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贫道爱烫头
从她初次接触炼神心法开始,修为便突飞猛进、一日千里,用难以想象的速度,提升至让人惊恐的程度。
袁福对此只有叹服。
艳儿想到自己五六岁,在大街上流浪的时候,爬过一座豪宅的院墙,看到的那个同样身体素质极差,同样内心充满沉郁,同样精通炼神的公子。
这么多年过去,你还记得我吗?
艳儿面上露出淡淡的怀恋。
从怀中拿出一个纤细的油纸包,里面是用糯米纸包裹的冰糖葫芦。
雷纯笑道:“去见见他吧。”
艳儿奇道:“见谁?”
“见你内心最想见的人。”
“他怕是早就把我忘了。”
“他肯定记得你。”雷纯抬头看向远处的雷峰塔,“无情最是深情。”
“小姐,你到底想做什么?”
“实话实说,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自己想做什么,我只想让我的生活变得更精彩、更刺激、更灿烂。”
“小姐与天庭格格不入。”
“错,正相反,我才是最符合天庭理念的人,方应看、方凌霄之类的,太过沉溺权力,看似受到重视,实际上只是东皇太一找乐子的斗鸡而已!”
雷纯从未把方应看、方凌霄等人当做对手,她拜师的时候就知道,自己的地位远远超过方应看、方凌霄。
原因很简单。
雷纯知道他们拜入天庭。
他们对雷纯一无所知。
另外,狄飞惊同样加入天庭,地位与方应看等人相等,他的任务是辅佐雷纯成长,孰重孰轻,可想而知。
“小姐,你对萧思衡怎么看?”
“用眼睛看。”
雷纯调皮的笑了笑。
袁福心说这位主子真难伺候。
第322章 绣花大盗,吃我一枪
萧思衡喝着酒,骑着马,吟着诗。
“嗝儿~~轻轻地~我走了,正如我轻轻地来,我挥了挥衣袖,带走……带走一堆……一堆破烂儿,嗝儿!”
京城的事情差不多结束。
接下来的事交给诸葛正我即可。
萧思衡带着这几日的收获,骑马返回通辽,为去昆仑寻亲做准备。
萧思衡说这些收获是破烂儿,真的没有任何错误,乱七八糟的零碎儿,装了两个大袋子,还都不能舍弃。
最珍贵的自然是神霄天雷诀。
林灵素总结、黄裳修改完善、诸葛正我做批注的心法,能同时修行阴煞阳刚两种天雷,是最顶尖的雷法。
顶尖雷法,不是绝巅雷法。
雷法的巅峰从来都没有改变过。
天师府的《五雷正心大法》!
其次珍贵的是天剑五爵,以及在山洞中挖到的同款材料制作的门轴,足足装了一袋子,加起来有三十斤。
这是世上最奇绝的铸造材料。
无论是融入霸王枪中,把霸王枪变为可以自由分合的神兵,还是制作成类似于萧泪血的箱子的战匣,又或者是打造护体宝衣,都是绝好的选择。
最终选择哪种使用方式,要看铸剑城的能工巧匠能做到何种程度。
除此之外,还有朋友送的礼物。
比如:紫晶门的传承紫水晶、西门公子的折扇、铜面客的铠甲……
紫水晶能辅助修行内功,折扇是用小叶紫檀和千年神蛛的蛛丝制作,铜面客的铠甲是极好的铸造材料。
最后剩下的零碎物品,则是战胜明教五明子后得到的战利品。
金明子的玄铁圆盾。
木明子的极品白蜡杆。
水明子的毒水喷雾器。
火明子的雷火霹雳弹。
土明子……毛都没有留下!
这些东西并未全都带走。
圆盾送给了无情,既能作为暗器投掷出去,也能用于防御敌袭,是非常好用的武器,无情对此非常喜欢。
白蜡杆托镖送回玄心正宗,金灵芝想学枪法,需要一根上等枪杆。
喷雾器留在神侯府。
唯有雷火霹雳弹收了起来。
最后的战利品来自于尧亲王。
一是完整的《天仙罡气》,萧思衡用不着,却能用于教导弟子,如此潇洒优雅的名字,很适合玄心正宗。
一是玄铁护心镜,无需多说。
两大口袋的战利品,气的老酒不断打响鼻,示意萧思衡去雇马车。
——老酒只驮主人,不驮货物。
“夯货,越来越懒,我这些战利品看起来比较多,重量却不是很大,还不如霸王枪沉呢,你闹腾什么劲?”
“哧溜溜~~”
“还敢闹腾,信不信我骟了你?我说到做到,再闹腾我拔刀了啊!”
“哧溜溜~~”
老酒继续蹦跶着闹腾。
萧思衡满脸残念的看着老酒。
我特么竟然从一匹马的脸上,看到了嘲讽和不屑,真他娘好本事,察言观色的能力,怕是已经登峰造极。
不过……
萧思衡确实是在吓唬老酒。
老酒是儿马,天然带有烈性,与萧思衡的武道契合,唯有最烈的儿马,才能发挥出霸王枪法冲阵的威能。
其次,老酒是宝马良驹,用驯马大师的说法,老酒具有麒麟血脉,应该留在马场孕育后代,不能骑出去,尤其不应该骑着老酒冲锋陷阵,若是一不小心磕了碰了伤了,未免太过可惜。
萧思衡觉得这些人在扯犊子,驯马技巧很高,但却只是照本宣科。
宝马良驹,怎能留在马棚里?
再多的小母马,也比不得在战场上纵横驰骋,长期留在牧场育种,再怎么优良的战马,也会一点点废掉。
真正意义上的“废掉”。
“这样吧,前边是处重镇,我给你买十斤烧刀子,让你喝个痛快。”
“哧溜溜!!!”
萧思衡耐着性子驯马,老酒期待着美味的烧刀子,半空中的阿金,警惕的看着四面八方,提防敌人突袭。
“唳!”
阿金重重的叫了一声。
萧思衡接到讯号,知晓前方出现大队人马,立刻骑马赶了过去。
……
赤日炎炎似火烧;
野田禾稻半枯焦;
农夫心内如汤煮;
公子王孙把扇摇。
此时已经是盛夏时节,太阳肆无忌惮的释放灼热,天地好似火炉,就连道路两旁的树木,也是蔫头耷脑,水汽被蒸腾出来,空气中弥漫着燥热,阳光被水汽折射,空间好似出现扭曲。
这等天气,仍旧有人在赶路。
他们是……镖局!
镖局吃的是辛苦饭。
风餐露宿,酷暑严寒,狂风暴雨,鹅毛大雪,什么天气没经历过?
叫苦叫累的,如何做得了镖师?
既然吃了镖师这碗饭,唯一能做的就是趁着天气凉爽的时间赶路,或者在树林间避暑,但是,不能停下来,更不能耽误日期,否则会砸了招牌。
天热,无风。
镇远镖局的镖旗却猎猎作响。
镖师们用铁丝把镖旗穿起来,亮出镖局的名号,口中呼喊着“合吾”,免得有不开眼的毛贼拦路抢劫。
镇远镖局自然不会惧怕毛贼,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么热的天气,骨头都快熟了,最好能省点力气。
带队的镖头名叫常漫天。
他是镇远镖局副总镖头,也是总镖头的师弟,押镖二十多年,是镖局行当的老前辈,身经百战,身上留下不知多少伤疤,还有三四处病根暗伤。
夏天没有妨碍,到了秋冬季节,阴天下雨,关节疼痛,痛不欲生。
当年的常漫天是铁打的汉子,如今却有了急流勇退的心思,这是他此生押的最后一趟镖,回去就会退休。
常漫天暗暗想着退休的事,忽然发现远处传来马蹄声,定睛看去,迎面而来的是匹黄中带褐的丑马,马匹的鬃毛黑长油亮,挂着两个大布口袋。
丑马上面是个俊后生,头上戴着遮阳的斗笠,肩上扛着一杆长枪。
这他娘的是什么造型?
这么俊的后生,按理说应该骑毛色纯白的高头大马,骑照夜玉狮子,这匹丑马是什么鬼?未免……等等!
他这杆枪似乎是——霸王枪!
丑马、英俊、霸王枪!
常漫天做了二十多年镖师,早就养成火眼金睛,江湖英雄谱,更是早已熟烂于心,一眼就认出了萧思衡。
“敢问公子可是萧大侠?”
“我是萧思衡,大侠不敢当!”
“萧公子有何事?”
“没什么大事,就是觉得一个人赶路太寂寞,想找你们搭个伴儿!”
“承蒙萧公子抬爱,按理说我们不该拒绝萧公子,但镖师押镖,不能允许外人加入,我们不能坏了规矩。”
常漫天不敢得罪萧思衡。
只不过,镖局有镖局的规矩。
三百六十行,镖局行的规矩或许不是最多的,却一定是最严格的。
违背规矩,轻则砸了招牌,重则丢了性命,任谁也不能违背规矩。
哪怕有一天,中原出现一位群雄公认的镖局之王,也绝对不可以!
萧思衡笑道:“常总镖头,我当然知道镖局行的规矩,我托镖,我这两个口袋就是要押送的货物,这趟镖,价值五两银子,找个趟子手接了吧!”
张亦为萧思衡讲解过镖局的规矩。
镖局地位最高的是总镖头,相当于这家镖局的大老板,也有些镖局是由豪商出资建立,豪商是大老板,但他们不能自称总镖头,他们是大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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