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律师直播:我普法你却当段子手 第282章

作者:明月橙子

罗云深深呼吸一口气继续控诉

"有一天被人给打上门来!

然后直接就抢走!

你是何等的心态,这个时候你想求助,但是发现对方竟然拿着合法的武器来对你进行敲诈和勒索!

这就离谱了好吗?这是不符合正能量!"

"已经是在法律的边缘疯狂蹦达!这是不符合公平的!"

"基于对方违反社会公平原则,以及姓名权大于商标权利!

"所以我方主张这证据不合法!"

罗云说完之后!

法官眼睛微微的亮了一下。

辱!!!!

以姓名权利来对抗商标权

这方法貌似可以。

罗律师法庭反杀!对方证据很好!但现在是我的了!(二更

"一方面是被告钻法律的空子,恶意抢注商标!

违反公平原则!

另外一方面,则是我方所拥有的名字远远早于商标权成立的时间!"

"死神之子钦汉,从小到大就使用这个名字!

身份证上就可以看得到!"

"这是更高一个层级的权利,所以当两个权力相互冲突时,优先考虑高一个层次的权力!

也就是说姓名权高于商标权!

罗云在法庭之上慷慨激昂的说着

每一句话铿锵有力。

气力十足。

让周围人都能够感受得到

言语当中蕴含着的悲愤和憋屈

简直就把这场开庭当成了个人演讲!

相当的震撼。

"所以我来主张这份证据是无效的!

"他们是恶意的!

"被告方也就是皮包公司,声称他们申请的商标!

是受法律保护的!

我方提出反驳!

他们的证据无效!

"就比如说死神之子钦汉!

这个名字是从小到大他一直都使用的名字!"

"我来给4大家科普一下商标!

是由行为人向官方网站提起申请!

并且接受注册得到法律保护的一个行为!

但是法律有规定所涉及的商标不能够涉及到人名!

地名!

以及区域名!"

"死神之子钦汉,这个名字明显是属于人的名字!

而且还在身份证上!

这是受法律所保护的!

如果要说起注册申请保护的时间,显然是姓名的权利,注册的更星!"

"所以我在这里请求法官,将这份商标权当庭判给我方!

罗云直接使出了杀手锏。

对方你丫的不是说你有商标权吗?

那我就否认这一份商标!

让这份商标不合法。

如何不合法?

商标里面只要涉及到人的名字,地区的名字

都一一不允许申请过

不但如此。

罗云这一招四两拨千斤。

直接把对方拿出来的证据强行抢了过来,

放在自己的身上。

这操作简直是把在场的人都搞懵了。

秀得头皮发麻。

罗云: 对方你们这份证据很好

可是现在是我的了。

大概操作就是这个样子。

离谱!

所以。

这就是把法律吃透的好处

罗云的声音在巨大的法庭里面来回回荡着

那是相当的震撼人心。

法官听到之后眼睛都亮了

劈!

这确实是可以使用的途径

绝了!

从法官的视角来看

原告方也就是罗云他们这一方。

受害者那是相当的多。

但是无奈怎么说都不能够很好很完美的进行维权。

因为没有证据。

与之相反的是,对面掌握了很踏实的证据!

经过法律保护的证据。

合法!

但是是通过不合理的渠道获得的

但是这份证据的证明力那是相当的强

对方拿出了官网所表明的知识产权商标权

所有人都可以查得到的。

所以

如果想要否认这一份证据的合法性

那么就得找出其中的原因来

被告也就是那个皮包公司的老板头,顶楼流脓..

在这样精彩的交锋之下,已经兴奋的报着自己的脑袋的伤病

脑袋流脓更加的厉害了。

看起来相当的恶心。

头顶流脓在他这里已经不是形容坏的形容词!

而是描述真实状况的词语

可是现在他却脸色苍自

断!

如果这一份关键的证据法官不允许采用的话

那么胜利的天平又重新持平

断!

张大炮张律师眼睛也相当危险的眯了起来。

好家伙,他心里面直呼,好家伙。

长江后浪推前浪!

一浪更比一浪高!

这一个实习律师是一个人才

他刚才打官司的时候,仅仅盯着原告写上的那一个律师

也就是罗云律所的老板

因为都是同一时代的原因,在法庭之上曾经交手过

所以

双方打个交道,可以说对于彼此的风格那是相当的熟悉。

律师甚至已经做好了很多的防备以及后手

但是没想到他竟然防错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