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唐朝有套房 第357章

作者:自贡吴彦祖

  之后,林雨又打开了一个塑料箱子,所有人目光都齐聚这里,准备等待,看看到底还有什么稀奇古怪的东西。

  长孙冲也不由得站起来。

  当盖子打开以后,只见里面满满的盘着一团跟蛇一样东西,不过上面却有很多的小圆盘,看起来挺恶心的。

  李世民问:“雨哥,这也能吃吗?”

  林雨将那东西拿出来放在桌上,顿时全场惊呼,有的人还以为是大蟒蛇。

  “当然能了,这可是好东西啊!”

  李世民又问,“那这到底是何物呀?”

  “鱿鱼啊,你没听过吗?额,对了,咱这边没有。”

  林雨一边处理着,一边说:“不过这只是鱿鱼的一根触角而已,整只鱿鱼太大,带不过来。”

  李世民一听,不由得呼吸一窒,眼前一黑,差点晕倒。

  他万万没有想到这么大的块头,竟然只是鱿鱼的一根触角,那鱿鱼得有多大?不敢想象。

  今天是他当皇上以来,最为震惊的一天,原本他以为自己年轻的时候南征北战,什么样的稀奇古怪的东西都见过。

  可是林雨今天拿出来的这一些,他连听都没有听说过,因而只能暗叹孤陋寡闻了。

  长孙无忌心底最后的屏障被打破,林雨都有那么多奇奇怪怪的食材,不说味道,单单这稀奇的程度,绝对能留住李世民。

  因此,对于李世民来他这边吃饭的心思,那是彻底的破碎。

  长孙冲仿佛看到自己父亲的想法,便安慰说道,

  “爹,你别看他的东西稀奇古怪,没准味道根本就不好吃呢,要是皇上不喜欢,肯定还会来我们这边。”

  长孙无忌苦笑着摇摇头,其实他很想说,要是不好吃的话,林雨会拿出来吗?

  难道只是为了让别人看看,吓一大跳?

  “罢了罢了,冲儿,咱们先行用膳吧!”

  “是,爹。”

  长孙冲其实早就饿了,但是之后看到林雨那边,各种各样雷人的食材,他就没了胃口。

  虽然这些都是黄鹤楼的名菜,但是吃起来却味同嚼蜡,心里别提多憋屈了。

  林雨将调制好的辣酱刷在串好鱿鱼串上,然后将帝王蟹和澳洲大龙虾一起放在烧开架放在上烤。

  一旁还有电扇,吹着风,将这烧烤的味道吹散开来,只不过吹风的方向却是朝着长孙无忌那边。

  他又让二愣将鱼头分开,一半放烤架,一半拿来下大砂锅煮,准备煲金枪鱼头糖。

  此外,小鱼将金枪鱼鱼肉切片,小兰分割四只澳洲大龙虾,尉迟敬德和程咬金给两只帝王蟹开盖,小玉调制蘸酱。

  每个人都有分工明确,唯独李世民坐在座位上等待美食上桌。

  风扇吹出烧烤的香味儿,长孙无忌闻到结果带着淡淡的海的味道的香味儿,不由得咽口吐沫。

  原本他最喜欢吃的还是火锅,但是火锅味跟这味道完全不能比,要是把火锅比作是猪肉的话,那烧烤发出的香味儿就是熊掌。

  无时无刻不勾引着他肚子里面的馋虫。

  长孙无忌也是个要面子的人,刚才给林雨的意思就是林雨不如他,但是此刻林雨却狠狠的打他的脸。

  但他要是,还舔着脸过去想问林雨要点食物的话,那可就是没脸没皮了。

  所以再馋,也只能忍着,不然这么多人,岂不是闹笑话?

  而此刻被馋的不只是长孙无忌一个人,他至少还有火锅。

  但是别的人差不多都只是定了一顿大排档,好一点的会多订几道菜,而那些平民们则只能吃干粮。

  烧烤的香味弥散开来,顿时那些人都跟狼一样的朝这边看过来,无数道饥饿而又渴望的目光让人头皮发麻。

  要不是有大量的御林军撑开了一个保护圈,估计这边早就要沦陷了。

  林雨兴致勃勃的烧烤,根本就不在乎别人的看法和想法。

  这世道就是这样,你有钱有本事有门路你就能吃香的喝辣的。

  但你要是没钱没本事,那就啃干粮就行了,你有多大资本就吃多大的饭,没钱别怨别人,好好审视一下自身。到底为什么人家能吃帝王蟹,而你就只能啃干饼。

  不一会儿,帝王蟹,大龙虾烤好了,那冒着清淡的鲜香味儿的,龙虾跟帝王蟹上桌的时候,众人的肚子都不由得咕咕的叫起来。

  李世民当然是第一个下筷子的,在林雨的指导下,吃了一口帝王蟹腿肉。

  那肉入口鲜香,口感滑嫩,但也有一股韧劲儿,一嚼之下,嘴里满满的都是海鲜特有的味道。

  李世民赞不绝口,在他的招呼下,众人也与他一同坐下来吃饭。

  原本那些迂腐守旧的老臣子,还想走过来提醒李世民龙体尊贵,不能与这些平民同坐一席。

  但是刚靠近一点点闻到那个味道的时候就再也不敢靠近。

  他们害怕自己忍受不了诱惑,而在李世民的面前出糗,那样的话就得不偿失了。

  “来,皇上尝尝这个,烤鱿鱼,绝对是你没有吃过的口味。”

  林雨将一串鱿鱼串递到李世民跟前,后者一想到这玩意儿是那黏黏滑滑的东西做成的,就有些厌恶。

  李世民委婉的拒绝说,

  “朕过会儿再品尝,这帝王蟹真是太美味了。”

  林雨从李世民的表情中看出其内心想法,便又让道,

  “皇上是不敢吃这个吧?看起来确实挺难看的,不过味道却十分的特别,要是不吃的话可别后悔哦!”

  “谁说朕不敢了,不就是鱿鱼吗,拿来!”

  李世民稍稍皱起眉头,张开嘴,缓缓的将,鱿鱼串放在嘴边,然后咬了一小口。

  他闭上嘴巴,已经开始想想这东西难吃的程度。

  但是嚼了两下之后,忽然眉头舒展,双目圆睁,一脸惊讶的说:

  “这个……外面香酥麻辣,但是却口感劲道,吃起来竟然还有一股帝王蟹的味道。真是神奇啊!”林雨笑道:“那是当然啊,都是海里的东西,口味当然是大差不差,这东西的表面擦了一层特质的烧烤酱,这种酱在经过烧烤之后就会变得酥脆,而酱味儿也会进入到鱿鱼

  里面,怎么样,好吃吧?”

  “好吃,真好吃,还有吗?”李世民赞不绝口的吃着。

  林雨露出个尴尬的笑容,将目光投向一旁正大快朵颐,吃得起劲儿的程咬金。

  “喏,刚才你说着不吃,我只抢到一串,剩下全被程伯给拿走了。”

  一手抓着五串鱿鱼的程咬金正吃得欢快,忽然眼前伸出来一只手,他抬头一看,只见李世民一脸严肃的说,“给我几串!”

  

第四百五十六章,一条鱼,一辆车

  

  程咬金吧咂着嘴,看着李世民一口一串的吃鱿鱼,嘴里口水都流出来了。

  要是换成别人敢问他要吃的,不赏一巴掌都算不错了。可谁让这个人是当今皇上呢。

  问他要几串,他哪敢真的这个集团并且自己留点儿,肯定是全部都给献上去了。

  于是程咬金只能转动着眼睛看李世民大快朵颐,他自己则默默的吞着口水。

  李世民见程咬金看着他,就停下来问道,“你怎么不吃呢?”

  “吃,吃,这不,稍微缓一会儿。”程咬金又砸了两下嘴,将手伸向一只大龙虾。

  林雨又穿好了三十串鱿鱼串上火烘烤,急的程咬金不住的往烧烤架上看。

  尉迟敬德是最聪明的,上一轮刚烤好鱿鱼,他一手五串,每一串上都咬了一口,因此就免去了被李世民抢去的下场。

  而小鱼小玉等人则只敢吃一点火锅涮丸子,大菜一个也不敢吃。

  毕竟桌子边坐着一个皇上,两个大柱国,就不说李世民了,另外两个无论哪一个在大唐之中一跺脚都是,都是震惊一方。

  肚子垫了个底后,林雨拿出三瓶茅台酒,那三人眼睛都直了。

  尉迟敬德高呼一声蓬莱仙酿!

  凡是听到的人无不倒吸一口冷气,就连旁边吃着的长孙无忌,都不禁朝着边看来。

  蓬莱鲜酿的名头别说在长安城了,小半个大唐都是如雷贯耳的存在。

  一万两银子,那可不是一般人能喝得起的,一口下去,千八百两,连李世民都不敢自己花钱买。

  长孙无忌有钱买,但是却不敢,因为以前侯君集就是因为买了一瓶蓬莱仙酿,结果锒铛入狱,后来又被流放。

  所以,即使这次花了很多钱买食材,也不敢买一瓶蓬莱鲜酿。

  但是林雨不同啊,他是长安城有名的大富商,李世民知道他富可敌国,因此弄个两三瓶蓬莱仙酿都不是问题。

  酒还没开瓶,程咬金都快要忍不住了,他一手端着酒杯,一手在空中虚握,急切的等待着。

  林雨先是给李世民倒了一杯,接着是程咬金和尉迟敬德,然后是自己和二愣。至于其他三个女人则是一人一瓶饮料就可以了。

  几人举杯痛饮,二愣吓得手都在发抖,林雨看了也只是笑笑。

  这也是正常,毕竟在古代平凡人的眼中,皇上就是天子那是高高在上,受人跪拜的存在。

  谁要是敢跟皇上说句话,估计墓志铭上面,都得写着自己曾经与天子交谈。

  但若是跟皇上喝杯酒的话,肯定能形成一桩美言,流传于后世之中,甚至还有可能被神话。

  不过林雨可不是古人,也没有那么迂腐,在他看来,皇上在牛逼也不过是娘生爹养的。

  大家都是人,生前是一滴液,死后一捧灰,有啥高低贵贱的?

  因此他才能毫无顾忌的跟李世民交谈,吃饭喝酒就跟平时的朋友一样,一点都不拘谨。

  吃着,喝着,聊着,笑着几个人的脸上都流露出满意的笑容。

  吃完了奥龙,帝王蟹,烤鱿鱼后,李世民跟程咬金和尉迟敬德都吃的差不多了,然后盛上一碗金枪鱼头汤,别提多舒坦了。

  李世民靠在椅子靠背上面,端的鱼汤细细品味,

  “这汤汁味肥美,却有一种别致的味道,朕还从未尝过如此美味的鱼汤,真是好汤啊!”

  “皇上要是喜欢你就多喝点,锅里还有呢!”林雨说道,不得不说,金枪鱼顿出来的汤色泽透亮,跟鲫鱼炖出来的白汤不同,就像清水一般。

  可是这味道却是极品佳味,鲜香扑鼻,入口粘滑,咽下之后,余下的汤汁还在口中不断的逸散出汤香。让人口舌生津。

  程咬金跟尉迟敬德在林雨跟李世民谈话间已经连喝了三大碗。

  他们都害怕李世民万一一高兴把整个锅都给占了,那他们可就只能大眼瞪小眼了。

  李世民在品尝一口,闭上眼睛仔细的享受,片刻之后,他睁开眼对林雨说道,

  “如此好汤,若是一口饮尽,实在是可惜了,假使能时常饮用真是人生一大乐事。”

  这话语之中包含的意思非常明白,就是说想让林雨再给他弄几条鱼呗。

  程咬金跟尉迟敬德两人比拼着喝的时候,同时又对视了一眼,从对方眼中,他们都看到丝丝笑意。

  李世民以为林雨会应承他的话,送他两条,谁知道?后者却耸了耸肩膀说道,“唉,若是真能那样的话,还真是一大乐事。只可惜这种鱼产于深海,并且要长到三百年,才能有这么大一条。要想弄来那真是不容易啊,当初为了它,我可是花了一万两

  银子。”

  李世民一听,心中大为愉悦,才一万两银子,那对于林雨来说还真的不多,而且就算是让他来出钱也算不得什么。

  可是林雨接下来说的话却让他大跌眼睛,

  “一万两啊,整整一万两呢,这还只是路费。”

  “路……路费?”

  李世民懵了,这路费也太贵了吧?从海边到长安城会能有多远?

  就算是雇一个商队,也不用花这么多钱吧。

  他问出了心中疑惑,林雨解释说,

  “皇上有所不知啊,这种鱼就是要吃一个鲜,海边距离咱们这里少说得有一千多里,要想把一条活鱼从那儿运过来,还真不是简单的事。”

  “那雨哥是如何运输的呢”?“你想啊,这种鱼是生活在深海中,所以它肯定是喜欢海水的,我将它放在一个大水池里面,下面安上轮子。又雇用了三百个人,每人背着一个大水箱。十个人的水箱够换一次水。从海边到这里日夜赶路也得要十天。每半天换一次水,大水池在路上不能颠簸,不能摇晃。走个路都要小心翼翼。最后经过万分艰难才弄到的长安城,到城里的

  时候,这鱼还活蹦乱跳的呢。”

  林雨的话把李世民听说得一愣一愣的,李世民真是万万没想到啊,运送一条鱼竟然这么麻烦。

  “那买这一条鱼得多少钱?”李世民弱弱的问了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