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马掠三国 第646章

作者:琅骑竹马

尽管他身上凝聚的气势,一直显得没有丝毫变化,但那隐隐的危险气息,却足以让任何人,感到凝重。

就像是沉睡的猛兽般,即便没展现威严,却依然让低等生物畏惧。

无形之中,高郅他在气势话语间,也开始颇具几分压迫性,就像滚滚碾压而来的洪水,很容易让人喘不过气,感到窒息。

他无意中释放出来的气势,十分具有压迫性,这种压迫,不仅仅是面对敌人,对自己身边的人同样具备。

高郅的心里,时刻绷紧着渴望变强的心。

随着在东汉的经历越多,见识越多,高郅他原本刚刚到这里“天真”的想法,就越发淡薄。

他也是终于抛弃了以前除了“历史名将”,不重视其他人的想法。

在这个时期,同样有着许多强大的武将,只是随着时间长河的磨灭,他们或者衰老,退出历史舞台,或者死亡,被众人遗忘。

但这个时代,那些“未来”默默无闻的人,却是同样有着丝毫不逊色于那些名留青史的浪潮之时!

百舸争流,强者辈出!

微微吸了一口气。

胸膛在这一刻因为吸气,也鼓动起来,再紧跟着,全身一股莫名力量波荡沸腾,无数个毛孔在这一刻似在吞吸,让他周围的空间显得气流诡异,有些扭曲。

手掌中心处,这时也似有光芒闪烁,显得熠熠生辉,隐隐间,可以看到漩涡浮现。

眼眸之中,信心开始积蓄,高郅信任着自己的实力,只要不断的继续变强,他无畏任何人。

层出不穷的强者,数不胜数的奇妙景象,对于高郅来说,这是战斗的场合,却也是一场新奇的冒险。

至于现在,他的首要任务,还是尽快与吕布大军汇合。

并州的境域内,可也不太太平!

虽然不论是主观因素更强的《三国演义》,还是描述更加客观的《三国志》,都很少会提及这样一个地方,这个同样曾属于天下九州,如今的大汉十三洲之一的并州。

要知道,最早在大禹治水时,曾将天下划分为九州,其中之一就是并州。

并州即古时山西之地,冶所晋阳乃是今日繁荣发达的太原城的前身。

而在三国的历史记载中,或许对此地记载不多,但其实并州之地对整个大汉,其实是有着非常重大的意义。

并州之地在当时算是边境苦寒之地,人口并不多,远远比不上繁华的中原之地,故而士大夫和世家门阀都看不上这个地方。

在知识垄断,书籍昂贵的三国时期,没有士人阶层的青睐的结果就是导致并州的文化水平普遍很低,即便是当地的大地主也大多只是识字的程度,更遑论当地的百姓了。

但并州人,同样是有着中原人所不具备的一点,那就是民风彪悍。

这里的每个人都十分崇尚勇武,正是有着这些血气十足的大汉边境子民,才能以不足百万的人口将人口多达五百万,控弦之士高达一百万的鲜卑、匈奴等胡人侵略者牢牢地挡在边境线上。

可以说,正是幽州、并州等边境苦寒地方的百姓和将士用生命和热血一次次反抗着胡人的入侵,才有了三国群英逐鹿天下的舞台,才有了这一段波澜壮阔的历史。

汉武帝元封中年置并州刺史部,为十三州部之一,领太原、上党、西河、云中、定襄、雁门、朔方、五原、上郡等九郡。东汉时,并州始治晋阳(今太原市晋源区,隋改太原,在今山西太原市西南)

只是如今的并州,大部分区域已经被匈奴、乌桓侵蚀。

早在东汉光武帝的建武年间(25年-54年),南匈奴单于就入主并州西河郡北部的美稷县。

而在建武二十五年(49年),塞外的乌桓来投靠,被光武帝安排在塞内的幽州和并州,其中并州就有雁门、太原、朔方3郡。

到了桓灵年间,颇有战功的凉州三明之一段颎,上书提及边境地域,都已经被胡人所侵蚀。

其中并州的云中郡和五原郡,甚至已逐渐陷入匈奴等外族之手,危害甚大,需要开始警惕,可惜,在皇帝无作为的情况下,一直未有什么改善。

自云中、五原,西至汉阳二千余里,匈奴、种羌,并擅其地,已然沦为汉疽伏疾,留滞胁下。

而眼下的并州,更是面临严峻的外敌入侵,同时内部形势也是错综复杂,新旧两股势力正为了争夺并州大权,而斗得不可开交。

那些昔日被驱逐得狼狈不堪,如今闻风而动的匈奴人,如同败犬寻觅到了血肉,刺激得再度杀回。

趁缝插针的他们,抓住了并州大军混乱的时机,悍然出击,席卷整个并州九郡。

六百一十二 匈奴

匈奴,是中国北方的古老游牧民族,一向以强悍善战而闻名。

最早的记载,于秦始皇统一六国后,便命大将蒙恬率领30万秦军北击匈奴。

“却匈奴七百余里,胡人不敢南下而牧马”收河套,屯兵上郡,正式拉开了匈奴和中原王朝之间的斗争序幕。

在两族连年的战火中,一位匈奴英雄横空出世在这片混乱杀罚的古老草原上……

冒顿是当时的匈奴单于头曼之子,不过他的父亲头曼单于非常不喜欢他,就把他派往敌对的国家‘西域月氏’做人质,随即发兵攻打‘月氏’,想用一招‘借刀杀人’除掉冒顿,然后改立接班人。

父亲心狠手辣,做儿子的也不含糊;冒顿得到消息后连夜盗得好马,单人独骑用了30天,从遥远的西域逃回了匈奴王庭。

冒顿知道父亲不喜欢他,靠着自然顺序继承王位根本就无望。

于是这位‘大漠孤狼’干脆本着‘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原则,决定依靠‘铁与血’,发动了兵变登位。

匈奴是一个游牧民族,上至贵族,下到奴隶全都喜好打猎,而他采取的办法是相当的简单、直接、有效,概括起来就是四次射猎,步骤如下:

他首先制造了一种叫‘鸣镝’的响箭,规定:出猎时,他射出鸣镝,随从部下有不随鸣镝射往同一目标的皆斩。

第一次打猎,他用鸣镝射自己的宝马,左右有不敢射者,立斩。

第二次打猎,他用鸣镝射自己的老婆,左右仍有不敢射者,立斩。

第三次打猎,他以鸣镝射头曼单于的宝马,左右无一人不射。

第四次打猎,冒顿用鸣摘射头曼,左右皆随之放箭,射杀头曼。

随后,冒顿又诛杀后母及异母弟,尽杀异己之大臣,自立为匈奴单于。

当头狼一旦出现老迈的症状,无法再带领狼群捕食猎物时,就立刻会有年轻强壮的公狼站出来,挑战狼王的位子,可以说每一任狼王都是踏着前任头狼的鲜血登位的,并且会立刻受到所有臣民的拥护。

说白了,匈奴人和狼群一样,在茫茫草原的恶劣环境下,他们需要一个强大的首领带领他们才能生存下去。

说起来,这同样是游牧民族的悲哀,当生存和道德产生矛盾时,他们选择了生存。

当然了,这也是游牧民族强大善战的原因,以鲜血为代价的选拔之中,肯定能给他们选出最强大的狼王。

在强大的狼王冒顿带领下,匈奴向西征服了楼兰、乌孙、呼揭等20余国,控制了西域大部分地区。

向北则征服了浑窳、屈射、丁零、鬲昆、薪犁等国,向南兼并了楼烦及白羊河南王之辖地,重新占领了河套以南地。

至此匈奴居有了南起阴山、北抵贝加尔湖、东达辽河、西逾葱岭的广大地区,号称将诸引弓之民并为一家,拥有能够骑马作战的控弦之士三十余万,成为北方最强大的民族。

于此同时,中原地区却陷入了连年的混战,秦始皇雄才大略号称千古一帝,可惜儿子却不争气,继位的秦二世昏庸无能,导致民不聊生,而压迫必然会导致反抗,终于在一场大雨中,一位不甘心死的默默无闻的贫民青年喊出了:“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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