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孑与2
后来想到自己祖先的尸骨就在这片土地上尘归尘,土归土的,就坚定地认为自己也是属于这里的,并且应该把这里的弄得更好才对。
“为什么是圆测大师?”云初还是问出来了。
老猴子笑道:“我还是西域人呢,为什么你能接受我,却不能接受圆测这个跟像你的人呢?”
云初皱眉道:“你应该知晓,我是一个很喜欢怀疑别人的人,也是一个喜欢以恶意来揣摩新认识的人。
在我的世界里,每一个人都是先有罪,然后再通过长时间的相互了解之后,再为这个罪人脱罪。”
“你觉得圆测有罪?”
云初笑道:“我是怎么在西域活下来的你又不是不知道,如果没有这份心思,我早死了。”
老猴子叹口气道:“玄奘天生的宽厚仁慈,你是没有接纳到一星半点啊。”
云初不屑一顾,这只死猴子明明得了便宜,这时候,还在卖乖。
为了这一次远行,几乎整个长安城都动弹起来了,从准备货物,到准备骆驼,再到整备军械,安排路线,云初,温柔等人忙的脚不沾地。
当时间来到七月的时候,长安城依旧酷热难耐,但是,去西域的道路已经开始逐渐清凉了。
每年这个时候,都是西域商队们赶着骆驼回西域的好时候,也到了云初大军离开长安的日子了。
“给我带很多钱回来……”这是李弘这个兔崽子临别前的赠言。
“给我找一块最好的暖玉回来,我老婆要用……”这是李慎的殷切期盼。
“给老夫带一些西域美女回来……”这是梁建方这个坐着轮椅依旧色心不死的老混蛋的希望。
“县尊一路走好……”狗日的万主簿当了这么久的官,还是那么不会说话。
“不知道说啥,不过等你回来的时候,我或许就想起该说啥了。”这是狄仁杰说的废话。
“我本来是送别的,现在却把自己搭上了。”一身道袍的钟馗,终究没有逃出云初的算计,莫名其妙的踏上了西行的道路。
云初看到了棚子里的长孙冲,笑着扬扬手,张弓搭箭就朝他射出了一箭。
羽箭落在棚子的梁柱上,上面有一张字条,长孙冲看完羽箭上的字条,一边冲云初挥手,一边把字条嚼烂吞了下去,他的动作很隐秘,只有云初看的最清楚。
云初率领的这一支队伍,应该是大唐自从建国以来,派往西域的规模最大的,人数最多,货物最多的,规格最高的一个友好使团。
因为,云初还携带了大唐皇帝写给西域诸王的旨意,还有鸿胪寺写给西域各个部族申明友好的信函,当然,还带着非常多的佛经,希望这些佛经能够让杀戮不止的西域从此沐浴在佛光之下,西域人民从此过上幸福安康的生活……
虞修容跟温柔的老婆带着孩子们一直陪着走到了咸阳桥头,这才依依不舍的回去了。
当等候在这里的大唐三千铁骑踏上新修的咸阳桥的时候,云初听到了隆隆的战鼓声,以及音调冲天的唢呐声,这是长安的乡亲们给予他们最盛大的送别礼。
自从咸阳桥被云初炸坏之后,昔日的木头栏杆就换成了铁栏杆,再用铁索相连,铁栏杆上有一长排铁铸的兽头,看起来多了几分彪悍,少了几分阴柔。
温柔走上咸阳桥的时候,说啥都不愿意乘坐马车,自从亲眼目睹了云初炸桥的经过之后,他就对过桥这种事情非常的抵触,听温柔老婆说,他连家里水池上的小石桥都命人给拆掉了。
事实上他不是不敢过桥,是不敢在云初不在的时候过桥,当年咸阳桥上那一场爆炸,已经深深地印在温柔的脑袋里了,且不可磨灭。
跟云初一起牵着马步行过桥,他就很喜欢了,还能站在大桥的中间,对着滔滔渭水发表一下自己的雄心壮志。
“我听说,陛下准备允许勋贵们西出玉门关,准许他们在西域圈一些土地,然后在这些土地上种棉花,种胡麻,种香料,种鹰嘴豆。
你觉得我将来把地圈到哪里好?”
云初闻言笑了,看样子温氏一族已经开始谋算西域的东西了。
“距离玉门关越近越好,且土地平整,有水源的地方,就可以了。”
“你说,我弄十万亩土地,会不会有些贪心了?”温柔小心的问云初。
云初在脑袋里稍微换算了一下十万亩地的大小,发现这仅仅是一片六百六十万平方的一块土地,长不过十三里,宽不过两里地的一片地方。
想到温柔家恐怖的家族人口,就笑嘻嘻的道:“有这么大一块牧场的西域人,都属于被欺负的对象。怎么,你温氏是没有钱,还是没有人?”
温柔试探性的道:“你的意思是说可以弄得更大一些?”
云初指着刚刚路过的娜哈的马车道:“娜哈弄的地方比你家要弄得那点地方大了一百倍不止。”
温柔抬手跟趴在窗户上看渭水的娜哈打了一个招呼道:“不能跟娜哈比,她代表的是整个佛门,以后,天知道会有多少和尚会从中原抵达西域传教,人家弄的是一个佛国,不是一个庄园。”
云初笑道:“你觉得这样的一个佛国存在于西域的目的是啥?”
温柔道:“此生过得不好,可以祈求来世获得幸福。”
云初长吸一口气道:“你呢?”
温柔道:“相比来生,我更关心咱们中午饭吃啥。”
“你觉得西域人会相信吗?”
“会相信的。”
“为何?”
“在无力改变现状的情况下,寻求来生获得幸福是他们能走的唯一的一条路。”
“听起来很假啊——”
“信了,还算有希望,不信,啥都没有,如此,这一辈子的苦难不就白吃了吗?”
云初舔舔嘴唇道:“说的真有道理啊。”
第四卷 天山雪
第一章 田鼠跟肖玉华
“吱溜溜——”
一道尖锐的哨子音从一个沙坡后边传来,然后,一只花翅膀鹰隼就悄无声息的从沙坡后面的滑翔过来,一双带着金环的褐色双眸紧紧地盯着前方,两只锋利的爪子却猛地探出,勾住了一只奔跑的田鼠,而后呼扇两下翅膀,在半空中划过一道美丽的弧线,就直上云霄。
一顶破毡帽从土堆后边小心的探出来,破毡帽下边是一张肮脏的脸,脸上有一双灵动的黑眼睛,只是,此时此刻,这双漂亮的眼睛里全是失望之色。
田鼠是用来捉鹰隼的,现在鹰隼扯断了他手里的线,抢走了田鼠。
“狗强盗!”
肖玉华瞅着没入云间的鹰隼低声骂了一句,就提着自己的肥大的羊皮裤子站立起来。
这里是一大片红砂岩地,因为存不住水,导致只有一些梭梭,红柳的耐旱植物在这里生长。
在红砂岩地的边缘,肖玉华看到了一株沙枣树,他欢呼一声,就从高高地沙坡上翻了一个空心筋斗稳稳地落在另一块红砂岩上,包裹着牛皮的双脚在红砂岩上留下两只湿漉漉的牛蹄子一般的脚印。
他的身体如同弹丸一般在错落有致的红砂岩上跳跃,不大功夫,就来到了那棵难得一见的沙枣树边上。
沙枣树上的沙枣已经变红了,其中一些甚至变成了深红色,至于就像涂抹过一层银粉的沙枣树叶子,此时并未变色,只是有一些过于倔强的叶片落在地上。
肖玉华吃沙枣是极有经验的,只有那些真正熟透的沙枣才会褪去涩味,留下一丝丝甜味。
肖玉华采集了一把熟透的沙枣之后,就停止了采摘,这东西绝对不能多吃,吃多了之后对后门极为不利,他不想再重蹈那种经历了。
沙枣需要一颗颗的吃,塞一嘴沙枣吃的人都是傻子,会涩的嘴巴都没有办法张开。
红砂岩地存不住水,不过在大片的红砂岩地周边,是一定有水源地存在的。
穿过一片长得奇形怪状的红柳树丛之后,肖玉华就好到了一汪清澈的泉水。
他小心的朝四周看看,又把身子蹲下来仔细地倾听周围的动静。
四周只有风吹过红柳,导致枝条摩擦后发出的声音,肖玉华这才单膝跪地,将嘴巴凑到水面上大口大口的吞咽清水。
一条绳索突然从泉水仲弹起来,紧紧地勒住了他的脖子,肖玉华吃了一惊,双手抓着绳套,想要解开这道束缚,绳索却已经勒进他的肉里面,导致他无法呼吸,只能拼命地抓着绳索,给自己抢夺一点空隙,好呼吸。
两个身着皮衣的壮汉从红柳丛中大笑着跑出来,一个扯着一根皮索,另一个则张开双臂要捉住肖玉华。
肖玉华灵活地绕着水潭跑动,一边跑,一边抽出刀子就狠狠地割向皮索。
皮索被切割出一道口子之后,刀子就割不进去了,看着皮索下边银白色的铁线,肖玉华就放开了双手,在地上快走两步,然后纵身跃起,用肩膀重重的撞向手持皮索的壮汉。
壮汉哈哈大笑,抬腿就是一脚,准备把肖玉华踹翻之后,再捆绑住,却没想到十拿九稳的一脚踹空了,肖玉华手中的小刀子深深地插在他的肩头,并且以刀子为原点在半空中绕了半个圈子,另一只手上的沙枣木橛子,就刺进了壮汉的后勃颈。
此时,那个追逐他的壮汉这才大喊大叫着冲过来。
肖玉华将皮索收起来,这可是好东西,皮索里面绞着长安作坊里才能做出来的铁线,不管是用来杀人,还是绑东西都是最好的。
皮衣壮汉见肖玉华不再跑了,他冲向肖玉华的脚步就越来越慢,越来越小,才走过水潭,就斜刺里冲了出去。
眼看着那个壮汉的身形消失在红柳丛里,肖玉华,不紧不慢的跟了上去,这片红柳丛就是他的家,没有人能比他更熟悉这片地方。
过了一会,一大片红柳丛就胡摇乱晃起来,又过了一会,肖玉华就拖着那个壮汉的尸体再一次回到了水潭边上。
今天没有捉到鹰隼,却捉到了两只肥羊,肖玉华还是非常满意的,没有辜负他这些天来的装模作样。
他率先脱掉尸体上的靴子,被靴子里传来的恶臭熏得干呕一下,然后就快速的将四只靴子全部埋进滚烫的沙子里除味道。
然后又小心的剥掉壮汉身上的衣衫,见上面有密密麻麻的虮子跟到处乱爬的虱子,就再一次将这些衣服也埋进滚烫的沙子里。
河西的沙子白天滚烫,晚上冰冷,只需如此处理两次,一次一天一夜,这些满是寄生虫的衣服就干净了。
肖玉华给他们留下了兜裆布,算是最后一丝体面。
他又从树丛里找到了这两个人的行囊,打开之后,就把藏在口袋里的沙枣全部丢掉了,因为,这两个人的行囊里装满了食物,其中,腊羊肉就有五块,足够他一个人吃几天的。
抬头看看天色,此时,还不是点火的时候,他只好叹息一声,用刀子切着腊羊肉就着馕饼吃,渴了,就趴下再喝一口清水。
戈壁上的风从下午开始就降温了,现在吹在身上已经能感受到了凉意了。
肖玉华赶紧用刀子切开壮汉尸体的伤口,让还没有来记及凝固的血继续流淌一会,他迅速的将那些血涂在自己的脸上,还把一柄血淋淋的刀子插在自己的胳肢窝里,如果不仔细看的话,还会认为他也是一具被利刃刺穿的尸体。
肖玉华趴了好一阵子,明明感觉敌人已经来到身边了,为何自己的身体没有传来半分警讯呢?
而且,有一股子难以言说的甜香味一直笼罩着他,让他舍不得睁开眼睛。
“你在吃人肉?”一道软糯的让肖玉华心头发颤的女子声音传了过来。
肖玉华知道伪装不下去了,就转过身,爬起来,继续蹲在地上削羊肉吃。
中间为了掩饰自己那颗狂跳的心,还低头喝两口清水。
“你在喝我的洗澡水吗?”
肖玉华刚刚喝进去的水被这一句话弄得全部喷了出去。
透过被污血糊的一绺一绺的头发,肖玉华看了一眼面前的这个女子,觉得她那么干净,喝她的洗澡水也不是啥大问题,再说了,这个水潭又不是一个死水潭,新水早就把脏水推出水潭了。
“这里有水,你为什么不把自己洗干净呢,我哥哥跟你可不一样,不管啥时候都把自己收拾的干干净净。”
肖玉华将自己牛蹄子一般的脚小心的往后缩一缩,因为他低垂的视线看到了这个女子脚上穿着的一双烙印着花朵的红色靴子,好看不说,一看就不是一般人能穿的。
“你不要怕,我不是来捉奴隶的,再说了你是唐人,别人也不敢把你当奴隶捉。
善行大师说,我们在这里驻扎的三天里,你偷看了我们三天,还偷走了一袋盐巴,跟一坛子酒,善行大师准备把东西追回来,后来却发现你把盐巴跟酒给了一个老乞丐,他就没有捉你,还说你是一个好人。
喂,你是不是一个好人?”
肖玉华抬头看看眼前这位美若天仙一般的胡姬,想要说话,不知为何看到娜哈的笑脸之后,又迅速低下头。
他很担心自己说了话,就会把这个漂亮不说,说话声音又好听的胡姬给吓跑。
“原来是一个傻子。”娜哈叹息一声,还以为这个家伙是跟哥哥一样厉害的少年,没想到说了这么多话,都得不到回应,娜哈就认为他是一个傻子,觉得自己没必要跟一个傻子说太多的话。
“我不是傻子。”
正准备走的娜哈得到了回应,就来到水潭边上,撩起裙摆蹲在地上平视着肖玉华道:“这两个山贼都是你杀的?”
肖玉华垂着脑袋道:“他们不是山贼,是田鼠。”
娜哈站起身在尸体上踢一脚道:“骗人,他们是人,不是田鼠。”
肖玉华道:“住在地下的都是田鼠。”
“那也不一定,旱獭也住在地下,我告诉你啊,我哥哥烤的旱獭可好吃了,你吃过旱獭吗?”
肖玉华惊愕的抬起头,他实在是没有办法把眼前这个粉妆玉砌的美丽胡姬跟长着一对大板牙的旱獭联系到一起。
娜哈擦一把口水道:“小乞丐,看什么看,再看把你的眼珠子挖掉。”
肖玉华连忙低下头,就听娜哈又道:“这两个山贼的尸体可不敢浪费了,你要是把他们插在木杠子上,南边插一个,北边插一个,我保证这一大片红柳林子就是你的领地,唯一不好的地方就是很臭,不过,你这么脏,应该不会嫌弃吧?等肉都腐烂了,再被雨水冲刷几下,尸体就会变成骷髅,到时候,别人看到骷髅就不敢进你的林子了。”
肖玉华惊讶的道:“你是塞人?”
娜哈惊喜的道:“你也知道塞人?”
肖玉华道:“只有你们塞人才有把尸体戳在杠子上吓唬别人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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