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天反派模板 第221章

作者:韦拾伍

岳斯被赶出了白蛇传的世界。

许仙与白素贞相遇之后,两人之间那根红线可是由由月老亲自牵的,外加红鸾星动,一人一妖立即就对眼了,那真可谓天雷勾动地火——嗯,措辞恰当一点的话,应该叫做金风玉露一相逢,见面不到三天, 两个人便要成亲。

进程快到此前一直对许仙催婚的许娇容都感到惊讶,但是弟弟大了,有自己的主见了,也就由不得她了,而且白素贞在大日哥斯拉佛陀像前拜了拜,大日哥斯拉佛陀也没反应, 算是默认了这门亲事。

科普一下小知识, 蛇类交配, 可达十二个小时,但许仙金刚不坏之体,万劫不朽之躯小成,和白素贞般配。

许仙和白素贞成亲之后,那小日子过得那叫一个蜜里调油,或许是命中必有这一劫,白素贞逐渐沉迷红尘俗世,眼里只有自家相公,忘却了一开始那成仙得道,修成正果的念头。

又过了两个月,许娇容生了,是双胞胎, 还是龙凤胎,岳斯之前给李公甫夫妇两个人留下的两个名字正好全部派了用场, 男孩叫做李鸿基, 女孩叫做李碧莲。

有许仙这个名医在, 许娇容产后的身体很快就被调养好了,再加钱塘县内那些妖怪,潜心修炼的潜心修炼,不听话的要么被杀要么逃走了,许仙也放下心来,携带着新婚妻子回到了苏州——他在他的药铺里有大半年没露面了,再拖延下去,别人就该以为他死了。

当然,因为有边人的叮嘱,许仙的药铺被知府派人额外地照看,再加许仙也不是单打独斗,早就请了一些大夫来,生意虽然没有他亲自操持的好,但也算一个普通药铺的水平。

但是,别忘了,法海的金山寺也在苏州。

那一年,某地大旱之后又发生了瘟疫,作为有名的大夫,许仙自然义不容辞地前往施救,而怀有身孕的白素贞原本想要陪同前往,却被许仙拒绝了,让她安心在家中养胎。

怀了孩子的白素贞法力大减,法海便趁机发难,再加他新得了一件法宝,由佛祖赐下的金钵,白素贞毫无还手之力。

先是一套大威天龙把白素贞打成重伤,使其无法保持人身化为原形,在苏州百姓面前展露起白蛇的本来面目,大肆宣传“名医许仙被妖怪蒙蔽”,然后再用金钵把白蛇收了,带回了金山寺镇压。

之前前往钱塘县时,与许仙有过交流的车把式是个心善的,认为这件事有蹊跷,便驾着车,日夜兼程地找到了许仙,把这件事给许仙讲了。

听了自家娘子在自己不在家的时候被人欺负,许仙气得一佛出世二佛升天,先谢过车把式的千里迢迢告诉他这件事的恩情,然后施展了地磁神通,身化虹光,飞遁到了金山寺。

到了之后,许仙先把金山寺的山门给砸了,把寺中的一干僧众驱散,又拆下一根柱子,将其作为破城锤使用,拆了供奉佛像的大雄宝殿,又一把火把藏经楼给烧了。

法海没想到之前见到过的许仙文文弱弱的,竟然骨子里是个煞星,出面之后,对许仙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说“你媳妇她是个妖怪!”

然后被许仙三拳打成个高位截瘫——白素贞肚子里可怀着他的孩子,法海之前可是亮出一身腱子肉,把他媳妇硬生生打回原形的,伤了娘子,伤了孩子,这份仇在,许仙能给法海好吗。

而且许仙表示,只要长的漂亮,他不在乎白素贞是人是妖的,只要不是人妖就行。

但法海边可是有人,刚准备带着解救出来的娘子回家,观音菩萨便出来了,阻拦二人,然后被远在临安的岳斯一剑灭了那具分身,为大日哥斯拉佛陀的弟子撑场面。

这也是侥幸,佛门当中,佛陀菩萨都不出灵山,能在这世行走大显神通的,只有观世音菩萨,在神话传说当中,以观音菩萨的形象最多,救死扶伤感化恶徒的事迹最多,便是如此,并且大慈大悲救苦救难广大灵感南无观世音菩萨便由此而来。

再然后,岳斯便鼓动大宋皇帝,来个灭佛运动,将佛门彻底消灭在大宋的国土。

再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岳斯的举动触动了那个世界运行的底线,大宋皇帝本身的状态与天道不符,被足足九九八十一道天雷轰得连灰尘都没留下。

蒸蒸日的大宋国运经此一遭,也变得衰弱起来,变得和原有历史的走向一致,终要亡于胡虏之手,但是,岳斯留下的李鸿基却成为其中的一个变量。

而岳斯,也被世界意识驱逐,被《白蛇传》的世界放逐了出来。

在时空乱流中飘荡了一段时间,本尊想要把自己拉回他如今在的世界,但是中途遭遇了什么,忽然收手了,岳斯便掉进了某个预料之外的世界。

“我现在在哪里?”

岳斯感知了一下自身,发现仙道法力被这个世界所限制,十成中能发挥出来的不到一成。

“这是一个偏向现实系,或者科技侧的世界吗?”

张口向着掌心呵出一股太阳真火,用法力拘束成刃,但光剑的威能不如在《白蛇传》的世界一般强大,无论温度还是破坏力,有之前的一成都算好的,并且法力的消耗成倍增长。

尝试了一下法力运转,岳斯将自身的力量体系转换成异能系,果然力量就涌来了。

例如将法力拘束改变为生物力场,将太阳真火改变为冷凝等离子,这种状态下使出的光剑比法术款的要强大许多。

“我看到了什么!”

一个流浪汉看着黑暗中出现的光刃,颤抖地从窝棚中伸出来自己的手,认为自己看到了神迹。

岳斯现在所在的位置是一个偏僻昏暗的小巷,四周除了一些杂物,流浪汉用纸板、塑料布搭建的窝棚,以及散发着臭味的垃圾箱之外,就没有别的东西了。

那个流浪汉便是那个窝棚的住民,他的身散发着长期不洗澡的臭味和酒精的臭味儿,很明显,他喝醉了,大脑神经被酒精所麻痹,看到岳斯的凭空出现以及徒手拔出来光剑,朦胧中产生了错误的判断。

岳斯不去理他,而是让自己飞了起来,不高不低地悬浮着,环顾着四周:“典型的现代化大都市。”

但是看建筑的类型,应该是世界的中心——纽约便是了,某种程度,岳斯对这里挺熟悉的。

回到地面,从地捡起一张报纸,岳斯捏着没有被污渍到的一角,将它拿得离自己的脸远远的,皱着眉头地简单地浏览了一下,发现面只是一些无关紧要的信息,虽然对很多人来说是大新闻,但是对岳斯来说并没有获得有用的信息,因为面的人和事对他来说都是非常陌生的。

没有“托尼·斯塔克”或者“布鲁斯·韦恩”这种非常典型、非常有辨识度的姓名;没有这个侠,那个侠又做出什么从灾难中拯救人类的事迹;也没有对变种人或者超能力者的控诉。

或者有什么东西隐匿于人类社会之中,藏匿于黑暗之中,靠着对新闻媒体的掌控,消除自己在公众中的存在——例如,吸血鬼。

或许岳斯现在所在的世界将会有超级英雄的存在,不过将会是在未来,他来的时间点太早了。

“新千年的第一年。”

岳斯在报纸的一角确定了现在所处时间节点,如果这张报纸存在的时间并没有长的离谱的话,随后,岳斯又确定了自己当前所处世界大致属于哪一个——“号角日报”,这便是岳斯手中捏着的报纸的名字。

就像“星球日报”是与超人克拉克·肯特绑定的一样,“号角日报”的老板j·乔纳·詹姆森或许大家不知道他是谁,但是只要知道,他是蜘蛛侠彼得·帕克的头号黑粉,蜘蛛侠彼得·帕克也在“号角日报”当记者拍自己的写真卖钱就是了。

因此,这个世界很大几率是《蜘蛛侠》的世界,有可能是电影,有可能是漫画,或者是一个与漫威有关的复合型世界,甚至有可能就是一个同人文的世界。

毕竟,本尊所在的“漫威电影宇宙”,实质也就是一个同人文的世界,只不过“主角”被“系统一族”的代行者所侵占了而已。

“说不定在这里我也可以碰到主角,那种早期漫威或者美漫同人文里的主角,获得了关注度系统,和小蜘蛛是同学,靠着开餐车起家什么的。”岳斯将报纸丢在一边,自言自语地说到。

而那个醉醺醺的,神志不清的流浪汉,如今已经匍匐在地,喃喃自语,好像在祈祷着什么,又好像在忏悔着什么。

很显然,迷迷瞪瞪的他把岳斯当成了神明——一个人徒手握着比太阳还要炽热的光,可以不凭借外物地飞起来,这不是神明是什么——要知道,被钉在十字架的那位,最令人称道的“神迹”之一,也就是在水面行走而已。

放《火影忍者》那边,是一个下忍都能够掌握的技能。

“真是苦恼啊。”

岳斯向着巷口走去,一边走,一边改变着自己的外型外貌,

身的道袍脱了下来,卷成一团,光剑一转,连灰烬都没有留下,从“特殊卡·生化科技集团”中拿出一件普通款的外套,套在了身,手在头顶一摸,盘成发髻的头发便恢复到了半长不长,半短不短的长度。

“这样一个世界,不知道做什么好啊,没有目的性地在一个世界当中,虚度光阴——总不能我在这个世界当中像度假一般的吧!”

“而且……”岳斯摸出了“特殊卡·生化科技集团”,看着卡片的内容说到:“而且,这张卡片格外契合这个世界的基调啊,被变异蜘蛛咬了一口的高中生,发生了基因变异,获得了超能力,格外符合生化科技这一项,如果是老版的蜘蛛侠,那种可以徒手拉停地铁的实力,可以分析借鉴一下啊。”

还没等岳斯走出巷口,一个穿着兜帽衫,裤腰几乎在屁股之下的黑人兄弟冲了出来,亮出了刀,恶狠狠地、像只发怒的公猩猩一样在原地跳着蹦着对岳斯说到:

“站住,黄皮猴子!”

“如果不想被来一刀的话,就不要大喊大叫的,乖乖地回到巷子里去!”

“妈惹法克的,把你的钱包、手表,统统给我交出来!”

岳斯看着这个除了会说话,和黑猩猩差不了多少的黑人兄弟,迈步后退,退到了巷子里,说到:“你就不害怕吗?”

“你妈惹法克的在说什么?”黑人兄弟本来就紧张,听到岳斯这种稀奇古怪的话,就更紧张了,幸好手里的是刀而不是枪,不然现在就有走火的可能了。

那是双方都不想见到的场面,一个有生命的危险,另一个,有担人命的危险。

嗯,这个黑人兄弟还不如黑猩猩,他和那只叫做小庞的黑猩猩比起来,还是小庞更通人性一点。

“你就不怕超级英雄吗?”岳斯笑着说到:“你这种不入流的街头小混混,就是那些刚出道的后花园级别的超级英雄们的经验值,金并这些有名的黑帮大佬,属于中后期的boss了,你这种正在进行违法行为的小混混,属于他们的试手之作。”

“什么妈惹法克的超级英雄!”

黑人兄弟被岳斯的话刺激到了,握着刀就要向岳斯捅来——反正从岳斯的尸体拿走钱包,也是一样的,他之前没这样做,也就是担心衣服被血迹污染罢了。

可是没见岳斯有什么大动作,黑人兄弟先是感觉手腕一麻,手掌便不由自主地松开了,原本被汗津津的手握着的刀掉在了地。

黑人兄弟瞪大了眼睛,惊讶地看着岳斯:“chinese kungfu。”

亚洲人的脸,配合着岳斯那令人震撼的伸手,不由得黑人兄弟不做出这种判断。

“错,你说错了,不是chinese kungfu。”

岳斯语气森寒地说到:“而是神的审判——罪人,你的灵魂将会被彻底消灭,连下地狱的机会都没有。”

说完之后,黑人兄弟只见岳斯手中亮起一把明亮的剑刃,然后光华一转,就将他劈中了。

光剑的等离子剑刃将黑人兄弟的身体彻底蒸发,原地只留下一些不足一捧的白色结晶体。

第六百零七章 这个世界需要超级英雄

“看来,这个世界需要超级英雄啊!”

岳斯收起了光剑,挠着头,走出了小巷,向着喧闹的繁华区域走去。

现在天色正晚,华灯初,车水马龙,衣着光鲜的人享受着富足的生活, 但是,就像小巷之中这些阴暗的地方,依然存在着堕落与罪恶。

或者说,在那光明的地方,罪恶与堕落同样存在,但是,却没有这阴暗角落中的低级与直观。

“一个繁华的都市里,必然有罪恶的存在,有很多罪恶却是被保护着的,因为法律就是他们为自己量身打造的,因此,在这个时候,必然需要打击罪恶的超级英雄,那些游离于法律之外,合情合理符合正义,但是却不合法的超级英雄。”

说完之后,岳斯想了想, 说到:“同时, 既然有了超级英雄,同样也需要超级反派的存在,一个塑造成功的超级反派, 会为超级英雄增色不少, 例如蝙蝠侠和小丑这对相爱相杀的老对手。”

“相爱相杀的过程中,加一些大场面,点缀一些人性的辩论,以及超级英雄的自我认知与自我定位的哲学思辨,让超级英雄审视自己的内心,多一些内心戏以及自我成长的过程,不需要多,就像菜肴中的佐料,一点点适量就足够——唉,这就齐活了。”

一部好的,至少是合格的超级英雄电影,就这样诞生了,只要质量过得去的超级英雄电影,都逃脱不了这个模板,无论那位超级英雄是哪家公司的,是科技、变异、魔法,表现形式如何,仔细总结下来, 大致都是这么个流程。

如果主次颠倒, 人性的思辨之类的东西占的比例超过一定界限, 反而会落入俗套,成为少部分人的珍馐,大部分所不太能接受的东西——就像《黑客帝国》的后两部,就有各种哲学辩论愈演愈烈的趋势,神神叨叨的东西越来越多,导致评分逐渐下滑。

迈克尔·贝人称爆炸贝,追求的是大场面,剧情对他来说并不重要,毫无剧情深度可言,但是不碍他拍电影能挣钱。

在岳斯的身影消失之后,那个躲在窝棚当中的流浪汉又爬了出来,走到岳斯烧衣服的地方,趴在地,瞪大了眼睛,仔细地寻找着什么。

最终,他找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那是一块布料,一块在机缘巧合之下,没有被光剑彻底烧掉的布料,是岳斯道袍袖口的一角,不足这个流浪汉的半个手掌大,但是却被这个流浪汉非常珍重地托在手里。

“神明啊!”

流浪汉跪在地,双手端着那块布料,将头低过手掌,开始啜泣起来。

虽然神明不曾看他一眼,但是却在他面前展示了神迹,向他证明了这个世界是有奇迹的存在的,流浪汉痛定思痛,痛改前非,决定开始改变自己,宣言神的存在——这是神明为他带来的启示。

哪怕这其实是他喝醉了之后脑子不清醒,自己一个人瞎胡想的,根本没有的事情,不然岳斯会做的更加明显一点,他这种认知,就像某些人宣称某本经书里其实写了关于某件事的预言,问他是怎么找到的,一问,就是从那本经书里找出自己需要的词,然后拼成句子——按照他这种做法,找本字典都能把古今中外所有的事情给预言出来。

从窝棚里找出一张干净的报纸,小心翼翼地将那片布料包裹了起来,又找出一个塑料袋,将报纸又包了起来,防止它们被污染,然后将它贴身放好。

见证了神迹的他,从今晚开始,便重获新生。

……

另一边,岳斯获得了在这个世界的身份。

和个世界从头到尾不同,《白蛇传》的世界中是有神佛存在,连自己姓甚名谁都没有透露出来,没有“真名”这种可以被算到跟脚的东西,岳斯的某些行动便可以肆意妄为。

但是,目前的这个世界是对神秘侧的力量进行压制的,很显然,这个世界里没有魔法、神明一类的存在,科技优先,也容纳基因变异。

所以,他不担心真名告诉别人,另外,一个合适的身份能够方便行事,在美帝的这块地方,有钱有地位和没钱没地位根本是两个世界,虽然有钱在哪里都是天堂,但是,这一点在纽约这块尤甚。

就像那句话说的——如果你爱一个人,就把他送到纽约,因为那里是天堂;如果你恨一个人,也把他送到纽约,因为那里是地狱。

如果你有钱,有地位,你所拥有的一切可以满足你的所有欲望,无论那份欲望多么低级、多么无人道、多么违背法律与世俗道德;如果你没有钱,你的贪婪将永远煎熬着你的内心,但是却永远无法得到满足,并且还会受到纸醉金迷的花花世界的不断诱惑,最终走犯罪的道路。

岳斯步行来到了奥斯本集团的总部大楼,而奥斯本集团总部所在的位置是寸土寸金都难以形容的曼哈顿区。

纽约是世界最重要的金融中心之一,靠着几十年经营已经成为国际一流资本的必争之地,而曼哈顿区更是纽约最重要的区域,汇聚了大量的商业、金融、保险机构,著名的世界金融中心,华尔街也在这里。

这里的房价,岂能用一个“贵”字来形容。

岳斯来到前台说到:“我要见诺曼·奥斯本先生,是他邀请我的。”

闻言,一个在前台等待着的、穿着职业装的女性走到岳斯面前,说到:“是岳先生吗?”

“对,是我。”岳斯说到。

谷泅

那个职业装女性说到:“岳先生,我是奥斯本先生的秘书,他已经在办公室内等候多时了。”

作为一家科技公司,哪怕并不是专精电子相关的,安保系统也不会允许随随便便就把人领到公司内部,所以女秘书为岳斯办了一张临时的身份卡,是来宾的参观卡,只能进入少许区域,例如办公室与会议室,如果贸然进入实验室之类的地方,将会触发警报。

女秘书在前边带路,领着将身份卡别在胸口的岳斯乘坐内部电梯,来到了诺曼·奥斯本办公室所在的楼层,见到了早已等候多时的诺曼·奥斯本。

他是一个白手起家的成功人士,一手创办了奥斯本集团,资本的角逐是血淋淋的,因此,诺曼·奥斯本也不是什么好相与的,虽然他尽量让自己看起来和善一点,但是面容中的那丝阴鸠还是无时无刻不在散发出来,但是诺曼·奥斯本的气场冲淡了这点,毕竟是成功人士。

诺曼·奥斯本的办公室装修的并不豪华,没有什么华丽的装饰,或者名牌的办公用品,只有简单简洁却不普通的必须物品,透露出一家科技公司老板所代表的科技性与前瞻性。

坐在办公桌后的诺曼·奥斯本热情地起身,来到岳斯面前向他伸出了手:“终于见到你了,岳先生。”

“你好,奥斯本先生。”

请岳斯坐下之后,诺曼·奥斯本才开口说到:“我对你提供的合作意向非常感兴趣,岳先生,如果按照您之前和我商议的合作方法,您好像无法从中获利。”

岳斯说到:“欲取之,必先予之,我需要奥斯本集团的能量,但是,奥斯本集团如今还远远达不到我的要求,所以,必须让奥斯本集团不断地向发展,等到它成长到一定程度的时候,才是真正能够帮到我的时候——奥斯本先生,我所掌握的技术,以及财力物力,是你所无法想象的,和我合作你不亏。”

说完之后,岳斯看着诺曼·奥斯本,笑着继续说到:“而且,奥斯本先生,如果你不想自己的一腔心血付之东流的话,摆在你面前的,只有和我合作这一项就是了。哪怕不需要我的资金注入,我所能够拿出来的技术,也是足够让你拜托如今的局面。”

坐拥一个“生化科技集团”,岳斯的身份可谓贵不可言,只要他想,说出一道命令,便能调动大量的人力物力,用在搞事情的地方,再合适不过了。

只可惜,“特殊卡·生化科技集团”终究只是一张卡片罢了,他能够调动那个集结了“保护伞公司”等多个生化科技公司的物资、技术、资金,但是却没有可以施展使用那些力量的平台,所以需要一个现有的大型公司,通过入股或者收购的方法,更好地发挥“特殊卡·生化科技集团”的力量。

奥斯本集团便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这家公司在医疗领域和生物科技领域位于世界顶尖水平,但那已是明日黄花,因为经营不善,以及在关键技术领域迟迟未得到突破,公司的财政连年亏损,虽然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奥斯本集团的财政依然能够再挺几年,至少从目前来看还是一片欣欣向荣。

但是奥斯本集团的股东也不是吃干饭的,他們在金融圈打拼多年,早已经嗅到了危机,已经筹备着在奥斯本集团发生危机的时候及时抽身而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