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魏能臣 第20章

作者:黑男爵

“我已经在来往的客商中四处传话,但凡有奇珍异宝,愿意高价收购,可是宝物难求,而且家主他老人家眼光奇高,一般的东西他是万万看不上的,再说我的那些兄弟们在各处经营多年,无论是钱财上还是宝物来源上都远高于我,这事很是难办呀!”看得出梁小鱼是真的发愁了,眉毛都快扭成一团了。

“这倒是,可短期内上哪去弄奇珍异宝呢?而且身为一个大豪商,什么礼物才能打动他的心呢?”萧逸又开始蹲在地上拔头发了……

“商人最看重的是什么呢?珠宝?古董?名人字画?金砖?……都不是!商人虽然爱财,但却更加爱利!尤其是长远的利益;那么……就应该是……有了。”两个深深的酒窝又出现在萧逸那张小黑脸上。

萧逸拿出笔墨,又找来一块上好的软羊皮,一头钻进了屋子里……

外边的众人看到这位小爷又要画图,一个个吓得都缩起脖子,面面相觑,不知道那个倒霉鬼又要遭殃了。

半天以后,萧逸一脸笑容的走了出来,双手上满是墨点,连小脸上都沾了不少,显然刚才他画了很多东西,把羊皮卷往梁小鱼怀里一塞,“有了这个东西,我包你坐上梁家家主之位!”萧逸自信满满的说道。

虽然半信半疑,不过出于对朋友的信任,和一直以来对萧逸智慧的钦佩,梁小鱼还是仔细的收好羊皮,郑重的拱手行了一礼,虽然没说感谢之类的话,但大家相信,日后的回报绝对是惊人的。

听到有机会去幽州的治所蓟县游玩一番,让同样一直窝在山里的大牛和马六都非常动心,上蹿下跳的要求同去,至于张燕,人家本就是马帮出身,大江南北,黄河两岸,甚至是塞北草原那里没去过,对于出游他是一点兴趣也没有,他的精力全扑在练武上了。

经过一番商议,大家做出决定,由大牛,马六陪同萧逸和梁小鱼回蓟县,道观里则由张燕陪着‘出尘子’老道留守。

原本按照梁小鱼的意思是组织一只商队,大张旗鼓的回蓟县,不过却被萧逸阻止了,难得的出游机会,还是轻车简从的自在,就他们四个人骑四匹马,外加带上小马‘白菜’,这小家伙一向和萧逸形影不离,再带齐路上的应用之物就足够了。更何况大家族的内部争斗一向血腥残忍,谁敢保证梁家那些兄弟会不会半路派人截杀,人多目标太大,相反人少隐蔽、低调行事才是保命的王道!

这次出行大牛、马六都带上了自己新铸造的兵器,因为他们都行过冠礼,彻底成年了,所以前段时间,根据他们各自的武艺路数,由萧逸出谋画图,牛铁匠亲自动手,给几个人都打制了兵器。

大牛,由于他臂力过人,给他打造了一根镔铁狼牙棒,重达八八六十四斤,舞动起来,力有千斤。

马六,善于走诡异的线路,喜欢出奇制胜,给他打制了一把弯月钩镰枪,半月形的弯刃可砍、可钩,让人防不胜防。

至于萧逸因为年龄还小,气力还在不停地增长中,加上没有看上眼的铸造材料,所以暂时没有打造兵器。

因为黄巾之乱的原因,现在东汉各地官府对道士盘查的很紧,所以为了出行方便,萧逸把他那身混元八卦道袍脱了,换上一身纯黑色的武士袍,腰间插着那把‘贪狼’短刀,背上疾风弓,箭囊挂于马侧;至于梁小鱼只拿了自己那把从不离身的大号金算盘,金光闪闪的,他也不嫌沉。

一切准备完毕,为了进一步确保安全,萧逸决定提前出发,四个人白天游山玩水,晚上就在避风的地方野营露宿,点起篝火,烧烤自己射来的猎物,再喝口自家内部供应的精良版‘无愁酒’,一切都是如此的充满野趣。

一路之上,小马‘白菜’也是兴奋异常,不停地在道路上飞奔,真是急如闪电,快如烟尘!时而跑到路边啃食几口新鲜的青草,时而去轻嗅一下盛开的野花,结果被几只忙着采蜜的蜜蜂蛰了好几个大包,又可怜兮兮的跑到萧逸这里寻求安慰,若得众人一阵大笑。

“虽然是一千八百年前,可是看着眼前的山川地貌,还是依稀能看出一点后世的影子,看着在峡谷中汇合在一起的两条湍急的河流,这里日后会成为燕京最大的水库,维系着几千万人的生活用水;……这里是高梁河一带,日后会变成一座最漂亮的公园,为无数青年男女提供热恋的场所,……那片宽广的平原地带,以后会出现一座世界上最庞大的宫殿建筑,红墙黄瓦,高贵万分;还会有一座大广场,一位伟人的坟墓会在哪里静静的沉睡……”

看着眼前既陌生又熟悉的山川、河流,萧逸心中感慨万千:“梦里依稀有故乡啊!……”

32.第32章 双箭射雁

萧逸一行人离开卧虎亭向南走了几日后,并没有继续走官道,而是立刻转而向东进入了燕山山脉,沿着一条从山中蜿蜒流淌的小河慢慢前进,只要翻越这片山脉,就可以从小路抵达蓟县附近的平原了。之所以如此大费周折,就是为了躲开一路上肯定会出现的那些麻烦;大家族兄弟之间的争斗同样血腥无比,后世为了一点拆迁费兄弟之间都能动刀子,何况现在争夺的是一个富可敌国的家族呢!

对于萧逸轻车减行走小路的办法,梁小鱼是举双手双脚拥护的,对于自己那些兄弟们是个什么德行,他可是一清二楚,用脚趾头也能猜的出来,前面的官道上肯定埋伏着大量的杀手、死士;这时候选择穿越山脉而行,无疑是一个明智之举,别人万万想不到,堂堂的梁家九少爷会偷偷摸摸的走小路,而且所准备的寿礼也不用大队的车马护送,只是揣在怀里的一张羊皮而已!

燕山山脉纵横数百里,草木茂盛,鸟兽众多,正在几人有说有笑的信马游缰之时,天空中传来了阵阵的雁鸣声,原来随着北方天气日渐转暖,这些在南方度过了一冬的候鸟又返回来了,侯鸟迁徙都是沿着河流飞动,看着那一群排成人字形的大雁个个体型肥胖,想来它们在南方某个温暖的地方修养的不错。

“萧郎,你们箭法出众,何不射下几只肥雁,给晚上加顿餐,现在的大雁可是肥的流油呀!”正在举目观看的梁小鱼一边擦着口水一边说道,在他眼里,天上飞的不是大雁,而是一块块流着肥油的金黄色烤肉。

“好!”看到雁阵,萧逸几个人也都来了兴致,纷纷弯弓搭箭,向天瞄准,随着三声弓弦响动,三只大雁哀鸣着掉了下来,剩下的雁群发现危险,纷纷惊叫着振翅高飞,见到雁群高飞了,大牛和马六也就收了弓箭,这种高度已经不是他们能射到的了。

只有萧逸微微一笑,仿佛看到一件有挑战的游戏般,又从箭囊中抽出一支狼牙箭,3石力度的‘疾风弓’拉的弯如满月,对准雁阵中最后一只大雁射了过去,弦如霹雳响,箭走赛流星,就在萧逸一箭射出的同时,从前面树林中也突然飞出一支穿云箭,速度奇快无比,几乎和萧逸的狼牙箭一起同时射中了那只大雁。伴随着一声哀鸣,那只身中两箭的大雁迅速向前面的树林中掉落下去……

这时大牛等人已经捡回了刚才射落的三只大雁,看到竟然有人和萧逸一起双箭射雁,互相看了看,都警惕的把兵器握在了手里,荒郊野外的,遇到如此箭法高超之人,还是小心一点为妙,四个人慢慢的向树林中大雁掉落的地方走去,同时不停的四处打量,生怕周围埋伏着杀手,等众人小心奕奕的到了地方,发现早有一个人拿着那只被双箭射落的大雁在那里等候了。

只见此人20出头的年纪,长得极其英俊,身材雄武,面如银粉,身穿白色武士袍,外罩烂银甲,胯下一匹白龙马神骏异常,左手执弓,右手握着一杆龙胆亮银枪,显然对山间突遇的萧逸等人也有一丝防范。

看着眼前似乎经常在文学作品和游戏里出现的形象,又看了看对方的坐骑和手中龙胆亮银枪,萧逸十分肯定,能箭射飞雁的绝对不是无名之辈,而在三国时代穿这身装备的似乎,只有那位‘虎威将军’赵……

“小郎君,好箭法!”看到众人并无敌意,白马银枪者微笑着将大雁递了过来,神态之中似乎对萧逸的箭术很是欣赏。

“自己这边有三个人都带着弓箭,对方却能一眼分辨出是自己射的雁,这份眼力……”萧逸现在更加肯定自己的判断了;接过大雁一看,果然在雁胸部深深插着一支狼牙箭,箭杆上面刻着‘无愁’二字,而在大雁的脖子上还有另一个血洞……

“这位大哥才是好箭法,如此高空之中,竟能一箭射中大雁的脖颈,这只大雁理应归你才对”,萧逸指着大雁脖子上的箭洞钦佩的回道。身为射雕手的学徒,自然能看出其中的深意,虽然二人是同时射中大雁,但射中胸部与射中脖颈比起来,无疑还是略逊一筹的。

“我只是占了痴长几岁的便宜罢了,在下赵云,字子龙,真定常山人氏,不知几位如何称呼?”

果然是他!“在下萧逸,字……无愁,(没有字先拿道号顶吧),这是我的同伴牛威,马宁,梁小鱼……一边做着自我介绍,萧逸心里一边卷起滔天巨浪……“这就是后来在长坂坡大显神威,单骑冲阵的赵子龙呀!三国演义里出了名的牛人,可以说集英俊,神勇,智慧,忠义……等所有优点于一身了,堪称完人,同时还是后世几乎所有怀春少女心目中最完美的老公形象……”

“我们要去蓟县,不知子龙兄要去哪里?”对于这样的人物萧逸岂肯轻易错过,立刻开始套起近乎!

“在下要去右北平,听闻太守公孙瓒正在招募燕赵一带的豪杰游侠,补充麾下的白马义从,赵某不才,也想去投军入伍,到战场上抵御异族,杀敌立功,如此才不辜负我这十余年苦练的武艺……”

关于‘白马义从’,萧逸从后世的铁血论坛上还是了解过一些的,北平太守公孙瓒在与那些来去如风的匈奴人的作战中,深深的体会到组建一支精锐骑兵的重要性。因此,他以身边那些善射之士为基础,招募四方豪杰,组建了一支轻骑兵部队。由于酷爱白马,因而部队清一色全是白色的战马,这个精锐骑兵每次与匈奴人作战时均会高喊:“义之所至,生死相随!苍天可鉴,白马为证!”因而得名——白马义从。

可以说,‘白马义从’是东汉末年北方幽州一带最为精锐的轻骑兵部队,在对匈奴人的战场上屡屡建功,难怪英武如赵云也想前去参加了。

“哦,那正好,子龙兄要去右北平也要穿越这片山脉,与我们同路,大家一起结伴而行,路上也好互相有个照顾如何?”

“如此甚好……”

都是学武的年轻人,又互相欣赏对方的箭法,很快大家就说说笑笑的混熟悉了,一起向山脉深处走去……

33.第33章 夜战群狼

萧逸和赵云等人运气不错,在傍晚时分终于找到一处向阳避风的小山坡,山坡下还有一眼山泉涌出,泉水甘甜可口,扎下帐篷后,众人点起篝火,把白天射到的大雁开膛拔毛,清洗干净,放在火上烧烤起来,众人的马匹也卸下鞍鞯,喂食马料,‘白菜’那份更是萧逸亲手准备的,还额外给它的马料里伴上了一些‘无愁酒’,话说这小家伙自从舔过一次酒后,竟然爱上了这一口,甚至于最后如果不给它的饲料里拌上点烈酒,小家伙就会把头一偏闹绝食。

一匹马竟然会喜欢上喝酒,对此小道观里的人除了拍手称奇,就是赞叹一句:“马如其主啊!一对酒鬼!”

浓烈的酒香在山风中飘荡,立刻引起了赵云的注意,毕竟还从来没见过给马喂酒的,而且从哪浓香的味道中就知道是难得的好酒,身为武将者,又有几个是不爱美酒的呢!

看着赵云的神态,萧逸大笑着从行囊中掏出一个酒葫芦,自己先灌了一大口酒,然后递给赵云,说道:“子龙大哥请尝一尝,我们家乡的特产美酒。”之所以自己先喝一口,乃是为了消除赵云的戒心,毕竟在这个乱世的旅途中,第一天相识的陌生人敬酒,不是谁都敢喝的。

接过酒葫芦,也是猛地灌了一大口!赵云英俊白皙的脸上迅速涨红起来,既有酒的烈性,也有自己的不好意思,正所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一路上虽然与众人交谈愉快,可赵云手中的亮银枪却一刻也没敢放下,显然萧逸已经看出了自己的谨慎,以喝酒来表示自己的诚意!

人逸诚心待我,我必以诚心回之!至此赵云彻底放下了警惕,认可了萧逸这个朋友。

“好酒,清冽干爽,入喉如刀,进腹如火;赵某从未喝过如此烈性的美酒”……想了想,赵云继续说道:“听朋友说最近渔阳郡出现了一种烈酒,名叫无愁酒,莫非就此酒?”说着指了指葫芦。

“哈!……哈哈!”众人一阵大笑,大牛接口道:“赵大哥好眼力,这正是无愁酒,而且还是无愁酒中的极品,等闲人是根本喝不到的。”

以赵云的智慧迅速从众人的话语间明白了点什么,说道:“萧兄弟,字无愁,此酒也叫无愁,莫非……”

“哈哈!子龙兄果然智慧过人,不错,这酒正是萧某所酿制,在下一生最爱的就是喝酒,所以习武射箭之余,就自己研制了这无愁酒,子龙兄喜欢就好,来,大家共饮!……”

推杯换盏之间,众人感觉彼此亲近了多了,酒,本来就是男人之间结交朋友最好的桥梁。正好此时大雁已经烤成金黄色,浓浓的油脂不时落下,发出阵阵的肉香,奔波了一天的众人开始狼吞虎咽起来。

月挂树梢,夜幕来临,山风吹佛耳畔,犹如美女的发梢轻轻扫过,让人很是舒服,众人喝的酒兴正浓的时候,渐渐的,四周山中野兽的叫声却在慢慢消失,一股狂野的气息慢慢的逼了过来……

第一个感觉出不对劲的是‘白菜’,正在卖力啃食马料的它,突然停止进食,凭着马中之王的敏锐直觉,它慢慢抬起了头,鼻子在山风中狂嗅,一双小巧的耳朵连连转动,随即就开始暴躁不安的不停用蹄子刨地,并发出低低的嘶鸣声……

从来和‘白菜’形影不离,心意相通的萧逸迅速感觉到了它的不安,起身来到它身边,一边用手安抚它的情绪,一边仔细观察周围的情况,他知道,让平时胆大包天的‘白菜’都深感不安,周围肯定有巨大的危险。

赵云此时也停止了喝酒,凭着一个武者的直觉,他也感觉到了一丝不安……

山风中开始传来一股野兽特有的腥气味,当所有的人和马匹都感觉到不安时,一声嘹亮的狼嚎声响起在群山间……呜……呜……!

“不好,是狼群!”

众人迅速围拢在火堆边,面向外站好,萧逸和赵云执弓箭在手,大牛,马六也抽出兵刃,连梁小鱼也把大金算盘举在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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