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武江湖:我娘子是山大王 第171章

作者:贫道爱烫头

  海魔教第一殺手。

  他本名叫金善和,但他絕不是善良和藹的人,而是索命的無常。

  他還叫金不打,他不打人,打人沒有任何意義,殺人才能賺錢。

  常言道:“書生多別字。”

  他的別字比書生還多,但他絕對不是個讀書人,金無常平生最厭惡的事情就是讀書,連名字都不會寫。

  賀譽用堆積如山的金銀,享用不盡的山珍海味,溫柔如水的美人,買斷了他的一生,讓他爲自己賣命。

  金無常是非常守規矩的殺手。

  賀譽給他足夠的佣金,那麼無論面對何等高手,金無常都不會退縮。

  不退縮,卻可以戰略撤退。

  正面作戰必敗無疑。

  必須潛伏隱匿爆起突襲!

第160章 要麼不做,要麼做絕,寧死不退

  搶劫是世上最古老的生意之一。

  靠山喫山,靠水喫水,陸地上有人佔山爲王、攔路搶劫,水面上也有喫這碗飯的,而且往往會更加兇悍。

  陸地上,佔據險峻山川,只要沒有朝廷圍剿,或者惹到中原鏢局、長青鏢局之類的超大型鏢局,基本上可以安安心心收錢,商隊願意交過路費。

  海面上則不然。

  除非是特別特別特別重要、所有商隊必須經過的海峽,否則很難在一望無際的大海上,找到送貨的商船。

  找不到商船,這一趟的成本就算是完全扔在海中,翻不起浪花兒。

  因此,只要遇到商船,如果沒有特殊的意外,肯定是要喫個痛快,海面上最方便的事情,就是殺人滅口。

  另有一點,綠林盜匪的危險,大部分來自於“人爲”,是可控的。

  海盜們面對的最大的危險,是海上波雲詭譎的天氣,完全不可控。

  剛剛劫了一大船貨物,打算去海上銷金窟瀟灑,還沒到達銷贓之地,就遇到了恐怖颶風,隨後全軍覆沒。

  這是非常常見的事情。

  常見的好比海盜們最愛的燒酒。

  蕭思衡出過海,鬥過海盜,心知海盜和綠林最大的區別,就是他們出手狠辣至極,崇尚今朝有酒今朝醉。

  有錢就花銷,沒錢就去搶,搶到了繼續花天酒地,沒搶到就去死。

  綠林是拳頭大的說話,先經過慘烈的打打殺殺,然後講人情世故。

  海盜是拳頭大的說話,先經過慘烈的打打殺殺,然後再毀屍滅跡。

  沒有任何人情世故。

  手中的刀就是最大的人情世故。

  哪怕爹是宰相,師父是張三丰,在海上也沒有任何意義,有意義的唯有刀槍,唯有刀口舔血殺出來的悍勇。

  悍勇,血腥,殘忍,貪婪,果決,奢靡,享樂,花天酒地,自由自在,無拘無束,今朝有酒今朝醉……

  沒有人會想着長久發展。

  沒有人會在乎幾十年後的事情。

  爲什麼要爲幾十年後,可能出現的天災人禍,放棄現在的享樂呢?

  有幾個海盜能活到五十歲?

  給一個二十歲的海盜算命,表示他會得一種三十年後死亡的疾病,十個海盜中,至少有九個半不在乎。

  從北冰洋綿延至南海,把東瀛倭寇也給算上,活到六十歲的海盜,滿打滿算只有七個,這七個人,無一不是海上最頂尖的人物,堪稱海上帝皇。

  海魔教的目標就是如此。

  海魔教教主賀譽,憑卓絕的武功,悍勇的血氣,巨量的財富,數之不盡的山珍海味,溫柔如水的美貌歌姬,成功收服潛鯨幫、海城幫、飛盜會、水魔堂和三仙教,稱霸南海七座島嶼。

  若非最近幾年,賀譽因爲冷碧橋之事嚴重牽扯精力,怕是早就把手伸到海南劍派,甚至敢去挑釁飛仙島。

  現在,海魔教三仙堂堂主,被蕭思衡一腳踢飛出去,肋骨斷裂大半,胸口軟塌塌凹陷,出氣多,進氣少。

  提着焦降魂的金無常,海魔教第一殺手金無常,手中握着毒蛇劍。

  從理性而言,作爲殺手,應該暗中潛伏偷襲刺殺,而不是正面對決。

  但是,金無常是海盜,是賀譽花費重金,好喫好喝養了數年的殺手。

  三仙堂另外兩位堂主在旁觀看。

  如果金無常不敢出手,他就不再是海魔教第一殺手,這些年,在他身上消耗的一切,必須一筆一筆討回。

  這是綠林山寨和海盜都必須遵守的唯一一條規則——絕對不能慫!

  他們不相信“暫避鋒芒”。

  他們不需要“明哲保身”。

  他們只在乎一件事兒,那就是自己跟隨的老大,面對強敵的時候,是勇猛的揮出拳頭,還是軟弱的退避。

  金無常不能退。

  這也是“理性分析”。

  最符合自身利益的“理性”。

  金無常握緊手中的毒蛇劍,看着氣定神閒的蕭思衡,咬了咬牙,猛地把焦降魂的身體丟向雪千尋和雙兒。

  掌力之中潛藏內勁,焦降魂炸成一大團血霧,焦降魂擅長用毒,血霧中蘊含數十種亂七八糟的深海劇毒。

  這些劇毒混在一起,安道全、孔厚也會頭疼萬分,萬萬不能沾染。

  金無常的計劃只有四個字:

  ——攻敵必救!

  可惜,他只看過蕭思衡的資料。

  蕭思衡身邊的人,沒有一個是好相與的,縱然不會武功,卻也絕對不會成爲累贅,雙兒腳步輕輕一點,拉着雪千尋退出血霧蔓延的範圍,蕭思衡輕盈的捲起披風,用出袈裟伏魔功。

  以彼之道,還施彼身!

  披風輕輕一卷,血霧倒退回去。

  雙兒已經退到遠處,拿着兩把手弩對準金無常,雪千尋柳腰輕扭,抽出軟藤槍,擋住於百喜和費連環。

  此番變化兔起鶻落,快如閃電。

  無需語言引導,自動形成配合,不等金無常穩住身子,蕭思衡裹着披風從血霧中衝出,掌力排山倒海。

  多年的醇酒美人,並沒有減弱金無常的反應,這是他喫飯的本事。

  如果沒有這份本事,隨時可能被切碎了喂鯊魚,毒蛇劍提撩向上,繞過排雲掌力,刺向蕭思衡腋下要害。

  左手劍。

  陰毒詭異,最是難防。

  金無常不是左撇子,他擅長使用左手劍,因爲他右手持着流星錘。

  絕大多數的流星錘,是在大鐵球上鑄滿尖刺,金無常的流星錘,卻是金光璀璨的骷髏,金無常最喜歡的事,就是用這對骷髏,砸碎敵人的腦殼。

  左手劍如毒蛇吐信,右手流星錘似流星經天,倉促之間,能有這般迅捷精準的應對,對得起賀譽的厚待。

  蕭思衡嘴角露出一抹壞笑。

  上次在江陵,還沒看到萬震山的流星錘,這貨就被林仙兒玩死了。

  這次定然不能錯過機會。

  從最初練武開始,蕭思衡就在想象一件事情——掄棒子打飛流星錘。

  手腕一翻,亢龍鐧出現在掌心。

  看着飛射而來的骷髏頭,蕭思衡雙目猛地睜大,揮鐧轟向骷髏頭。

  “鐺!”

  只聽得一聲爆響。

  金黃色的骷髏頭四散崩裂。

  亢龍鐧的破壞力實在太強,骷髏頭的衝擊力太猛,二者對轟,骷髏頭自是轟不過亢龍鐧,被一擊轟碎,蕭思衡腳踏雲蹤魅影身法,間不容髮避過金無常的毒蛇劍,左臂向後揮肘。

  “砰!”

  “咔嚓!”

  金無常右肩骨骼被蕭思衡轟碎。

  蕭思衡身子迴旋返回,右手收起亢龍鐧,捏成龍爪,抓向其咽喉。

  “賀譽在哪兒?”

  蕭思衡單臂舉起金無常。

  金無常目露絕望之色。

  他帶來的海魔教精銳,要麼被雙兒以手弩射殺,要麼倒在雪千尋槍下,三仙堂另外兩位堂主,一位身上扎滿牛毛般的細針,一位被槍鋒貫穿咽喉。

  “蕭思衡,蝴蝶城的事,與你沒有任何關係,你憑什麼管閒事?”

  “你信不信,就算賀譽在我眼前把蝴蝶城拆掉,把城主大卸八塊,我也不會皺一下眉頭,我今日來此,只是想給玄心正宗藥堂堂主收個小徒弟。”

  “什麼徒弟?”

  “彭大鷹的兒子,彭小鷹。”

  當年有能力救冷碧橋的,一個是藥王谷時九公,另一個就是彭大鷹。

  彭大鷹本是京城富商,主要經營海貿生意,生活富足,不喜酒色,和西門吹雪差不多,在家閒得蛋疼,擔心被敵人給毒死,看了很多醫經藥典,還曾花費高價購買數百種珍惜毒花毒草。

  學習解毒非常燒錢。

  買毒藥需要錢財。

  配解藥更需要錢財。

  巧的是,彭大鷹最不缺的就是錢。

  靠着出色的天賦,以及讓無數神醫無法拒絕的鈔能力,彭大鷹成爲世上最擅長解毒的高手之一,在玄心正宗做個藥堂副長老,還是能夠勝任的。

  彭大鷹的兒子彭小鷹,就是方纔的店小二,自幼隨老爹學習解毒,對藥理頗爲精通,很適合去學習醫術。

  只會解毒怎麼行?

  多學點兒醫術總歸是沒錯的。

  聽到蕭思衡的話,彭小鷹懵逼的指了指自己:“我何時拜的師父?”

  “你還沒有拜師?”

  “當然沒有!”

  “那你還不趕快跪下!”

  開口的是酒館老闆勤伯。

  勤伯本名“沙一殺”,海上有名的拼命三郎,也是潛鯨幫副幫主,當年賀譽收服潛鯨幫時,沙一殺不同意,與幫主發生爭執,殺死幫主,隨後隱居在蝴蝶城外面,不再過問江湖事。

  此次事件,若非涉及到賀譽,無論誰來求他,他都絕不可能出手。

  彭小鷹聽到勤伯的話,心知勤伯肯定不會害他,對着北面拜了三拜,算是記名弟子,見了面再正式敬茶。

  金無常冷笑道:“蕭思衡,你可真是會撿便宜!收了彭小鷹,彭大鷹的萬貫家財,最後都是屬於你的。”

  彭小鷹譏諷道:“不給蕭大俠,難道留給賀譽老匹夫不成?”

  蕭思衡淡淡的說道:“首先,玄心正宗不缺錢,我家倉庫的金銀,比起彭家的家產,怕是要超過十幾倍。

  其次,我剛剛的問題,是在問你賀譽在哪兒,你還沒有回答問題。

  最後,如果你老實交代問題,我可以允許你回去給賀譽報信,只要他不對彭家父子出手,我立刻走人。”

  金無常面上滿是譏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