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孑与2
这些话放在以前说,只会招来贺兰敏之的喝骂,今天的贺兰敏之却似乎觉得这都是好话,笑吟吟的,大大方方的接受了狄仁杰的祝贺。
就在四个人谈笑言欢的时候,吐蕃女子顿珠却一头闯进贺兰敏之的房间。
看到云初也在,顿珠的笑脸立刻就拉下来了,指着云初对贺兰敏之叽里咕噜的说了一通吐蕃话。
贺兰敏之竟然也叽里咕噜的用吐蕃话回应顿珠,虽然他的吐蕃话说的磕磕巴巴的,但是,顿珠明显听明白了,不再恶狠狠地对待云初,如同一只温顺的小羊羔一般伏在贺兰敏之的怀里,看云初三人的目光里尽是厌烦。
不用贺兰敏之解释,云初三人就知晓顿珠姑娘应该是嫌弃他们害了人家的好事。
准备离开的时候,就听贺兰敏之对云初道:“云侯,这个女子我要定了,别的东西我也要定了,若云侯愿意助我一臂之力,贺兰敏之日后定当百倍报答。”
云初瞅着正在被顿珠姑娘舔耳朵的贺兰敏之道:“关我屁事。”
说完,就跟温柔,狄仁杰离开了病房,门才关上,就听到了顿珠姑娘的惊叫声。
三人没有听人家墙根的习惯,离开太医院的时候,狄仁杰叹息一声道:“这个家伙变得跟疯了。”
云初笑道:“他难道不是变得越来越正常了吗?”
温柔咬着牙道:“疯子突然变成了正常人,才是最可怕的,我们需要跟这个家伙做一个切割吗?”
云初摇头道:“我们只是旁观者,最多在他走进岔路的时候调整一下他的方向就是了。”
狄仁杰忽然停下脚步,回头看着云初跟温柔两人道:“我怎么感觉你们两个比贺兰敏之还要疯狂呢?毕竟,人家只不过是一个疯子,你们两个却想着如何控制疯子。”
温柔笑道:“既然你这么认为,那么,你不妨保持清醒一些,如果我们真的疯了,你记得要把我们拉回来。”
“在那遥远的地方,有位好姑娘人们走过了她的帐房都要回头留恋的张望。
她那粉红的小脸好像红太阳,她那美丽动人的眼睛好像晚上明媚的月亮。
我愿做一只小羊跟在她身旁,每天看着那动人的眼睛和那美丽金边的衣裳。
我愿抛弃了所有跟她去放羊,我愿她拿着长长的皮鞭不断重重打在我身上……
我愿她拿着长长的皮鞭不断重重打在我身上……”
云初忽然唱起了一首曲调简单,却非常好听的歌谣。
对于云初的才华,不论是温柔还是狄仁杰从不怀疑,即便是这种毫无韵脚可言的乡间俚语凑成的歌谣,也有一种不同以往的美感。
这首歌真的很好听,歌词其实也很美,除过最后两句类似阳关三叠的重复语句让人受不了之外,算是乐府乐工们梦寐以求的好东西。
“为什么要让自己的情人用长长的皮鞭,重重的鞭打呢?道理在何方?”
温柔在听完歌谣之后,立刻发问。
这时候,太医院里的一扇窗户突然打开,顿珠赤裸的上身就突兀的出现在窗口,毫不掩饰的自己美好身体,冲着云初大声叽里咕噜的说吐蕃话。
随即,同样赤裸着上身的贺兰敏之也出现在窗口,冲着云初大笑道:“知我者,云初也。”
随即,就关上了窗户。
温柔好半天才从震惊的情绪中走出来,瞅着云初道:“你在为这一对奸夫淫妇唱赞歌?”
云初大笑道:“这就是野蛮人的爱情,我们应该用这首歌将贺兰敏之跟顿珠的爱情故事传播成传奇。”
好半天回过神来狄仁杰道:“我刚才说的话丝毫不影响你的心绪,你依旧在盘算着怎么才能让你的计划继续走下去是吧?”
云初笑道:“每一个行当都有自己的极致追求,不管是什么样的道路,走到了极致都是传奇。
不这样对不起我们先前的付出,也对不起贺兰敏之的执着的追求。”
狄仁杰叹息一声道:“现在才发现,你才是世上最疯的那个人,为了给长安贴满金箔,你真的是无所畏惧啊。”
云初点点头道:“有人说过,不疯魔,不成活,我的目标太大,如果连这么一点疯魔劲头都没有,谈什么成功?”
温柔道:“我还是想把这首曲子的最后一句改一下,长长改成小小,重重改成轻轻,否则,这首歌传到外边去,别人听了会觉得非常奇怪。”
云初挥挥手道:“随你的便。”
“毕竟我也修改了,安上我的名字成不成?”
“没问题,只要你喜欢,跟别人说这是你写出来的都没有问题。”
在狄仁杰鄙夷的目光中,纠结了良久的温柔最后还是摇头道:“我终究还是不够无耻。
如此大俗大雅的曲子,我写不出来,也谱不出这么好听的调子。
你们等等我,不要跑那么快。”
在嘻嘻哈哈的争论中,三人离开了皇城。
就在云初他们离开皇城的时候,云初在皇城中唱的那首歌已经有人唱给武媚听。
歌曲刚刚开始的时候,武媚还听得一脸沉醉,这首歌虽然用词很直白,但是配上曲调之后,就变得优美动听了。
不过,当她听到阳关三叠那个部分的时候,脸色立刻就变了,愤怒的对女官道:“这个二百五在讽刺本宫呢。”
听曲子听得入迷的女官不解的道:“奴婢愚笨,没有听出来。”
武媚怒道:“他在讽刺本宫昔日驯马的旧事!”
女官连忙在脑子里回溯了一下歌词,很快就发现了不妥之处,遂咬牙道:“长长的马鞭,重重的鞭打,这不合适,要不然命他修改过来?”
武媚怒道:“修改,你以为这件事就能如此轻易地揭过吗?”
女官低声道:“命李义府弹劾他,然后把他交给大理寺审问,最后砍头,抄家!”
武媚瞅着这个跟随了自己多年的贴身宫人道:“还不至于如此。”
说完话就在女官的脑袋上拍了一巴掌道:“你也学会如何在我面前替别人求情了?”
女官嘿嘿笑道:“云初是皇后能看的入眼的极少数的几个人,如果因为一首曲子里无关紧要的几个词就下狱,也太冤枉了一些。
还有,就算皇后想要除掉云初,也过不了陛下那一关,皇后何苦跟陛下作对呢。”
武媚叹口气道:“我这该死的身子啊,怎么又有了呢,难道说,本宫这一辈子都只能留在这后宫不断生子吗?”
女官小心的抚摸着武媚的肚皮道:“这是皇后的福气,也是陛下的福气,更是大唐的福气。”
武媚轻声道:“产一子,两年光阴不在啊,人生不过数十年,又有多少个两年可以浪费呢。
罢了,罢了,派人告诉云初那个二百五,如果不想跟本宫作对,就把他那个可恶的歌词给本宫修改过来,如果不能让本宫满意,本宫现在就把他的长子指为驸马!
去匹配萧淑妃生的那两个贱种。”
女官闻言,想想那两个过的连宫女都不如的公主,忍不住打了一个哆嗦,连忙道:“他一定会改过来的。”
女人怀孕之后,脾气就很难控制,虞修容现在就是这样,今天早上吃早饭的干呕了两声,就立刻套上马车纪王府拜访老神仙。
结果,被老神仙摸脉摸出来了喜脉。
回到家里,就看啥都不顺眼,导致娜哈带着三个小的全部都遛着墙根跑路了,根本就不敢往虞修容跟前靠。
等虞修容从幸福的长考中清醒过来之后,就对守在身边的紫鹃道:“去,把温夫人,狄夫人,以及公孙娘子请来,家里准备饮宴。”
第一百三十九章 如何狩猎聪明人
只要有了身孕,虞修容就会戴上一条极为老气的淡青色抹额,上一次就是因为戴了这条抹额,让她一举得到了一对儿女,这一次,她准备将昔日的荣耀再现一下。
可惜的是,孩子的月份太小,就连孙神仙都摸不出来到底是一个还是两个。
摸摸自己扁平的肚皮,虞修容再把胸部往上托一下,笑吟吟的对胆战心惊的娜哈道:“过来,你这孩子又疯跑,头发都乱了。
将并排坐在床沿上的四个孩子收拾的如同仙童,仙女一样,虞修容这才满意的拍拍手,示意他们四个可以去院子里玩耍了,这样,刚刚进门的温柔夫人,狄仁杰夫人,再加上公孙她们进门的时候正好可以看到金童玉女般的四个孩子。
而她正好在这些人夸奖完孩子之后出来谦虚几句,然后再恰到好处的说出自己又怀有身孕的事情,这样就能再引来一波赞叹。
别看这样的事情听起来很没意思,很幼稚,在贵妇人这个圈子里,偏偏这才是大事。
当家主妇能生育,这对一个大家族来说实在是太重要了,如果能一口气生出七八个嫡子嫡女的当家主妇,就算是当家男主人也不敢对她怎么样。
就算家里进来了小妾,也一定是战战兢兢地不敢有半点造次。
一旦子孙开枝散叶了,这样的当家主妇,绝对是凝聚家族团结的顶梁柱。
如果这个主妇再长寿一些,毫无疑问就是这人世间最有福气的女人。
想到这里,虞修容再摸摸自己扁平的肚子,恨不得立刻就鼓起来,这样才有更多的威风。
耳听的公孙的大嗓门已经在院子里响起,虞修容整理一下自己的坠马髻,脸上带着微笑就迎接了出来……
此时此刻,云初正在大食堂的后厨招待武媚身边最不起眼的一个女官,非常的恭敬。
别人或许会认为武媚身边的大嬷嬷们才是皇后最看重的人,云初通过李弘知晓,只有这个叫做春的女官,才是武媚最信任的人。
因为,只有这个春嬷嬷才有资格给睡着的武媚盖被子,也只有她才有资格替武媚梳头,甚至在皇帝不在的时候,跟武媚躺在一张床上陪睡。
春嬷嬷长得一点都不好看,虽然叫嬷嬷,年纪却只有二十一二,身高体健手脚粗大的很像是一个粗使丫鬟。
武媚在进宫之前就没有丫鬟,在贞观十一年进宫之后才从浣衣局分派到了这个春丫鬟。
从那以后,春丫鬟就再也没有离开过她,不论是在太宗才人宫,还是到感业寺出家,亦或是重见天日,最后荣登皇后宝座,陪伴她的都是这个从春丫鬟变成了春嬷嬷的女子。
说起来很没道理,春嬷嬷之所以喜欢来云初家里,最大的原因竟然是只有在云初这里,她才能痛痛快快的吃一顿肉,再带回去好多好吃的肉。
自从自己伺候的主子被皇帝从感业寺迁徙出来之后,春嬷嬷就对钱这个东西没有半点兴趣。
在她看来,与其给她一块金子,真的不如给她一块同等重量大小的美味的肉。
于是,只要春嬷嬷说找一个僻静的地方说话的时候,云初一般都会把她带到大食堂的煮肉区。
这里肉一般都是堆积如山的,而今天,因为马上就要过年了,春嬷嬷看到十几万斤商品熟肉堆积在院子里的时候,就像看到了天堂。
她本来就是穷人家的孩子,根本就享受不来那些富贵的汤汤水水的东西,她只认肉!再好,再名贵的羹汤,也比不过扎实的肉块。
看到如同进入了米仓的老鼠一般的春嬷嬷,云初心头升不起任何想要结交这位春嬷嬷的心思,真正是一点都没有。
春嬷嬷是一个比较笨的女人,而她偏偏又是一个知道自己是笨蛋的女人。
所以,只要离开武媚身边,她就会把自己遇到的人与事情在回去之后,一字不落的给武媚复述一遍。
春嬷嬷比较笨,可是,没有人敢说武媚是一个笨蛋,所以说,想要骗春嬷嬷,就等于在骗武媚。
云初在面对武媚这个鬼女人的时候不敢冒任何的险,只能顺着人家的心思,带她走一遭晋昌坊的肉山。
“皇后说,你在皇城唱的那首歌最后部分在笑话她!”
春嬷嬷一手抓着一根硕大的脆皮猪肘,一手捏着一条五斤重的炸鱼,嘴里说着话,眼睛却死死地瞅着箩筐里大块大块的牛肉。
“冤枉,绝无此事啊,那不过是一时兴起,随口哼出来的蛮夷小调,绝无暗讽皇后之意。”
这么笨的女人,却是宫廷里面,地位最高的十个人之一,论到品级,人家是四品,宦官,宫女中的最高品级的持有者。
“皇后宽宏大量的原谅你了,不过,你要把最后那句话里面隐射皇后的字拿掉。
快一点,现在就改,我好回去禀报皇后知晓。”
云初当然知道哪里不对,就迅速把温柔帮他改回来的字词加上去,还重新唱了一遍。
春嬷嬷强忍着口水,固执的跟着云初学唱了一遍,就让云初转过身,背着跟她说话。
事实上,从转过身之后,云初就一句话都没有说,春嬷嬷也一个字都没有说,云初只听到春嬷嬷狼吞虎咽吃肉的声音。
等春嬷嬷吃的开始打嗝的时候,云初就反手把自己的酒壶递给春嬷嬷,告诉她,里面装的是香甜的米酒,此时,正好用来润润嗓子。
又是一阵吨吨吨的喝水声过后,云初听到了一阵撕咬猪蹄筋的声响,晋昌坊的卤猪蹄名满长安,其中最好吃的部分就是猪蹄里面的蹄筋,肉烂而蹄筋还有少许的嚼劲,吃起来咯吱咯吱的很有成就感。
春嬷嬷啃蹄筋啃了老长时间,云初估计,这又是四个猪蹄下肚了,还都是最好吃的前蹄。
春嬷嬷是云初见过的最爱吃肉的人之一,也是最会吃肉的人之一,只要看看脚下那些被她啃得一丝肉都不剩的光骨头,就知晓,在吃肉这件事上,她绝对是认真的。
“前几日,晋昌坊购置了一些驴子杀掉之后煮肉,没想到驴子的肉煮出来之后,味道格外的好,嬷嬷不妨尝试一下,在顺便给皇后带回去一些。”
云初积极地给春嬷嬷建议驴肉,因为这东西将是晋昌坊肉食产业中重要的一环,这东西比牛容易饲养,而且还可以当劳力牲口用,是一种很好的肉食。
“在哪里?”春嬷嬷吐掉一块骨头才问。
“随我来!”见春嬷嬷已经吃的差不多了,云初就领着她穿过林立的肉山,来到另一片摆满大笸箩的地方。
“全部都是瘦的,不好吃!”
云初笑着徒手撕下半扇驴排骨,分给了春嬷嬷一半,自己拿着另外一半开始狂啃。
吃肉这种事情一个人吃其实很没有意思,尤其是在肉多的吃不完的状况下更是如此。
云初在撕咬驴排骨的时候,还掏出一头蒜递给春嬷嬷道:“一口肉,一口蒜,堪称人间绝味。”
春嬷嬷嫌弃蒜的味道大,不过,见云初把一头蒜丢进嘴里,再咬一口驴肉大嚼的样子过于诱人,也就试着往嘴巴里丢蒜瓣再吃肉。
这一吃,就停不下来了。
等半扇驴肉吃光之后,云初已经吃不下了,春嬷嬷也差不多了,吃肉大会就算是告一段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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