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律師,法官送進監獄踩縫紉機 第113章

作者:暗杠

  甚至,

  主動要求淨身出戶。

  只求法院不要判他,繼續支付三個沒有血緣關係的女兒撫養費。

  但是剛纔林川親口和他說。

  不要擔心,

  如果被告人葛琪琪還是老樣子,

  那林川就不客氣了,

  他手裏掌握的證據,

  足以送葛琪琪去監獄裏學習縫紉技術。

  然而。

  老實巴交的農民工大叔,

  對於林川所說,

  真的不敢想象。

  畢竟他也不清楚林川打民事官司,會不會也和刑事官司一樣猛!

  所以。

  呂達的內心還是堅持着自己的訴求。

  ……

  時間一分一秒的流逝,

  庭審現場從竊竊私語,

  慢慢的沒有人再說話。

  因爲,

  法庭現場的鐘表指針,

  咯噠咯噠,

  已經走到了兩點三十分的位置。

  咚!

  審判長魏思羣用法槌敲擊厚實的實木桌面,

  全場的目光都聚焦到法官席上。

  緊接着,

  負責記錄的法庭工作人員來到原告席位。

  低頭看了一眼手上的庭審人員表,

  又抬起頭打量了一下呂達和林川。

  然後說道。

  “報告審判長。”

  “本案原告呂達,現已到場。”

  “原告律師林川,現已到場。”

  “覈實完畢。”

  ……

  再然後,

  記錄員又走到被告席覈驗身份,清點人數。

  “報告審判長。”

  “本案被告葛琪琪,現已到場。”

  “本案被告律喬月,現已到場。”

  “覈實完畢。”

  ……

  記錄員將原被告雙方到場的人員覈實後,向法官席上的審判長魏思羣舉手示意。

  “現在由我來宣讀法庭紀律。”

  今天這場官司,

  在網絡上關注度很高,

  曾經一度衝上了鬥音排行榜的前五名。

  再加上由林川擔任原告律師,

  熱度就更高了。

  因此,

  雖然是普通的民事糾紛,但法庭也必須嚴格執行程序,不能讓直播間的觀袀兲舫雒 �

  此刻,

  鏡頭下。

  審判長魏思羣捧着一份文件,

  朗聲宣讀。

  “本場官司由江浙省高級人民法院進行審判。”

  “現宣讀法庭紀律。”

  “現場所有人員都有,原告、被告、律師、旁聽人員、以及法庭工作人員。”

  “庭審活動中。”

  “要服從審判長指揮,尊重司法禮儀,遵守法庭紀律,不得喧譁、吸菸……”

  “如有緊急情況。”

  “必須舉手示意。”

  “經審判長同意後,才能自行活動。”

  “另外。”

  “本次庭審採用網絡端直播與現場旁聽的雙重公正途徑。”

  “但現場人員及網絡觀校坏脤ν彫F場進行錄音、拍照、攝影……”

  “庭審結束後。”

  “法院會將完整庭審錄像發佈到江浙省高級人民法院官網,以備人民、社會監督。”

  “最後。”

  “由於本案在國內引起廣泛關注,影響力巨大。”

  “因此。”

  “法院提醒原被告雙方律師。”

  “庭審辯駁階段。”

  “所有的辯駁意見必須保證真實,以及提交的證據要有真實性和可查性。”

  “如若發現任何的僞證行爲。”

  “法庭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忠告各位律師,監守法律底線,合法維權,合理申訴。”

  ……

  審判長魏思羣的颱風非常穩重。

  而且,

  主持民事官司的庭審,

  相對來說,

  要輕鬆點。

  “本場庭審的官司。”

  “已經有兩次庭審記錄。”

  “第一次庭審。”

  “由松江區初級人民法院審理。”

  “原告呂達提出的訴訟要求是:被告人葛琪琪賠償呂達精神損失費四十萬,淨身出戶。”

  “經過終審。”

  “松江區初級人民法院給出的判決意見是:”

  “被告人葛琪琪無需向呂達賠償精神損失費。”

  “另外。”

  “呂達淨身出戶!”

  ……

  魏思羣宣讀到此處,

  現場旁聽區的觀胁坏恕�

  網絡上,

  大家基本上都刷到過這個熱點新聞,三孩非親生事件的來龍去脈大致瞭解。

  但無論怎麼說,

  呂達始終佔據着道德制高點,

  他是佔理的一方,

  再加上他的訴求合情合理,法庭又怎麼會判他淨身出戶呢?

  “想不通,明明呂達是受害者,他怎麼還要淨身出戶!”

  “太不公平了,呂達被綠了拿不到賠償,松江區初級人民法庭是閉着眼睛審官司嗎?”

  “其實……”

  “那場庭審我看了。”

  “其實也不怪法院這麼判。”

  “主要原因是,”

  “呂達大叔找的訴訟律師太勾八菜了,這人是江浙省律師圈子裏出了名的大彩筆!”

  “名叫張益達!”

  “訴訟成功率不足20%”

  “純純的混子。”

  “他在雙方辯駁的階段。”

  “明顯不是喬月的對手。”

  “被喬月按在地上摩擦。”

  “而且。”

  “他還經常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本來是想用法律的武器攻擊對面,但是沒有想到,卻誤傷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