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很廢很小白
此時,院子裡或蹲或坐著上百號士兵,捧著碗吃飯,見到他們後,士兵紛紛投去目光。
咕隆!
這些匪寇哪見過這陣仗,一個個喉結聳動,心頭髮虛。
柴根兒倒是無所畏懼,見有人瞧自己,惡狠狠地與對方對視。
見狀,那士兵也不惱,反而說道:“這小子有點意思。”
身旁計程車兵笑道:“刺兒頭嘛,哪都有,多照顧照顧就老實了。”
第101章 這地方還不錯
“排好隊!”
就在這時,幾名士兵上前,推搡著柴根兒等人排成兩隊,依次上前。
柴根兒排在最後,只聽到前方傳來童瘋子的驚呼。
“竟是精糧!”
精糧?
柴根兒個頭高,探頭望去,只見童瘋子端著的碗裡裝著滿滿當當的麥飯。
這可是正兒八經的麥飯,沒有其他雜糧與一顆野菜。
此外,還有一碗漂著油花的豆腐湯。
肉食沒辦法經常吃,但頓頓有豆腐還是沒問題的,能代替肉食補充一部分蛋白質。
該說不說,豆腐真是個偉大的發明。
雖說光吃大豆也能補充蛋白質,可吸收效率低不說,豆子吃多了肚子會脹氣。
很快,便輪到了柴根兒。
廚子是個胖子,揮舞著木勺罵罵咧咧道:“自兒個拿碗,怎地還要耶耶像伺候監鎮一樣伺候你,你也不瞧瞧你是個甚麼東西。”
柴根兒冷冷看了他一眼,照著眼前的模樣,拿起兩個碗。
廚子舞著木勺,動作嫻熟的給他打了一碗麥飯,以及一碗豆腐湯。
柴根兒端著碗沒動,朝著那些士兵努了努嘴,問道:“為何他們有鹹菜?”
廚子脾氣比他還大,扯著嗓子說道:“鹹菜今日沒了,愛吃不吃,不吃就滾。”
就在這時,李松邁步走來,問道:“胖子,監鎮的飯菜可做好了?”
廚子頓時換了副臉色,殷勤地笑道:“早就做好了,放在鍋裡熱著呢,俺怎敢餓著監鎮,李什長稍待,俺這就去取。”
說罷,他丟下木勺小跑著進了後廚。
狗眼看人低的廚子!
柴根兒心頭暗罵一聲,端著碗尋了一處空地蹲下,將豆腐湯放下後,便迫不及待地開始吃麥飯。
他著實餓壞了,他孃的監牢就不是人待的,每日一頓清水般的稀粥,塞牙縫都不夠。
滿滿一大碗麥飯,三兩口就被他吃完了。
端起豆腐湯,一飲而盡。
柴根兒咂吧咂吧嘴,有些意猶未盡,眼看碗上邊緣還沾著一些油花,便伸出舌頭一點點舔舐。
好歹是油,可不能浪費。
其他匪寇跟他一樣,一個個抱著空碗擱那舔著油花。
直到把碗舔的乾乾淨淨,柴根兒才站起身,學著那些官兵的模樣,將碗和竹筷分別放進兩個竹筐裡。
吃完飯,他們這群匪寇被官兵帶到一間屋子前。
屋子裡是兩排大通鋪,黃土堆砌的床上,鋪著一層厚厚的幹稻草,看著就暖和。
通鋪之上,擺放著十八床疊放整齊的薄被褥,角落裡一個恭桶,除此之外,再無他物。
“卯時一刻起床,二刻用飯,三刻校場點卯。午時一刻用飯……戌正一刻入睡,無軍令不得外出,違者重罰。”士兵語氣冰冷,背書一般將牙城中的規矩說了一遍後,便轉身離去。
柴根兒邁步走進屋子,率先來到牆角處躺下。
眾人見他佔了靠牆的好位置,只得轉頭去搶對面的通鋪的位置。
一番廝打後,最終身材瘦小的童瘋子勝出。
只見他擦了擦嘴角的血跡,用嘲諷的目光掃視一圈眾人,得意的哼了一聲。
對此,柴根兒並未關注。
此刻,他正躺在通鋪上,雙手枕在腦後,迷茫的看著茅草屋頂。
對於山寨,他其實沒有多少感情,沒了就沒了,反正他也早就想走了,只不過一來是抹不開情面,二來是捨不得翠娘。
如今寨主死了,翠娘歸鄉成親了,自己也脫離了山寨,按理說柴根兒本應該開心才是。
可眼下,他卻怎麼也開心不起來,心頭滿是迷茫與彷徨。
想了許久,也想不明白,柴根兒乾脆不去想了。
走一步算一步吧。
這牙城也不錯,有吃有喝,還有地方住。
至於逃跑,他倒是沒這個心思,劉靖的那一拳給他傲氣打沒了。
柴根兒總算明白,小時候那些說書人口中的‘一山還比一山高’是個啥意思。
他很少佩服人,但那個俊俏的不像話的監鎮,卻讓他服氣。
柴根兒記得,程咬金耶耶就是被太宗皇帝打服後,選擇率領瓦崗寨的弟兄歸順了唐軍。
難不成,自己也遇見了一個太宗皇帝?
胡思亂想間,柴根兒不知不覺進入了夢鄉。
……
……
翌日。
柴根兒被一陣喧鬧聲吵醒,揉了揉眼睛,發現窗外的天還是黑的。
忽地,屋門被推開,一名士兵裹挾著寒風走進屋子,罵罵咧咧地吼道:“你們這幫腌臢懶貨,趕緊起床。”
穿上鞋子,繫上腰帶,匪寇們頂著惺忪的睡眼出了屋子。
柴根兒發現,在這裡似乎什麼都要排隊。
吃飯要排隊,洗漱也要排隊。
他不知道的是,排隊其實也是規訓的一種,它會潛移默化提高士兵的服從性以及紀律性。
而服從與紀律,恰恰是一支軍隊的基石。
若一支軍隊從上到下能真正做到令行禁止,那麼這支軍隊的戰力就絕對弱不了。
後世很多人吐槽軍隊裡要把被子疊成豆腐塊。
他們壓根就沒有想過,連被子疊成豆腐塊這種小事都做不到,又如何能相信士兵在戰場上,可以頂著敵軍兇猛的火力,完成上頭指派的任務?
以小見大,見微知著!
洗漱完畢後,柴根兒排著隊來到昨晚吃飯的小院。
早飯是菜粥,卻熬煮的極為濃稠,插上筷子都不會倒的那種,關鍵是沒吃飽還可以繼續添粥。
這讓柴根兒很開心,一連吃了四大碗,才打了個飽嗝。
童瘋子咂吧著嘴:“這地方還真不錯,比寨子裡吃的都好。”
他們在山寨裡的時候,往往是飢一頓,飽一頓。
餓肚子的天數,遠遠要大於吃肉的天數。
“嗯。”
柴根兒敷衍的哼唧了兩聲。
整個寨子裡,除了寨主之外,其他人他都看不上。
見狀,童瘋子也就不再自討沒趣,悻悻離去。
休息了片刻,一眾匪寇又排成佇列,來到校場上。
柴根兒發現那監鎮竟然也在,此刻正駕馬狂奔,手持一柄鹿弓弩,不斷上弦搭箭射擊。
咕隆!
這一幕,驚得一眾匪寇喉結聳動。
老天爺,雙手開強弩。
還不是一次兩次,還是十幾二十次,這他孃的是妖怪吧?
第102章 你就說是不是騎射吧?
騎射,是古時一等一的本領。
什麼刀槍劍棒,這拳那掌的,都是下等武藝,屬於無奈之下的退而求其次。
因為想練騎射,你至少得有一匹馬,甭管戰馬還是馱馬,價格都不菲。
關鍵養馬也是一筆不小的開銷,畢竟馬不能只吃草,一日至少一頓精糧,一盆溫鹽水,這樣的開銷普通人家根本養不起。
在冷兵器時代,騎射就是最有效,且最具價效比的殺敵方式,沒有之一。
但,騎射也是最難練的。
畢竟,平地立定射箭,想射中五十步外的目標都無比困難,更別提在顛簸賓士的馬上了。
想有所小成,至少需要六年時間。
三年練平地射箭,三年練騎馬射箭。
就比如莊三兒,自幼騎馬,練習騎射,時至今日,也只能做到五十步外十中四。
切莫覺得這個命中率很低,十中四已經很高了,畢竟古時的五十步,相當於後世的七十五米,還是策馬狂奔的情況下。
似安仁義這種能百步穿楊的神射手,少之又少,縱觀天下,一個巴掌都能數的過來。
任何事情想要做到極致,靠的是天賦。
臂力、騎術、動態視力等天賦都得拉滿。
這些天賦,劉靖都平平,也就騎術稍稍好一些,但他找到了另闢蹊徑的法子。
用強弩代替弓箭。
強弩用起來可比弓箭簡單太多了,按照莊三兒說的,就算是讓傻子來,五十步內,射十箭也能中三四箭。
劉靖憑著天生神力,用弩箭代替了弓箭,這讓騎射瞬間變得簡單了無數倍。
大力出奇跡!
只需要熟悉馬背的顛簸,他便能在極短的時間內,擁有一手不錯的騎射。
你先甭管技術,你就說是不是騎射吧?
這也是莊三兒破防的原因。
自幼苦練多年,還不如劉靖幾個月的成果,這擱誰不破防?
就在柴根兒愣神間,卻見劉靖駕馬來到他身前,翻身下馬,笑問道:“昨夜睡的可好?”
“還成。”
柴根兒不敢看他,挪開視線後,悶聲悶氣地應了一聲。
此刻面對劉靖,他心裡臊得慌。
畢竟昨日傍晚自己放了狠話,卻被人家輕描淡寫的一拳放倒,實在是有些丟臉。
“好好幹,我看好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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