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贫道爱烫头
也有一些目不识丁的,只是师父传授判官笔,他们就去学,这种人大多没什么成就,倒也不必太过在意。
不识字却能学成高深武功,这种天才非常少,并且需要极大机缘悟性。
比如狗哥!
没有狗哥的悟性和运气,却想要学成高深武功,最好还是学点知识。
唯有知识不会辜负人!
沈炼、唐竹权、楚留香、胡铁花四人去找姬冰雁。
楚留香有见到老友的兴奋。
胡铁花觉得有些不好意思。
唐竹权想去蹭点美酒佳酿。
沈炼脑子里胡思乱想,一会儿想到姬冰雁的兵刃,一会儿想到找寻龟兹国王的任务,一会儿想到老朱的密令。
那是在出发前收到的密令。
……回忆分割线……
沈炼正准备去听琴,忽然被人请到了酒楼暖阁,一个太监等候多时。
太监约莫三十来岁,面色很白,双唇殷红如血,身上气机颇为沉稳,还有种阳刚霸道,练的竟然是童子功。
“敢问公公如何称呼?”
“咱家姓曹,名正淳!”
沈炼心中一惊,心说曹正淳怎么会这么年轻,转念一想又觉得正常。
朱无视现在还是小年轻,心心念念去天山挖宝,找绝世秘籍,曹正淳的年岁当然不会很大,差不多是三十。
“原来是曹公公,不知公公找我有何要事?不会是东厂的吩咐吧?”
虽然有靳一川这个结义兄弟,但沈炼和东厂的关系并不好,因为沈炼的师父韦青青青,与东厂督主米苍穹的师父张天艾,既是同门,也是仇敌。
过去的事情不必细说,反正等到沈炼武功大成,必然与米苍穹有一战。
师门仇怨,必须解决!
曹正淳笑道:“当然不是,咱家是代表陛下来传旨,这是陛下给沈捕头的密旨,沈捕头自己观看即可。”
曹正淳递给沈炼一块令牌,还有一卷黄底龙纹的绢帛,显然是圣旨。
既然是密旨,自然不能声张,倒也不必摆香案迎接,直接观看即可。
沈炼收起圣旨,不着痕迹的递过去一张银票,太监传旨,肯定是需要有些跑腿费的,也可以说是情报费。
曹正淳袖里乾坤,收起银票,小声对沈炼说道:“咱家偶然听到,似乎是寻宝的事,与别的事情无关。”
“多谢曹公公。”
“这都是咱家应该做的。”
曹正淳快速离开。
沈炼掏出圣旨,看着上面的命令,不由得露出苦笑,心说老朱是真的很信任我啊,你是不是有些高估我了?
今年过年,是不是给我封个爵位?
怎么着也该封个子爵吧?
……回忆结束……
沈炼胡思乱想结束的时候,众人已经到了绿洲,姬冰雁的家就在这里。
姬冰雁是绿洲最大的富商,宅院当然要比别人豪阔,只不过,不同地方展示豪阔的方式不同,既然是在沙漠,展示豪阔最佳的方式就是——凉爽!
不是水!
水是沙漠中最为宝贵的资源,是生命的源泉,没有人会随意浪费水。
若想表现出豪阔,最好是利用特殊的手段,让自家宅院变得清凉。
如果能有清凉的过堂风,以及婉约的花香,那实在是雅致到了极限。
姬冰雁的家就是如此。
没有金碧辉煌的暴发户风格,看起来只是普通的宅院,但却远比别人的院子清凉,甚至种植了很多花卉。
胡铁花叹了口气:“这才是富贵人家应有的气象,那些佣人们心里就算瞧不起咱们,面上还是彬彬有礼。
死公鸡好像天生就该有钱的,一点也不像暴发户,真是让人惊奇。”
唐竹权道:“他姓姬,会不会是姬家的人?那可是流传数千年的家族,即便只是旁支,也足够让人仰望。”
胡铁花立刻回怼:“如果姓姬就是姬家的人,姓唐的莫非是唐朝皇室?姓张的难道都是玉皇大帝血脉?”
唐竹权冷哼道:“姬并不是人数众多的大姓,我这般猜测并无不妥。
另外,唐朝皇帝姓李,据说他们的祖宗是太上老君,我们唐氏的祖先,其中一种说法,就是发源于姬家。”
姓姬的人并不是很多。
因为姓姬的人在传承过程中,姓氏发生了改变,变为许多别的姓氏。
姬家如此。
姜家也是如此。
这些古老的氏族,如果把全部的源流都给算上,那实在是无法估量。
唐竹权是唐家的人,对于氏族略有些了解,他本不喜谈论家族,但为了回怼胡铁花,自然是什么都能说。
过不多时,姬冰雁到来。
能把生意做的这么大,情报方面自然是极为厉害,他方才并不是故意摆大财主的架子,而是去查探情报。
沈炼明面上的那些情报,唐竹权这些年做过的事,全部都记录在册。
原本姬冰雁想装瘸子逗弄楚留香和胡铁花,但既然沈炼在此,自是没必要做出伪装,大大方方的走出来。
“两位,好久不见。”
“见过沈捕头!”
“见过唐酒神!”
姬冰雁的声音很清冷,他也不愿意多说废话,开门见山,直抒胸臆。
唐竹权道:“这个称呼好,我非常喜欢这个称呼,从今天开始,你就是我的好朋友,你的事就是我的事!”
“我的酒呢?”
“你的酒就是我的酒!”
唐竹权自来熟的坐在椅子上,拿出一坛陈年佳酿,一口喝了个精光。
看着众人略有震惊的表情,唐竹权露出胜利的笑容:“这个世界上最好玩的事情,就是当着酒鬼的面,把他的美酒全部喝光,一滴都不给他留!”
胡铁花道:“什么意思?”
唐竹权指着桌子说道:“这上边摆的酒是咱们的最爱,你的绵竹大曲,楚香帅的葡萄酒,沈捕头的桃花酿,我的竹叶青,我刚才喝的是你的酒!”
说着,唐竹权拿起属于自己的那坛竹叶青,在胡铁花捶胸顿足的表情中,喝了个精光,打了个满意的酒嗝。
“好酒,真是好酒!”
唐竹权得意洋洋的看着胡铁花。
胡铁花好似斗败了的公鸡,垂头丧气的看向姬冰雁,表情非常的委屈,很像是被人把糖果抢走的小孩子。
姬冰雁展颜一笑,让人给胡铁花又上了两坛酒,随即坐下来商谈事情。
这些全都是故意的。
以胡铁花对酒水的敏感,怎么会输给唐竹权,还输的这般凄惨?
他就是对姬冰雁有些愧疚,故意和唐竹权演了一场戏,只不过两人的演技实在太差,连丫鬟都瞒不过。
七年过去,当年的事情,姬冰雁已经放下,他甚至有了新的红颜知己。
而且还是两个。
一个叫伴冰,一个叫迎雁。
姬冰雁非常喜欢她们,出门时甚至会带着伴冰的绣鞋,迎雁的肚兜。
第249章 石驼,飞驼,五绝神功
姬冰雁很快便准备好了驼队。
所有人都知道一个道理,在大漠中可以没有马匹,但不能没有骆驼。
骆驼虽然并不是很好看,还有难闻的腥臭味道,但在沙漠里面,这就是能带来财富、保住生命的沙漠之舟。
如果能在大漠看到白骆驼,那将会是最为吉祥的事情,代表得到了沙漠中的神祇的庇护,可以逢凶化吉。
沈炼很尊重骆驼,也很尊重姬冰雁麾下那个比骆驼更加坚韧的老者。
他的名字叫做石驼。
他的眼睛已经瞎了,他的耳朵已经聋了,他的喉咙已经哑了,他几乎没有对外交流的手段,但却坚韧的活着。
他能够与动物交流,能让马匹和骆驼变得温顺,他能分辨方向,能找到细沙下的水源,是沙漠中最好的向导。
石驼原本的名字当然不叫石驼。
他的名字叫做皇甫高。
华山派玉女峰七大剑客之一。
当年石观音报复玉女峰,把七大剑客杀了五人,一个险死还生,一个被带回大漠老巢,想要让他彻底臣服。
那个人就是皇甫高。
石观音觉得自己美貌绝世,所有男人都该臣服在她的石榴裙下,皇甫高越是坚韧不屈,石观音便越发挫败。
所以她狠狠地折磨皇甫高。
她刺破皇甫高的耳膜,让他如同驴子般拉磨,不能停,不能睡,只要稍稍有些疲惫,就会遭到狠厉的鞭子。
皇甫高没有臣服,甚至练成了特殊的本事,可以在走路的情况下吃饭睡觉拉屎撒尿,简直像是一具傀儡人。
石观音把皇甫高绑在沙丘上,用鱼钩让他睁着眼睛,享受刺眼的阳光。
烈日把皇甫高明亮的眼睛,变为灰蒙蒙的浑浊泥污,皇甫高失去眼睛,却也因此窥破石观音老巢外的幻阵。
石观音用尽了手段,把风流潇洒的皇甫高变得又聋又哑又瞎,变成冷冰冰的石头人,却没能摧毁他的内心。
最终,石驼成功逃离石观音老巢。
经历千百劫难,这个可怜人昏倒在驼队前面,那只驼队属于姬冰雁。
石观音失败了,无论绝世美貌还是残酷惩罚,都无法让皇甫高臣服。
石观音成功了,皇甫高早已被她送入地狱,活着的是大沙漠的石驼。
沈炼就在石驼身边。
石驼虽然又聋又瞎又哑,却能感觉到沈炼的目光,他觉得非常诧异。
大多数人看到他,要么看不起,要么是怜悯,唯独沈炼的目光,竟然包含着佩服,佩服他的不屈和生命力。
石驼回过头去。
无论沈炼的目光是什么模样,他都不想和沈炼交流,他更喜欢骆驼。
沈炼叹了口气:“人和动物最大的区别,就是狼想吃人的时候,至少会亮出獠牙,人想害人的时候,会露出温暖的笑容,口蜜腹剑,刀不见血。”
胡铁花冷哼道:“确实如此,比如某个六扇门神捕,请别人帮忙,却不说地点在哪里,把人骗到了大漠。”
沈炼拍了拍胡铁花的肩膀:“我请唐竹权帮忙的时候,没说目的地,我请你帮忙的时候,肯定如实告知。”
“老子凭什么帮你?”
“因为我回去之后要去的地方,刚好与你有关,我需要胡大侠帮忙。”
胡铁花得意的挺着鼻子:“想让我帮你做什么?说给胡大侠听听!”
“做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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