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唐朝有套房 第3章

作者:自贡吴彦祖

  林雨揉了一下被击中的肩膀,然后顺势又将一个想要爬起来的家伙电翻,接着再一步步的走向了那个公子哥一样的人物。

  “你,你别过来,我可是陈郁,我爹是当朝六品中书陈士龙,你要是敢动我你就死定了你!”公子哥一脸的色厉内荏,报上了陈士龙的名字之后,就像是壮了胆气一般,连腰杆都挺直了。

  “妈蛋,管你是谁,今天别说是中书了,就算是王子公主我他妈都照打不误!啊打……”林雨根本就没有废话,一棍子抽在陈郁的脸上,当时就将陈郁打得鼻血直流,惨叫哀嚎。

  “你,你居然敢打我,你死定了,我这就回去找我爹定你的死罪,你一个落魄户,你死定了……”陈郁哭了,一边哭一边逃。

  不过他哪里跑得过林雨,被追上,几棍子敲在脑门上敲了好几个大包,有一处大包估计敲中了两次,打出条血缝,陈郁捂着脑袋,血就从他指缝里流了下来。

  “别打了,少爷,别打了,再打就打死人了……”小鱼上来死死的抱住了林雨,阻止林雨将陈郁打死。

  “你伤着哪儿没有?”林雨问她。

  小鱼赶紧摇头:“没有没有,我没有伤着,就是他们突然冲进来吓着我了……”

  没吃亏就好,不过林雨不是瞎子,刚刚明明就看到陈郁打算见色起义了,所以打他这一顿完全不冤。

  “哼,幸好你们没有伤着小鱼,不然的话老子把你们一个个儿的都宰了!现在给老子滚!”林雨冲上去对着那些打手猛踹了几脚。

  电击效果渐渐过去,这些家伙慢慢的也就能够爬起来了,不过又挨了几脚,痛得他们直叫唤。

  “你,你给我等着……”没有敢做过多的停留,被打得满头是血的陈郁被手下搀扶着滚蛋了。

  等他们全部的人都走了之后,林雨才想起来:“小鱼,这些家伙怎么会跑家里来的?”

  “他们来的时候说是要买镜子,后来那个陈公子看到了我,就,就……”小鱼说不下去了。

  林雨哼了一哼:“果然婊子无情么,转眼就把老子卖了?无妨,下回再来找你麻烦。”

  “少爷,您打了陈公子,会不会……”

  林雨笑了笑,道:“放心吧,区区一个陈士龙,翻不起风浪。”林雨显得很淡定,心里其实也已经有了计较了。

  虽然大唐对林雨来说是一个新战场,但是有着原主人记忆的他对长安还是比较了解的。

  长安城里的纨绔子弟很多,但是排得上名号的人里,绝对没有陈郁这个人。

  长孙无忌的儿子长孙冲,房玄龄的儿子房遗爱,尉迟恭的儿子尉迟宝林,程咬金的儿子程处默,秦书宝的儿子秦怀玉,魏征的儿子魏叔玉,这些才是纨绔子弟中的顶梁柱,陈郁算什么?陈士龙,又算什么?

  不过有些人还是不能随便接近的,比如房遗爱,后来因为造反被李二砍了的。

  其他的人一个比一个猴精,林雨想要折腾一个当靠山,程处默,秦怀玉,尉迟宝林这三个人选都不错,长孙冲,魏叔玉这些人就太精了点,不好糊弄。

  当下打定主意,林雨回屋找了两瓶茅台,然后带上出门了,同时叫小鱼把门关上,不能再轻易给人开门了。

  程处默,秦怀玉这些个人到是时常结伴逛窑子,到是尉迟宝林这人不好碰,这家伙是个武痴,跟他老子一样,头硬,且不好沟通。

  林雨的首要目标就是程处默,毕竟程咬金可是安稳活到百岁的大佬,这根大腿抱上很结实。

  身上揣着百两纹银,林雨走在街上都大气得很。

  他在斟酌着该怎么去接近程处默他们。

  突然,街面前方有人大声的吆喝了什么,突然就有马匹的嘶鸣声,然后就是一阵人仰马翻的声音,很混乱。

  “马受惊了,闪开,快闪开……”一声雷爆一般的声音从远处惊起,一匹高头大马快速冲来,撞翻了街上的摊位,也撞倒了好些个行人。

  行人慌张,惊叫,整条街乱作一团。

  林雨看得清楚,马后面跟着一名铁塔似的青年在狂追着,起码两米的身高,面庞黝黑,壮得跟头牛似的。

  不过他的速度根本撵不上这马,马冲得很快,眨眼间又撞倒了几个人,被撞的人都很惨,头破血流是轻,骨断筋移者很多。

  这铁塔大汉林雨不认识是谁,但这种人肯定不是无名之辈!

  林雨打算帮他!

  可是怎么帮呢?

  用电棍电马?它跑着呢,如何靠近?

  林雨心思急转,突然看到跟前空地是一处稍凹的地面,地面有些积水,范围不算大,也不深,积水一拳而已。

  但是这已经足够了!

  “快闪开!”林雨大吼一声,驱赶着四周的人。

  而且他自己则是迎头而上,战马急冲而来,距离他不过三四十米,越来越近,中间的人已经都避让开了,林雨却是不避。

  那铁塔大汉的目光跃过马背,好奇的朝着林雨看来。

  林雨在水坑前站定,反手拔出了电棍。

  周围众人诧异不已,难道这个人打算以一人之力硬阻战马吗?

  战马越来越近,有胆小的人已经吓得叫了起来,而林雨却是一动不动。

  近了,近了,二十米,十五米,十米,七米……

  按下电棍按钮,林雨猛的一棍杵进了水里。

  而这个时候,战马的四蹄也正好刚刚踏进了水里,溅起的水花没过了它的蹄……

  滋滋滋……

  战马高声狂嘶,身影猛然一僵,步子不动,但是身体却因为惯性继续朝着林雨砸来。

  林雨起身,旋转,潇洒避过。

  战马轰的一声砸在了水坑里,溅起大片水花。

  那个铁塔一般的大汉更是目瞪口呆,傻呼呼的看着林雨,嘴张着,却不知道说啥……

  

第五章,英雄请留步

  

  在场的众人无不为之惊叹,有些老百姓们对林雨指点而论。

  还有几个好事之人,走到倒在地上的马前一看,乖乖,那肌体健硕,刚才还威风凛凛的疯一般的战马倒在地上不断的抽搐,嘴里还冒出了白沫。

  林雨潇洒的拍拍衣袖,目光微斜,看了一眼那个大汉后,扭头便走,只留下一个雄伟的背影。而这时,那大汉才从震惊之中恢复过来,他急忙上前喊道,“英雄请留步!”

  “怎么?难不成还要我赔你的马吗?”林雨停下脚步步,回头问道。

  大汉被林雨这么一瞪,惊慌不已的拱手说道,“不不不,英雄您误会了。方才我的马儿受惊,才冒犯英雄,还好您出手相助,这才免去一场灾难,在下实在是感激不尽,若英雄不嫌弃,可否交个朋友?也算是相识一场。”

  “没兴趣!”林雨撂下一句话,扭头便走。

  他并不是懒得理这个大汉,而是他方才仔细的思考一下,才发现这个大汉必然不是一般的人物。

  在长安敢有人骑着战马乱撞的,绝对又不小的背景。就像在北京里面敢随便飙车的,那都是官二代富二代,一般人哪有这个胆子?不过要是让他这样直接的答应的话,那岂不是太掉价了。

  装得高冷一些,让对方以为他的身份也不低,结交以后,就不会被人低看一眼,这招叫做欲擒故纵。

  大汉也是一个急性子,一看人家都懒得搭理他,更是急切的拉住林雨的衣袖。

  “英雄,英雄,你别急着走嘛。”

  “嗯?”林雨瞪了大汉一眼,顿时后者立即松开手。

  大汉赔笑道,“那个,在下复姓尉迟名宝林,今后英雄如有需要帮助的地方,尽管到尉迟府来找我,虽然我没啥本事,但只要是英雄事情,就是我的事情,我一定尽力去办!”

  林雨听心里一阵的激动,这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呀,刚才还想该找一个怎样的靠山,本来都把这个尉迟宝林给排除了,结果这家伙还真撞到自己身上来了,这么好的一个小弟,不收白不收嘛。要知道,尉迟敬德是当代门神,开国名将,这样的靠山可是求之不得呢。

  不过激动归激动,林雨依旧保持着那高冷的风范,“也好,既然你我相遇,便是缘分。在下姓林,单名一个雨字,就住在城东的林家大院。如果有机会还请尉迟兄前来喝一杯。”

  “那是那是,不过林兄起来高抬我了,小弟不才,今年十之有八,若您不嫌弃,只管叫我一声老弟即可。”尉迟宝林一听对方都称自己为兄了,真是受宠若惊。

  刚才他根本就没看清楚林雨是怎样将他的马撂翻在地,不管怎样,总之这个人的武艺之高,估计都能与他老爹或者是并肩王薛仁贵一较高下。要是能拜这样一位高手做大哥,就是他老爹你肯定对他多有褒奖。

  “那林兄现在要去何处?”

  “我要去拜访一位朋友,如果没事我就先走了。”林雨就显得比较有礼貌,还提前的说一下。嘴上说要走,实际上心里在不断呐喊,“叫我啊,叫住我呀,哎,我说你倒是叫啊,我真要走哎!”

  林雨面色平静的,心中却是焦急万分。本来就是要去找程处默,要是有尉迟宝林引见的话,必然会极其的顺利。毕竟程咬金跟尉迟敬德两家算是世交了。

  就在他即将迈动步子的时候,反应迟钝的尉迟宝林这才开口说道,“林兄要拜访的朋友,定非常人,可否与我引荐一下?”

  林雨故作纠结的说,“说来惭愧,我的那位朋友其实与我并不相熟,只是有过一面之缘,不过我见其性情豪放,为人宽厚,特别是在做事的时候,不拘泥于小节,所以我便生出结交之心,就是不知那人是否真的愿意我结交。

  ”

  尉迟宝林一听,扯着嗓门道,“林兄如此英雄,天下谁人不愿与你相识?这种好事若能落到我尉迟宝林身上,那我不得扛着大旗,满城的吆喝?你快告诉我,那人是谁?凡是在长安城里面的没有我尉迟宝林不认识的,他要是不同意,我就打到他同意!”

  林雨此刻心中大喜,他哪里是真要去见程处默呀,就是想试试这个尉迟宝林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没想到还真是如史书说的那样,性情憨厚,为人直爽,但在为人处事方面欠缺思想,后来在跟随薛仁贵参加征西大战之中,被西凉大将苏宝同用计使其落单,并最后死于苏宝同的飞刀暗算之下。

  此刻,林雨也在暗暗的下定决心,既然这个人愿意跟随他,那么他一定要护其安稳,如果真到了征西大战的那一天,如何也不能让尉迟宝林和尉迟宝庆两兄弟前去送死。

  林雨连道两声算了,他摇摇头,看看手中提着的两瓶酒,“要是人家不愿结交,我也不勉强,毕竟人各有志。这事就不麻烦尉迟老弟上心了,我现在趁早前去,要是可以的话,午后便能回来,如果尉迟老弟有心,下午城东,在林家别院等我。”

  尉迟宝林一听,连忙摇头,“不麻烦,不麻烦。林兄就跟我说一下,或者是带我去见一见也好,能够入林兄法眼的必然也是英雄人物嘛。如果我认识的话,朋友的朋友也是朋友,你说对不对?”

  林雨心中不由得暗笑,心想,这尉迟宝林也实在太容易忽悠了,于是他装作十分不情愿的样子,长叹一口气后,才缓缓道来。

  “我见这人也不知他姓甚名谁,只是知道他在城东白虎门的杏花楼坐过。当时我听他说爱酒如命,便将我家珍藏多年的从海外带的好酒前与他分享。如今便去那杏花楼。再去等等,没准能等得到。”

  “杏花楼?”尉迟宝林惊喜的说,“哎,那真是巧了,林兄有所不知,我早已经与我那三位朋友定宴在杏花楼,今日本想向那三个家伙炫耀一下我新得的乌穗马,可谁知这马儿性烈,一不小心就受惊了,急得我满大街追赶,这还多亏了英雄相助。如不嫌弃,我们两人一同去杏花楼,我也好与那三位兄弟引荐一下英雄您啊。”

  林雨爽快道,“也好,今日即使不能见到那位朋友,能遇到老弟你也算是我林雨的福气。”

  “嘿嘿,林兄过奖了,我就一大老粗,哪能说是福气呀。走吧!”尉迟宝林一边说一边习惯性的搭在了林雨的肩膀上,忽然又觉得不合适,便收回了手。“林兄先请!”

  林雨刚走出一步,突然回头看向那躺在地上依旧抽搐的黑马,心想,这马怎么这么不经打?刚才他就想,这马比人大得多,可能需要的电功率就要大一点,于是就索性把电棍电压调到了最高,可谁知这马竟然倒在地上就不起来了。

  可他哪里知道,黑马原本就受惊发疯,后来又被电棍来这么一下,此刻已经是离死不远了。

  尉迟宝林注意到了林雨的动作,他连忙说道,“林兄不必在意,一匹马而已,就先放在这里,咱们先去杏花楼,离这儿不远,回头我让小厮把马牵走就行了。”

  在说这话的时候,他自己都心惊不已,这可是乌穗战马,虽说不是千里良驹,但也是日行八百难得的好马,到现在他都不明白,林雨到底有什么招数将战马撂倒,而且看这马出气多进气少,估计活不了几刻。

  和今日一样,以一人之力将一头牛犊高举过顶,然后猛地摔在地上,活生生的牛,立即暴毙而亡。尉迟宝林咽口唾沫,稍微平复下心情,“都是猛人啊!”

  

第六章,杏花酒

  

  两人并肩而行,有说有笑,从小到长安内部的零星小事到大唐周围各附属国的战略大计。尉迟宝林越说越心惊,他本以为林雨只是一个武功高强的武夫,万万没想到竟有如此渊博的学识,甚至一些连他都没有听说过的事情对方都能够侃侃而谈。

  不仅如此,林雨出口成章,虽然他听不出来到底是什么意思,但总觉得好像很牛逼似的。因此对林雨越发的恭敬,要不是已经到达了杏花楼,估计尉迟宝林都要拜林雨为师了。

  长安城有三大花楼,放在现代世界里面就是六星级大酒店,不过古代的酒店当然还有一些其他的了乐趣。在古代的文人自然没有现代人那样直奔目标,一般到花楼里面的,要么是财大气粗一掷千金,赢得许多姑娘们的簇拥,左拥右抱快活无比,不过这种人属于是最低俗的一种。

  还有一种人就是那些才气颇丰,学识渊博的文人,这些人不用花钱,只用大笔一挥,成诗一首便能得到名牌的欢心,如此一来,就是两情相悦,吟诗作对,情到深处便是水到渠成。

  杏花楼坐落在城东白虎门前的一处繁华街道上。这里属于各地贸商往来的交界处,凡是外来的商贾都会在这里停留歇脚,这条街道的尽头还有一个大型的商场,用以交易各人所需要的物品。

  尉迟宝林带着林雨上了二楼雅间,从门外边能听到里面有人大声的吆喝,像是在斗酒。

  推开门便看到里面三个人半站着,手里还拿着装满酒的大碗,一个个争得面红耳赤,桌上的酒水洒得到处都是。

  那三人扭头看到尉迟宝林的到来,就将其拉到桌边,其中一个长得高瘦,双眼凹陷,约莫20岁左右的男人在桌上倒一杯酒塞到尉迟宝林的手中,他胀红着脸,半醉半醒的吆喝,

  “宝林,今天你可是来晚了啊,照规矩,罚酒三碗,露一滴,罚一碗,哥们几个可都看着哈。”其余两人跟着起哄,一人又端起一碗酒,一旦尉迟宝林喝完一碗后,下一碗就立刻递上来,根本就不给他任何拒绝的机会。

  尉迟宝林豪气冲天,一连三碗饮下,连个嗝都没打一下,面色更是毫无改变。“好家伙,你们三个人还想灌我,今天我得把你们三个牲口全都给弄趴下,不然我一世英名往哪放。”

  “行啊,宝林,几天不见,吹牛的手段又高了不少,今儿个我程勇就陪你喝到底,要是我先趴下了,今天的酒钱我全包。”

  叫程勇的是一个身材中等,肤色稍黑,长着一张大饼脸,看起来倒是挺发福,说起话来也是扯着嗓门儿,一看便知道是和尉迟宝林一类的人。

  尉迟宝林虽然起兴,但还没有忘记一旁的林雨,他转身拉住林雨的胳膊往自己身边靠了靠。“我给你们正式介绍一下啊,这位是我今天结交的兄弟,他叫林雨。”

  然后又对林雨介绍说,“这三位是我的发小,我们四家也算是世交。这位是周达”尉迟宝林指着那个高瘦的一男子说,就是这个人最开始要尉迟宝林罚酒三碗。

  林雨拱手道,“幸会”

  “幸会幸会,”周达裂着嘴大笑,他晕乎乎的,舌头都有些打结,“我第一眼看到林兄便知必然是人中龙凤,来,我敬你一碗。”

  一碗酒下肚,林雨只觉这酒味道微甘,说是酒吧,确实有那么一点儿,但更多的像是饮料。

  也难怪,唐朝时期,制酒工业还没有达到现代那种发达程度,更多的只是用大米或者是高粱酿的酒,酒精度数顶多也就是到10左右,一些被称为烈性的好酒,也就是十五六度,所以古代的人才敢用大碗的喝酒,不然的话,像现在的这种五六十度的酒,别说是几大碗,就是一碗都够受的了。

  尉迟宝林继续介绍,“这位是程勇,是我大唐开国元勋程咬金的侄子。”

  “嘿,你说我就说吧,提我大伯干嘛?说的好像我真得拿他来长脸似的!”

  程勇绷着脸,随后很快喜笑颜开,他也端着一碗酒敬道,“林兄,你别听这家伙乱说,程元老确实是我的大伯,不过就是干的,他跟我爹曾经是拜把子的兄弟,所以对外面,我爹就厚着脸说程元老是他大哥。”

  林雨这话哭笑不得的回应,“程兄真性情,干!”

  他说程勇真性情还真不是恭维的话,在外人面前这样说自己老爹脸皮厚的恐怕这世上都没有几个。单靠着这一点,他差不多对程勇有大致的了解。

  “这一位是赵义”尉迟宝林指着最后一位看起来平平无奇的男子,对于这个人,尉迟宝林还多添加了一句,“这家伙会两下三脚猫的功夫,现在刚升任为正六品昭武校尉,林兄有时间的话,指点指点他。省得这家伙天天在我们几个面前显摆自己的功夫,不就是拜了一个厉害的师傅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