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武江湖:我娘子是山大王 第224章

作者:贫道爱烫头

  这种药物不是丹药,而是类似美酒的液体,淬炼出灵药那天,扁鹊的寿元刚好终结,炼药的消息,被某些强大势力得知,无数大势力派人抢夺。

  争抢过程中,扁鹊的弟子邢善、朝君各服下一勺长生药,落入河流,顺着河流跑路,凭此活到文帝时期。

  不要觉得年代间隔很久远。

  根据史料记载,从扁鹊坐化至缇萦上书救父,间隔是一百四十三年。

  (PS:扁鹊死于公元前310年,缇萦上书救父是在公元前167年。)

  邢善、朝君打破寿元极限,但并没有超越太多,这就是龟甲的效果。

  接着说两种药物。

  得到长生不老药的势力,立刻找奴隶试药,所有服下不老药的,无一例外全部死亡,没有人敢继续尝试。

  因此,两种药流传至文帝时期。

  一个偶然的机会,吕后麾下暗卫抓捕到邢善,得知此消息,吕后命令暗卫首领刘宣找寻长生不老药,同时抓捕各地神医,让他们去套邢善的话。

  缇萦的父亲淳于意就是其中之一。

  也就是在这个过程中,缇萦无意间遇到刘宣,引发一系列的故事。”

  说到此处,萧思衡有些疑惑。

  根据前世的记忆,缇萦上书救父时吕雉已经死了十几年,之所以能记住这个特殊年号,是因为数字非常特别,是很多男生心心念念的重要数字。

  180!

  吕雉逝于公元前180年。

  但是,本世界的史料记载,吕雉的寿元延长十三年,这其中的纠葛,萧思衡略有些奇怪,但并没有多想。

  毕竟,秦末汉初强者如云,或许刘邦攻破咸阳时,吕雉收服阴阳家,得到徐福的丹经,凭此延寿十三年。

  “刘宣是谁?”

  唐竹权好奇的询问。

  “你可以理解为,刘家卧底在吕后麾下的卧底,接下来的故事,非常非常的混乱,可以简单的总结为:

  刘宣爱上缇萦;

  刘宣有个青梅竹马吕琴;

  吕琴喜欢刘宣;

  刘宣的哥哥刘湘喜欢吕琴;

  吕琴不喜欢刘湘;

  刘湘嫉妒之下投靠吕后,利用各种阴险歹毒的手段残害刘宣;

  刘湘为了获得更多权势,把自己的姓氏改为吕,与刘家一刀两断;

  吕琴为了救刘宣委身刘湘;

  刘湘提起裤子不认账;

  刘宣逃命过程中,结识想利用长生不老药复活项羽的项家后人项云;

  经过一系列纠葛之后,项云麾下势力尽数毁灭,吕琴杀死刘湘,项云和吕琴隐居江湖,刘宣和缇萦游历天下,说到这里,是不是忽略了某个人。

  没错,我忽略了淳于意。

  淳于意从邢善那里得到最后一块遗留的龟甲,提炼出长生不老药。

  但是,长生药可以延寿,不老药可以青春永驻,两种药同时使用,会让生机完全爆发出来,回到最青春最具活力的时代,生命如同昙花般绽放。

  昙花一现,就此殒命。

  长生不老的不是生命,而是类似活佛法身的肉壳,所谓的长生不老,或许是这只神龟,给世人开的玩笑。

  做人,不能太贪婪!

  黎家先祖,应该是吕琴委身刘湘时怀了身孕,留下后裔,既不能姓刘也不能姓吕更不能姓项,便改姓黎。

  正好能凭此伪装成九黎一族。

  献王墓中收藏的宝物,应该就是长生药和不老药,由于传承太久,盛放药物的瓶子损坏,渗入地下水脉。

  两种药物合在一起原本有毒,但医药行当,不能抛开剂量谈毒性。

  砒霜是不是毒药?

  把一勺砒霜撒入大海,大海会变成毒水么?长生不老药也是如此。

  原本是剧毒,汇入水脉后,毒性被水流稀释,再加上千年传承,药性与先前大不相同,产生了独特变化。

  这就是长春谷内甘泉的源头。

  倒也不必去收集泉水。

  从传出长春谷的传说,至今已经过去二百年,药力早就已经散尽。

  长春谷之所以有诸多长寿老人,是因为那里是少有的世外桃源,他们无病无灾没有烦恼,自然寿命悠长。

  至于长生和不老,其实早就被世人解开隐秘,并不算很玄奇的事。

  佛道名门的和尚老道,只要安心在寺庙道观潜修,至少活到八十岁,相比于千年之前,这难道不是长寿?

  移花宫、灵鹫宫、慈航静斋、阴癸派之类的门派,均有驻颜类心法,全都能青春永驻,这难道不是不老?

  举个例子,‘魔师’庞斑。

  他已经年近九旬,身体依旧维持在巅峰状态,容貌与三十岁无异,身体健康气血旺盛,能全力出手战斗。

  庞斑算不算是长寿?

  庞斑算不算是不老?

  我现在还有几个疑问没解开。

  一、为何让你们守护献王墓?

  二、献王墓里面真的是献王么?

  三、据我所知,赵宋开国时,曾有项家后裔与太祖皇帝争锋,现在还有没有项家后裔?他们如今在何处?

  四、你们可以提出问题了。”

  萧思衡结束长篇大论。

  双儿端来热茶,让萧思衡润喉。

  这段故事出自《神医侠侣》,萧思衡对此印象非常深,因为主演是高圆圆和贾静雯,两人从汉初撕到明初,天长地久有时尽,姐妹互撕无绝期。

  呃……这么说并不准确。

  因为吕琴既没有黑化,也不是弱不禁风的小白花,刺杀刘湘的利刃,绝对又快又狠,一剑穿心魂飞魄散。

  黎婉或许继承了这份爽利。

  豪爽的让唐竹权都有些吃不消。

  黎胡被先祖的故事惊呆了。

  我家先祖还有如此曲折的故事么?

  唐竹权嘟囔道:“我觉得你的推论并不正确,按照你的话说,刘宣缇萦吕琴项云都属于……呃……好人!

  至少,他们不是什么坏人。

  献王是声名狼藉的暴君,用残忍手段对付百姓,麾下势力一世而亡。

  就算吕琴不喜欢那个孩子,让他们守项王墓,或者守汉皇陵,我或许能理解她的做法,守献王是什么鬼?

  这老粽子也配有人守墓千年?

  看我做什么?

  你们是不是以为我的肚子里除了酒就是饭,萧思衡,你别低头,看着我的眼睛说话,你是不是这么想的?

  哼!

  我可是很聪明的!

  我请教过数位摸金校尉……”

  说到此处,唐竹权猛然闭嘴。

  这话怎么能公开说出来!

  岳父是守墓的。

  女婿去请教摸金校尉。

  成亲的时候,怕是会被为难死!

  唐竹权唯一的期盼,便是这里成亲的规矩是拦门酒,不是作诗词。

  把他脑子想炸了,再让萧思衡龙城壁帮忙作弊,也是作不出来的!

  黎胡笑呵呵的说道:“你可真是我的好女婿,我替先祖谢谢你啊!”

  虚夜月打趣道:“唐大哥,酒囊饭袋虽然不太好听,但如果肚子里除了酒就是饭,不也是很快的事情么?”

  段清霜附和了一句:“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吃饱穿暖,是古之圣贤追求的大同世界,是帝王的最高成就!”

  唐竹权:(@[]@!!)

  古之圣贤毕生追求是酒囊饭袋?

  帝王最高成就是养一群酒囊饭袋?

  “我读书少,你们别骗我!”

  “我读书多,从不骗人!”

  虚夜月做出萌萌的可爱表情,让唐竹权想到小妹唐竹君,不由得升起宠溺的心思,我家妹妹怎么会骗人?

  这么可爱的小妹妹,就算她说月亮是紫色的,我也会觉得是我色盲!

  黎胡沉声道:“无论我们先祖是什么身份,既然许下了承诺,那就绝对不可能违背,黎家人必须守护墓穴,任何外来盗墓者,都是我们的敌人。

  唐竹权,你是黎家的女婿。

  你们中原有句话,叫做一个女婿半个儿,你算是我半个儿子,算是半个黎家人,需要遵守半数黎家祖训。

  你要守护献王墓免遭侵害。

  那些外来者,全都交给你。

  只要打退了这些人,你和婉儿的婚事我不反对,否则,哼哼哼!”

  黎胡哼了几声,转身离开。

  黎婉不满的说道:“哼什么哼?食古不化的老顽固,你以为我会听什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我看不上的,貌比潘安我也不嫁,我看上的,就算十个老顽固挡着我,我也会和他私奔!”

  唐竹权满脸嘚瑟,略带得意的看着萧思衡,却听黎婉说道:“不过,我喜欢的男人,脊梁骨决不能软!”

  唐竹权立刻说道:“你放心,无论是献王那个老粽子,还是权力帮白莲教的王八蛋,我全帮你处理掉!”

  黎婉从背后拿出一个大酒葫芦,给唐竹权倒了一大碗酒:“这是我采集山间鲜果酿造的美酒,只此一葫芦,用来给你壮行了,一滴不许洒出来!”

  唐竹权接过酒碗,一饮而尽。

  唐竹权在别的方面,或许反应稍有些迟钝,在喝酒方面却是行家。

  一碗酒下肚,立刻知道这绝对不是百果佳酿,因为果酒讲求鲜甜,主要在于绵柔果香,甚少长时间窖藏。

  黎婉的美酒虽然是用葫芦盛放,实则至少用酒坛窖藏二十年,多半是黎婉出生的时候,黎胡窖藏的美酒。

  这种酒有个名字,叫做女儿红。

  出嫁时的嫁妆。

  女儿家毕竟还是有些羞涩的。

  无论黎婉表现得多么豪气,终归不方便直接表达出来,好在唐竹权是品酒的大行家,立刻明白佳人心意。

  喝下美酒,感受着腹中灼热,唐竹权觉得身上充满力气,恨不得立刻冲过去掀翻献王墓,轰杀白莲妖邪。

  唐竹权只需遵守一半族规。

  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

  那就是黎氏家族只能在外守护,不能进入其中,唐竹权同样要求守护这座献王墓,却能进入墓穴中守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