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耳耳耳耳耳耳耳
每人一冊,封皮上三個字,課考檔。
“翰林院實習三年,問政、演印、實差,每課一錄。三年期滿,考功不看你哪一場贏了誰,看這三年裏,你變了多少。”
三人各自領了自己那冊。
第一頁,已有今日的評語,是沈清渠的親筆。
陸明謙那冊寫的是,文理明,執行須簡。
沈青崖那冊寫的是,臨事決,須防先動。
蘇秦翻開自己那一冊。
察勢深,初令繁。能自改,令有界。
十二個字。
前六個字,他認。第一份令攤在那裏,繁得鐵證如山。
後六個字,他也認,而且知道這六個字的分量。他沒有把第一輪的失敗推給節點上那些影子,也沒有守着自己的第一稿不放。
他合上課考檔,收進袖中。
這十二個字,比一句滿分,實在得多。
……
暮色四合,蘇秦回到修撰廳。
案上,壓着一份新到的文書。
不是演印場的令紙。是一份真實的公文,自南邊一個縣,層層轉呈上來的。
正文極短。
上令,秋糧徵收,不得擾民。下情,各里對“擾民“二字解釋不一。
有的里正乾脆停徵觀望,有的差役照舊催逼,反借“上有嚴令”多索一層,有的鄉紳援引此令,抗着正賦不繳。
懇請上憲明示“擾民”界限,擬一通行釋文,以便遵行。
文末,一行硃批,筆力沉穩。
新科修撰蘇秦,試擬。
蘇秦捧着這份公文,在案前坐了很久。
不得擾民。
四個字,同白石橋那道母令裏的“毋誤民生”,是一路的東西。寫令的人心是好的,字是對的。
可這四個字走出京城,走過驛路,走進各縣各里,一站一站,就走成了三副模樣。
良善的官拿它束手,狡黠的吏拿它做筏,刁頑的戶拿它擋差。
演印場裏,令走壞了,沈清渠一拂手,法域復原,可以重來。
這一張紙後頭,是真的縣,真的糧,真的里正和真的百姓。
沒有重來。
蘇秦沒有立刻動筆。
他先看這份公文的來路,哪個縣,哪一府轉的,發文的日子,徵糧的限期,又把那道原令的全文調了出來,從頭讀了一遍。
讀完,他鋪開一張紙。
沒有先寫釋文。
先在紙角上,端端正正寫下五個小字。
因,界,禁,權,報。
窗外,翰林院的暮鼓聲遠遠傳來。演印場的金線早已熄了。
可他知道,真正的那一百里,從這張紙上,纔剛剛開始。
.......
清晨,問政堂。
蘇秦到的時候,沈清渠已經在了。
案上沒有擺講義,也沒有擺演印場的令紙。
擺着的是三份文書,一字排開,卷皮上蓋着南安府的關防。
“坐。”
蘇秦落座。
“昨日那份公文,你看過了。
秋糧上令四個字,不得擾民。今日我給你看的,是這四個字下去之後,三個縣各自辦成了什麼樣子。”
沈清渠把第一份文書推過來。
“清沅縣。”
蘇秦展開。
清沅縣令的迴文寫得恭謹極了。
縣令的理解是,既然上令說不得擾民,那麼徵糧這件事本身就是擾民,於是全縣秋糧,暫緩徵收,以待上憲明示。
文書後頭附着縣裏的情形。
徵糧一停,里正們樂得清閒,誰也不下鄉了。可幾家囤糧的富戶聽到風聲,連夜把糧食藏進了別莊。
縣倉入糧爲零,府裏排定的漕叽冢劭匆找惶恕�
“他錯在哪裏?”沈清渠問。
蘇秦想了想。
“他把不得擾民,讀成了不得徵糧。
上令沒有免徵的意思,他自己給加上了。看着是體恤,實際上是把朝廷的正賦停了。
秋糧誤了船期,明年開春,賑濟、河工、邊餉,缺口都要從這裏裂開。”
“到時候補這個缺口,還是要從百姓身上找。”沈清渠淡淡道:“今日不擾,明年加倍地擾。”
他推過第二份。
“臨河縣。”
臨河縣令的做法正好相反。
照舊徵糧,一日不停。可除了正賦之外,另收腳力錢、倉耗錢、催繳錢,還把押呒Z車的民夫,按戶攤派了下去。
縣令在迴文裏振振有詞。正賦是朝廷的額數,一粒未加,何來擾民。至於腳力倉耗,是歷年舊例,徵糧的必要開銷,不在上令所指之內。
蘇秦看完,眉頭鎖緊了。
“這一位更難辦。”
“哦?”
“清沅縣令是讀錯了令,指出來就能改。
臨河縣令不是讀錯,他是拿着令的縫隙做文章。
正賦不加,旁費全加。百姓交的糧一石變一石三鬥,可賬面上,他一條律都沒違。”
“百姓認哪本賬?”
“百姓不看賬。”
蘇秦緩緩道:
“百姓只看自己囤裏少了多少。正賦之外多拿一升,在百姓嘴裏,就是官府又來颳了。上令那四個字,在臨河縣,已經成了笑話。”
沈清渠不置可否,推過第三份。
“南坪縣。”
南坪縣的情形又不同。
縣境西邊遭了水,淹了七個村子,秋糧眼看徵不齊。
縣令的迴文是來請示的,受災村戶可否緩徵,緩多久,緩多少,由誰覈定。
府衙議了三日,議不出章程。有人主張全縣一體緩徵,以示體恤。
有人主張照常徵收,災情另行報賑。
兩邊都引着“不得擾民“四個字,各說各的理。
縣令等不到迴文,災民等不到說法,未受災的村子也開始觀望,想着別人不交,我爲何要交。
三份文書,擺在一處。
沈清渠道:“同一句話,三個縣,三種做法,三種爛法。”
“清沅太軟,正賦停擺。臨河太滑,借令生費。南坪不軟不滑,卡在中間,上下都在等。”
他看着蘇秦。
“昨日的硃批你看見了。這份釋文,你來擬。”
“我把話說清楚。你擬的不是新令。
原令是朝廷的,一個字動不得。
你要做的,是把不得擾民四個字裏頭,允許什麼、不許什麼、遇事怎麼辦,替天下的縣官里正,說明白。”
“這叫釋令。”
“改令,是換令的骨頭。釋令,是給令長出手腳。”
“你是實習修撰,改令沒有你的份。釋令,由我覈定,你可以擬。”
蘇秦起身,長揖。
“學生領命。”
……
回到修撰廳,蘇秦沒有立刻動筆。
他把三份迴文攤開,又把秋糧原令的全文謄在紙頭上,而後取了一張白紙,做他這些日子學會的第一件事。
拆題。
不得擾民,四個字,拆成四問。
第一問,擾是什麼。
徵糧本身算不算擾?不算。
按定額、按期限、按名冊徵收,是朝廷正賦,天經地義。清沅縣令把徵糧等同於擾民,錯在這裏。
那什麼算擾?蘇秦提筆,一條一條列。
額外加派。無據收費。強拘民夫。暴力催徵。收糧不給憑據。借徵糧之名壓價強買。
列到第六條,他停了停,把臨河縣那份迴文又看了一遍。腳力錢、倉耗錢,縣令說是歷年舊例。
舊例。
這兩個字最滑。天下多少苛捐,都披着舊例的皮。他在列出的條目後頭補了一句,凡無明文法源者,不得以舊例爲名附收。
第二問,民是誰。
不只是納糧的丁戶。還有受災的村戶,孤寡老弱,收成折損過半的貧家。這些人若一體照徵,就是把人往絕路上逼,是最大的擾。可若一體全免,正賦從何而出?
得分開。受災的是一類,未受災的是一類。受災之中,災輕的又是一類,災重的又是一類。
第三問,徵收的邊界在哪裏。
正賦可徵。額數是戶部覈定的,白紙黑字。邊界就畫在這個數上。數內爲徵,數外爲擾。這一條最硬,也最好查。
第四問,不得二字,靠什麼立住。
一句不得擾民,沒有下文,就是空話。得讓地方知道,越了界會怎樣。誰登記,誰複覈,多收的怎麼退,經手的名字記在哪裏。
四問拆完,天光已經偏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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