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马掠三国 第782章

作者:琅骑竹马

在他看来,这个世界没有平安幸福,只有互相杀伐,战士是要一生投入于战场的,那是他公孙瓒的宿命。

只是,他公孙瓒,绝不会,也不能倒在袁绍的手下!

现在的幽州与冀州,犹如一座被浓烟笼罩的巨大火山,已经积蓄了太多的能量,只要轻轻一碰,立刻就会喷发出无边的火焰,人力是根本无法阻止的。

要像停止这场战斗,唯有以战止战!用手中的兵刃杀出一个朗朗乾坤,太平盛世!

...

幽州,渔阳郡。

此时的公孙瓒内穿锁子甲、外披鱼鳞甲,手持貊弓,腰悬钢刀,胯下一匹纯白色没有半根杂毛的高头大马,整个人显得英武不凡。他的身后数员将也都是同样打扮,而再后面的二百名亲随也是如此。

在他们的后面,是驻扎的军营。

寨连寨,营连营,百步之内有戎帐,目及之处狼烟垛,方圆十里连绵絮,持枪鹄立竖矛戈。

营盘之中,来往的军士车攻马同,气势如虹,当真是好一副军容。

即便界桥一败,公孙瓒依旧有着强大的军容。

说起来,公孙瓒还真应该好好感谢一下高郅。

现代社会曾流行着一个很是炫目的词语,叫做:蝴蝶效应。

用比较科学的说法,就是说在一个动力系统中,初始条件下微小的变化能带动整个系统的长期的巨大的连锁反应。

用通俗易懂的说法,就是世事难预料,世界真奇妙。

世界这个东西确实很奇妙,谁也说不清道不明它下一秒会发生什么变化,就好比现在的公孙瓒来说,虽然同样是界桥惨败。

但是在高郅这只小蝴蝶翅膀的煽动下,界桥之战的细节还是一点一点的发生了变化。

就是这一点改变,让如今的公孙瓒,还能有着继续与袁绍相庭抗礼的实力。

当然了,公孙瓒的底蕴,还是比不得袁绍,这不,他现在就跑到渔阳来征兵了。

渔阳郡因为一向民风彪悍,兵源素质极佳,自然成为了公孙瓒这次招兵的首要目标,数十道募兵告示飞快在渔阳各地传播开来。

从大汉王朝建立那天起,在北部边疆实行的就是军屯制度,既兵民合一,这里的百姓平时为民,战时为兵。

也许他们的平常身份是农夫,商贩,平民,但当征召的时候走出来的却是一个个身穿战甲,手握兵刃的战士。

北地男儿,无论老少,战时人人皆可上阵杀敌。

“从今日起恢复战时制度,有贪生怕死者,杀!有私自逃跑者,杀!有不听军令者,杀!!”公孙瓒立于高台之上,望着下方征召的青壮力,威慑道。

“诺!”

公孙瓒在幽州的威信还是非常高的,白马将军的名号,亦是曾吸引无数男儿为之憧憬。

现在,这些青壮力们整齐的列队站立,静静的等待着公孙瓒的命令,他们斗志高昂,肩膀虽然稚嫩却绝不软弱。

他们就像是一群等待着人生第一次厮杀的幼狼,只要有一头勇猛睿智的头狼带领,就敢和任何猛兽搏斗,而在这里,公孙瓒就将是他们的头狼!

其实,这个时代从军入伍对那些满腔热血的年轻人而言是一件非常光荣的事情,同时也是一条难得的晋升渠道;以至于每次汉军出征,路上都会有大量的彪悍少年自备兵器、干粮跟随出战,想在战场之上博一份前程!

可以说军人在一个国家里社会地位的高低,决定了这个国家的军事实力强度,而中国自古就有尚武之风。

尤其是燕赵一带,因为地处北疆,连年征战,民风极其彪悍,号称:古多慷慨悲歌之士!

渔阳郡不愧是民风彪悍之地,举目望去,公孙瓒发现这里的投军者比起其他各郡要多出很多!

如此一来,距离某再战冀州的时日,不会太远!

公孙瓒目光如炬,闪烁着寒芒。

袁本初!

等着迎接某的怒火吧!

子华和白马义从的仇,

七百五十五 再焚粮营

天色已是完全的黑了下去,日头早已渐落西山,一丝暮间的吹风拂过,带着冰凉的花草芬芳,令人神清气爽,一看就知道,今晚将是格外空明。

林中小道里,一队约莫两千余骑的军队正在快步赶路。

以伍曲为队,每隔五个人,手中持一个火把,把周围路途照得甚是明亮,大小路障一目了然,队伍行进极快。

为首一人,跨骑白马,手持长枪,正是领着骑兵于冀州赶回幽州的高郅。

从界桥一路走来,他们已经绕过了七个县城,一座郡城,在高郅的约束之下,倒是做到了沿途不扰民的效果。

对此,荀攸表示点赞。

高郅和荀攸都认为一支真正的王者之师,应该是行利而不害,让百姓富有、安全和有尊严地活着,不扰民要放在首位。

正如《六韬》中所说:“无取于民者,取民者也;无取于国者,取国者也;无取于天下者,取天下者也。惠施于民,必无忧财。民如牛马,数馁食之,从而爱之。”

历史证明,只有一支军纪严明,受百姓爱戴的军队,才能称得上是王者之师,在旷日持久的战争中,才有源源不断的有生力量和后援支持,哪怕是敌国百姓都会夹道欢迎,攻无不克战无不胜。

不过,对于袁军,他们可不会心慈手软,比如现在,高郅他们的目光,盯上了一支驻扎于丛林河道旁的袁军的粮寨。

说来也巧,这个粮寨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看押粮草,必要时赶赴前线支援,而粮草之所以放在河道边,就是因为可以直接装到船上,然后,运抵界桥!

“看来,要想办法再烧一次袁军的粮草了。”高郅沉吟道。

?“哈哈哈,将军,刻不容缓,某愿为先锋,立即率领一支精兵去将粮草烧了!莫要被那群狗娘养的连夜运走!”穿着乌黑软甲,身材魁梧,满面虬髯的牛莽昂首阔步,咧嘴一笑,连忙道。

?“烧了?”一旁的荀攸沉吟了一下,淡淡道:“难道长恭你,不想夺过来么?”

高郅一愣:“夺过来?”

“此次,我们出征带的粮草有限,这样下去,再过几天士卒们就得饿肚子了,此时有一批粮草押运而至,岂不是天降大礼?”

高郅沉吟了一下,点了点头:“半夜来一个奇袭,杀他个措手不及!还有,把周围的斥候都清理一遍,在靠近袁军十里以外的地方,尽量不要让他们知道。”

“好!”

接下来,荀攸又与高郅商讨了一下详细计划。

荀攸建议高郅先将此地粮寨截毁,然后迁延时日,静候时机,等袁军粮秣将尽,军中生变时,再一举出击,撤离冀州。

高郅表示认可,决定赶赴粮草之地,见机行事,主要目标是夺下粮草,而最后,就算是不能夺下粮草,也要用火烧个干净!

“传令下去,全军加速前进,注意动静,尽量不要让敌军发现!”高郅发号施令,让传令兵通告各个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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