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系江山 第111章

作者:青史尽成灰

很快狼嚎之声越来越近了。借助星斗月光。还有地面白雪的反射,张廷兰能够看到远处一片黑压压的身影,在最前头正是一匹高大挺拔的汗血宝马,不远处又十几对闪着幽绿光芒的眼睛,正在死死盯着流光。

还有几只狼正在跃跃欲试,想要发动攻击。狼不是最强大的动物。但是狼群却是这个世界上最成功的猎手,一个庞大的狼群是连狮虎都难以争锋的存在。

张廷兰一看到狼群围住了流光,顿时大惊失色,他毫不犹豫的拔出了手枪。对着空中就是几枪。听到了枪声,流光仿佛是盼到了救星一般,发出一阵欣喜的嘶鸣,终于有人能救他了。

就在此时,那些狼群似乎也受到了惊吓,有些狼就往后退,可是最前面的一只狼非但没有退,反倒猛地向流光扑了过去,敏锐的抓到了流光由于兴奋产生的一个漏洞。

巨大的獠牙直奔流光的脖子就咬了过去,流光发出了一声凄厉的嘶鸣,脖子猛地一转,躲开了这一口,然后前腿猛地抬起,一脚踹在了狼的肚子上面,这一脚劲头十足,将这只狼踹出去十多米远,顿时肚子上面就出现了一个西瓜大小的窟窿,内脏都流了出来,眼看着活不了了。

狼群的凶狠这时显露无疑,一只狼的死亡只是激起了他们的凶性,另外一只狼抓住空挡,直扑流光的屁股。流光身躯也十分矫健,腰部猛地一甩,躲开之后,又是一个凌厉的侧踢,正好踹中了狼头,这只狼也摔了出去。

这时候又有两只狼从左右一同发动攻击,这下子流光就傻眼了,他只能躲开一个,绝对没本事躲开两个。正在这个时候张廷兰也追了过来,抬手就是一枪,两只偷袭的狼全都中弹丧命。

张廷兰顿时一阵错愕,自己什么时候有这么厉害的枪法了,猛一回头,他才发现,原来张学良和田牧都在他身后不远处,这俩人一人一枪,击毙了两只狼,只有张廷兰的那一枪打空了……

此时他也顾不得脸红了,急忙过去查看流光的情况,其他狼已经不用担心了,这里一堆狙击手,这些野狼正好当个活靶子。

张廷兰跳下战马,这时候流光迈着优雅的步子,跑了过来,伸出舌头,不住的舔张廷兰,弄得张廷兰一身的口水。张廷兰也顾不得这些,仔细检查了一下流光的身体,还好没有什么伤口,张廷兰终于放心了。

这时候张廷兰才注意到,流光身后不远处还有一大群战马,足有二三百匹,正是战场上那些无主的战马,此时全都被流光收拢起来,他俨然就是马王。

张廷兰他们都去追击逃兵,流光也跑出了军营,或许出于天生的优势,原本无主的战马都跟着他跑了起来,解决越聚集越多,让流光过足了瘾。不过也招来了麻烦,正好让狼群把他盯上了,如果不是张廷兰他们赶回来的及时,只怕流光就要有危险了。

张廷兰拍了怕流光的大脑袋,不住的安抚他,这时候张学良也凑了过来。

“流光宝贝儿,我可是你的救命恩人,给我乐一个!”

流光顿时就把脑袋转到了一边,顿时就摆出了一个我不认识你的架势。

“汉卿,施恩不图报,流光都鄙视你了!”

这时候后面的大部队也渐渐的赶了回来,都带着大量的俘虏,把这些俘虏关押起来,又把流光收拢的战马也都集中起来,马夫一看到这么多完好无损的战马,都喜笑颜开,直嚷嚷着要给流光加餐,这么一匹聪明的战马吃多好的都是应得的。

眼看着天光放亮了,吴凯杰带着手下三百骑兵远远的赶了回来,他们身上连同战马,都招上了一层厚厚的白霜,离着老远一看,根本不是骑兵,而是雾凇树挂。

不过吴凯杰显然不在乎这些,跑到了张廷兰的面前,兴冲冲的说道:“报告团长,我们把米振标抓到了!”

第一百五十五章 赤峰易手

米振标是姜桂题的副手,毅军之中的二号人物,被奉军抓住了,绝对是震动天下的大事情。

吴凯杰难掩兴奋,向张廷兰说道:“团长,米振标率领着三百多名骑兵还有护卫逃跑,想要回到热河。我们发现之后,就一直穷追不舍,一路上击毙米振标警卫五十多人,另外还有二百来人跑散,一直追到后半夜,这个老家伙慌不择路,跑到了一处山谷之中,结果山谷并没有出口,我们把谷口堵死,来了一个瓮中捉鳖!”

说到这里,吴凯杰也是神采飞扬,十分的得意,以往除了零星和蒙匪交战之外,这算是他参加的最大规模战斗,而且首战告捷,就抓住了对方的统帅,让他信心暴涨。

当然吴凯杰也的确值得高兴,他用差不多的兵力把米振标追得上天无路入地无门,最后生擒活捉,成了奉军的阶下囚,堪称一件大功。

说话之间米振标被带了过来,老家伙现在也六十来岁,满脸都是风霜,一条腿似乎受了伤,走路一瘸一拐,士兵推推拥拥的带到了张廷兰的面前。

老家伙鼻子之中冷哼了一声,把脸一扭,根本不看张廷兰,其实不是他想装英雄,而实在是脸面无光,被一个小辈儿打得几乎全军尽没,自己也成了阶下囚,实在是没有面子。

张廷兰知道在历史上,米振标接掌了毅军之后,行事反复无常,谁强大就投靠谁,是十足的墙头草,对于这种人他一点好看法都没有。

“米统领,你也不用装英雄。我们不会杀你。不过你一路上纵容部下,为非作歹,残害百姓,证据确凿。我会把你连同证据一同送到北京,请军事法庭裁决!”

张廷兰说完这句话之后,摆摆手就让人把米振标带走,这时候米振标只觉得被五雷轰顶一般。战败被俘不是什么丢人的事情,就算是被小辈儿击败了,把脑袋塞到裤裆里,照样能活着。

可是送上了军事法庭就完全不同了。他进犯奉天,被报界成为新鸦片战争,米振标的名声就可想而知,一旦上了军事法庭,就算侥幸不死。也是身败名裂,到时候还有什么脸面统帅部队。东山再起啊。

这个时候米振标才感到了自己对手的狠毒。张廷兰打得旗号光明正大,尊重法律,尊重北洋政府,其实却是把麻烦推给北洋,同时又让米振标,甚至整个毅军万劫不复。用心十分险恶。

“我愿意投靠奉军,我还有上万弟兄,只要给我一条活路,我愿意投降啊!”米振标再也顾不得脸面了。扯开嗓子就喊了起来。

“米统领,两省摩擦谈不上投降不投降,而且就凭着毅军的素质,投降我们也不稀罕,还是老老实实去北京吧。”

的确毅军的战斗力不行,问题一堆,要是收编了这种兵痞,只会败坏奉军的风气,任凭米振标怎么喊叫,张廷兰都不搭理,直接让人连夜送往奉天。

处理了米振标,这时候奉军的战果也统计出来了,一共击毙毅军一千六百多人,俘虏一千八百多,缴获各种枪支三千余条,老式火炮两门,大洋十三万,烟土十五担,战马七百余匹,其中有一半都是流光收拢过来的,如果人马算在一起,流光俘虏的数量才是最多的,就算是使用了爬犁的张学良也不行。

缴获的这些东西不算太少,张廷兰还是十分满意,尤其是战马更是宝贵,收下了东西,他又指挥士兵彻底打扫战场,那些子弹壳都要收回来。现在奉军已经能生产子弹了,这些弹壳就不能随便扔了,这可都是铜啊。

除了收集弹壳之外,把炮弹碎片也处理了一下,尤其是一百二十二毫米榴弹炮的炮弹碎片要收回,弹坑要填埋。如此小心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日本人的爪子太长,很多蒙匪其实都得到了日本人的支持,如果走漏了一点消息,还是一个大麻烦。

忙活了大半天,战场收拾完了,那些俘虏也要处理一下,张廷兰把他们都集中到了一起,黑压压的一大片,他们全都饥寒交加,从打仗开始,到现在基本没吃东西,而且有人在逃跑的时候,把鞋子帽子都弄没了,天寒地冻的,凄惨到了极点。

“老总,弟兄们有眼不识泰山,冒犯奉军的虎威了,还请老总不要见怪,赏兄弟们一个活路吧!”一个军官模样的人哀求道。

“是啊是啊。”又有人开口说道:“弟兄们愿意给奉军效命,听从调遣,鞍前马后,绝无怨言!”

如果说是以往的奉军,巴不得实力能壮大起来,对于战俘,一定收编起来。不过自从张廷兰提出正规化建设之后,奉军的观念也在转变,养一万个随时可能叛变的兵痞,不如训练一千人的新军,二者的战斗力完全不可同日而语。

这次张廷兰和毅军交锋,牺牲的士兵仅仅一百一十人出头,轻重伤员都算起来,不到三百,和毅军相比,足足少了十倍还多,这还是战斗经验缺乏的结果,要是在摔打一段时间,收拾这样的兵油子,就是一走一过的事情,根本没有必要在他们身上浪费粮食。

“奉军庙小,容不下各位大神!”

“长官,既然如此,您就行行好,把我们放了吧,眼看就过年了,小人端起碗来,一定念您的好。”

张廷兰冷笑一声:“别做梦了,你们做了多少孽,自己清楚,必须接受惩罚,所有军官全部站出来。”

这些俘虏一看张廷兰疾言厉色,就知道事情不妙,纷纷有些犹犹豫豫,不过奉军的士兵可不管这些,他们冲到了俘虏的队伍之中,很快将那些军官全都带了出来,只剩下一帮大头兵战战兢兢的等待处理。

“所有普通士兵全部到奉天服十年苦役,如果老实卖力,你们或许还有机会,如果敢耍滑头,十年苦役就可能变成一辈子,永远别想出来。”

在通辽,张廷兰还有八万多灾民要负责呢,只要转过年,就有数不清的农活要做,以后奉天还要修铁路公路,城市也要建设,到处都需要人手,本着不浪费资源的原则,张廷兰决定将这些毅军都送到奉天,充作苦役。

至于那些军官则全部交给了于冲汉,毕竟这些人关系错综复杂,民国的军阀混战都尽量避免赶尽杀绝,因为一帮杂碎影响了奉军的形象也不好。当然他们也别想便宜,那些罪大恶极的一样要处理,其他人就老老实实交钱吧,不把骨髓油榨出来,绝对不会放了他们。

就在张廷兰指挥着部下消灭毅军的时候,吴俊升也带着骑兵绕了一个大圈,然后南下赤峰。在冬天搞长途奔袭,难度特别大,西北风吹到身上就好像刀子一般,让人从心底发冷。

老吴和手下身上都裹着羊皮袄,带着狗皮帽子,就好像一个大狗熊一般,脸上和手上都抹上了一层荤油,为的就是防止吹裂,不过就算这样,嘴角手指也都裂出了大口子。

当然吴俊升的斗志还是十分昂扬的,在向张作霖汇报的时候,老张已经许下了诺言,只要打下赤峰,控制了热河北部的马场,就将吴俊升的骑兵旅扩充成骑兵师,所有的武器和经费都由老张包下了。

这下子给了吴俊升一个定心丸,谁不想着扩大实力,谁不想着掌握更大的权力,为了达到这个目标,吃再多的苦,受再大的累,也都值得了。

“我说……弟兄们,都给我打起精神,前面不远就是赤峰了,拿下了赤峰,米振标就成了丧家之犬,他想打通辽,咱们就来一个围魏救赵,直捣他的老窝。”

这时候吴俊升还不知道张廷兰已经把米振标给收拾了,他手里捧着铁皮饭盒,吸溜吸溜的喝着罐头白菜煮的面汤,热乎乎的面汤浮着一层厚厚的油,里面还有大大的肉块,吃到肚子里别提多舒服了。

这些东西也都是张廷兰特意给老吴准备的,冬天行军打仗就要有充足的能量保证,不然还没赶到赤峰,自己就先累趴下了。看着手下士兵狼吞虎咽,吴俊升心里也十分感慨,老张背后有奉天商界的支持,手上资源远远超过其他人。

原本老张,冯德麟,吴俊升,加上他们结拜的大哥马龙潭,被视作奉军的四大巨头,可是到了现在,其他三个人加起来,也不是老张的对手,小小的罐头和饭盒就说明了一切,可笑冯德麟不自量力,还想和张作霖争锋。

吴俊升心中冷笑一声,要想混得好,要么自己当老大,要么就跟着一个前途光明的老大,老吴显然已经做好了决定。

吃饱喝足之后,吴俊升带着部下又向一阵风一样,向南奔袭,很快赤峰已经出现在了视线之中。这时候老吴带着骑兵终于冲到了官道上,往来的商人突然见到一支风尘仆仆的骑兵,仿佛从天而降一般,这些人都吓傻了。

老吴直接将他们驱散,领头向赤峰冲过去,米振标将赤峰的部队几乎都带走了,只剩下一些老弱残兵管理日常秩序,他们一看到这支骑兵,还以为是米振标率兵得胜而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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