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武江湖:我娘子是山大王 第75章

作者:贫道爱烫头

  这些人面上画着油彩,看不清他们的本来面目,手中持着刀枪,加起来约莫三四百,为首的是个老者,手中提着流星锤,眼中充满贪婪、狠厉。

  殷野王暗暗后悔,早知如此,就不该让护卫队回去,他奶奶的,敢带人来围攻老子,日后定要灭了你们!

  俞莲舟本想开口询问,却见殷野王越众而出,喝道:“都给老子滚,否则老子日后必然挨家挨户拜访。”

  “殷野王,休要狂妄,我们这里有三百多人,一人一刀,就能把你细细的切成臊子,保管骨肉皮分离。”

  “俞二侠,张四侠,我们兄弟只是为了求财而来,不想得罪武当,只要你交出张无忌,我们立刻退走。”

  “张五侠,你说谢逊死了,但不是每个人都相信,询问你们,自然是问不出来的,只能询问你家公子!”

  “萧公子,此事与你无关,请你立刻返回通辽,否则后果自负。”

  “诸位大侠,有人出五十万两买张公子三天,我们只需要三天,三天后保管送还,还请不要伤了和气!”

  众人胡言乱语的喊叫,让萧思衡听出事情经过,简而言之:

  ——有人空口许诺五十万两,哄骗这些利令智昏的炮灰来送死,至于那五十万两白银,多半是没有的!

  ——这些人看似人多势众,实际上人心并不齐整,也不敢动手。

  且不提武当七侠的威名,也不说天鹰教的威势,单说萧思衡,把萧家人逼急了的后果,谁也不想看到。

  当年在聚贤庄,萧峰在分心照顾阿朱的情况下,面对少林达摩院首座、戒律院首座,丐帮五大长老,谭公谭婆赵钱孙等隐修老前辈,数百武林人士,杀得血流成河,无人能挡其锋芒。

  他们这点人,不够萧思衡杀的。

  更别说萧思衡身边,还有练霓裳、雪千寻、殷野王、武当四侠。

  真打起来,只能凭人多冲一波。

  要么一鼓作气。

  要么撒丫子跑路。

  俞莲舟沉声道:“诸位,想绑架武当三代弟子,靠嘴巴是不行的。”

  张松溪冷笑道:“你们以为在脸上画几道油彩,我就认不出来么?有那么几个人,似乎听过我授课啊!”

  殷野王闻言厉声说道:“有本事就过来直接抢,没本事就滚蛋,老子的时间很宝贵,没时间和你们闹!”

  “既然如此,那就……”

  此人刚刚说了一半,殷野王已经冲天而起,利爪抓向其咽喉。

  鹰变十三式·雄鹰扑兔!

  殷野王浑身上下飞速震颤,功力从窍穴中涌出,一层层叠加,待到利爪落下的时候,劲力已经提升数倍。

  萧思衡惊道:“凝真九变!”

  “凝真九变”是隋唐时期,铁勒高手曲傲创出的心法,能贯通窍穴,以窍穴储存真元,与人争斗时,周身窍穴同时输送功力,把内劲提升数倍。

  曲傲本打算凭此扬名天下,不想遇到寇仲徐子陵,一败再败,最终彻底失去自信心,回到铁勒隐居养老。

  这也算是一桩幸事,让曲傲能远离隋末战乱,安心参悟武功,这货在铁勒苦思冥想,觉得自己之所以失败,是武技匹配不上内功心法的缘故。

  曲傲苦思数十年,根据雄鹰捕猎的动作创出数套精妙绝伦的爪法。

  天鹰爪!

  神鹰九夺!

  鹰变十三式!

  大力鹰爪功!

  数百年风雨,莫说曲傲,就连铁勒都早已不在,但曲傲创出的武功,却完整留下来,还有后人推陈出新。

  隋末至今,五百余年,无论凝真九变还是鹰爪功,都被推衍至极限,就算曲傲复生,也难敌白眉鹰王。

  殷野王的经验不如殷天正,但他野蛮凶悍,这种张狂霸道的劲头,比殷天正年轻时更胜一筹,假以时日,武功必然超越殷天正,成为爪法宗师。

  “咔嚓!”

  殷野王一把捏碎敌人咽喉,随手扔在一旁,冷笑道:“你们不来,那我就不客气了,敢抢老子的外甥,倒要看看你们的骨头,能撑得住我几爪!”

  天鹰爪·千鹰并翔!

  殷野王挥洒出数百爪影,凌厉至极的爪劲无坚不破,轻则筋断骨折,重则命丧当场,眨眼间击杀十余人。

  俞莲舟道:“莫要过多杀戮,擒贼先擒王,咱们兄弟去闯一波!”

  虽然十年未见,武当七侠仍旧是心思相通,默契的摆出真武七截阵,气机连成一体,好似一大块磨盘。

  不!

  这不是磨盘!

  这是玄武的龟壳!

  既然有龟壳,自然有毒蛇!

  如此方是龟蛇玄武、真武七截。

  此阵法来自于张三丰无意顿悟。

  张三丰某天看到真武神像座前的龟蛇二将,想起长江汉水交汇处的蛇山和龟山,心想长蛇灵动,乌龟凝重,正是兼收至灵至重的两件物性。

  张三丰连夜赶到汉阳,凝望蛇龟二山,从蛇山蜿蜒之势、龟山庄稳之形中间,领悟一套精妙无方的武功。

  怎奈龟蛇二山大气磅礴,从山势演化出来的武功,森然万有,决非一人之力所能同时施为,遂分成七份,传授给武当七侠,取名为真武七截阵。

  阵法主体可以用两句诗概括。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

  简而言之两个字——圆、直!

  以圆转如意的阵法走势,卸掉一切外来力量,如同旋转的飞轮,哪怕眼前是一座山,也能一点点的贯通。

  以直线弧线的倏然进攻,击败周围所有敌人,如同夜空的霹雳,哪怕乌云盖顶大雨磅礴,也能划破苍穹。

  张三丰创出的真武七截阵,乃是把圆直攻守四个字,既大道至简,又化简为繁的融会贯通,初学时可用繁复招数击败强敌,待到功力日渐深厚,武道境界越发高卓,便能化繁为简。

  最关键的是,武当七侠自身武功差距极大,最强的宋远桥、俞莲舟,武功远超殷梨亭、莫声谷,但却能靠着繁简转化的效果,维持阵法的运转。

  不要求功力一模一样,不要求剑法圆融无瑕,只要七人一同出招,气机便能交汇融合,呈指数倍的爆发。

  俞莲舟、张松溪、殷梨亭均是手持长剑,张翠山拿了一对判官笔,这是到达码头时,殷素素让人送来的。

  三剑双笔,刷刷作响,顷刻间击倒二三十人,却有人快速上前补位。

  萧思衡厉声道:“此事有鬼!千寻你去杀出一条血路,双儿,你和张夫人保护无忌,遇事可自行处置,夫人与我冲锋一次,这里边绝对有问题!”

  岂止是有问题。

  问题实在是太大了。

  如果真的是一群乌合之众,殷野王这般残忍杀戮,他们为何不退?

  开战至今,不过三五分钟,便已经倒下四十多人,伤亡足有一成,就算是南宋官兵,此时也该出现溃逃。

  如果是为了钱财,临时组合起来的乌合之众,死伤超过一成,已经达到崩溃的边缘,怎么可能继续冲锋?

  尤其是殷野王身边的那些人。

  难道他们不怕死么?

  难道他们不怕被扭断脖子?

  这特么是哪儿冒出来的精锐?

  整个南宋朝廷,伤亡一成却不出现溃逃的军队,唯有岳家军等屈指可数的精锐队伍,京畿禁军都做不到!

  这些家伙,很有故事啊!

  萧思衡双手一翻,双锏在手!

第88章 拭血问剑,萧家最大的冤家

  “都给姑奶奶闪开!”

  雪千寻持枪在手,冲锋上前,高高跃起一丈五尺,双手持握枪杆,划过大半个圆弧,向着地面狠劈下去。

  经过王进数月指点,雪千寻的枪法大有长进,很多看似威风,实则浪费体力的小毛病,都被王进指出来。

  出枪如青龙出海。

  收枪似猛虎归山。

  每一次突刺,每一次下劈,都会用出全身上下的力量,尤其是双腿,小腿好似两颗心脏,输送灼热气血。

  每一次变招,每一个动作,都是在积蓄筋肉力量,起承转合之间,不求做到圆融无瑕,只求气力不散失。

  起,跃起,下劈,力劈华山;

  承,回弹,借势,横扫千军;

  转,旋身,逆挑,地龙翻身;

  合,站定,收枪,回马望月。

  枪芒如雨点般绽放开来,划过流星般的弧度,燃烧起流星火雨,雪千寻身前的敌人,尽数捂着咽喉倒下。

  好快的枪!

  好狠的势!

  好绝的人!

  经过王进的教导,雪千寻不再是绿林好汉的野路子,而是充满行伍间的肃杀之气,越是见血,杀意越强。

  杀戮之快,甚至超过众人之和。

  距离树林四五百米处,有两个年轻的贵公子拿着单筒望远镜观察。

  一个皮肤略有些黝黑,身材也不够高大壮硕,眉眼算得上英俊,但眼睛太过细长,给人一种毒蛇的感觉。

  一个面如冠玉,剑眉星目,腰间悬着一把长剑,口中连连赞叹:“这些人真的好厉害,咱们辛苦训练的精兵,在这些人手中,竟好似土鸡瓦狗!如果能得到这些人相助,何愁大业不成!”

  嘴上说的好听,句句都是称赞,但看向萧思衡、练霓裳的目光,却蕴含着无法掩盖的嫉妒、怨恨、狠绝。

  黝黑男子柔声道:“主公,这些人确实是人才,应该赚他们上山,尤其是那个雪千寻,她擅长倚云枪法,是冲锋陷阵的好手,而且腰细腿长,一看就是好生养的,可以为主公诞下子嗣。”

  俊公子笑道:“士骏,赚人是你家祖传的本事,你有什么建议?”

  “主公何必为此忧虑,您英俊潇洒武功高强才高八斗,当今江湖中,您是头一号的俊杰,无人能与您相比。

  您只需光明正大的追求,便能得到雪千寻的芳心,只要娶了雪千寻,整个定军山寨连同萧家牧场都是您的。

  属下听人说过,雪千寻最在乎的就是她姐姐,如果咱们找个时间,比如练霓裳怀孕时,让人把萧思衡杀了。

  您可以趁虚而入,多加关怀,既得到雪千寻的芳心,又能掌控练霓裳,借助练霓裳的子嗣,掌控萧家牧场。

  至于武当派……

  咱们可以通过天鹰教间接掌控。

  殷野王有个女儿,您可以找机会和她定下婚约,然后通过殷家,逐步影响到武当派,乃至影响到峨眉派。

  还有一点,殷天正曾经是明教的白眉鹰王,如果能收服殷天正,就能以帮助他争夺教主为借口去光明顶。

  明教看似四分五裂,实则麾下势力极为庞大,等到主公成为明教教主,振臂一呼,群雄必然会云集响应。

  到那时,谁能抵挡公子锋芒!”

  俊公子闻言大笑道:“好,等到我成就大业,你就是第一大功臣,能得到士骏相助,真是我平生之幸运。”

  士骏冷冷的说道:“我爹当年为朝廷出生入死,兄弟们死伤大半,昏君不仅没有丝毫怜恤,反而赐下毒酒,属下不求功名利禄,只求挖掘皇陵,把赵佶挫骨扬灰,让他永世不得超生!”

  说到此处,竟有伍子胥的感觉。

  就连这位野心勃勃的俊公子,也觉得自己的下属,想成为伍子胥。

  只是他没看到,士骏低头擦拭泪水的时候,眼中闪过的贪婪野心。

  俊公子似乎忘记一件事,那就是伍子胥的下场,是被夫差兔死狗烹。

  这么说有些不太准确。

  俊公子不是忘记伍子胥的典故,而是他对这些典故一知半解,他对汉家文化极为厌恶,但为了成就大业,不得不捏着鼻子读书识字,勉强能把四书五经给背下来,也能做三五首歪诗。

  之所以有这种想法,还对萧思衡有莫名的敌意,因为他的姓氏是

  ——慕容!

  他叫慕容登云,慕容博的孙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