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和爆肝,砍翻废土 第473章

作者:细胞琼脂

  看着仿佛百足之虫般蠕动的迁徙队伍,路梦也是微微皱起了眉头。

  感谢文痴的打赏支持——

  (本章完)

第492章 埋骨地狼(合章)

  “滋溜。”

  一枚玉环从一个北风牧民的的怀里掉出,从草丘上一路滚下,很快就消失没影。

  牧民哎呀一声,满脸不舍。

  他犹豫着想要脱离队伍去追,但很快又止住了想法。

  他的怀里、身边的驮兽上。

  还有着大包小包,满满当当。

  这样的情况不在少数。

  远远的,都看在路梦眼里。

  “毕竟是以前闪地西部的统治者,哪怕只是代替砂匪收取供奉,但中间环节还是大有油水可捞。”

  “北风氏族,已经出现了类似贵族一样的中间阶层。”

  “哪怕只是普通牧民,生活水平也比其他的小部族好得多。”

  比起其他小部族,整个北风氏族携带的物资、行囊,要远远超出平均水平。

  但是,这也拖慢了他们的迁徙速度。

  路梦想了想,叫来了一直在队伍后面敦促的北风族长康曼。

  一问才知道,北风氏族已经很久没有这样大规模迁徙过了。

  有年轻一辈的新牧民,从出生起,就过着类似定居者的生活。

  “毕竟以前,都有白眉氏族的人来帮忙……”康曼支支吾吾,这么说起,就连他都有些羞赧。

  白眉氏族无论是武力还是族人的驯兽能力,都要高出他们一大截,过去哪怕是同样的喙嘴兽灾,在白眉氏族的帮助下,也能比较轻松地度过。

  再加上还有可能请到无面出手,就更加不成问题。

  以至于北风氏族占据着西部的常青草场,日子生活美满,都快要失去了危机意识。

  因此,在得知这一回兽灾,白眉氏族不会支援后。

  他们才那么慌乱。

  闻言,路梦摇摇头,说:“那起码可以放下些辎重吧?只要带上粮食饮水、把人畜活物迁走,野兽又不是土匪,剩下的东西它们又不会感兴趣。”

  “我也是这么命令的……”北风族长讪讪道,“但您知道,不是所有人都像您那样看得清,下面的人多少会阳奉阴违……”

  “暗示的话就不用多说了。”路梦冷笑一下。

  他哪能没注意到这北风族长在偷偷打量那顶白帐——方圆几里地之间,只有它没有被打包拆卸走。

  远行者氏族的人曾经提议,帮路梦拆卸打包,只是被拒绝了。

  同样是帐篷,但这白帐的结构和分量都要远超其他普通的流浪营帐,要白耗不少的时间。

  不过,路梦从这北风族长的眼神中就可以看出。

  别看对方下了轻装简行的命令,但如果白帐还属于他的话,他毫无疑问是会不惜一切代价把它带走的。

  都是不舍得。

  被戳穿了的康曼惶恐地致歉。

  “我这就命令他们把多余的辎重都抛下……”

  “现在不必了。”路梦打断他。

  之前还在北风营地的时候,连留在自己家都放心不下,这半路当中抛下财富那抵触心理就更大了,几乎等同于完全的损失。

  “把你们部族的士兵都叫出来。”他下令道,“跟着我断后。”

  北风氏族超出其他小部族的地方,也在于他们已经能够供养得起一部分职业士兵。

  路梦的血蜘蛛军团已经返回了燃烧森林。闪地这里的荒原和草场,不适宜它们生存,加上也没有那么多食物喂养。

  血蜘蛛可以靠同类相食顶一段时间,但总归还是会不断减员消耗的,不能长时间驻扎在外。

  现在只能尽量利用当地的力量。

  “是。”康曼低头应和,不过他还是忍不住问道,“根据白眉氏族的消息,距离喙嘴兽灾爆发、它们迁入闪地,应该还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按现在的进度完全来得及,红之王您为什么要这么急切?”

  事实上这也是北风氏族中大多数人的看法。

  所以即便他们的进度远远落在其他部族后,也还是没有慌乱,更加不至于舍弃家财。

  “这种问题问你们的长老或者随便一个老牧民去,还需要我这个外人教么?”从路梦的语气中听不出喜怒,“照办就是。”

  看着北风族长退后、召集人手。

  路梦也知道,这一个大部族虽然慑服于自己的实力,不敢生出什么异心,近乎言听计从……但在心底里却说不上有多么服气。

  这也在情理之中。

  毕竟对他们来说,服务自己和服务砂匪,也没什么两样,只是换了对象而已。

  甚至,服务砂匪时,还能更加作威作福一些。

  不过,知道畏惧也就够了。

  “你就是北风氏族的统帅?”路梦看着眼前一个中等身材、皮肤深棕的人。

  他的身后,还跟着几百个体型说不上壮硕却很精悍的部族勇士。

  “伯伟·北风。”男人按着皮胸甲行礼。

  路梦:“伱看着不像是个牧民。”

  “我以前是哀矿镇的人,血色叛乱后被卖到了闪地。”伯伟点到为止,不愿多说,“北风氏族的勇士们不止这一些,但剩下的还要沿途保护迁徙的族人们,请红之王见谅。”

  “无妨。”

  路梦点点头。

  哀矿镇曾是南联合城的一个繁荣城邦,如今已经破败……说是被卖到闪地,那应该就是作为奴隶了。

  虽然闪地的奴隶制氛围没有那么浓厚,但这个叫伯伟的男人能从奴隶出身做到一个部族的军事统帅,应该还是有些本事的。

  “跟我来。”

  夜色渐深,哪怕月上中天,四周的光线还是逐渐黯淡下来,留守的勇士们间隔着点起火把,点点火光像是铺在地上的群星。

  北风氏族的队伍也逐渐远去。

  人声寂静。

  只余下一顶大型白帐孤零零立在草丘山头。

  眼下,这一顶白帐就是整个闪地西部唯一的建筑,留在这里的人,也是最靠近未来兽灾前线的人。

  时间渐渐过去。

  留下来的部族勇士有些焦躁。

  他们看着那个身披毛绒大氅,站立在白帐前的男人,不禁有些怀疑。

  这红之王嘴上说着让人们轻装简行,但自己莫不是舍不得这顶华美的大帐,所以才让他们留在这里看护?

  神游天外间,他们见到路梦掀开了帘帐。

  只见里面没有勇士们想象的华美装饰、诱人美姬、金银财宝……却只有一排排的露营床,和白帐的外表相当不匹配。

  这种野外的露营床非常简陋,只是一张厚实的草毡加上毛皮,颇受流浪汉的欢迎。

  他们这些牧民对此也并不陌生,行军时经常用到。

  只是,他们没想到:

  红之王居然在原本高贵的族长大帐中,摆满了这些粗陋的野外露营床……一个人也睡不来啊。

  粗略一看足有上百份,这是要干什么。

  搞大通铺不成?

  路梦检查一番后,又出了白帐。

  他刚想说些什么,忽然一顿,下令道:

  “引弓!”

  闻言,几百个北风勇士纷纷引弓搭箭,保持散阵距离,警惕地看向四周。

  只是他们的神色,还有一些茫然。

  “你们都没听到吗?”路梦轻声说。

  人们面面相觑时,伯伟脸色忽然一变。

  角弓上的箭矢,指向了远处的一座草丘。

  深夜黯淡,只有天上的月光洒下,他们都看不得很真切。

  这时,一阵风吹过。

  青黄的长草纷纷压低下去,却突兀地显出了两点绿色的莹火。

  那是一对瞳孔。

  “埋骨地狼!”伯伟咬着牙说道。

  在这个世界上,古狼群早已灭绝,但它们的生态位不会就这么空缺出来,一定会有其他生物占领。

  其中最常见的一种。

  就是骨犬。

  它们已经遍布整个大陆。

  但鲜有人知道,骨犬们还有一类活动在骸骨荒原的近亲,它们更强壮、更高大、也更野性凶残。

  它们是埋骨地狼。

  这一只埋骨地狼好似也察觉到自己被人发现,它伏在地面上的身躯慢慢站起,不仅超过了齐膝的牧草,也渐渐超过了一个成年人的半腰、半胸……

  最后,远远地就这么望去。

  那对绿色的萤火瞳孔,像是悬浮在了空中。

  相比起骨犬,这起码是它们中的头犬大小。

  还得是多年的长者期。

  就在埋骨地狼站起来的那一刻,它也向着草丘下发起了冲锋,四肢狂奔,一对瞳孔在夜空中划出摇曳的弧线。

  “嗷呜呜————”

  被突如其来的埋骨地狼吓了一跳,但北风氏族的勇士们并没有慌乱,尤其是他们的统帅伯伟。

  从发现埋骨地狼开始。

  他的箭矢就一直锁定在它的身上。

  只见转瞬之间,埋骨地狼就冲下了草丘,朝着白帐所在的这一道草丘冲来。

  “嘣!”

  弓弦振响。

  没等箭矢射到,埋骨地狼忽然脚下变奏,行进路线变成了之字型,像是一道闪电一般穿了过去。

  长箭钉在了它的身后。

  显然,这种从骸骨荒原高地而来的野兽,也并不缺乏应对人类猎人的经验。

  只是,伯伟的双臂,仍然拉满着角弓!

  射出刚刚那一箭的,并不是他。

  就在埋骨地狼躲开一箭,冲势力尽之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