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之化龙 第9章

作者:鹰狐

李易赶忙举杯,很是谦虚的道:“十八路诸侯之中,盟主自不必谈,余下我最佩服的就是曹将军了。”

“岂敢岂敢。”

曹操连连摆手,倒不是他谦虚,而是诸侯中比他强大的人太多太多。

李易又道:“可惜了,若是按照曹将军的话,直接出兵,我们此刻怕是已经坐在汜水关上饮酒了。”

曹操不禁长长的叹了一口气,现在的他虽然胸中诡诈不少,但还是比较忠心汉室的。

“还是云龙懂我啊。”

曹操满是深情的望着李易,那目光就好似再说:你我如此投缘,不如在一起吧!

若是让李易选一个诸侯投奔,还真是非曹操莫属,不过他现在却是有自己的想法。

曹操不同孙策,后者太耿直,李易不愿和他太多虚伪,也不想交情太深,不然日后坑江东的时候心中难免会有愧疚。

可曹操就不一样了,这是个大滑头,就算现在俩人磕头拜了把子,改天让李易背后捅他一刀也毫无压力。

所以,李易装作不懂曹操的意思,但是大马屁却是不要钱的送上,直接就把曹操捧上了天。

“非也非也,不是我懂将军,而是曹将军一腔热血,天日可鉴啊!”

“今日虽是第一次见到曹将军,但曹将军早年在洛阳为官时就多有贤名,如今又提三尺剑召义兵讨伐董贼,如此文韬武略,莫非将军乃昔日平阳侯后人?”

“我略懂相人之术,将军容貌清奇,日后可居丞相!”

“天下诸侯虽多,但英雄却不多,我看曹将军就是当世英雄!”

“曹将军”

曹操本来是想试着拉拢一下李易,顺便打听一下他要找袁绍干嘛,没想到李易居然对他这么热情,直接从祖宗上开始夸,饶是曹操脸皮够厚,也有些抵挡不住,简直都要受宠若惊了。

曹操被捧的晕乎乎的,等回过神后,酒宴已经结束,这才想起正事没干呢。

再找李易,发现已经不见了人影,曹操沉思片刻,忽的心头一惊,但马上又笑着摇摇头,觉得是自己多心了。

李易找了袁绍一趟,没有装腔作势,直接说了自己的目的。

他想要入洛阳,杀董卓,希望袁绍可以给予帮助。

这年头虽然路途上多有关隘,但山林间小路很多,只是不能行军罢了,所以即便强如董卓也很难将某个地区彻底封锁,李易自己想进洛阳难得很,但对袁绍来说不过举手之劳。

袁绍很大方,也很周到,不但给李易安排了带路人,还额外赠了他一柄长剑,二十锭黄金,一匹骏马。

作为一个强大的诸侯而言,袁绍的性格上或许有些缺陷,晚期的时候这个缺陷甚至无限放大,乃至于昏庸。

但就目前来看,袁绍的风姿气度确实是相当不错,诸侯中无人能比。

李易也不是没心没肺的人,袁绍够意思,尽管更多的只是一种随手而为的姿态,但李易也记下了这个人情。

离开了袁绍的营帐,李易去了公孙瓒那边,打算再见张飞一面。

关羽张飞的本事李易都很眼馋,但有曹老板的前车之鉴,李易干脆就没打关羽的主意,而且,关羽虽然厉害,可是他太傲了,谁都看不起,不好管理,同时也不利于团队的建设与稳定。

而张飞就简单多了,憨货好忽悠,只要别让他喝酒打人就是一个很稳定的猛将,虽然镇守一方有些危险,但留在身边冲锋陷阵是一等一的,并且张飞心里的某些东西比兄弟情更重要一些,要知道这货认为关羽投曹后,可是直接就对他二哥出手了。

如今刘备已经被李易黑的差不多了,这位大哥还是张飞心里的那个大哥么?

不过有时候人算不如天算,到了地方,李易却是被告知张飞已经被公孙瓒送走了。

“算了,总会有再见之时,现在嘛洛阳,我来了!”

第9章 无耻第一袁公路

洛阳城门外,一队西凉兵正缓缓前行。

汜水关不出意料的被攻破,诸侯联军已经逼近虎牢,董卓坐不住了,于是派他的义子吕布带兵前往虎牢关阻挡联军。

李易此刻就站在人群中看着这一幕,他是今天刚到的洛阳。

有袁绍安排的向导帮忙,一路走的小道,避开重重关隘,虽然有些辛苦,但还算是安全。

不过进城之前他就与向导分手了。

李易想杀董卓不假,可他的目的却不仅仅是一个董卓,因此,有些事情还是不让袁绍知道的好。

进城之前,李易从路人那里听到了两个消息,其一自然是吕布出征,另外一件却是让他险些笑岔气。

原来就在他离开联军大营的当天晚上,袁术这个口口声声不让联军出兵的家伙,居然偷偷摸摸的亲率自家部曲趁夜突袭,一举拿下了汜水关。

夜夺汜水关,袁公路名声之旺直追盟主袁绍。

李易得知这个消息后简直要惊呆了好不好。

得多不要脸才能干出这种事啊。

真的不怕晚上出门被套麻袋么?

顺便说一句,李易现在的名声也不小,只是距离“温酒斩华雄”这样的美名还有一段距离,需要继续努力。

看着远去的西凉兵,李易始终没有发现那位“人中吕布”的影子,不禁有些遗憾。

趁着城门口有些混乱,李易牵马上前,不着痕迹的交给门卒一个钱袋子,然后报上了自家名号:“姓李名白,字太白,山西太原人士,来洛阳只为求个前程!”

李易这个名字在洛阳肯定是不能用的,干脆就借本家一位大佬的名号来顶一顶,不然还得琢磨一个表字,怪麻烦的。

因为李易杀华雄时带着头套,西凉兵这边没人知道他的真面目,再加上他比较“懂事”,进城并没遇到刁难。

进城后,作为一个彻头彻尾的外来者,李易没有贸然行动,而是打算找家客栈安顿,在洛阳城逛上两天再说,结果没走多远,一个小家伙猛的撞到了他的怀里。

两人的体格明显不在一个档次,可以外的是,那个小家伙没事,反倒是李易被撞的退后一步。

李易心里郁闷,谁家的熊孩子这么没冒冒失失,要不要趁机欺负一下?

可当小家伙抬起头来后,李易顿时就愣住了。

一个约莫十一二岁的小萝莉,带着点婴儿肥的脸蛋白白肉肉的,很是鲜嫩可口,不,是美丽可爱,让人看了就想咬一口,只是那一双凤目剑眉却格外英气,更像个威武的男孩子。

自穿越以来,李易倒也见过几个女人,但在他眼里,那些女人都有点“傻乎乎”的。

这个小萝莉不一样,浑身上下透着一股子聪敏机灵,虽然感觉上有点不老实,但还是让人觉得心情舒畅。

再瞧瞧小萝莉身上的穿戴,这年头一身丝绸就是有钱有身份的人了,可小萝莉浑身绣金线,宝石一排排,腰间还佩了一柄镶金嵌玉的二尺小剑,简直是土豪中的土豪。

小萝莉身份显然不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