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梦笔惊鸿
只能說不愧是卓越級的裝備。
“好帥!”
一旁的艾莉看到林默穿著法師袍現身,頓時眼前一亮。
林默本就長得十分帥氣,身材也勻稱,肩寬腰瘦腿長,如今穿上合身的法師袍,看起來越發有種“儒雅隨和”的味道。
氣質這一塊,拿捏的死死的。
林默對她笑了笑,一切盡在不言之中。
接下來是第二件卓越級裝備的選取,按照此前的分析,最好是選擇那種從零提升的裝備。
這樣就排除掉劍和護甲。
剩下的選項就只有鞋子、頭盔和飾品。
其中頭盔選項可以繼續排除,因為這裡沒有合適的法帽,那就是鞋子和飾品二選一。
這兩類裝備雖然用料少,但其實價值並不會比武器和護甲低。
因為越是小巧,想要保留原材料的特性以及進行附魔的難度就越大,所以最終這些裝備的價值大體上都差不多。
當然,法系的裝備普遍還是要貴上不少。
所以林默的目光也便著眼於此。
很快,他便找到了一件還不錯的裝備。
【火焰指環】
武器種類:魔法裝備/飾品
等級:卓越(藍)
屬性:耐久度+70%,堅固度+40%
隱藏屬性:蓄火Ⅲ:可以儲存積蓄部分火元素魔力,需要時可直接使用,魔力載量約為2個卓越級魔法(相當於32個普通級魔法,8個優秀級魔法)
裝備技能:火焰屏障:受到強大攻擊自動觸發,形成火焰屏障抵擋傷害,屏障持續30秒,使用後需長時間恢復(12小時)。
很不錯、很有意思的裝備。
做工不算很好,但作為飾品這也並不重要。
關鍵在於隱藏屬性和裝備技能……沒錯,這個裝備沒有“裝備增幅”,取而代之的則是一個裝備技能。
這是林默第一次見到帶技能的裝備。
而且還是自動觸發的保命類技能,以這件裝備卓越級的品質,這“火焰屏障”的強度多半不會低。
至於繼續火元素魔力的功能,倒是稍顯雞肋。
不是說沒有用,而是林默現在主要的問題不是魔力不夠,而是精神不夠。
雖然使用魔法所帶來的精神負擔遠沒有到要兩者對等的程度,但也至少得要一半左右,也就是說,以林默現在47點的總魔力,至少也需要23-24點精神,才能讓魔力的消耗與精神的負荷基本平衡。
所以儲存魔力的用處,至少暫時是沒那麼大的。
但光是那一個“火焰屏障”的技能,價值就已經足夠高了。
現實不像遊戲,可以一味的追求輸出,無論什麼時候,保命都才是最重要的。
將這枚火焰指環加入到備選名單中,林默繼續看下去。
略過幾件比較一般的裝備後,他終於又看到了一件厲害的裝備。
【安神手環】
武器種類:魔法裝備/飾品
等級:卓越(藍)
屬性:耐久度+80%,堅固度+40%
隱藏屬性:安神Ⅲ:佩戴手環將持續蘊養精神,精神恢復速度+20%
裝備增幅:固魂Ⅲ:使用魔法產生的精神負荷降低15%,且受到精神類攻擊時使減免25%所受影響。
好傢伙!
林默頓時眼前一亮。
這位更是重量級!
增加精神恢復速度,降低使用魔法的精神負荷,甚至還能防一手精神打擊。
這對他來說,簡直就是一件神裝!
林默現在最大的煩惱之一,就是在使用魔法的時候總會有精神負荷的限制。
而有了這件裝備,幾乎能解決一半的問題,這就已經很好了。
而且這種百分比類的加成,到了後面實力變強,也還是很好用,保值性也更高。
“我要這個!”
沒有任何猶豫,林默的第二件卓越級裝備,直接選擇了這件“安神手環”。
不過剛才的“火焰指環”,說實話也很適合他。
這種飾品類裝備能夠生效的上限恰好是兩件,再多的話,據說是因為彼此間的能量會進行互斥,就會導致效果大大降低,反而不如只帶兩件。
同理,包含武器在內全身裝備的上限共計為7件。
一般來講,普遍都是頭盔/帽子、武器、護甲、靴子、披風以及兩件飾品。
而法系職業和部分遊俠刺客則會選擇把披風換為與皮甲疊穿的布甲,比如法師袍。
林默很想把“火焰指環”也給拿下。
於是他看向了冒險者協會的副會長:“對了,我想問一下,這裡的東西賣嗎?”
對方愣了一下,隨即道:“你想買的話也可以,打算買什麼?”
“那件‘火焰指環’多少錢?”
副會長瞥了一眼:“法系飾品類的裝備價格普遍比較昂貴,這件火焰指環的售價是1000金幣,你是青銅級的冒險者,所以優惠5%,950金幣。”
確實是有點貴。
比林默手裡的秘銀手套還貴了。
不過這一方面是因為銀溪城附近有秘銀礦,所以秘銀裝備本就便宜,如果換在其他地方,秘銀手套的價值在1000金幣左右,和這件火焰指環是差不多的,可能還要稍貴一些。
畢竟協會的裝備本來就偏貴,如果去外面,這指環大概只會賣900金幣——前提是你能買得到。
而且秘銀手套,本身就是法師的武器類裝備裡比較便宜的。
同樣材質的秘銀法杖,比如菲妮手裡那根,價值可是2500金幣,蘭登手裡那根稍微便宜點,但也要1950金幣左右。
畢竟手套和法杖之間,所需要的用料完全不同。
當然,效果上自然也就有差異,法杖的效果要比手套好上不少。
言歸正傳,950金幣的價格,雖然有點貴,但林默畢竟剛賺了一大筆錢,還是出得起的。
賺了錢就是用來花的,尤其是對冒險者來說,金幣留在手裡又不會變多,購買裝備技能啥的,轉化為自身的實力才是硬道理。
於是,林默毫不猶豫的買下了這枚“火焰指環”。
他原本應得的獎勵是2211金幣,去掉950金幣,最後到手的是1261金幣。
獎勵領完,林默帶著這1261金幣和整整3件卓越級裝備,樂呵呵的離開了協會。
“蘭登,你接下來有什麼打算嗎?”
正好蘭登人也在這裡,林默便順便問道。
“你指出任務嗎?”
蘭登搖了搖頭:“暫時應該是沒這個打算了,要稍微休息幾天了,總結一下這些天的收穫,練習練習魔法,哈克和謝拉他們也都準備休息一陣子……可能一週到十天這樣?”
“好吧。”
林默點了點頭,看來接下來的一段時間,又要暫時迴歸到三人的冒險小隊了。
第168章 謝菲莉雅的家
領取完獎勵,今天接下來還有別的事情要做。
林默來到城主府附近的一家酒館稍微坐了一會,不多時,便有一位金髮姑娘推門而入。
穿著一身白色常服的菲妮看上去格外清純,可愛的臉蛋粉雕玉琢,讓人很想咬上一口,嚐嚐味道。
“林默先生,久等了。”
菲妮一邊說著,一邊拿出了錢包:“這次任務的獎勵……”
“這次感覺不算是任務吧?”
林默出言打斷了她的話,“嚴格意義上來說,只是徵召令而已。”
這次如果也按雙倍算,從菲妮這裡再拿一遍獎勵,他和艾莉加起來,能賺差不多兩千五百金幣,這無疑是一筆鉅款,對於菲妮來說恐怕也並不輕鬆。
如果是在剛剛認識的時候,林默或許不會猶豫,有便宜不佔王八蛋。
但是現在,和菲妮已經很熟的情況下,再一直讓人家出錢,就不太好了。
尤其是這種嚴格意義上來說不算任務的情況……之前已經拿過一次,這次實在不好意思再要了。
一味的從菲妮這邊索取,就算是菲妮這種軟糯糯的老好人的性格,時間久了肯定也會不開心的。
林默已經真正把她當做了隊友和朋友,自然會考慮到她的感受。
就算是從比較功利的角度出發,也不能把目光著眼於眼前的這點小利益,想要傍好富婆,最重要的還是繼續拉近關係,走長線才能釣大魚。
“這樣嗎?”
菲妮一開始還想繼續堅持,不過被林默推辭幾次後,也便沒有執著了。
“對了,林默先生,還有你之前說的莊園的事情,昨天晚上我問過母親了,她說你們可以隨便住的,就在離城主府不遠的地方……”
“那感情好。”
既然是菲妮的母親,貝希菈城主這麼說,那林默就不再客氣了。
“那我們現在就過去?”
在菲妮的帶領下,三人一起來到了她所說的莊園。
“這麼大?!”
走進莊園的那一刻,林默目光看向兩側,莊園的空間寬敞得嚇人。
目測一下,怕是得超過兩萬平米!
在這種市中心附近的地方有這麼大的莊園,只能說不愧是城主啊。
“這麼大的地方,真的可以讓我們隨便住嗎?”
就連大大咧咧的艾莉都有些不好意思了。
“沒關係的,母親說,你們……我們這段時間對銀溪城做出了不少貢獻,這些小事不用在意。”
“我們”麼?
林默會心一笑,看來這位小牧師是跑不出他的隊伍了。
“對了,還有一件事……”
菲妮突然露出有些不好意思的神情:“最近這幾天,我可能要先請個假。”
“怎麼了?”
林默愣了下,隨即意識到什麼:“你快晉升了?”
“嗯!”
菲妮點了點頭,明顯很開心,“多虧林默先生帶著我外出冒險歷練,才能進步的這麼快……最近這幾天,我打算好好籌備一下,準備晉升,等升到2級,以後也能幫林默先生更多的忙了。”
“好,加油!”
林默點了點頭,予以鼓勵。
菲妮很快告辭離開,去忙自己的事情了,林默這邊,則和艾莉一起去了冒險者商業街,採購了一些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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