们,刚刚还相互残杀的人头滚滚的,等到柘枝城里燃起大火之后,他们就迅速的停止了战斗,开始重新商议结盟,准备全力应对云初这个外来者。
酣战了整整一天,他们早就到了人困马乏的时候,想要追杀刚刚离开柘枝城的云初这伙马贼,首先就要休息一下,顺便喝点水,吃点饭。
他们喝了水囊里的水,又从药杀水里提来了清水做饭,等他们喝完了水,吃完了饭之后,哈桑突然发现,他的武士们开始上吐下泻了。
一时之间,就在这个满是尸体的战场上,一股股恶臭腾空而起……
伐什干在清点了自家的健康武士之后,发现人数比哈桑的健康武士多,随即,战事再起。
云初是最后离开柘枝城的,在他之前,很多柘枝城的石国人也跟着老贼他们走了。
他们并不是因为喜欢老贼们才跟着走的,而是已经习惯了跟着财富走,没有那些财富,一些金匠,铜钱,银匠,地毯,皮匠,铁匠,乐师,舞姬们的存在就毫无意义。
不论这些财富是属于谁的,财富的主人都需要利用这些工匠把财富进行升值。
哪怕那些强盗会组建一个强盗之城,他们也会是强盗之城里面的百姓。
云初走的时候,夯土城墙上的木质建筑也开始着火了,就在柘枝城这座巨大的火堆边上,还有一群人正在舍生忘死的战斗着。
“这就是我看不起他们的原因……”
云初在绕过山口的时候,最后看了一眼那些人,对梁英道。
有两千多个石国人跟着老贼们走了,老贼们其实是一群非常有趣的人。
这一趟,在柘枝城没有杀多少人,也没有损失多少人的情况下,搬空了柘枝城,对于这个结果,他们非常的满意。
他们知道那些工匠跟着他们过来的意义,也就愿意尽可能的帮助他们。
他们有好多好多的骆驼,那些骆驼在背负货物的同时,也能背负好几个人。
有了这些人,旅途上并不会寂寞,那些乐师总是会弹奏起美妙的音乐,那些被阉割过的伶人总是会引吭高歌,这就让这一支庞大的驼队,变成了一座移动的城镇。
每到宿营的时候,工匠们就会寻找那些老贼们,想要把他们手里的金币变成精美的金器,银匠,铜匠们也在做着同样的事情,而那些皮匠们往往会拿出自己制作的裘衣跟老贼们换取金币,或者铜币。
篝火边上的柘枝舞真的很好看,那些美丽的舞娘们,在通过舞蹈充分展现了自己弹性惊人的腰肢,以及曼妙的身体之后,就会去寻找那些有很多钱的老贼们用自己的身体换取一个令人心动的高价。
最美,最妖娆的舞姬会含着金杯,倒仰身体,抖动着腰肢倒退着将金杯送到云初面前。
云初不想碰她的金杯,也不知道这只杯子被多少人用过,所以,往金杯里丢一枚金币之后,舞姬就会把目标转向商队的第二号人物梁英。
梁英也不会接受舞姬的好意,所以也丢了一枚金币到金杯里。
然后,舞姬就会继续寻找下一个目标……人才到老贼这里,就被几个彪形大汉拉住四肢,接受了她的好意。
耳边淫靡的声音响起,那些乐师就开始疯狂的奏乐,拿上就有更多的舞姬学那个最美丽的舞姬一样,叼着银杯,铜杯抖动着腰肢从云初这边开始献媚。
云初往每一个经过面前的金杯,银杯,铜杯里丢一枚金币,梁英也是一样。
跟云初用欣赏的目光看那些舞姬不同,梁英的眼中多少有一些鄙夷之意。
“永远都不要鄙视别人的谋生之道,尤其是在我们刚刚打劫完柘枝城的情况下。”云初用肩膀碰一碰梁英。
梁英皱眉道:“真的不用讲礼义廉耻吗?”
云初大笑道:“我们的祖宗在一千七百年前的周代,才创造出来了礼,因为有了礼的存在,我们的族群才有了秩序可言。
有了礼之后,直到春秋时期,我们才完善了礼,创造出来了礼义廉耻的说法。
在这之前,我们的先祖,过的日子甚至还不如这些石国人,以青天为幕,以大地为床,以风雨雷电为乐,努力繁衍之下,才有我们的部族的繁盛。
那个时候的西域,还是荒蛮之地,他们知道如何种植粮食,如何饲养牲畜,却没有诞生出礼这样的东西。
没有诞生出一个被所有人公认的秩序与规矩,这就导致强权成了唯一可以让人低头的规则。
这些舞姬做的所有事情,其实就是她们的求生之道,谈不到荒淫,也谈不到礼义廉耻。
在这片荒漠之中,活下去才是天地间最大的道理。
你可以不喜欢她们的行为,但是啊,不能鄙视她们的行为,她们是一群努力构建自己幸福生活的人。”
云初说着话,又拿起一枚金币,如同一个冤大头一般将金币丢进了一个胸膛上满是污垢的苍老舞姬口中的陶碗。
梁英瞅着那个激动地快要晕过去的老舞姬,也就学云初的样子将一枚金币丢进了破碗。
虽然到了老贼们那里之后,老舞姬被踢出来了,陶碗也破了,那个老舞姬却不以为意,将自己赚到的两枚金币贴在自己的眼睛上,幸福的模样,就连给她提供睡觉热量的骆驼都在为她高兴。
“这就是钱的作用?”梁英再一次发出了感慨。
梁建方家里出来的败家子,对于钱这个东西是没有什么概念的,以前他花钱的时候也都是如此的豪爽,不过,他从来没有观察过那些从他手里赚到钱的人的神情。
瞅着那个老舞姬握着两枚金币,在骆驼边上翩翩起舞的样子,他立刻就觉得今天一天下来,就数这一枚金币花的最为值得。
“这就是君侯在万年县给百姓们带来福利之后的心情吗?”
梁英捂着自己的胸口问。
云初笑道:“赠人花朵,手有余香,吾辈诸人想要真正活得愉快,就必须有万贯家财,一朝散尽的勇气,也必须有茕茕孑立于闹市,翻掌为云,覆掌为雨,万千金银顷刻可聚的本领,如此,方为大丈夫。”
梁英仰慕的瞅着云初道:“君侯有这样的本事,别人不成。”
云初笑道:“既然如此,你就必须努力做到这一点,这世上,人的能力才是最有价值的东西。
也唯有这样,才有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的底气。
所以呢,一个大的家族,它的大绝对不在它有多少钱粮,有多少人手,而是看这个家里到底有多少可以翻云覆雨的人才。”
梁英盘算一下自己家,最后叹口气道:“我们家里至今依靠的还是老祖昔日立下的军功,而这些军功,这些年已经越来越不值钱了。”
云初觉得今天跟梁英说的话已经足够多了,也就不打算继续往深里说了。
就他雁门郡公府邸,如果再不出一两个可用的人才,两代人之后,将泯然于众人矣。
希望梁英能通过这一遭的经历,有所成长,也算是偿还了昔日梁建方对自己的提拔之恩。
军方老臣的子嗣凋零的厉害,尤其是在皇帝开启了真正的科考制度之后,他们入仕的渠道陡然被收紧,想要再通过荐举入仕,如今基本上已经成了泡影。
武勋世家的子弟想要出一个读书好的人,几乎是一件非常难的事情,哪怕他们有很好的老师来教育,与那些读书世家出来的人依旧没有法子比拟。
就像晋昌坊办的私塾已经有五年时间了,在过去的五年中,私塾先生教会了晋昌坊里的孩子们认识了大量的字,学会了简单的算数。
其实,也就仅此而已,想要更进一步进入四门学,进入太学,进入国子监,云初根本就不敢抱这样的希望。
没有个十数年的耕耘,没有一代又一代学子前赴后继的试错,晋昌坊的私塾书院,想要出一个太学生,很难。
云初自己之所以被人高看一眼的原因,就在于他可以进四门学,而后入太学,最后在进士科的考试中拿到了第九的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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