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暗杠
今天這場官司,
庭審現場有各國的知名媒體進行實時報道,
影響力非同小可。
審判長天池大河捧着一份文件,
朗聲宣讀。
“第一。”
“庭審活動中。”
“現場所有人員都要服從審判長的指揮。”
“尊重日國的司法禮儀,遵守日國裁判所的法庭紀律,不能喧譁,不能吸菸,不能……”
“第二。”
“如果遇到緊急情況需要報告。”
“請第一時間舉手示意。”
“經審判長和兩名審判員共同商議後。”
“才能自行活動。”
“第三。”
“本次庭審邀請了世界各國的知名媒體記者。”
“請各位記者在播報本場庭審內容時,不得以個人主觀角度造謠詆譭法庭判決結果。”
“更不能擾亂法庭秩序。”
“嚴重者。”
“裁判所有權力將其驅逐出庭。”
“第四。”
“雙方律師當秉持法律精神,進行訴訟辯護工作。”
“不得捏造、僞造證據。”
“不得摻雜個人情緒和主觀角度。”
“不得以他國律法作爲支撐,進行訴訟辯護工作。”
……
“下面。”
“請原告律師陳述案情,提出訴訟要求。”
天池大河的語速很快,
兩分鐘時間,
宣讀了法庭紀律。
然後,
他的目光落在了原告席,
伸出手臂,
示意林川說話。
“審判長。”
“我有四條訴訟對象。”
“第一。”
“我控訴日國警方。”
“第二。”
“我控訴日國圖書寮。”
“第三。”
“我控訴日國情報科。”
“第四。”
“我控訴日國政府。”
……
林川的話音落下後,
不出意外的引起了軒然大波。
無論是現場,
還是網絡直播端,
大家對於林川的四條訴訟對象都感到震撼無比。
“.々 上帝!這名龍國律師瘋了嗎?”
“八嘎!龍國律師太囂張了,控訴的對象都是我們日國的行政機構!”
“八格牙路!竟然對我們日國的政府提出訴訟,這小子不想活了。”
“阿西吧。雖然林川曾經是我們南韓的敵人,但是現在我支持林川,希望他好好修理修理小日子。”
……
林川的訴訟讓外國佬驚掉了下巴,
尤其是日國人,
他們不但驚訝,
更多的是憤怒。
而收看這場直播的龍國人民就很平靜,
因爲他們太瞭解林川了,
每次提訴訟要求,
只要他一開口,
就是石破天驚。
“爲什麼要控訴我們日國警方?”
“八嘎。”
“我都說過了。”
“關於張純茹案子,我們日國警方沒有任何瀆職行爲……”
贏衝市警察廳長鈴木松島生氣的跺着腳。
而此時,
現場的記者們也開始議論紛紛。
“控訴日國警方我還能理解。”
“呃……但是,張純茹的官司關日國的圖書(嗎錢趙)寮和情報科什麼事兒?”
“林川爲什麼要控訴它們?”
棕色皮膚的印國的記者滿腦殼的問號。
“其實……”
“林川控訴日國警方、日國圖書寮、日國情報科,我沒有多麼的驚訝。”
“龍國的這名律師。”
“庭審風格就是如此。”
“語不驚人死不休!”
“但是……”
“他的最後一條訴訟對象……”
“竟然控訴我們日國的政府!”
“這……就有點太囂張了吧?”
日國的記者攥緊了拳頭,
他不知道林川爲什麼這麼勇,
難道是梁靜如給他的勇氣嗎?
在日國的法庭上,
狀告日國的行政機構就算了,
竟然還得寸進尺,
要狀告日國政府!
這也太囂張了吧?
與此同時,
被告席的三名日國律師,
嘴角卻勾勒出一抹笑容。
林川字,
他這是在玩火!.
第113章 第一把尖刀,刺向日國警方!
嘶~
聽完了林川的訴訟要求,
審判長天池大河倒吸一口涼氣。
他和林川是老相識了。
龍韓爭鋒的那場國際官司上,
天池大河擔任審判員。
當時,
庭審開場後,
林川提出的訴求也是驚掉了所有人的下巴。
他不僅對南韓提出了512項訴求,
更是要求南韓賠償512億美金的國家名譽損失費。
只不過當時的審判長是埃文·哈利,
天池大河只是審判員,
沒有直面感受林川的壓迫感。
但是這次,
天池大河擔任審判長,
一下子就感覺到了太陽穴有點痛。
“原告律師林川。”
“法庭上不允許開玩笑。”
“你要對你的言行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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