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曬了曬太陽,就超神了 第150章

作者:云哥666啊

  現在情況不一樣了。

  曦皇敢殺帝境強者!

  不但敢,還沒人敢說什麼。

  帝境強者,不再是不死之身、不判之人。

  一位站在更高處俯瞰世人,還“無所不知”的真神,將對這顆星球上的帝境強者加以審判!

  又因爲他不掌權、不干涉議會決策,在這件事後威望再度暴漲,受無數人崇敬,短短几天人氣指數就超越了女皇。

  作爲監督者,不能只有一雙眼睛和一張嘴,否則監督效力等同於無。

  還需要神級武力做支撐!

  更需要懲奸除惡的正義之心!

  那座島原本被命名爲“冥神島”,現在被改名爲“萬罪島”。

  曦皇把當時在島上的“強者”都處決了,但那些上過島,只是當時不在島上的那些人呢?

  難道就這麼算了?

  當然不能。

  島上的幾百名倖存者被軍艦接走後,第二天就在聯合議會控訴埃爾西·馬丁,以及上過島但現在還活着的“強者”們。

  僅僅第一天,就有一百多名王級強者被點名,還有十四個帝境強者被牽連。

  聯合議會因此以女皇和曦皇的雙重名義,對這些被點名的“強者”發出最高級別的傳召令,要求他們三天之內趕到聯合議會。

  不論是辯訴抗爭,還是否認澄清,他們都必須親身前來。

  三天之後不見人影,任何人都有權將傳召不至的人就地處決!

  來了還有機會活。

  不來議會一定會死,三天之後任何人都可以用聯合議會的名義砍死你,而不受任何懲罰。

  在多重壓力下,這些被點名的“強者”,大部分立即趕到首府被收監關押。而且大多主動認了罪,以求寬免。

  現在是議會在審,議會好歹會遵守規則,不會隨便下死手。

  他們主動認罪,看在主動認罪、繳納大量罰款的份上,小命還是很有可能保住的。

  但要是議會審不出什麼,曦皇親自來審,怕是一句廢話都不會有,當場就處決了他們。

  帝境強者都二話不說就處決了,他們這些王級強者,甚至王級都不到的,死扛下去肯定就真的死了。

  證據?

  伱看他殺帝境強者的時候,要過什麼證據嗎?

  他直接就以聯合議會最高負責人和審判者的身份,宣判那兩個帝境強者死刑!

  因爲他知道這兩個帝境強者幹了什麼,不會聽誰狡辯。

  對帝境強者尚且如此,何況帝境之下的人。

  否認和狡辯並不能讓他們免於刑罰,只會讓自己死的更難看。

  剩下的一小部分被點名的強者自知罪太重,去了議會也大概率活不成,還不如現在就開始逃亡。

  十四個被點名的帝境強者,同樣被聯合議會收監關押。

  他們倒沒有直接參與萬罪島的罪惡活動。

  因爲埃爾西·馬丁也不想島上的惡事被曝光後,引來帝境強者的干涉。

  這十四個帝境強者,有的是子孫親戚在名單上,有的是和埃爾西·馬丁關係密切。

  還有的是知道那座島但沒去過,卻又藉助埃爾西·馬丁的地下勢力幹過一些髒活,被經手認罪的人供出來了。

  畢竟是帝境強者,聯合議會還是給他們留了顏面,只是軟禁在一個莊園裏不許出來。

  於是三天之內,接連有十四個帝境強者被軟禁在首府之外的一個莊園裏,雖然沒有派其他帝境強者守着,他們也一個都沒敢跑。

  困住他們的不是這個莊園,也不是聯合議會。

  而是說處決就處決的曦皇。

  死亡的威懾力度,纔是最大的。

  他們知道自己即便有罪也罪不至死,乖乖在莊園裏待著,聯合議會肯定會輕判。

  但要是跑了,就等於自己認罪了,而且還是死罪,不跑就是死。

  不是死罪你跑什麼呢?

  判你個二三十年你也就出來了,對帝境強者幾百年的壽命來說,這二三十年又不算多。

  正月初四,2月18號,方浩來到了女皇的庭院。

  這邊是下午茶時間,他來這裏,是爲了明天召開的特事會議。

  所謂特事會議,就是這次開會只討論一件事。

  “這還沒到1號,你就過來接我了?”

  “明天的會議我必須到場,先過來了解一下。”

  方浩走到桌邊坐下。

  穿女僕裝的侍女立即給他清洗了一個翠玉茶碗,再倒上熱茶。

  女皇端起茶杯,低頭抿了一口,暗暗翻了個白眼。

  “你天天喝茶?”

  “不然喝酒?”

  “這個星球的飲品很多,你可以試試別的,比如奶茶、咖啡、可樂、汽水啥的。”

  “……有道理!”

  女皇微笑,皮笑肉不笑的抿了口茶。

  她喝的茶葉都是貴上天的極品茶葉,其他飲料想找出這麼貴的來,基本不可能。

  再說她這喝的是茶嗎?

  是女皇高大上的格調啊魂淡!

  用幾塊錢一瓶的可樂汽水取代下午茶,真虧你想的出來。

  方浩打開異次元口袋,從裏面拿出兩罐可樂。

  “來一罐?”

  “……”

  “我這兒還有啤酒。”

  “……”

  女皇僵硬片刻,放下茶碗,伸手道:“可樂。”

  方浩遞給她一罐可樂。

  女皇卻縮回手去,輕笑一聲:“作爲紳士,你是不是應該先幫我開罐?”

  “啵”

  方浩直接念動力拉開拉環,又念動力把開好的可樂罐放在她面前。

  “……”

  “啵”

  方浩用手指拉開自己這瓶的拉環,正要喝時,卻瞥見女皇神色不對。

  “咋了?”

  女皇看着方浩,笑眯眯道:“我也不知道咋了,就是感覺你手裏的那罐,好像更好喝呢。”

  一旁的四個侍女都低下頭去,差點憋不住笑。

  方浩看了看手裏這罐可樂,這才反應過來,起身把這罐放到女皇面前,把另一罐拿了回來。

  真麻煩。他想。

  咋開罐不是開。

  他剛纔是一手一罐,才用的念動力,他又沒有第三隻手。

  “譁”女皇把翠玉碗裏的茶水倒在一旁的草地上,換上可樂。

  兩人喝着可樂,聊起明天的會議內容。

  明天討論怎麼處理那些被點名的強者?

  不,那只是順帶的,會議的內容會更深入。

  這次特事會議,會有七十多位帝境強者、上千名王級強者,以及大量法律界的專家、社會各界人士,共同參與討論。

  適用於普通人的律法條文,顯然不適合用在超凡生命上。

  以前帝境強者隨便殺人都沒人管,甚至大部分人不認爲這有什麼不對。

  你冒犯帝境強者,不是自己找死?

  你得罪王級強者,不是自尋死路?

  在過去,強者是有“殺人特權”的。

  這些特權基於他們的超凡武力,並被大多數地區的人認同,視爲天經地義的生存法則。

  就像封建時代的君主,他殺了幾個冒犯自己的平民,你能說他有罪麼?

  在當時的人看來,你冒犯君主不就是自己找死?

  你家人都該跟你斷絕關係,免得被你牽連。

  同樣的,人類進入超凡時代後,“強者”在之後的很長一段時間裏,實際上就是變成了“封建君主”,對普通人和弱於自己的人掌有生殺大權。

  就連霸皇,也曾公開摧毀過一家侮辱毀傷自己的報社。

  當然,當時情況特殊。

  但這依然能說明,人類進入超凡時代後,“強者”就普遍獲得了封建君主“生殺予奪”的特權。

  以現在的眼光去看待他們當時的行爲,帝境強者超過一半得判死刑。

  這合適嗎?

  這合理嗎?

  顯然既不合適,也不合理。

  再往高了看,女皇一出場就把亞當給殺了。

  亞當犯什麼罪了?

  硬要給他蓋個罪名,就是“冒犯女皇”,這同樣是封建君主的特權。

  而且連這個罪名都很牽強,因爲當時女皇還不是女皇,只是一個突然冒出來的外星少女。

  如果按“殺人即是罪”的標準,也應該給女皇定個殺人罪。

  但大家都知道,這不現實。

  所以超凡生命的事,不能用普通人的眼光和視角去看。

  “你那兒應該有全套法典吧?”

  “有,但並不適用於這顆星球的人類。”

  女皇的文明已經是三級高等超凡文明,整個文明裏已經沒有普通人,全是超凡者。

  這套法典拿出來,並不適合現在纔剛起步的人類。

  因爲現在人類還處於過渡期,普通人和超凡者涇渭分明,中間又有修煉者,三個羣體共用一套法典,可能麼?

  所以兩人最後討論出來的結果,是把凡人世界和超凡世界分開。

  凡人世界沿用現有的律法體系。

  超凡世界取用女皇帶來的全套法典,選擇其中合適的,逐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