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武江湖:我娘子是山大王 第260章

作者:贫道爱烫头

  把脑袋埋在砂砾中,掩耳盗铃,只要能拖延一天,就继续拖延一天。

  楚留香长长的叹了口气。

  按理来说,他应该帮高亚男。

  如果不讲道理,华山虽是病虎,那也是老虎,一旦被他们找到胡铁花,华山弟子一拥而上,剑气刷刷作响,把胡铁花片成烤鸭,谁能多说什么?

  只能说,杀得好,杀得妙!

  “咱们还是说说石观音吧!”

  “我觉得……没什么值得说的,一个自恋狂而已,但凡她换个地方,在中原搅风搅雨,早就被人弄死了。

  若说美人,静斋仙子,阴癸妖女,天命妖女,哪个不比她美貌?

  我家的美人,哪个不比石观音强?

  论豪爽大气,不如霓裳。

  论纯真娇憨,不如千寻。

  论身材玲珑,不如清霜。

  论魅惑天成,不如夜月。

  论温柔婉约,不如双儿。

  石观音比我家夫人强的,或许只有她的年龄,比我娘还要年长些!”

  萧思衡心中默默补上两句。

  论霸道果决,不如邀月。

  论智慧灵机,不如怜星。

  论武功……

  石观音的武功非常高明。

  原剧情中,楚留香与她决斗,最多只能坚持百招,就不得不耍诈。

  但是,这场战斗并不公平。

  楚留香最擅长的是轻功闪避,更类似于刺客,行动敏锐,伺机而动,找准时机一击必杀,非常需要空间。

  两人是在密室中决斗,楚留香移动范围严重受限,如果是在空旷场地,给楚留香充足的闪避空间,就算石观音功力更浑厚,也未必能胜楚留香。

  不受限制的楚留香是什么模样?

  请参考与薛衣人的那场战斗。

  薛衣人的剑快如闪电,无坚不摧,只需刺中一剑,楚留香必死无疑。

  但无论如何出招,就是刺不中,反倒被楚留香利用周围的环境反杀。

  两人决战是在薛家庄。

  从地利的角度而言,应该是薛衣人更胜一筹,毕竟这里是他的领域。

  实际上呢?

  楚留香靠着天下无双的轻功,刀尖跳舞的勇气,一秒数变的敏捷,精细入微的掌控,登峰造极的眼力,以及精巧绝伦的战术,取得最终的胜利。

  楚留香胜过石观音是取巧,胜过水母阴姬是开挂,其余诸如原随云、史天王等强敌,都是自身束手无策,只能靠别人出手,胜的不能让人信服。

  唯独与薛衣人的对战,才是楚留香的巅峰,是武功、智慧、勇气、机变的结合体,赢的最是酣畅淋漓。

  另外,武者决斗,讲求天时地利、生克制化,俗话说,卤水点豆腐,一物降一物,武者间本就互相克制。

  时常会出现这种场景:

  甲打不过乙,乙打不过丙,丙打不过丁,丁打不过甲。

  楚留香这种刺客,在密室中实力严重受限,打不过石观音有情可原。

  萧思衡这种狂战士,在狭窄的密室内决斗,能把石观音锤成馄饨馅。

  如果在空旷场地决斗。

  楚留香不介意表演上天入地。

  萧思衡不介意换上霸王神枪。

  “唳!”

  半空中传来一声鹰啼。

  这是阿彩在传递消息。

  根据阿彩上下起伏的动作,应该是发生了争斗,紧跟着,三只壮硕的苍鹰抓着一个锦盒,从远处飞过来。

  练霓裳打了个呼哨。

  阿彩得到命令,立刻飞冲过去。

  作为身材壮硕的异种金雕,阿彩虽然没有成年,战力却是极强,虽然是以一敌三,却好似狮王教训幼崽。

  无需弓箭助阵,轻松取得胜利!

第229章 既然来了,那就全都留下吧!

  阿彩把锦盒丢下来。

  萧思衡伸手接住锦盒。

  里面是一枚巴掌大小的印玺。

  这是一枚镶嵌着宝石的印玺,通体雪白无瑕,霞光万道,瑞彩千条。

  上面盘踞着九条长龙,龙头簇拥着鸡蛋大小的璀璨明珠,龙尾顺着印玺侧边向下,与底部纹路融为一体。

  轻轻摩挲,既有玉石的温润,也有一种独特的清凉感觉,似乎蕴含着一股独特的能量,不是洗筋伐髓之力,而是好似在深海潜藏了数千上万年。

  这是……万年水玉?

  水玉和寒玉都是水脉中的宝玉。

  寒玉多产于阴暗森寒的水沟,质地坚硬,可以制作成兵刃铠甲,由于相对比较冷脆,更适合制作成弓弩。

  乔北溟的玉弓就是用寒玉制作,还留下寒玉玉匣,让后人把玉匣打磨成一件内甲,自信能扛住天山剑法。

  水玉多产于向阳的活水源头,蕴含水流冲刷之力,能够抑制心魔,适合制作成印玺、玉佩、凤钗、手镯。

  练霓裳就有一对水玉手镯,这是她十六岁时,练斌送的生日礼物。

  巴掌大小的水玉印玺,绝对称得上是价值连城,按理说应该保持纯粹,镶嵌别的装饰物,属于画蛇添足。

  这颗宝石却绝非如此。

  宝石并非常见的红蓝颜色,而是类似于蜜蜡琥珀,呈现出棕黄色,有一种温暖沉静的气息,与水玉相辅相成,握住印玺的时候,无论有多少火气,内心有多少诡谲,都能够凝神静气。

  好东西啊!

  这是辅助练武的至宝。

  此物足以作为宗门传承之物。

  让每一代掌门大弟子,都能快速获得高深修为,同时还能极大削弱天魔大法的风险,免得弟子走火入魔。

  抬起印玺,下方刻着篆字,是极为工整的小篆,上面写着的是

  ——祭赛国王印!

  这是祭赛国王的印玺?

  根据《大唐西域记》记载,祭赛国有一颗祖传的佛舍利,印玺上的宝石莫非是舍利?哪位高僧留下来的?

  萧思衡把玩着印玺,顺着阿彩指引的方向,很快便嗅到了血腥气。

  地上横七竖八躺着十几具尸体。

  这些尸体身材壮硕,手持钢刀,显然是江湖中人,看他们的穿着打扮,应该是镖师,用的刀是九环刀,莫非是山西彭家兄弟?五虎断门刀传人?

  萧思衡回眼一扫,发现这里所有人都死了,全都是精气衰竭而死。

  双目圆睁,瞳孔充血,表情狰狞,筋肉隆起,血管凸起,凝眉怒目。

  萧思衡快速分析出过程。

  这些人中了一种迷幻类剧毒,觉得四面八方都是敌人,挥刀反抗。

  越反抗,越觉得兴奋,气血好似熔岩般爆发,最终癫狂舞动,耗尽自己全身精气神,精气衰竭油尽灯枯。

  下毒之人,提前安排了鹰隼。

  待到这些人逝去,鹰隼会飞下来抓走包裹,绝不会显露一丝痕迹。

  如果不是恰好被萧思衡遇到,就算让狄仁杰来查,怕也束手无策。

  嗯?

  萧思衡忽然察觉到,最强壮的那个大胡子身上,似乎有一些不妥,他的右肩太高了,显然藏着什么东西。

  这种藏宝之法,瞒不过活人,瞒过鹰隼却绝无问题。

  萧思衡挥手划出一道内劲,大胡子肩膀衣服炸开,露出一颗拳头大小、晶莹剔透,足有半斤重的大宝石。

  “诸位,有句话咱们提前说好,不是我救援不及时,含泪舔包,实在是此事无法预料,只能把你们安葬。

  我大概能猜到是谁做的。

  如果有机会,我会帮你们复仇。

  这颗大宝石,我会帮你们送货。

  这枚印玺,你们似乎不太看重,至少没有宝石这么看重,既然如此,此物作为我的报酬,咱们互不相欠!

  诸位好汉,安息吧!”

  萧思衡挥掌震荡沙丘,滚滚黄沙汹涌而下,把这些尸体尽数掩埋。

  沙漠是最适合毁尸灭迹的地方。

  这里随处可见沙丘和流沙。

  砂砾能快速吸干鲜血。

  黄沙能掩埋一切痕迹。

  楚留香等人快速赶来:“这里发生了什么事?是有人争抢宝物么?”

  萧思衡道:“有人劫镖。”

  “劫镖的盗匪呢?”

  唐竹权兴奋的弹了弹手指头。

  这么长时间没与人动手,骨头都有些生锈了,早就已经按捺不住。

  萧思衡指了指三只死亡的鹰隼。

  “劫匪被阿彩杀死了!”

  “你的意思是,有人训练鹰隼,先用鹰隼投毒,然后再抓取宝物?”

  楚留香反应奇快无比。

  萧思衡话音未落,楚留香就想到事情经过,对大漠中的危险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大漠果然是危机重重,天灾人祸层出不穷,稍有不慎便会殒命。

  雪千寻从萧思衡手中拿走印玺。

  “好漂亮的印玺啊!这竟然是用万年水玉雕刻的,上面的宝石……这颗宝石是佛舍利,蕴含精纯的佛力。

  这枚印玺至少有八百年历史,佛舍利流传八百年,仍旧存留佛力,留下舍利的高僧,或许得证破碎金刚。

  官人真是好运气。

  此物适合给金世遗试用。

  世遗领悟的长生诀是水属性,能以长生真气冲刷身体,配合这枚印玺,冲刷之力叠加,练武事半功倍。”

  不愧是天生就擅长找宝贝的。

  雪千寻在这方面的天赋当真厉害。

  练霓裳道:“官人,对方很快就会发现自己的算计失败了,为了夺取这枚水玉印玺,肯定会发动偷袭。”

  高立道:“那就来呗!咱们的食物饮水都是自带的,不担心下毒,除非这些人能够利用毒烟远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