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贫道爱烫头
两人缓步走在长安街头。
曾经的长安经过连年战火,早就已经被毁坏,如今的长安城,是秦王朱樉重新修建的,由于封号是“秦王”,重修长安时,采取的是李唐的形制。
长安郭城共有南北十一条大街和东西十四条大街,纵横交错的把郭城内部划分为一百一十坊,好似棋盘一般。
贯穿城门的三条南北向大街和三条东西向大街,构成长安城交通主干。
其中以朱雀大街最为宽敞,阔达四十丈,余者虽不及朱雀大街宽阔,却也是一等一的豪华街市,车水马龙。
除朱雀大街外,最著名就是位于长安城东南和西南的都会市和利人市。
两市各占两坊之地,各有四街。
四条街交叉成“井”字形布局,把整个市界划为九区,每区四面临街。
两市为长安最热闹的地方,酒楼食肆通宵营业,歌舞升平,繁华至极。
为防止积水,城内主要大街两旁均设有排水沟,宽若小川,在路口水沟交汇处,又均铺架各式各样的石桥。
沈炼和靳冰云就在石桥上。
这座桥名为“跃马”,是朱樉仿照隋唐时期的跃马桥建造的,除了没有杨公宝库入口,别的近乎一模一样。
跃马桥尽头有家烧腊铺子,大厨的手艺非常好,隔着一座大桥,沈炼便嗅到了香气,准备去品尝烧鸭烧鹅。
铺子名叫“麦老广”,店老板的名字也叫麦老广,他还兼任厨师、账房、跑堂、杂役,铺子只有他一人。
这家铺子的生意非常好,完全可以雇个伙计,或者娶个老板娘。
很多媒婆看上这个老光棍,打算给他介绍几个四十来岁的寡妇。
麦老广却坚定的拒绝。
他不需要老板娘,也不需要老伴。
所以他的铺子除了烧腊和白粥,什么都没有,想喝酒要去别处买。
由于他的烧腊做的实在太好,周围开了两个小酒铺,酒铺靠着麦老广维持生计,每月都能有些盈余,因此麦老广去酒铺喝酒,他们从来都不收钱。
让人觉得惊诧的是,麦老广并没有占他们的便宜,很少去酒铺喝酒。
他喜欢把酒买回来,就着卖剩下的鸡头鸭脚鹅屁股,享受安宁的夜晚。
老实,本分,却又孤僻、怪异。
麦老广是去年搬过来的,很快便成为跃马桥一处小景点,每天来此吃烧鸭的多不胜数,已经排起了长队。
沈炼笑道:“没想到长安竟然有正宗的广式烧腊,咱们去尝尝,他这里做的最好的是烧鸭,烧鹅稍逊。”
靳冰云奇道:“你怎么知道?”
“用鼻子嗅出来的。”
沈炼没有插队的想法,因为排队也是一种乐趣,等待的越久,烧鸭吃到嘴里的时候,那种感觉就会越香。
靳冰云没吃过烧鸭。
因为她吃素。
不过沈炼如此有兴致,她不想拒绝沈炼的好意,反正这里有白粥。
她喝白粥就足够了。
过不多时,烧鸭摆上了桌。
沈炼指了指烧鸭:“知道吃烧鸭应该先吃什么吗?当然是先吃皮。”
靳冰云道:“吃皮?”
“吃肘子也是如此。”
“你对吃还真是有研究。”
“这是我的爱好之一。”
说话功夫,沈炼夹起一块鸭肉,放到靳冰云的餐盘:“来,尝尝。”
“我不吃肉。”
“冰云,你设想一个场景,一个绝色美人和一个壮汉出门吃饭,壮汉吃鸡鸭鱼肉,美人却只能喝白粥,如果周围的人看到了,他们会怎么想呢?”
靳冰云四下看了看,发现果然有很多人看了过来,她的魅力,是无法用遮掩气机的法门掩盖的,沈炼说的,正在成为现实,有人准备英雄救美。
“真拿你没办法。”
靳冰云白了沈炼一眼,夹起烧鸭尝了一口,麦老广的烧鸭非常美味,看似油光水滑,吃起来却不觉得油腻。
“再来尝尝这个,广式脆皮肉,反正你已经吃了一口,和吃一百口没有任何区别,昨天破了酒戒,今天再好好的尝尝荤腥,戒律就差不多喽。”
沈炼用筷子轻轻一夹,卸下一条肥嫩嫩的鸭腿,一口咬掉大半个。
靳冰云得意的说道:“慈航静斋走苦修之路,但我不是出家人,我可没有什么清规戒律,也无所谓犯戒。”
“说得好,这才有些人气,你的仙气实在是太重,有些不像是人。”
“我觉得这不是好话。”
“你可以把这当成好话。”
沈炼说出经典的滑坡理论:“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既然湿了鞋,何不洗个脚,既然洗了脚,何不洗个澡,既然已经放肆,不如多些畅快。”
靳冰云忽然想到离开魔师宫时,庞斑与她的对话,也是类似的语气。
“师父,你为何如此大胆,选择沈炼非常危险,你可能万劫不复。”
“既然我决定孤注一掷,那就拼尽全力争取最好的,事情既然做了,就要追求胜利,我不可能逡巡畏缩。”
思维回到现在的时候,靳冰云发现烧鸭已经被沈炼吃光,只给她留了一块鸭胸,两个鸭掌,还有一根鸭脖。
三斤脆皮肉,除了她的餐盘内有小小的三五块,别的尽数被吃光。
沈炼大大咧咧的说道:“鸭掌鸭脖是好东西,卖的比鸭肉贵多了!”
靳冰云虽然不吃肉,但受不住沈炼的语气,忍不住哼了一声,转而有了惊恐的发现,那就是她的心境破了。
靳冰云的武道天赋,比起秦梦瑶稍弱一些,如今是心有灵犀境界,比刚刚下山的师妃暄、端木菱强一些。
毕竟她还经受过庞斑教导,感受过魔种玄妙,也曾翻阅过种玉功。
道心种魔大法和慈航剑典,二者是同源而生,一体两面,仙胎魔种之间会相互吸引,相互促进,提升修为。
以靳冰云的武道境界,以及她心中的沉郁,原本不会有情感波动。
可她自从见过沈炼,前前后后不超过十二个时辰,她便再也无法维持心有灵犀的心境,更别说剑心通明。
靳冰云陡然发现,沈炼每时每刻都散发出和煦气机,让她放松警惕。
不知不觉间,她已经被同化。
就好似清澈见底的天池,被沈炼倒入一桶墨水,再也无法维持纯净。
这是什么心法?
难道沈炼也会道心种魔?
沈炼为何能动摇她的通明剑心?
靳冰云甚至觉得,眼前这个露出憨憨笑容,狼吞虎咽吃着烧鹅,喜欢讲笑话的粗鲁莽汉,比庞斑更加可怕。
庞斑把她当成瓷器、艺术品,小心翼翼的捧起来,高高摆在宝座上。
这位肆无忌惮的魔君,从未在靳冰云面前展示过魔威,反而有说不清道不明的温情,以及藏在温情后的冷漠。
沈炼呢?
靳冰云完全看不透沈炼!
这家伙是个怪物!
第506章 道心,仙胎,魔种,破罐子破摔
“冰云,虽然我吃的有点多,但吃个烧鸭而已,不是喝毒药,你怎么有那么多心理活动?你认识我师父?”
沈炼挥手叫来麦老广,让他再上一只烧鸭、一只烧鹅、两斤脆皮肉。
麦老广麻利的去了后厨。
或许是滑坡有了效果,靳冰云心说反正被破了心境,那就继续破呗。
反正就是这几天的事儿!
破罐子破摔!
就当是享受自己的生命了。
长这么大,首次享受生命,竟然是在烧腊铺子,还被人抢走了烧鸭。
靳冰云忽然觉得很有趣,慈航静斋历史上所有传人,绝对没有任何人有这种奇葩经历,因为她们都是仙子。
高高在上的仙子!
就连师父也没有享受过这些!
想到此处,靳冰云夹了块肉,好奇的问道:“为何要见过你师父?”
“我师父传我一门炼神心法,名字叫做狂乱之心,能够激发思绪,让思维天马行空,保留住顿悟时的感受。
没想到,我给练岔了,每次受伤或者经历过激战,恢复伤势的时候,会进入此状态,思维变得无比活跃。”
“这不是好事么?”
“脑子总想着这些,对身体的管控就会放松,嘴转的比脑子快,很多下意识的想法,随口就会说出来,我炼体方面的修为,因此增长至少三成。”
沈炼感叹着这门奇葩的心法。
韦青青青当真是坑徒弟无极限!
靳冰云开始没想明白,面上露出几分疑虑,随后豁然开朗,看来资料上说的没错,沈炼会间歇性的发神经。
表现为:胡言乱语、口齿不清、目光呆滞、肆无忌惮、四处得罪人。
注:沈炼因此经常被前辈暴揍!
靳冰云何等聪慧,只听名字便猜到韦青青青的想法,是让沈炼把自身负面情绪发泄出去,保留真实的感悟。
无论是愤怒、抑郁、杀意,乃至于顿悟之时的魔念,都能尽数祛除。
没有这些混杂的念头,没有搅乱思维的狂乱内心,才能静心修行,就好似神秀高僧的诗歌:身是菩提树,心如明镜台,时时勤拂拭,勿使惹尘埃。
可惜,被沈炼给练歪了。
不过沈炼还真是有本事,竟然能够因祸得福,把嘴臭转化为修为。
——虽然这个过程不是很舒服,会挨各式各样的揍,但结果是好的。
沈炼指了指厨房:“你觉得这个麦老广是什么人?看出问题了么?”
靳冰云略作回忆,虽然她的心思多在沈炼身上,却也能够看出,麦老广绝不是厨子,而是隐藏市井的高手。
首先是他的双手,骨节粗大,显然练过鹰爪手,捏木块如同捏豆腐。
其次是他走路的姿势,麦老广总是垫着脚走路,落地时只有脚掌着地,声音非常轻,就这么点声音,还是他主动暴露出来的,否则肯定落地无声。
习惯这样走路的人,肯定是轻功方面的高手,而且多半是飞贼。
靳冰云忍不住哼了一声:“你这家伙真的是走到哪儿,哪里就会出事,人家卖个烧腊,就被你揪出来了。”
分析麦老广之前,沈炼已经弹出隔音气罩,防止有人偷听,说话自然也就放肆一些,直接说出他的身份。
“他可不是金盆洗手退出江湖,老老实实卖烧腊,这家伙人老心不老,平生最爱就是钱,号称鸡犬不留。”
“难道他杀心很大?飞贼一般都是盗取财物,怎么会随意杀戮呢?”
“错错错,他很少杀人,如果没有特殊的必要,他从不杀人,他作案时鸡犬不留,是因为鸡犬可以卖钱。”
靳冰云惊呆了。
她自幼在慈航静斋长大,然后被送到魔师宫,经受庞斑教导,期间虽然看过一些资料,对江湖却不了解。
靳冰云了解的江湖,多数是庞斑授课的时候讲解的,以庞斑的身份,怎么可能关注一个溜门撬锁的飞贼?
能摆在庞斑桌上的飞贼资料,是楚留香范良极白展堂这等人物,至少也要有一技之长,麦老广没这个资格。
看着靳冰云惊讶的表情,沈炼心说不愧是静斋仙子,什么表情都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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