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孑与2
云初摇头道:“不是,母亲捡到我时候就有。”
“胡说八道,你写字是我教会的,你不会认为我连自己的书法都看不出来吧?
另外,你这个云姓是你自己杜撰的吧?”
云初气笑了,坐到老羊皮面前瞅着他的眼睛道:“你觉得我应该姓什么?”
老羊皮沉默了许久,许久,就在云初不耐烦准备离开的时候,老羊皮突然道:“我觉得你应该姓陈!”
“那个陈,耳东陈,还是程咬金的程,亦或是成事的成?”
“都不是,应该是陈玄奘的陈!”
第三六章 实锤,云初是玄奘的儿子
“我记得你尊敬的玄奘是一位和尚,还是一位持戒律的和尚!”
云初现在越发的认为老羊皮就是《西游记》里面那只讨人厌的猴子。
“僧人持戒律是为了不犯因果,如果僧人强大到了无视因果的地步,那么,就可以随心所欲。”
老羊皮……不,他的羊皮输给娜哈了,现在他就是一只剥掉皮的老猴子。
而此时,老猴子那双纯净的眼睛里再一次冒出来了强大的求知欲。
“你认为玄奘如今已经强大到了无视因果可以随便生孩子的地步了吗?”
“那是自然,许多的高僧大德,他们修为到了精深处,为了考验自己的向佛之心,会刻意的制造因果,最终了结因果,立地成佛。
不隐藏,不掩饰,自然面对自己的欲望,才是正确的求佛之路。
当年,阿弥陀佛的弟子阿难曾经对佛说:他爱上了一位女子,且爱慕难舍。
佛问他:你到底有多爱她。
阿难说:我愿意化身石桥,经受五百年风吹,五百年雨淋,五百年日晒,只求她能从桥上走过。
阿难既然能向佛剖开自己的心扉,将自己心底最深沉的欲望展现出来让佛看,那么,玄奘难道就没有这样的勇气吗?
玄奘啊,他身上最不缺少的就是勇气了。”
听到老猴子说起了玄奘的旧事,云初也来了精神,很自觉地往老猴子身边靠靠道:“说说看,我就不相信玄奘会干出破戒的事情,再加上有你如此大的一根蜡烛在,我就不信玄奘法师会拉下那个脸面。”
老猴子看了一眼云初不屑的道:“你不用激我,该说的我会说,不该说的你休想听到一句。
当初我们路过东女国的时候,就出事了。
你知道不,那东女国中全是女子做主,男子只是女子的附庸,当时啊,那个东女国的国主就看上了玄奘……”
“嘶——”
云初听到这里很配合的倒吸了一口凉气。
老猴子有些得意的道:“你不知道啊,那个东女国的国主长得国色天香,美艳绝伦,那胸部……那屁股……那细腰……那脸蛋啊……那声音啊……真正能迷死个人,我就看了一眼,心中就装满了她的影子,如果真的能化身石桥,可以让她多看我一眼,经历五百年风吹雨淋日晒我觉得都不是什么大事……
玄奘却跟她朝夕相处了十八天……我们回程的时候,明明不用再走大雪山东女国那条路……玄奘却说那里有因果未曾了结。
结果,我们在那里又停留了一年,白日里玄奘总是面对雪山翻译经书,到了夜晚,我从未见过他的影子。”
老猴子把故事说到这里,就目光炯炯的瞅着云初道:“离开的时间,正好距离现在十三年。”
云初瞅着老猴子那张眉飞色舞的猴子脸,牙痛一般的吸一口凉气道:“就因为我正好十三岁,你就确定我是玄奘法师的孩子?
东女国国主应该跟你一样,长着淡黄色的头大,还有一对碧绿的眼珠,她的孩子不可能长成我这种模样。”
老猴子似笑非笑的瞅着云初道:“东女国的国主,长得与你唐人无异,黑发,黑眼珠……呵呵呵,玄奘骗我,明明是要我留下来帮他照顾孩子,却非要给我编造一套石中佛的故事。
我跟了他十七年,生死与共都不能形容我们之间的关系,他就算是明着告诉我,我一样会留下来,并且很早很早就找到你,平白让你在那个塞人女人身边吃了那么多的苦楚。
且看我到了长安之后如何奚落他。”
“你就这么肯定我是玄奘法师的孩子?这也太轻率了吧?”
老猴子伸出一只瘦小的爪子挠一下自己的雷公脸有些不好意思的道:“我问过塞来玛了,她说,遇到你的时候,大地上出现了一座巨大的石头婴孩,还哭着说,你当时以青天为被,大地为床,有说不出的孤独可怜……她想抱住你,却抱不动,就在她绝望的时候,石头婴孩就突然消失了,她四处寻找,最后找到了小小的,软软的,香香的你……哈哈哈哈……”
在老猴子大笑声中云初怒气勃发,指着老猴子道:“你是怎么问塞来玛的?”
老猴子见云初怒了,却毫无收敛的意思,继续大笑着道:“你能扛过我‘侵神药’的迷惑,我毫不吃惊,你杀了侯三我也毫不吃惊,把我的‘侵神药’收起来我也毫不吃惊。
塞来玛不是你,她虽然愿意用生命来保护你的密事,可是呢,她可挡不住‘侵神药’的迷惑,当时我问什么,她就说什么,没有一丝一毫的隐瞒。
这对她来说只是做了一场梦而已,对我来说,却是真实的不能再真实的事情……哈哈哈哈哈……”
就在老猴子为自己解开了困扰他多年的疑惑而高兴地时候,云初的唐刀已经毫无征兆的砍了下来。
这一次云初没有半分留手的意思,手中的唐刀如同毒龙出洞,每一击都凶狠异常。
一柄金色弯刀突兀的从老猴子的袖子里滑出来,轻捷的如同花间的蝴蝶,轻飘飘的就把云初最凶狠的杀招给一一化解,期间,他还有余力开口道:“放心,你的秘密就是我的秘密,不会给你泄露出去的。
这人世间知道这个秘密的人不会超过四个,两个是你的父母,一个是我,放心,你的秘密很安稳,用不着杀人灭口。”
云初默不作声,只是闷头进攻,这些年他苦练刀法,虽然还算不上是什么高手,在这个狭小的地洞里,却很适合他施展。
刀光霍霍,云初在地洞中连环劈斩,老猴子却灵巧的闪展腾挪,似乎比云初更加的适合这种窄小的地方。
刀风扑灭了油灯,云初的劈斩更加的凶狠,从老猴子说他用迷药迷倒了塞来玛窥探到了他的秘密的时候,云初真的很想杀老猴子灭口。
一豆灯火从地道口缓缓而下,一豆灯火后边是娜哈那张被灯火映照的绿油油的脸。
“你们在干啥?捉迷藏吗?”
当娜哈疑惑地问话的时候,云初倏然收起了唐刀,老猴子的弯刀也立刻不见,两人虽然依旧愤怒的相互对视,却也没有了刚才想要人命的冲动。
老猴子脸上的笑容真的很欠揍,娜哈却非常喜欢这只很喜欢跟她玩耍的老人。
“我姓云,叫云初,不姓陈,我是天生地养的孩子,不是某一个人的孩子,更不会是一个和尚的孩子。”
老羊皮哈哈大笑道:“你姓云,姓陈,还是姓阿猫阿狗,对我来说有意义吗?对玄奘来说有意义吗?
谁会在乎呢?”
云初不想跟一个四大皆空的猴子说话,就对娜哈道:“你以后跟我的姓,就叫云娜。”
“不,我想叫云哈!”云娜站在矮几上,噘着嘴,对云娜这个名字非常的反感。
云初的面皮微微抽搐,对云娜道:“我以后准备给你养一条狗,取名叫做云哈,你占用了你的狗的名字。”
云娜很喜欢草蜢湖边的那头老狼,自从老狼自己去荒野找死之后,她不开心了好长时间。
现在听到哥哥准备给她找一条狗,就立刻应承了云娜这个名字,答应的飞快,生怕哥哥改变主意。
既然不打了,云初就准备跟老猴子好好地商谈一下面临的处境。
“现在,龟兹城已经被突厥大军包围了,从今天的战斗来看,唐军虽然勇猛,却因为人数太少,一旦城里的胡人心生反意的时候,就是这座城被攻破的时候。
到时候,我们怎么求活?”
老猴子桀桀笑道:“如果真是阿史那贺鲁来了,你们手头的兵力就算增加一倍,也是死路一条。
好在这一次阿史那贺鲁去了于阗,把攻占龟兹的军务交给了处月部的头人朱邪孤注。
今天,你们折冲府的都尉丁大有也发现对面的突厥人好像不对劲,刻意的发起了今天的攻势,从乱军中夺取了处月部的大纛,我想,折冲府都尉丁大有已经明白阿史那贺鲁这条大鱼没有上钩。
大唐的那位无敌猛将应该会用最快的速度赶过来,将朱邪孤注这条不大不小的鱼给吃掉。
所以呢,你不用担心,梁建方的军队已经在来的路上了。
再说了,你不是已经把自己弄到太医署去了吗?说实话,你是我见过的所有人中,最能折腾,办事速度最快,且次次都能达成自己目的的人呢。
据说佛陀不入轮回,即便是入了轮回,也不过是一场修行而已,玄奘确实不是一位贪花好色之人,如果说他真的与东女国国主交合,诞育了你,那么,一定有一个可以自圆其说的原因。
说玄奘生了你,不如说玄奘只是借势而为,顺应而为的一个过程。
玄奘在意的也不是你是他儿子,在意的是,这一段因果联系,至于更深的目的,我就想不到了。
你嗔也好,恨也好,疑也好,苦也好,悲也罢,总之,好好地走自己的路,过自己的日子,把自己的生命修行好,就是功德圆满!”
第三七章 是屠夫还是医生?
当初,云初觉得自己不是塞来玛生的,但是,塞来玛却找了各种各样的原因说云初是从她肠子里爬出来的。
各种佐证一样不缺,时间长了,很多塞人就认为云初是塞来玛生的,只是在生育过程中发生了一点变异而已。
于是,云初就这样捏着鼻子认了,毕竟吃人家的饭归人家管这是做人的起码道德要求。
现在,老羊皮同样告诉云初,陈玄奘跟东女国的国主才是他的爹娘。
云初还是认为自己不是,但是呢,老猴子却用一条缜密严谨的证据链条,证明了他云初就是别人的儿子。
证据链条清晰的一目了然,让云初百口难辩。
他出生的时候,就是一个婴儿,一个刚刚出生的婴儿没有资格说自己父母是谁。
就像一群鸭子刚从蛋壳里孵化出来,如果第一眼看到的是一只狗,也会跟着狗走的。
这让对自己亲爹娘有着极为深刻记忆的云初觉得,自己的亲爹娘算是白养自己这个孩子了,养这么一个经常被被动的当成别人家的儿子的人,要是他们知晓了,天知道是一个什么样的感受。
天气很热,娜哈还是喜欢裹着老猴子的黑羊皮大氅蹲在案几上跟老猴子继续玩抓石子……
昨日一战之后,唐军大胜,抢夺了处月部的大纛,这对处月部来说是极为羞耻的一件事。
这一次,天刚刚亮的时候,突厥人就发起了猛烈的进攻。
战斗不仅仅发生在城头,也发生在城墙底下,城头箭如飞蝗的让人命在顷刻间消失。
城墙下,不时有唐人骑兵,塞人骑兵轮番冲击那些想要把土堆到城墙下的突厥人。
龟兹的城墙一点都不高,勉强四米高的样子,如果放任突厥人堆土,用不了两个小时,人家就能在城墙下堆出一条斜坡出来。
可就是平原上突兀出现的这座四米高的城墙,却让突厥骑兵在短时间内对城池无可奈何。
守城的一方没有滚木礌石,没有石灰,没有铁水,没有金汁,只有弓箭,刀斧,长矛跟石块。
攻城的一方设备依旧简陋,没看见投石车,没看到攻城车,没看到缓缓移动的箭楼,就连撞城门的冲车都没有,有的只是简陋的梯子跟弓箭。
可是,战事进行的依旧凶残至极。
狂怒的突厥武士丢弃了战马,用弯刀在城墙上开凿小坑,每开凿出来一个坑,就踩上去一只脚,然后再开凿下一个,直到被守城的人用箭射死,或者被长矛捅死。
下一个继续挖坑……
三五米的范围内,谁都是神射手。
有的尸体倒在城下,有些尸体倒在城池上,渐渐地围绕着这座周围不过五里的土城,尸体堆积如山。
只要不被丁大有逼迫着出城作战,何远山跟刘雄两个还是非常顶事的。
何远山的锤子丢在那场突击战场上了,现在他用的是一柄长矛,唐军的长矛很长,三米长的杆子可以让他避开城外箭矢的直接攒射,可以蹲着身子专门瞄准从城墙上露头的突厥人,他的手法很稳当,一戳一个准。
就是突厥人用皮兜子丢上来的飞蝗石很讨厌,这东西杀不死人,准头却好的惊人,砸在铠甲上叮叮当当作响,云初这一天治疗的最多的伤患,就是面部被飞蝗石打中的人。
标枪这种好东西,在守城的时候就基本上不用了,一旦丢过去杀死一个突厥人,人家立刻就会多一柄长矛,十几米长的松树杆子套着标枪头,城头的人很难预防。
龟兹城的战斗进行的如火如荼,丁大有这个混账却再一次消失不见了。
云初借口汇报伤患状况,在他的家里没有见到他,接见他的是其中一位果毅校尉,听取了云初的汇报之后,就示意云初可以走了,还告诉他,以后没事就不要过来,当然,如果做了新的牛肉包子的时候,可以喊他过去。
为了报复,云初假装没有看不到他已经发红,发胀的伤口,他既然不待见自己,自己也没有必要上杆子帮忙。
事实上,他也帮不上什么忙,伤口会不会发炎,会不会生蛆,都看个人的命。
云初趁机去了一样医正刘冲的驻地。
还没有进门,他就闻到了冲天的恶臭气息,很多伤病就随意的倒在满是便溺的地上。
说真的,这里像屠宰场,像打铁铺子多过像医馆。
满身鲜血手提一把木工锯的刘医正更是像屠夫多过像郎中。
他是给人锯腿的半道听说云初来了,刻意停止了手术过来见人的。
“听说你那里死的人比我这里的少?”
云初看看锯齿上沾粘到的碎肉害怕极了,连忙道:“我那里的伤患都是轻伤。”
刘郎中嘿嘿笑道:“我料也是这样。”
说完话就从铁匠炉子里捞出一根烧的通红的烙铁就随手杵在一个伤患的后背上。
“啊——”伤患趴在地上跟鱼一样的跳腾,刘医正一脚踩住伤患的脊梁怒骂道:“箭疮都他娘的流脓了,再不烫一下就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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