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都快无敌了,你跟我说要退婚? 第320章

作者:深巷肥猫

  这位荣光帝国的令使是位年轻的界主。

  但卢卡斯出手向来竭尽全力。

  如今的他在卡罗里斯的加持下已经能长时间使用半步域神级别的力量,再加上他背上那件半神器——北原雪翼。

  这件半神器是晶心族乔烈,乔老爷子的买命钱。

  三年前,卢卡斯组建黑渊,发起对西南区域的第一轮大清洗时,乔老爷子便终于下定决心迁徙,带着仅有的晶心族人离开这片地域,去往神域主世界投靠几年前造访过晶心族的那个名为苏槐的年轻人。

  一位能稳定炼制出半神器的神器师,卢卡斯自然不愿意那么轻易就放对方离开。

  于是他以整个晶心族为筹码,威胁乔烈。

  那一天晶心族死了很多人。

  最终乔老爷子以无偿炼制三件半神器,以及自斩一臂为条件,换取了离开万族战场的机会。

  一个失去了手臂,且断臂被施加了诅咒的神器师,已经失去了炼制半神器的能力,他的离开不会再成为黑渊的威胁,卢卡斯自然也就不会再管他了。

  三件半神器,分别是一只羽翼(右翼),一杆长枪,以及一根法杖。

  法杖已经通过某种方法送给了他的妹妹缪萝。

  长枪就在旁边的湖泊底部温养。

  至于羽翼......

  卢卡斯面无表情地将其收起,如果可以,他会找个机会将其洗净,甚至找个炼器师重炼,再找个机会送给粟米平原小镇边的少女。

  夏克此时已经脱去自己的厚重披风,亲自翻找着索伦的尸身。

  片刻后,他双手捧着一枚令牌,两封书信,递交到卢卡斯手中。

  卢卡斯撕开第一个信封,从里面取出一张写着古代魔文的白纸。

  “致——黑渊之主,卡罗里斯之继承者。”

  “吾乃心灵之魔女俄普洛斯,前代魔族第三祭司,现任荣光帝国守护者。”

  “吾无意再参与新时代的纷争,但念及与卡罗里斯之旧情,或可趁此机会赠予你一桩天大的机缘。”

  白纸下方是一副大致地图,地图中央标注着一个闪电的标记。

  【神体:不灭雷心体】

  卢卡斯皱着眉头,神色阴晴不定。

  他肩膀上的黑鸦扭了扭脖子,瞥了一眼白纸上的讯息。

  “不灭雷心体?嘿,这东西居然重新现世了?”

  卢卡斯扭头看向黑鸦:“你知道?”

  “我当然知道!”

  “五族争霸时期,每一尊排在神体榜前三十三的神体都会受到特别的关注,不灭雷心体......我记得曾经是归于某个人族所有。”

  “只可惜那位人族修为只有域神初阶,根本没有成长起来,就被灵族某位族老设计围杀掉了。但凡他能有个域神巅峰修为,把法则领悟度提升到九十以上,人族也不至于输的那么惨。”

  “百分之九十的法则掌握,再加上排进前三十三等的神体,已经有资格跟法则掌握度达到九十五以上的顶尖强者碰一碰了。”

  “那你当初的法则掌握度是多少?”

  “我?”

  黑鸦眼神中流露出几分得意,不知为何,卢卡斯老觉得祂的鸟嘴似乎有种疯狂右歪的错觉。

  “99.5%罢了!不值一提!”

  “哦......”

  “嗯?小子,你是不是不明白99.5%是什么概念?”

  “很厉害吗?”

  “当然!单论法则掌握度,我当初足以排进神域主位面前二!”

  “那第一是谁?”

  “啧,第一是个怪物,而且那家伙不仅仅法则掌控方面比我强,还同时拥有排行第二的神体·万灵神体,我打不过他也情有可原。”

  “就是祂把你埋在卡罗里斯雪原的吗?”

  “咳。虽然有点不想承认,但确实是他给我收的尸,管杀还管埋,他真的......我哭死。”

  卢卡斯点了点头,有点不想再跟画风越来越歪的前任魔主讲话。

  刚刚认识的时候这位至强者逼格满满。

  可当乌鸦当久了,就变得越来越抽象。

  当然,世人只知道魔主是神域至强者之一,流传下来的形象也大多冷酷,狠辣,无情,但没谁能以冷冰冰的文字来假定一个逝去者的灵魂与性格。

  可能前代魔主本来就是这么抽象的魔呢?

  除开手上这封俄普洛斯的信外,另一封信来源于玛利安家族。

  字里行间充斥着上位者的傲慢。

  那块令牌是荣光帝国的通行令,信件包含的大致意思就是,作为杀死玛利安家族成员的凶手,卢卡斯被要求自己去荣光帝国请罪。

  这位名为索伦的令使,便是玛利安家族派来的领路人。

  只可惜他们也不知道卢卡斯的路子会这么野。

  不等对方说话,就先把人给嘎了。

  尽管索伦已经很小心地执行这次任务,却还是没能逃过一死。

  卢卡斯对玛利安家族的报复不感兴趣。

  黑渊发展到现在这个地部,隐藏的实力远远超过表面上表露出来的那些,只要那位玛利安家族的域神不亲自跑来外围区域找卢卡斯的麻烦,其余生灵......来多少,死多少。

  即便那位域神真的亲自跑出来了,卢卡斯也不是没有应对之法。

  从那位心灵之魔女的信件就足以窥见如今黑渊底蕴的一角了,毕竟卡罗里斯现在就跟着卢卡斯,祂留下的遗产,无论是资源,势力,还是曾经与其他强者千丝万缕的交集,都是遗产的一部分。

  他现在更感兴趣的,是信里提到过的“不灭雷心体”。

  光复魔族的路艰辛无比,充满阻碍。

  此前卢卡斯只是按部就班,甚至渴望着有一天缪萝能拥有推翻他的力量,正面终结他所做的一切。

  可惜亲爱的妹妹还是太过心软。

  即便卢卡斯给了她无数个杀死自己的机会,给了她几乎一切反叛自己的自由,甚至暗中为她培植党羽......

  可她的选择却永远都是缩在那片小小的宁静之地,不肯真正伸出自己的爪牙。

  既然觉得黑渊所作的一切都是错的,又舍不得伤害自己的哥哥。

  如此矛盾,难成大事。

  可如今不一样了。

  卡罗里斯给了他一个认真的理由。

  看。我不仅仅把你从那个绝望的地方捞出来了,还帮你复活了你心里最放不下的人,解开了你心里最大的遗憾,抹平了你的痛苦。

  你还有什么理由不好好效忠于我?

  是啊,都这样了,我还有什么理由不为你效死。

  卢卡斯没想过自己能卸甲归田。

  就算北雪复活了,就算他真的很喜欢那十余天的生活。

  就算......

  可黑渊的主人,已经没有后退的资格了。

  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是世界上最可笑的笑话,凭什么坏人杀了好人,丢掉手里的刀就能被原谅,然后重新成为好人呢?

  那死掉的好人又算什么?

  卢卡斯自己都不觉得自己能被原谅,他就是个纯粹的,该死的恶人。

  他抬起头望向头顶的枫树。

  千丈高的枫树上,巨大的树冠之中,吊着无数风干的尸首。

  夏克口中的恐怖传说并非空虚来风。

  近十年的征战,所有反抗者腐烂的血肉,哀嚎的灵魂,构成了万族战场外围这个最大的恐怖传说。

  也成就了黑渊令人闻风丧胆的绝世凶名。

  血色的枫树枝梢上,挂着数十万大大小小的冤魂。

  卢卡斯。

  他。

  是个真正的魔族。

第424章 圣子大人回到了他忠实的衍月仙宗

  仙域,玄云剑脉。

  这座略显僻静的山脉位于仙域西南之极,由十数座直插云霄的陡峭山峰组成。

  它既是仙域四大宗门之一——剑冢的山门所在,也庇护着仙域南部最大的港口城市·剑帝城,再往南走就是一望无际的辽阔海洋。

  从剑帝城乘坐稳定性极佳的渡海仙舟到位于大海另一侧的荒凉极地,不过只需要数十天的航程。

  当然,极地除了绵延不绝的冰雪与少数生活在那儿的妖兽之外,并没有什么太大的探索开发价值,除了一些修炼冰属性功法的修士会去寻觅资源,亦或感悟寒意之外,基本没有人往那儿跑。

  这座港口城市,更多的还是作为昔日镇守陨魔窟时各大宗门与散修门补给休憩所用,只是在陨魔窟彻底关闭之后,剑帝城便空荡了很长一段时间。

  直到如今陨魔窟重新开启,剑帝城成为了连接仙魔两域的,名副其实的最大港口,这才重新繁荣起来,甚至隐约间有超过往昔的趋势。

  从剑帝城往南不过十余里地,便能通过陡峭台阶登上一座高度约莫数百丈的低矮剑峰,剑锋上设有浮云仙舟的停泊点。这种通工具以仙晶催动,行进速度并不算快,最大的优点就是能让人有一种在天上乘坐游艇的舒适感。

  当然,在目前还没有大规模,超远距离传送阵的仙域,浮云仙舟已经是普通修士能接触到的最快的出行方式。

  至于那些九阶仙尊又或者帝境......一般讲究一点的会选择御剑,又或者整只炫酷的坐骑,而不讲究的直接就自己飞了。

  仙舟前端的青铜兽首破开云雾,带着整艘大船潜入云端。

  如今仙域的环境十分团结,继天寒宫被衍月圣子搞垮......咳咳,被衍月圣子拯救之后,尊天神朝成为了仙域大宗门的下一个孤立对象。

  气抖冷,宗门霸凌到底什么时候才能消失!

  尤其是在这艘仙舟上,大家谈起尊天神朝就是一副嫌弃的样子,生怕跟这方与“外域”勾结的大势力沾上什么关系。

  作为仙域超然势力之一,居然公然背叛仙域,跟神域的某个仙朝打的火热,尤其是几年前仙域遭逢神域来客引起的大难时,这帮人居然选择冷眼旁观!简直是......“域奸”!令人不耻!

  什么!?

  你说衍月仙宗也跟神域势力“诺克萨斯”不清不楚!?

  大胆!那座城邦可是衍月圣子建立!

  衍月圣子那是什么人?

  那是对内,平天寒之乱,对外,孤身进入葬星山脉,平定妖,人两族万年战乱的绝世天骄!

  并且他从仙域走出以后,孤身在外杀出一条血路,一手建立诺克萨斯,帮助仙域更多的修士铺平前往神域道路,是传说中的先驱,圣贤!

  诺克萨斯跟某仙朝能一样么!

  什么!?

  你说诺克萨斯里大把的异族!?

  甚至还有魔族跟鬼族存在!?

  糊涂!那是因为衍月圣子已经把那些异族都征服了!他们都只是圣子治下的良民,拜服在圣子那高洁的品德,无与伦比的个人魅力之下罢了!

  那哪是异族!?

  那是我友好の魅魔邻居,温柔的狐耳同乡啊!!!

  你不信?

  呵,与我同乡的张三的儿子,曾经的衍月仙宗弟子,五年前去的诺克萨斯,去年冬天回来过的年,还带回来一个精灵族女子,那模样......基因指定好,生出来的杂......混血肯定既好看又有出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