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贫道爱烫头
花满楼是花云的亲侄子。
虽然花满楼没有官职,但无论是淮东还是淮西,都要给他个面子。
“小蝶,去请示宣慰使,我也想参加此次宴会,请她给我安排个护卫之类的职务,比如亲卫队长之类的。”
“师兄担心其中有诈?”
“我担心今晚有人会死。”
“我这就去请示。”
“府衙的事情让萧廷负责,柳乘风作为辅助,请陆小凤调查异常,萧家兄弟保护萧廷,司马血暗中策应。”
“丁修呢?”
“跟着我们一起去!如果遇到需要杀人的情况,他可以拔刀相助。”
程小蝶立刻去做出安排。
相比于风四娘,程小蝶更适合做秘书类的工作,做事严谨细致,而且非常擅长杀戮,绝非心慈手软之辈。
风四娘指了指自己:“我呢?”
沈炼认真的说道:“皇后娘娘赏赐的玉佩,你应该带在身上吧?如果府衙遇到刺客、盗贼、探马,你就和老六把他们杀死,千万不要留活口!”
十三娘是六扇门神捕,有皇帝御赐的平乱珏,对于奸佞可以先斩后奏。
风四娘是马皇后的密探,有皇后赏赐的玉佩,同样有清除奸佞的权力。
“大嚷大叫,场面做大点儿,不要让人抓住把柄,只要出手,必杀!”
沈炼再次叮嘱了一句。
风四娘点头表示明白。
她的任务只有一个,就是利用其官面的身份,把蝇营狗苟尽数杀光。
……
傍晚,奢香夫人带人去赴宴。
参与宴会的人并不算很多。
花满楼。
唐老人。
做侍女装扮贴身保护的水芙蓉。
暂时充当护卫队长的沈炼。
还有三十精锐士卒。
丁修潜藏在士卒队伍中。
一路前行,很快到达军营。
马烨性格颇为残暴,但在治军方面确实很有一套,军容严整,远远就能感觉到杀机,让人觉得骨子里发寒。
看到奢香夫人,马烨很是客气的亲自带人出来迎接,满脸都是笑意。
酒席场面颇为浩大,花满楼作为花家嫡系,有资格入席,马烨一口点破沈炼的身份,请沈炼一同入席,虽然沈炼官职不够,但武功显然足够了。
唐老人当然也能入席。
不仅能入席,而且位次比花满楼更高一些,因为他拿出了一枚令符。
沐英的令符!
看到这枚令符,马烨便知道今天晚上的算计,大部分都失去了意义,否则惹得沐英不快,他绝对担待不起。
三杯酒下肚,马烨看向沈炼。
“久闻沈捕头是捕神亲传弟子,武功高深莫测,乃捕神门下九大弟子中武功最强的,不知可否展示一二?”
“将军说笑了,在下这点儿微不足道的本事,如何比得上将军在沙场纵横捭阖的英姿?不过是贻笑大方。”
马烨闻言大笑不止,显然沈炼的马屁让他很受用,但还是要试探。
准备了这么多节目,不可能因为一句马屁,就把事情都给揭过去。
马烨使了个眼色,一个身高超过两米的壮汉站了出来,此时已是寒秋,此人却身着单衣,露出钢铁般的肌肉。
“在下讨教沈捕头武艺。”
壮汉瓮声瓮气的说道。
沈炼抬头看了他一眼:“你是炼体的武者吧?那你应该看得出,你的修为远远不如我,何必要白费力气?”
壮汉大笑道:“打不打得过,需要试试才知道,难道沈捕头不敢?”
“既然如此,我就献丑了。”
沈炼起身走到宴席中间,用扫堂腿在地上画了个圈:“今天晚上,谁能把我迫出这个圈,就算是他赢了。”
壮汉怒吼道:“狂妄!”
熊掌般的巴掌轰击而下,左手重拳藏在腰间,想趁着沈炼躲避时,轰击沈炼的胸腹,把沈炼轰出圈子。
“啪!”
沈炼抓住他的手腕。
第343章 这一夜,真的是很热闹啊
被沈炼抓住手腕是很危险的事。
因为那代表你要与沈炼角力,并且是在处于绝对劣势的情况下角力。
沈炼抓住壮汉的手腕,两条手臂好似一对铁钳,壮汉额头青筋暴突,青紫色的皮肤好似要迸出血来,血盆大口不断地嘶吼,却仍旧是动弹不得。
“起……你给我起来……”
壮汉疯狂的怒吼,似乎很想咬掉沈炼的耳朵,沈炼手指微微用力,气血透入他的麻筋,让他双臂瞬间无力。
“阁下出了这么多汗,定是因为屋里太热,不如去外面凉快凉快!”
说罢,双手微微发力,把蛮牛般的壮汉丢出帐篷,壮汉摔倒在地,只觉得浑身关节尽数错位,竟爬不起来。
一连跌了七八个跟头,把自己摔的好似土驴,这才勉强站了起来。
晃晃被摔得发晕的脑袋,心知绝对打不过沈炼,只得无奈的离开。
反正他是马烨麾下的武士中,实力最弱的那个,就算输了也无所谓。
输给沈炼很丢人么?
至少他现在健健康康的活着。
等到再过二三十年,就可以对子嗣吹嘘自己曾经与沈炼过了一招。
——破碎虚空的绝世高手,你老爹我和他过了一招,角力盏茶时间,他捏了我的麻筋,我的力量才被卸去!
——你老爹是不是很厉害!
——乖儿子,好好学去吧!
这个想法存在于沈炼的脑海,被摔出去的那头蛮牛,没有这种想法,他只想着努力锻炼,让力气变得更强。
马烨大笑道:“好勇士,沈捕头真是好功夫,来人,赐酒三盏!”
侍卫端来一个大托盘,上面摆放着一条烤羊腿,还有三盏美酒,杯盏都非常巨大,每盏酒至少有半斤。
沈炼心说你的戏真是足啊。
摆鸿门宴不够,还要我演樊哙?
好在不是吃生猪腿,沈炼的肚子虽是无底洞,但真心不喜欢吃生的。
当下也不客气,用让人目瞪口呆的速度,把烤羊腿和美酒吃喝精光。
“沈捕头还能战否?”
“如果每次获得胜利,都能吃到一条烤羊腿,卑职能坚持一整天!”
“好,本将军麾下,有数位精通炼体的武者,早就想挑战沈捕头。”
“请将军准备好羊腿!”
马烨挥手示意,一个身材纤瘦的武士快步到来,手中提着一杆长棍。
“在下孟猛,见过沈捕头!”
“苗疆棍王,南天神杵?”
“区区薄名,何足挂齿。”
“请出手。”
“我不打手无寸铁之人,久闻沈捕头擅长枪法,请沈捕头持枪对战。”
“你用棍,我也用棍。”
马烨示意了一下,侍卫扔给沈炼一根齐眉棍,沈炼试了试长短轻重,随后示意准备好了,请孟猛先出手。
孟猛毫不客气,持棍劈斩而下。
他擅长的虽然是棍法,但其中蕴含劈斩套路,劲力锋锐,更胜刀枪。
沈炼侧过身子避开棍锋,单手持齐眉棍点向其腋下,孟猛翻身后撤,沈炼却并不追逐,示意对方继续进攻。
……
宣慰使府衙。
陆小凤正在无聊的巡视。
沈炼对西门吹雪说过的事,西门吹雪原原本本告知陆小凤,虽然觉得巡夜颇为无聊,却也不敢有丝毫大意。
万一某处地方出事,导致刀兵四起血流成河,那就真的万死莫辞了。
蓦的,陆小凤听到一声轻响,他的耳力不如花满楼,却也非常灵敏。
陆小凤绝不可能听错。
听到声音的刹那,陆小凤已经飞身而至,他的轻功只比楚留香稍逊,此刻全力催动身法,一掠足有十四丈。
最近两天,听沈炼念叨过,杭州三潭印月,有个绝世轻功高手,号称三潭飞仙李小姐,能一步飞掠二十丈。
陆小凤表面上嗤之以鼻,表示没什么大不了的,暗中却决定苦练轻功。
早晚要追到那位李大小姐!
陆小凤飞掠而至,看着刚刚潜入至此的黑衣人,灵犀一指倏然点出。
黑衣人刚刚潜入府衙,怎知对方竟然如此灵敏,当即飞身后撤,此人是川南之地的神偷,轻功颇为不俗,但再怎么不俗,难道能快过司空摘星?
司空摘星也跑不过陆小凤!
“啪!”
指力弹出,黑衣人背后包袱,被灵犀一指弹碎,露出数个精美信封。
陆小凤双眼眯起,瞬间想明白黑衣人的目的,挥手轰出一掌,烈焰掌力呼啸而至,把所有信封都烧成飞灰。
这是昆仑派的烈火掌,陆小凤去昆仑游玩的时候,看昆仑弟子用过。
陆小凤的学习能力非常强,他自幼在市井中长大,武功是东一招西一招胡乱学的,学习能力简直堪比沈炼。
莫说区区烈火掌,就连天外飞仙那等绝招,看一遍也能学会七八成。
当初学习烈火掌,是想着在野外的时候可以吃口热乎的,没想到竟然还有这种奇葩作用,也算是颇为有趣。
陆小凤挥掌毁掉所有信封,风四娘恰好飞身而至,高喊一声抓刺客,随后拔刀出鞘,一刀砍掉黑衣人脑袋。
心脏可以长歪!
脑袋绝对不可能长歪!
……
萧廷无聊的处理着各种事务。
作为血月神教教主,萧廷管理能力非常强,哪怕只是萧开雁诵念,他一边听一边处置,也能做的井井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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