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後鹹魚藝術家,整頓娛樂圈 第210章

作者:我住汉江尾

  都把成名作拿出來了,又是唱歌又是跳舞的。

  再聯想到剛纔陳文靜在直播間頻頻低頭看手機的動作,說不得一會出來跳舞的不止她一人。

  畢竟前面纔有過一波前車之鑑,當時陳文靜也是看了一會手機後周孝愚就出現在直播間的臨時客串目錄中。

  這會,陳文靜顯然是在憋大招,說不定一路彩虹女團會在直播間重新集結,如果真是這樣的話,那可太棒了。

  絕對能上明天的新聞熱搜頭條啊。

  房管能想到這一點,想必其他粉絲也能想到這一點,沒看到大家都在歡呼嗎?

  偏偏有那麼兩個刁民在喫醋,瘋狂帶節奏。

  真以爲我不知道你們是誰的小號?

  【禁言48小時】+【飛機票一張】,友好套餐安排上。

  在房管連續送了幾次溫暖後,直播間內只剩下期待和歡呼聲。

  幾分鐘時間很快就過去。

  直播畫面中陸續出現了三名穿着大唐宮女服飾的女子。

  “一路彩虹,是一路彩虹女團啊,我的天啊,不是說她們已經解散了嗎?”

  “今天這一波絕對值了。”

  “我從未感覺到女明星距離我這麼近,真的,太激動了,就隔了一個手機屏幕。”

  陳文靜來到電腦前,《麗人行》的前奏音樂響起。

  一時間,直播間成了歡樂的海洋,斷斷續續的‘佛跳牆’和‘龍蝦’打賞道具再次飛了起來。

  這就是來自娛樂圈女明星降臨直播圈後出現的降維打擊效應。

  拋開才藝和作品,拋開外形和相貌,女明星和女主播之間最大的區別在於‘身份濾鏡’,這種由於身份濾鏡帶來的虛榮心和情緒滿足感是尋常女主播給與不了的。

  陳文靜的網紅首播生涯不說一炮而紅,至少暫時坐穩了熊貓TV頭部女主播的位置。

  ……

  紅姐剛從一家律師事務所出來。

  她狀告張偉的案件已經從派局所移交到了公安局刑事科,也就是說這是一樁刑事案件。

  刑事案件一般都要經歷的三個主要流程。

  1、立案偵查:公安機關對已經立案的刑事案件,應當進行偵查,收集、調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無罪、罪輕或者罪重的證據材料。

  目前被告人張偉已經被控制住了,在裏面蹲小黑屋。

  2、審查起訴: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應當訊問犯罪嫌疑人,聽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託的人的意見。

  3、審判:人民法院對提起公訴的案件進行審查後,對於起訴書中有明確的指控犯罪事實的,應當決定開庭審判。

  目前該案件尚停留在第一階段,也就是收集證據階段。

  儘管有了小芸的手機錄音,證明張偉確實有報復趙亞紅的企圖,但張偉在凹門那一撥報警手段實在是太關鍵了。

  張偉說他的行李箱被盜了,裏面有電腦,電腦中就儲存着趙亞紅的小視頻。

  該案件中的小偷並未抓到,所以無法證明張偉話中的真假。

  究竟是小偷將電腦中的視頻傳到網絡上的?還是張偉傳的?

  不得而知。

  按照誰訴訟誰舉證的一般慣例,趙亞紅需要在偵查立案階段拿出有利的證據出來,而公安局那邊的辦案人員也會收集證據,但他們未必會很上心。

  很簡單,這一波案件中並未出現人命,嚴重性有限。

  其次,經濟損失也不大,或者說具體多少損失不好統計和評估,主要體現在視頻泄露後對趙亞紅造成的間接傷害,這玩意具體損失有多少就不好評估了。

  律師給出的建議是,與其在狀告張偉故意泄露或者傳播XX視頻,損害了她的名譽權和隱私權這一塊掰扯,不如直接先坐實張偉錄製XX視頻的事實。

  第二階段的舉證和訴訟也不放棄,但這個更多的還是要和對方律師做交易,儘快換回來實實在在的利益。

  如果僅僅只是偷拍XX視頻,僅用於個人欣賞,並未傳播和牟利(這一點未坐實)的情況下,張偉的刑期應該是半年到一年半,大概率會判緩刑,前提是對方需要取得趙亞紅這邊的諒解。

  也就是所謂的諒解書。

  就算趙亞紅死抓着偷拍XX視頻不放,不提供諒解書,以張偉的人脈和經濟實力,也有一定可能會獲得緩刑。

  大概率最後的結果就是進去蹲半年,賠償趙亞紅幾十萬經濟損失。

  小概率不用進去蹲,半年緩刑,另外賠償幾百萬經濟損失。

  這個結果對於紅姐來說其實是不利的。

  除非,她將這件事鬧大,但這樣一來,容易造成對她的二次傷害,畢竟新聞越大,視頻的傳播就越廣,最後實打實受傷害的還是紅姐本人。

  紅姐其實也有自己的打算,那就是將陽光傳媒給弄進來。

  坐實張偉陽光傳媒執行總裁的身份,把裏面的‘前’字忽略掉,用輿論迫使陽光傳媒去給張偉施壓,最後讓對方主動找她和解。

  說到底,紅姐並不想和張偉和解,因爲這樣的話她到手的利益最多幾百萬。

  在考慮到她受損失的名譽,最後說不好是誰虧誰賺。

  紅姐想要的是和陽光傳媒和解,這樣的話才能將周孝愚的合同拿過來,才能繼續下一步的計劃。

  成年人的世界,不僅僅只有對錯,更多的還是利益。

  紅姐朝着外面渾濁的空氣吐了一口氣。

  她拿起手機,在微博上找到了柯小蘭的大V號,給對方發過去一條消息。

  這人已經成了陽光傳媒的一個職業黑粉。

  上次陳文靜鬧出來的那件事,柯小蘭賬號就叫的很歡,洋洋灑灑寫了好幾篇報告,當時因爲這件事紅姐注意到了他。

  後來點進去此人的微博主頁,發現下面一溜煙的全部是黑陽光傳媒的。

  當然,除了黑陽光傳媒外,還黑過陽光傳媒旗下頭號頂流申哥。

  將這些聯繫起來後不難判斷,這個柯小蘭估計是受僱於某家公司,專門挖掘和提供陽光傳媒黑料的。

  若是擱在之前,紅姐和對方肯定是敵對關係。

  但是現在嘛,不知不覺中兩人已經站在了同一條戰線內。

  只是紅姐對此人的業務能力還有一些存疑。

  張偉被逮進去已經有幾天了,微博上偏偏沒有見到半條與此有關的新聞,難道張偉不是陽光傳媒總裁身份就不關注了?

  這樣可不行。

  人家張偉現在還是陽光傳媒的幕後股東呢。

  將媒體引進來後,這一步棋的兇險性就大大增加了,因爲紅姐並不確定最後輿論會把這件事帶到一種什麼樣的高度。

  她本身也是這件事最終的受害者之一。

  等於是在鋼絲上跳舞。

  一不小心就會將自己摔得粉碎。

  紅姐思考了一會後還是決定搏一搏。

  還是那句老話,有錢人花錢免災,窮人只能玩命。

  當天晚上,紅姐隻身一人來到了杭市,見到了傳說中的這位柯小蘭。

  第二天開始,微博上一溜煙的出現了陽光傳媒執行總裁張偉潛規則女下屬女員工,並偷拍小視頻,利用小視頻威脅對方,要求長期保持不正當關係的新聞。

  這次的新聞有鼻子有眼,連具體的時間,和張偉被逮進去在哪裏蹲黑屋都給說出來了。

  一時間,在互聯網上引起了一陣軒然大波。

  前段時間張偉利用自己娛樂圈老闆的身份潛規則公司女藝人的視頻還能找得到呢,這纔過去幾天,又是一個大瓜?

  而且這次都涉及到了刑法。

  必須狠狠的挖一波。

  柯小蘭還是很有職業素養的,將紅姐的名字給隱藏掉,用一個‘女職員’身份代替。

  可以想象的是,只要這件事持續往下挖,紅姐的真實身份肯定會被暴露出來。

  ……

  陽光傳媒這邊,整個公關部如臨大敵。

  上次整個公司高層一起被請過去喝茶,說是配合調查,當時消息雖然被暫時封鎖了,這會也在‘不方便透露身份的知情人士’爆料下被重新傳到了互聯網上。

  連帶着公司的所有藝人都遭到了牽連。

  譬如申哥,在錄製完《偶像練習生》後,他原本還有兩個商業活動的,合同都簽了,這次因爲受陽光傳媒公司牽連,導致對方以此爲藉口取消了合同。

  要知道,申哥現在的出場費可不低。

  隨隨便便一個商業走穴活動就是500萬起步,兩個商業活動就是1000萬,和公司五五分賬,這一波等於直接損失了500萬。

  後面還不知道會被牽連多久。

  申哥的經紀人華哥藉此向公司施壓。

  陳英辦公室內,她剛剛動用總經理權限直接給市場部那邊批了500萬的活動公關資金,這件事情仍舊不算完。

  儘管陽光傳媒已經出示公告,點名了張偉和現在的陽光傳媒已經沒有關係了,仍舊被柯小蘭這一波人抓住了黑腳反擊,特意標明張偉現在仍舊是陽光傳媒的幕後股東身份。

  這一波,陽光傳媒想要輕鬆洗白,很難。

  陳英突然從包包中掏出一包女士香菸,煩躁的點燃一根,閉上眼,整個身體靠在老闆椅上。

  原本以爲管理一家已經上了軌道的娛樂經紀公司會很容易,曹隨蕭規就行了。

  哪知道一上任就要連續給張偉這個王八蛋擦屁股來着。

  抽完一根菸後,陳英拿起圓珠筆,在面前辦公桌上的一張白紙上寫寫畫畫。

  張偉……陳文靜……趙亞紅……周孝愚……陽光傳媒

  眼前的局勢看似婆娑迷離,其實內線十分簡單明瞭。

  先是趙亞紅幫助陳文靜咬張偉。

  現在是趙亞紅以自己爲魚餌,繼續咬張偉。

  然後考慮到咬張偉的性價比不高,現在將陽光傳媒給牽扯進來,利用張偉咬陽光傳媒。

  裏面的經濟原理也很簡單。

  假設A在一家飯店用餐,因爲和一名在飯店打工的暑假工發生了糾紛,然後動了手腳,A被暑假工潑了一盆火鍋底料,肌膚出現了輕微的燙傷。

  這名暑假工是一位勤工儉學的大學生。

  A現在要起訴,要求這名暑假工賠償自己的損失(醫藥費、精神損失費和誤工費),但是擔心暑假工是個窮逼,拿不出錢來。

  這個時候如果A去諮詢律師的話,律師肯定會建議她把這家飯店也一起起訴。

  在這一起案件中,飯店只是作爲受牽連一方,其實責任並不大,只需要承擔有限的連帶責任。

  但只要A連飯店方一起起訴,最後大概率能拿到她所要求的損失費,不至於讓自己落空。

  大學生有可能沒錢,拿不出錢來賠償A的損失,但飯店是肯定可以拿出來的。

  在華夏,法律是法律,人情世故是人情世故。

  有時候法律和人情世故之間分的並沒有那麼清晰。

  這起案件中,最終,暑假工可能只需要賠償個幾萬(家長掏錢),再進行一次論吹牡狼福玫紸的諒解書,甚至只需要在看守所蹲15天小黑屋就夠了,壓根不用坐牢,因爲在起訴階段之前雙方就達成了和解。

  而飯店,搞不好需要承擔A所有的損失費,譬如賠個20來萬。

  不賠不讓你開業。

  最終,需要承擔主要責任的暑假工全身而退,而只需要承擔有限連帶責任的飯店一方承擔了所有。

  這就是華夏的現狀。

  受害人A知道,如果緊咬着暑假工不放,她自己其實拿不到更多的賠償,因爲對方沒錢,反而還有對方坐半年牢出來後報復她的風險。

  趙亞紅就是這背後的一張手,她爲什麼要將陽光傳媒給攪合進來呢?

  因爲陽光傳媒有她所要的東西。

  陳英的圓珠筆最後在周孝愚三個名字上畫了一個大大的圓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