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唐朝有套房 第160章

作者:自贡吴彦祖

  

  “怎么回事?”

  林雨直起身,问道。

  门外的那些人你看看,我看看你,谁也没说话,最后一个人被推了出来。

  这人是程咬金的儿子程处默,远比常人胖上三圈的身体,就像是一个球,一看就知道是遗传了程咬金的优良基因。

  林雨对这个人有过几次照面,不过都是远远的见过一次。

  一开始刚来到唐朝的时候,他还想找程处默当靠山,谁知凑巧半路碰上了尉迟宝林,于是就跟这个人完美的错过。

  林雨心想自己好像跟程处默没啥交集,对方找他来干啥,不过看其没啥敌意,他也就没多做防备。

  “你们要干嘛?”

  林雨问。

  程处默拱手道,

  “程处默,见过林兄!”

  “哦,是程兄的,此夜找我来有事吗?”

  林雨和颜悦色的说,他做人就是这样,别人敬他一尺,他就回敬一丈。

  程处默眼睛往林雨身前的火锅瞥了一眼,看到桌子上堆着的虾壳蟹壳,喉咙都痒了。

  他当初也下过南方,那里多水产,也尝过虾蟹之美味。

  只可惜到了长安以后,就再也没能吃过,刚回来那段时间,可真是让他夜夜辗转反侧难以入睡,满脑子都是鱼虾蟹蚌。

  为了吃,他不止一次偷偷下南方,每次被程咬金发现以后,都派人把他给揪回来暴打一顿。

  即使这样,还是记吃不记打。

  这不,今晚刚吃过饭的他出来溜达,谁知道刚走到黄鹤楼门口就闻到一股前所未闻的香味儿。

  那味道像是烫菜,又像是南方的虾蟹,还有一股煮牛肉的味道,夹杂在一起,简直就是人间极致。

  听他四处张望,只见黄鹤楼门口站了一堆的的人,趴在门上,撅着屁股像是在偷窥什么。

  于是他就好奇的加入到人群中,他发现,越靠近门,那香味儿就越重。

  肥胖的身躯在人群中极力的往里面挤压,终于门扛不住他们一群人的压力,将拴好的门给撞了开,就出现了现在的一幕。

  程处默嘿嘿的笑着说,

  “久闻林兄大名,今夜特此前来摆放,多有叨扰,莫要见怪。”

  话光刚说出来,肚子就不争气的叫起来,声如滚雷。

  “咦?要变天了吗?”

  珑儿自问道。

  程处默顿时尴尬的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他直直的站在原地,进也不是,退也不是。

  林雨看出了些睥睨,便欢迎道,

  “程兄大驾光临,有失远迎,是你不要见怪才是。还没吃饭吧,要是不嫌弃,与在下一同落座如何?”

  “好啊好啊!”

  程处默巴不得林雨邀请他,可话刚说出来,准备跑过去时,忽然觉得有些不合适。

  因而,他双手恭合,

  “林兄盛情难拒,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说完,程处默这才大步的走到林雨的桌边,程勇给他搬了一个凳子。

  程处默跟程勇打了个招呼,因为程勇的父亲跟程咬金有些矫情,虽然不是八拜之交,但也是兄弟。

  因此两人算是世交了。

  外面的人一看,都挤着要进来,还都说是来拜访林雨的。结果都被林雨一个不剩的给赶出去。

  “走走,明天晚上才开业,想吃就等明天吧!”

  撂下这句话,嘭的就把大门给关上。

  林雨坐回座位上的时候,程处默一点都没察觉,他的眼睛都快要掉到锅里了。

  用力的吞咽着口水的模样真是憨态可掬。

  不过有一点表现的不错的是,他竟然能忍住没有动筷子。

  而因为他的到来,姑娘们也都安定下来,一声不吭的吃着,时而还会有怨恨目光落在程处默的身上。

  大多数人都不欢迎他的到来,不然气氛也不会突然的冷却下去。

  不过林雨对程处默的印象不错,没听说过有别的啥不良习惯,只是太喜欢吃了。

  “程兄来尝尝这个,品点下味道如何?”

  林雨用筷子指着火锅说。

  程处默应了一声,赶忙的夹起一块蟹排放入口中,

  “啊,烫!”

  他条件反射的张口就要吐出来,可是那股不同寻常香味儿让他硬生生的止住了这个动作。

  他大口的往外呼气,使嘴里的食物尽快冷却,等吃完以后,他惊呆了,不敢相信的看着沸腾的火锅,嘴巴微张。

  林雨问,

  “程兄,感觉咋样?还合胃口吗?哎,程兄?”

  他推了推程处默的胳膊,后者打了个颤,忽然眼泪汪汪的看向林雨,林雨还以为这家伙被辣哭了。

  “程兄,是不是不合你口味啊?要不我重新再给你做一桌?”

  “慢!”

  程处默伸出手挡住林雨,另一只手夹起一个鱼丸,这次他学聪明了,先吹凉了些,再品尝。

  吃完后,他嚎啕大哭起来,边哭边悔恨不已的惨叫,

  “晚了,太晚了!太晚了啊!”

  突然整这一出,可把在场的人给吓住了,姑娘们都胆怯的看着他。

  林雨问,

  “怎么了?什么晚了啊?”

  这一问,程处默哭的更惨了,边哭边说,

  “我为什么没有早点吃到啊!长安城中竟然有如此美味佳肴,我还大老远的,跨过千山万水的南下个屁啊。还白白的挨了几顿打。我这是图什么啊!”

  林雨一听,就明白了,不过要是想提前吃到火锅,那是不可能的,因为林雨来到这个世界还没多长时间呢。

  他安慰道,

  “程兄,莫要悔恨,至少你现在吃到了,以后就可以经常来吃了。也省的南下了,你说是不是?”

  程处默挤着钢子儿,泪汪汪说,

  “可是我真的悔啊,为什么我没能早点认识你啊,我竟然一度错过了天下最美味的佳肴,真是天妒英才啊!”

  林雨听这话,尴尬症都快要犯了,明明就是个吃货,偏偏的自拟为英才,还认为被老天嫉妒,这种自我感觉都不再是良好,而是优秀了。

  接着,程处默将所有的愤慨都转化为力量,埋头痛吃。

  对于林雨的问话,他只用哼哈来回答。

  程勇对林雨尴尬的一笑,无奈的捂住了脸。

  谁能想得到,程咬金的儿子吃饭时候的吃相竟然会这么难看。简直就是逃荒的难民。

  也不顾多烫,随便吹两下就往嘴里塞,两边的腮帮子都被撑得鼓鼓的,手上的动作却没放慢一点。

  林雨无奈的摇摇头,心想这种吃法不胖才怪。就这还是因为唐朝时期的饭食营养不高,要是换成现代,轻松过四百斤。

  吃了一会儿,程处默才发现还有酒,他也不再客气,随手拿过林雨的杯子给自己倒了一杯,然后一饮而尽。

  接着就要再次下筷子,突然定住了动作,他先是把喝干净的酒杯放在鼻下一嗅,瞳孔微张,继而别过头看向桌子上的酒瓶。

  当看到上面不认识的“茅台”两个字的时候,吃惊程度不比吃第一口火锅时低。

  虽然那两个字他不认识,但是却是“蓬莱仙酿”的专属标志。

  “林兄,这可是蓬莱仙酿?”

  “嗯!是的。”

  林雨平静的点头,好像喝蓬莱仙酿只是稀松平常的事而已。

  这可把程处默给惊呆了,当初蓬莱仙酿刚出来的时候,房遗爱拍下过一瓶,这家伙天天炫耀,可牛逼不清了。

  当时程处默对其还是嗤之以鼻,笑房遗爱没有见过世面。可后来巧合之中尝过一次后,就再也无法忘怀。

  可惜蓬莱仙酿实在是太稀有了,就是他费尽了所有的力气门道,也才只是弄来了一瓶。

  然后计量着每到月初和月中各饮一小杯,其余时间坚决不喝。

  没办法,实在是太珍贵了,有钱都买不到。但此刻见林雨不但吃海鲜火锅,还喝蓬莱仙酿,程处默那叫一个羡慕,在他看来,这才叫享受,这才是理想中的生活啊。

  

第一百九十章,跟着大哥有好吃的

  

  酒足饭饱,要不是程处默实在吃不下了,他根本就不会放下筷子,不过茅台酒却一杯接着一杯的喝。

  他也不管丢不丢人了,能喝的这么畅快,一点面子算个啥?

  林雨也是见其杯空就斟满,不一会儿半瓶酒全下到程处默的肚子里去了。

  可把程勇等人气的不轻,本来大家伙儿好不容易有解馋的机会,结果这家伙一来倒好,全被他给喝了,偏偏别的人还都敢怒不敢言。

  程处默虽然性格和善,胸怀宽广,但是有一点不能碰,那就是别跟他抢食。

  对于他来说,抢他的食物就犹如杀父之仇,夺妻之恨,分分钟拼命。

  不然的话,当初也不会跟秦怀玉争一瓶酒,而把皇上都给惊动了。

  而且他可是程咬金的儿子,全长安城的人都知道,程咬金跟尉迟敬德这俩人几乎是穿一条裤子的,还都是护短的主。

  尉迟敬德没啥脑子,碰见啥事非打即杀,人们惹不起,躲着就行了。

  但程咬金不一样,那家伙可不是一般的阴险,不过这里的阴险不含有狡诈的意思。

  而是只要得罪了程咬金,他能想出一百种骚主意摆置你,直到你求饶为止。

  所以大家都很小心,见到程处默从火锅里夹东西吃的时候,自动的停下筷子,等其夹完以后在伺机而动。

  林雨也发现了这一个规律,不过他可是不怕这个程处默。

  白吃他的火锅还想要他让着,可能吗?刚才好几次,林雨都跟程处默夹到了同一只虾。

  当时可把众人给吓住了,以为这回程处默要发怒了,谁知道后者憨厚的一笑,赶紧松开筷子,去夹另一只,并抢似得放在嘴里。

  几次以后林雨已经让程处默形成了林雨高其一等的潜意识,由此在碰杯的时候,程处默的杯沿都放低一点。

  这时才真正的惊呆了程勇等人。

  要知道在酒桌文化上分地位尊卑的就是杯沿,碰杯的时候,谁的杯沿高,谁在众人中的地位就高。

  程处默这样做就证明了他在心中对林雨是崇敬的,也说明刚才林雨那几个简单的小动作起了作用,当然更大的原因还是程处默真心想结交林雨。

  跟着这一位有蓬莱仙酿,还有海鲜火锅,就算是叫声大哥又如何?

  等一瓶茅台喝完,程处默醉醺醺的,圆滚滚的身体摇摇晃晃,看起来就像是一只肉皮球放在椅子上,嘴里嘟囔着,

  “林兄,这顿饭是我这辈子,吃的最爽快的一顿。嘿嘿,这酒……”

  他端着空杯子,谄笑的看向林雨。

  后者会意一笑,不知从哪里又拿出一瓶,

  “程兄放心喝,今晚酒管饱!”

  程处默那两只眯成缝的小眼睛立即放出一千瓦大灯泡的精光,简直就像是饿了三天的流浪汉看到了大烧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