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武江湖:我娘子是山大王 第384章

作者:贫道爱烫头

  从她初次接触炼神心法开始,修为便突飞猛进、一日千里,用难以想象的速度,提升至让人惊恐的程度。

  袁福对此只有叹服。

  艳儿想到自己五六岁,在大街上流浪的时候,爬过一座豪宅的院墙,看到的那个同样身体素质极差,同样内心充满沉郁,同样精通炼神的公子。

  这么多年过去,你还记得我吗?

  艳儿面上露出淡淡的怀恋。

  从怀中拿出一个纤细的油纸包,里面是用糯米纸包裹的冰糖葫芦。

  雷纯笑道:“去见见他吧。”

  艳儿奇道:“见谁?”

  “见你内心最想见的人。”

  “他怕是早就把我忘了。”

  “他肯定记得你。”雷纯抬头看向远处的雷峰塔,“无情最是深情。”

  “小姐,你到底想做什么?”

  “实话实说,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自己想做什么,我只想让我的生活变得更精彩、更刺激、更灿烂。”

  “小姐与天庭格格不入。”

  “错,正相反,我才是最符合天庭理念的人,方应看、方凌霄之类的,太过沉溺权力,看似受到重视,实际上只是东皇太一找乐子的斗鸡而已!”

  雷纯从未把方应看、方凌霄等人当做对手,她拜师的时候就知道,自己的地位远远超过方应看、方凌霄。

  原因很简单。

  雷纯知道他们拜入天庭。

  他们对雷纯一无所知。

  另外,狄飞惊同样加入天庭,地位与方应看等人相等,他的任务是辅佐雷纯成长,孰重孰轻,可想而知。

  “小姐,你对萧思衡怎么看?”

  “用眼睛看。”

  雷纯调皮的笑了笑。

  袁福心说这位主子真难伺候。

第322章 绣花大盗,吃我一枪

  萧思衡喝着酒,骑着马,吟着诗。

  “嗝儿~~轻轻地~我走了,正如我轻轻地来,我挥了挥衣袖,带走……带走一堆……一堆破烂儿,嗝儿!”

  京城的事情差不多结束。

  接下来的事交给诸葛正我即可。

  萧思衡带着这几日的收获,骑马返回通辽,为去昆仑寻亲做准备。

  萧思衡说这些收获是破烂儿,真的没有任何错误,乱七八糟的零碎儿,装了两个大袋子,还都不能舍弃。

  最珍贵的自然是神霄天雷诀。

  林灵素总结、黄裳修改完善、诸葛正我做批注的心法,能同时修行阴煞阳刚两种天雷,是最顶尖的雷法。

  顶尖雷法,不是绝巅雷法。

  雷法的巅峰从来都没有改变过。

  天师府的《五雷正心大法》!

  其次珍贵的是天剑五爵,以及在山洞中挖到的同款材料制作的门轴,足足装了一袋子,加起来有三十斤。

  这是世上最奇绝的铸造材料。

  无论是融入霸王枪中,把霸王枪变为可以自由分合的神兵,还是制作成类似于萧泪血的箱子的战匣,又或者是打造护体宝衣,都是绝好的选择。

  最终选择哪种使用方式,要看铸剑城的能工巧匠能做到何种程度。

  除此之外,还有朋友送的礼物。

  比如:紫晶门的传承紫水晶、西门公子的折扇、铜面客的铠甲……

  紫水晶能辅助修行内功,折扇是用小叶紫檀和千年神蛛的蛛丝制作,铜面客的铠甲是极好的铸造材料。

  最后剩下的零碎物品,则是战胜明教五明子后得到的战利品。

  金明子的玄铁圆盾。

  木明子的极品白蜡杆。

  水明子的毒水喷雾器。

  火明子的雷火霹雳弹。

  土明子……毛都没有留下!

  这些东西并未全都带走。

  圆盾送给了无情,既能作为暗器投掷出去,也能用于防御敌袭,是非常好用的武器,无情对此非常喜欢。

  白蜡杆托镖送回玄心正宗,金灵芝想学枪法,需要一根上等枪杆。

  喷雾器留在神侯府。

  唯有雷火霹雳弹收了起来。

  最后的战利品来自于尧亲王。

  一是完整的《天仙罡气》,萧思衡用不着,却能用于教导弟子,如此潇洒优雅的名字,很适合玄心正宗。

  一是玄铁护心镜,无需多说。

  两大口袋的战利品,气的老酒不断打响鼻,示意萧思衡去雇马车。

  ——老酒只驮主人,不驮货物。

  “夯货,越来越懒,我这些战利品看起来比较多,重量却不是很大,还不如霸王枪沉呢,你闹腾什么劲?”

  “哧溜溜~~”

  “还敢闹腾,信不信我骟了你?我说到做到,再闹腾我拔刀了啊!”

  “哧溜溜~~”

  老酒继续蹦跶着闹腾。

  萧思衡满脸残念的看着老酒。

  我特么竟然从一匹马的脸上,看到了嘲讽和不屑,真他娘好本事,察言观色的能力,怕是已经登峰造极。

  不过……

  萧思衡确实是在吓唬老酒。

  老酒是儿马,天然带有烈性,与萧思衡的武道契合,唯有最烈的儿马,才能发挥出霸王枪法冲阵的威能。

  其次,老酒是宝马良驹,用驯马大师的说法,老酒具有麒麟血脉,应该留在马场孕育后代,不能骑出去,尤其不应该骑着老酒冲锋陷阵,若是一不小心磕了碰了伤了,未免太过可惜。

  萧思衡觉得这些人在扯犊子,驯马技巧很高,但却只是照本宣科。

  宝马良驹,怎能留在马棚里?

  再多的小母马,也比不得在战场上纵横驰骋,长期留在牧场育种,再怎么优良的战马,也会一点点废掉。

  真正意义上的“废掉”。

  “这样吧,前边是处重镇,我给你买十斤烧刀子,让你喝个痛快。”

  “哧溜溜!!!”

  萧思衡耐着性子驯马,老酒期待着美味的烧刀子,半空中的阿金,警惕的看着四面八方,提防敌人突袭。

  “唳!”

  阿金重重的叫了一声。

  萧思衡接到讯号,知晓前方出现大队人马,立刻骑马赶了过去。

  ……

  赤日炎炎似火烧;

  野田禾稻半枯焦;

  农夫心内如汤煮;

  公子王孙把扇摇。

  此时已经是盛夏时节,太阳肆无忌惮的释放灼热,天地好似火炉,就连道路两旁的树木,也是蔫头耷脑,水汽被蒸腾出来,空气中弥漫着燥热,阳光被水汽折射,空间好似出现扭曲。

  这等天气,仍旧有人在赶路。

  他们是……镖局!

  镖局吃的是辛苦饭。

  风餐露宿,酷暑严寒,狂风暴雨,鹅毛大雪,什么天气没经历过?

  叫苦叫累的,如何做得了镖师?

  既然吃了镖师这碗饭,唯一能做的就是趁着天气凉爽的时间赶路,或者在树林间避暑,但是,不能停下来,更不能耽误日期,否则会砸了招牌。

  天热,无风。

  镇远镖局的镖旗却猎猎作响。

  镖师们用铁丝把镖旗穿起来,亮出镖局的名号,口中呼喊着“合吾”,免得有不开眼的毛贼拦路抢劫。

  镇远镖局自然不会惧怕毛贼,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么热的天气,骨头都快熟了,最好能省点力气。

  带队的镖头名叫常漫天。

  他是镇远镖局副总镖头,也是总镖头的师弟,押镖二十多年,是镖局行当的老前辈,身经百战,身上留下不知多少伤疤,还有三四处病根暗伤。

  夏天没有妨碍,到了秋冬季节,阴天下雨,关节疼痛,痛不欲生。

  当年的常漫天是铁打的汉子,如今却有了急流勇退的心思,这是他此生押的最后一趟镖,回去就会退休。

  常漫天暗暗想着退休的事,忽然发现远处传来马蹄声,定睛看去,迎面而来的是匹黄中带褐的丑马,马匹的鬃毛黑长油亮,挂着两个大布口袋。

  丑马上面是个俊后生,头上戴着遮阳的斗笠,肩上扛着一杆长枪。

  这他娘的是什么造型?

  这么俊的后生,按理说应该骑毛色纯白的高头大马,骑照夜玉狮子,这匹丑马是什么鬼?未免……等等!

  他这杆枪似乎是——霸王枪!

  丑马、英俊、霸王枪!

  常漫天做了二十多年镖师,早就养成火眼金睛,江湖英雄谱,更是早已熟烂于心,一眼就认出了萧思衡。

  “敢问公子可是萧大侠?”

  “我是萧思衡,大侠不敢当!”

  “萧公子有何事?”

  “没什么大事,就是觉得一个人赶路太寂寞,想找你们搭个伴儿!”

  “承蒙萧公子抬爱,按理说我们不该拒绝萧公子,但镖师押镖,不能允许外人加入,我们不能坏了规矩。”

  常漫天不敢得罪萧思衡。

  只不过,镖局有镖局的规矩。

  三百六十行,镖局行的规矩或许不是最多的,却一定是最严格的。

  违背规矩,轻则砸了招牌,重则丢了性命,任谁也不能违背规矩。

  哪怕有一天,中原出现一位群雄公认的镖局之王,也绝对不可以!

  萧思衡笑道:“常总镖头,我当然知道镖局行的规矩,我托镖,我这两个口袋就是要押送的货物,这趟镖,价值五两银子,找个趟子手接了吧!”

  张亦为萧思衡讲解过镖局的规矩。

  镖局地位最高的是总镖头,相当于这家镖局的大老板,也有些镖局是由豪商出资建立,豪商是大老板,但他们不能自称总镖头,他们是大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