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律師,法官送進監獄踩縫紉機 第88章

作者:暗杠

  捧着一份文件,

  朗聲宣讀。

  “本場官司由呂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審判。”

  “現宣讀法庭紀律。”

  “現場所有人員都有,原告、被告、律師、旁聽人員、以及法庭工作人員。”

  “庭審活動中,要服從審判長指揮,尊重司法禮儀,遵守法庭紀律,不得喧譁、吸菸……”

  “如有緊急情況,請舉手示意。”

  “經審判長同意後。”

  “才能自行活動。”

  “另外。”

  “本次庭審採用網絡端直播與現場旁聽的雙重公正途徑。”

  “但現場人員及網絡觀校坏脤ν彫F場進行錄音、拍照、攝影……”

  “庭審結束後。”

 5.7 “法院會將完整庭審錄像發佈到呂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官網,以備人民、社會監督。”

  “最後。”

  “法院提醒原被告雙方律師。”

  “庭審辯駁階段。”

  “所有的辯駁意見必須保證真實,以及提交的證據要有真實性。”

  “如若發現作僞證行爲,將追究法律責任。”

  “忠告各位律師,監守法律底線,合法維權,合理申訴。”

  ……

  審判長牛衛軍第一次主持庭審,

  語速稍微有點快,

  能看得出他很緊張。

  “法庭法規宣讀完畢。”

  “下面。”

  “由原告方陳述訴訟要求,並將事實依據呈上。”

  牛衛軍的目光落在林川身上。

  與此同時,

  現場所有人,以及網絡直播的的觀袀儯紝⒛抗饩劢沟搅肆执ㄉ砩稀�

  大家都在猜測,

  林川第一個訴求是什麼。

  “審判長。”

  “第一條罪名。”

  “我方控訴外國留學生亞摩斯非法走私毒品。”

  “第二條罪名。”

  “我方控訴外國留學生亞摩斯蓄意傳播HV病。”

  “第三條罪名。”

  “我方控訴外國留學生亞摩斯犯故意殺人罪!”

  “第四條罪名。”

  “我方控訴外國留學亞摩斯犯聚修Z趴罪!”

  ……

  當林川將所有的罪名說出口後,

  被告席上,

  亞摩斯身邊的媚黑女友嚇得腿都軟了。

  “啊?”

  “你有HV病!”.

第057章 誰都別想逃,一個個清算!(4/5)

  “審判長。”

  “第一條罪名。”

  “我方控訴外國留學生亞摩斯非法走私販賣毒品。”

  “第二條罪名。”

  “我方控訴外國留學生亞摩斯蓄意傳播HV病。”

  “第三條罪名。”

  “我方控訴外國留學生亞摩斯犯故意殺人罪!”

  “第四條罪名。”

  “我放控訴外國留學生亞摩斯販賣顏色視頻牟利!”

  “第五條罪名。”

  “我方控訴外國留學亞摩斯犯聚修Z趴罪!”

  ……

  林川話音落下後,

  庭審現場炸了鍋。

  “真的假的,這留學生竟然犯了這麼多的罪?”

  “其中有很多都是重罪啊!”

  “故意殺人罪就不說了,無期起步!落在林川律師手裏,絕對的死刑。”

  “另外。”

  “走私販毒如果金額太大的話,也會判處死刑。”

  ……

  與此同時,

  被告席那邊,

  亞摩斯的女友龔雪,腿肚子突然軟了。

  “啊?”

  “你有HV疾病?”

  要知道,

  HV疾病在當今世界範圍內都沒有根治的手段,

  稱得上是絕症。

  如果一旦感染,

  這輩子都要活在恐懼的陰影裏。

  “寶貝,他胡說八道。”

  “我只有你一個女人,怎麼會得HV病?”

  亞摩斯用厚嘴脣子親了蔣雪一口,

  這行爲把庭審現場的人噁心壞了。

  “被告人請注意言行舉止。”

  “再有違反法庭法規的行爲會被驅逐出庭!”

  審判長牛衛軍狠狠地瞪了一眼亞摩斯。

13  但是亞摩斯滿臉的不服氣。

  他從非洲一個落後貧窮的國家來到了龍國,

  見到拔地而起的高樓大廈,

  見到川流不息的人海車潮,

  本來是很自卑。

  但是進入大學後,

  他發現龍國人對外國人很友善,

  然而因爲異國文化的差異,

  導致他誤以爲龍國人骨子裏的溫良恭儉讓是懦弱,

  因此,

  從此自以爲高國人一等。

  再加上還有很多本土女人熱情主動投懷送抱,

  更令他堅信了,

  他在龍國是貴族階級,

  是貨真價實的洋大人!

  “原告方律師。”

  “你的控訴法院以聽到。”

  “請陳述被告人亞摩斯犯罪的相關事實。”

  審判長牛衛軍鄙夷的白了一眼亞摩斯,

  這幾年來,

  龍國經濟高速發展,越來越與國際化接軌。

  但是,

  這也導致很多外國人來到了龍國。

  他們之中,

  大部分人都沒有素質,

  令人厭惡。

  租房子,

  每天晚上大吵大鬧,搞得鄰居日夜不寧。

  不愛乾淨,

  身上的狐臭和香水一混合,百米開外都能聞得到。

  還有的外國人,

  專門在大晚上開摩托車炸街,

  素質極其低劣。

  “審判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