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拒绝恋爱,我只想搞事业! 第2章

作者:周一口鸟

现在回想起来。

唉,算了,没脸回想。

不对,现在不是想这个时候,现在应该想的是——我为什么会在这里?

此时夏知韵已经用眼神示意赵思雨不要再继续往下说下去,转头又看了一眼一脸迷茫的周煜文,夏知韵叹了一口气。也不再说什么,而是拿起了病床前的普拉提香包。

“煜文,你没什么事就好,让你姐姐在这好好照顾你,我一会儿还有个会,就先走了。”

夏知韵提起香包,三十四岁,正是女人最又魅力的时候,尤其是夏知韵这样的女人,知性优雅,上身一件白色雪纺衬衫,露出半截的藕臂。

下身一件浅棕色的a字裙,遮着二分之一的大腿。

裙下的一双美腿包裹着肉色的丝袜,让两条美腿看起来毫无瑕疵,又颇具肉感。

即使是时隔多年的今天,周煜文再次看到,还是忍不住心动。

已经收拾好的夏知韵再次看向周煜文,再看到他那魂不守舍的模样,夏知韵谈了了一口气,纤细的小手轻轻的搭在了周煜文的身上道:“过去了就过去了,以后有什么想不开的就找夏姨说,你是云姐的孩子,就跟夏姨自己的孩子一样,早就让你搬过来,夏姨还能好好照顾你,你偏要住学校,这次,说什么也要你搬回来住!”

夏知韵是周煜文母亲的朋友,周煜文来金陵读大学的时候,周母拜托过夏知韵,要夏知韵好好照顾周煜文。

而夏知韵也是个热心肠的人,念叨着年轻时周煜文母亲对自己的好,拉着周煜文母亲的手说,以后煜文就跟自己的孩子一样,云姐你尽管放心。

话是这么说不错。

但是要知道,当时周煜文是个半大的毛头小子,而夏知韵正是徐娘半老,风韵犹存的年纪,这突然的出现,然后又莫名其妙的对周煜文亲切。

要说周煜文不想入非非,那显然是不可能的。

第一次见夏知韵的时候,周煜文甚至都不敢多看夏知韵一眼。

要真说,周煜文第一个喜欢的人,毫无疑问,就是夏知韵。

可是喜欢归喜欢,当时的周煜文只觉得自己和夏知韵是两个世界的人,真的是癞蛤蟆和天鹅,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夏知韵每次见到周煜文都非常的亲切,越是亲切,周煜文就越是拘束。

而夏知韵还说什么,要周煜文搬到夏知韵的家里住。

周煜文一个大男人,怎么好意思搬到夏知韵的家里,可能在夏知韵的心里,一直把周煜文当做孩子。

但是说实在的,周煜文真的觉得别扭,所以那个时候,尽管夏知韵对周煜文热情,但是周煜文时常退避三舍。

久而久之,两方就此失去了联系。

现在想想,周煜文忍不住轻笑,心道,可能这就是所谓的,成长的烦恼吧?

再次看到夏知韵,周煜文忍不住盯着夏知韵婀娜的背影发呆,肩若削成,腰如约素,搭配着a字裙与一双长腿,真的让人婚前猛然。

“看什么看,人都走了。”赵思雨忍不住吐槽。

周煜文这才清醒过来,重新看向赵思雨,不承认道:“我看什么看了?你是谁?”

“我是谁!?”赵思雨像是听到了一个天大的笑话,呵的笑了一声。

“你连我都不认识!国内最有名的当红小花旦,饰演过各种爆火电视剧,未来格林美大奖的获得者!21世纪最伟大的女演员——赵思雨!你都不记得!???”赵思雨听了这话,瞬间有些不淡定了。

开什么玩笑!虽然我们没见过几面!

但是老娘好歹也是演员好不好!

老娘都拍了好几部当红热播剧了!

你连老娘都不认识!

你不是在侮辱我!

你是在侮辱我热爱的职业!

第3章 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

赵思雨21岁,比周煜文大一岁,职业是三流小演员,因为某些原因,从小就被夏知韵收养,妄想有一天成为大明星,但是直到周煜文三十岁,都没有听过娱乐圈出现过赵思雨的名字。

前世周煜文和夏知韵这一家属于点头之交,压根就不了解。

但是说真的,其实是周煜文感觉自己和夏知韵她们没有什么利益关系不应该深交,其实人家两个女人都是把周煜文当亲人一样对待的。

就好比说赵思雨,此时在听说周煜文对自己闻所未闻的时候,实在忍不住气的咬牙,怎么可能不知道自己啊!

自己可是上过杂志的,而且电视剧自己也演过女二号!

说着,就忙不迭的翻出抖音给周煜文看。

这抖音上还有专门介绍自己的推送呢!

当年热播的清宫剧就是自己演的!

好吧,虽然自己只在里面跑龙套,但是好歹也露脸了,再说,我俩好歹已经见了两三面了,你难道都没发现?

赵思雨举着手机给周煜文解释,解释了半天,周煜文也盯着手机看了半天,然后抬起头看向赵思雨,很诚恳道:“没看过。”

嘶~

“那这首歌你总听过吧!?”

赵思雨又给周煜文播了一首歌,这个时候周煜文才发现,赵思雨的抖音粉丝竟然有两百多万呢,介绍上也有说是演员歌手。

了不起啊。

这让周煜文肃然起敬,但是听了赵思雨唱的这首歌。

周煜文皱起眉头,这什么歌啊,这么难听?

再一看点赞,都已经九十多万了。

真看不懂现在人的审美。

周煜文手里拿着抖音,忍不住就多翻了两下,结果翻来翻去,有唱歌的,有跳舞的,跳舞的还能看,都是美女露大腿,但是唱歌的都是唱的什么歌啊,一句没有听过。

最近很火的一个节目叫《好声音》,抖音上也有推送,只不过推送的人周煜文一个不认识。

听介绍说是好声音四强选手,专门唱民谣的。

周煜文听了他的歌忍不住笑了,说专门唱民谣的不是宋胖子吗?

“宋胖子是谁啊?”赵思雨睁着水汪汪的大眼睛,好奇的看着周煜文,老实说,经过短时间的相处,赵思雨怎么感觉周煜文是从外太空来的,当红的明星一个不认识。

“宋胖子你都不知道。《董小姐》总听过吧?”

“什么《董小姐》?”赵思雨更加好奇。

“???”周煜文愣住了。

赵思雨看着周煜文愣住,自己认真的想了一下,才忍不住恍然大悟:“你说的是王胖子吧?人家唱的不是《董小姐》,人家唱的是《红小姐》。”

说着,赵思雨搜索红小姐给周煜文听。

周煜文听两句就受不了了,说什么垃圾歌,你有没有品味,这歌词莫名其妙的,什么小红啊,小红,我想吻你的肚脐眼。

妈的,好低俗的歌!

“你乱说什么呢!这是现在最火的歌啊!你到底是不是这个世界的人啊!”赵思雨很无语。

“我他妈本来就不是这个世界的人!”周煜文也是被现在的情况搞得莫名其妙,一句话脱口而出。

结果说完这句话,周煜文愣住了。

赵思雨也愣住了。

两人对视一眼,周煜文恍惚间感觉自己明白了什么。

再看着赵思雨那震惊的表情。

周煜文有些尴尬,开口不知道该怎么解释。

然而赵思雨猛地大叫一声:“大夫!”

接着跑出了病房。

隐约的,周煜文听到赵思雨在外面喊:

大夫!大夫!我弟弟脑袋被水淹坏了!

靠!

周煜文在医院里待了三天,期间一直是赵思雨在照顾自己,夏知韵工作忙,偶尔过来。

这些和梦中的世界相差不大。

唯一的区别的是,现实世界和梦里的世界,时间线和主流文化似乎不一样,好多称谓都变了。

比如之前周煜文明明记得,自己生活的星球叫地球,而赵思雨却固执的说,这个星球叫蓝海星,金陵市也不叫金陵市,而叫蓝京市。

至于什么当红的歌星,偶像,电影,一切的一切都边变了,周煜文熟悉的那些明星,这个世界一个没有,也不能说是没有,就是即使有,但是她们已经不太出名,甚至连名字都已经有了变化。

而这个世界的电影电视,还有电影明星,周煜文是一个都不认识,不过说实话,这个世界的文化层次是真的差。

经过周煜文这几天的研究才发现,之所以这样,是因为这个时代的短视屏发展的太快了,快餐文化盛行。

以前车马邮都很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但是快时代的来临,让所有人都浮躁起来,他们无法再沉下心来去创造,只为了附和这个时代。

打个比方,明明可以露个腿就能赚钱,那凭什么还有费尽心思的去钻研创作。

以前是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

而现在呢,现在是台下十年功,比不过台上放得开。

大量的快餐文学横行,科技的发展让无数的明星选择整容,再通过资本进行炒作,压根不需要什么才华,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

这个世界,一年可以创造出上千部国内电影,但是票房过亿的屈指可数。

这是最好的世界。

也是最坏的世界。

由于快餐文化的入侵,这个世界形成了文化洼地,国家大力扶持原创,孤立创作,他们有一套完善的版权专利制度,只要是自己创作然后上传互联网,但凡听过,使用过的人都需要支付一定的使用费以及版权费。

原本这么一套制度是为了鼓励原创,但是谁也没有想过,因为这么一套制度,让模仿更加顺理成章,打个比方,上午刚有一首歌火爆全网,下午就会有这首歌的各个版本以及情景剧。

原创的人依然会坚持原创,但是模仿的人自然也有自己的一套道理,模仿虽然赚的钱少,但是不用废力气。

人家苦思冥想,打磨好几年的小说只赚几万块钱,可是只要顺着他的剧情和文笔写一部一模一样的小说,就算只赚几千块,那就模仿十几部,上百部。

总之,我不要赚大钱,我就混个零花钱!

互联网的时代,是梦想家的摇篮,但是快餐文化的过早横行只会让大多数人选择沉睡!

第4章 熟悉的大学

时代的分叉点在于近代,也就是说那些经典的粤语老歌电影还是存在的,但是内地娱乐却是有一些天翻地覆的变化,基本上是风马牛不相及。

准确的来说,这个世界和周煜文所了解的世界是有所不一样的,刚开始周煜文有些不适应,但是在这个世界待上两天以后,又感觉自己真是这个世界的人,而那个世界只不过是黄粱一梦。

究竟是庄周梦蝶,还是蝶梦庄周,这个问题周煜文也不再思考。

在医院休养了两天,由赵思雨和夏知韵陪同着出院。

夏知韵的意思是让周煜文跟着自己回家再休养两天,前世同样是这样,但是周煜文拒绝了,因为试想一下,一个20岁的小伙子,被一个三十多岁风韵少妇邀请回家,但凡经历过青春期的都知道,很难厚着脸皮应承,甚至避而不及。

而此时此刻的周煜文,在梦中度过三十个年华,同样是选择了拒绝。

他对这个世界熟悉而又陌生,他太想知道这个世界的变化。

车子开到了蓝京大学,前世金陵有名的首府大学,除了门前的字符变化之外,似乎没有什么变化。

又是郁郁葱葱的梧桐树,树叶遮天蔽日的盖住了太阳,为泊油路洒下一片绿荫。

两侧来来往往的大学生,百褶裙下是一双又一双的白皙玉腿儿,还有的一双小脚踩着黑色的短筒袜,遮住小腿,那一个又一个的女大学生,发间散发出青春的芳香,让周煜文忍不住怀念。

熟悉的林荫大道,熟悉的多层宿舍楼,白墙黑瓦,一间又一间的鸽子楼,小阳台上有男生穿着裤衩晒衣服,顺着阳台敞着的大门往里看,还有的抱着木吉他,穿着人字拖在那边自哼自唱的。

顺着小路进入楼道,有穿着汗衫T恤,手里端着盆的男生打闹。

也有在楼道里抽着烟打着电话的。

这一切的一切,显得是那么的亲切。

走到402的门前,明明只是两天前还住在这里,但是却又感觉过了十几个春秋。

推门而入。

宿舍三个人,一个人在阳台抽着烟打电话,赵云鹏在一如既往的打着电脑游戏,还有另一个,穿着一件破汗衫,在那边泡着汗脚的。

好不容易擦干净他那一双臭脚,抬起头,却见到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走了进来,李虎随之一喜:“老周!你回来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