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妖孽,我要你助我修行 第556章

作者:大茄子

虽说在自己的家里。

也是有一些别人的妻子。

比如,辛家人姐妹之中那几个已经结过婚。

对于这样的存在。

他的自然是不会芥蒂。

可要求是比较高的。

最起码的一点,那就是,她们的夫君,以后没~有机会再联系。

像是秦氏和禾苗这种丧偶的,那自然是完全不成问-题。

辛家姐妹,她们所嫁的,也都是一些普通人。

现在双方都已经划清界限。

不再有往来。

这当然也没有多大的关系。

如此,她们这一个别人妻子的身份,也就没有多大的意义了。

可这阳十娘却是不一样。

她可是有夫君的。

而且,他这一个夫君,实力还是非常的高。

放在这个阳间之中,也算是一个大佬。

林昆的自然不会轻易的将阳十娘带在自己的身边。

虽说这一个晏海屿,是有一点奇葩。

可谁知道,他会不会突然做出改变?

到时候,他又找上了阳十娘,那自己可不就成了苦主?

林昆自然是不会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

他可以接受玩别人的女人。

可不能够接受自己的女人被别人玩。

正好这一个晏海屿,有一点奇葩。

对于自己和他的妻子在一起这一个事情。

居然完全没有丝毫的芥蒂。

反而是有一点乐在其中的感觉。

如此之下。

林昆也不介意让阳十娘继续保持着别人的妻子身份。

等自己想起来了。

说不定还能够继续的玩一下。

在听到林昆说要离开的时候。

阳十娘的眼中,再一次的闪过一丝黯然。

虽说她已经隐隐的猜到,会出现这样的一个情况。

可等到这一刻真的来临的时候。

她的心里,又是有一点不舍。

感觉这样一段幸福时光。

实在是太过短暂。

很想要将林昆给留下来。

不过在听到他后面的话语之后。

这挽留的话语却又是有一点说不出口。

甚至是有一点感动了起来。

没有想到。

林昆居然真的是将自己的事情,给放在心上了。

自己的正牌夫君,在得知自己的侄儿的魂魄,落在别人的手里面的时候。

知道对方实力强大。

便是不闻不问。

可自己的这一个野夫君。

却是将这一个事情给放在了心上。

这么一对比之下。

这自然是使得阳十娘的心里充满了感动。

虽然很是享受这一种被人重视的感觉。

不够,阳十娘还是开口说了一句。

“还是算了吧。”

“我夫君不也是说过了吗?”

“那一个仙人岛岛主的实力那是非常的强大。”

“而且还是交友广阔。”

“你要去讨要我那侄儿的魂魄的话,双方肯定会起一些冲突的。”

“你可能不是他们的对手。”

“即便是你的身份地位,能够让他们有所顾忌。”

“可这种事情,谁又能够说得准?”

“我不希望你去冒险。”

现在在阳十娘的心里面,林昆可以说是最为重要的人。

她又怎么可能真的为了得起那一个素未谋面的侄子,让自己的心上人去冒险?

在她看来。

自己的那一个侄子。

已经是完全的不重要了。

显然,这一个女人就是如此的双标。

之前在得知自己的侄子出事之后。

便迫不及待的逼迫着晏海屿,让他要东海龙宫给出一个交代。

全然就没有考虑过。

要是晏海屿对上东海龙宫的话,是有多么的危险。

现如今。

得知林昆要为了自己的侄子去冒险。

她便又是感觉到不值得。

现如今两个男人在她心目之中的地位。

那可以说是一目了然。

对于阳十娘的担心。

林昆也表示理解。

毕竟那一个仙人岛,也的确不是一个好去处。

不过。

竟然说出这样的一个话语。

便代表着,林昆的心里,已经是下定了决心。

他一下是那一种,多做少说的人。

说出来的话。

那就必定是会做到。

要不然的话,也绝对不会说出来。

事实上。

林昆早就有了打算。

毕竟,那仙人岛是原著之中的篇章出现过的。

不知道还好。

要是知道了的话

肯定是要过去看一下的。

反正自己应该是不用担心自身的安危

帮助阳十娘讨回他侄子魂魄这个事情。

那只是顺便的事情。

能办成功,那自然是最好不过的了。

要是真的办不成的话。

他又没有想过要强求。

他还不至于为了一个普通书生的魂魄。

就去招惹强大的敌人。

当然,这样的话,他不可能直接对阳十娘说出来。

而是深情的朝着对方说了一句。

“你的侄子,那便是我的侄子。”

“现如今,他的魂魄落在别人的手里面,连转世投胎的机会都没有。”

“我又怎么能够眼睁睁的,看着我们的侄子落到这样的一个地步?”

“你放心,我一定会尽力的去帮你把这个事情办妥。”

听到林昆这话之后,阳十娘那叫一个感动的无以复加。

不过,在感动的同时,她也是知道林,昆恐怕是去意已决。

一想到他就要离开了。

阳十娘的心里,那叫一个不舍。

虽说和林昆相处的时间并不是非常的长。

可在这短短的时间之中。

她却是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疼爱。

甚至,都还不能够直接跟着林昆一起走。

好在,这一个冲动很快的就被她打消了。

一来,和晏海屿做了这么多年的夫妻。

现在就这么让她跟别的男人跑了。

她也过不了自己心里的那一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