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案微苦,我姐超甜 第90章

作者:KISS云中

  俗稱黑火藥!

  從爆炸威力推斷其當量,超過15公斤。

  對方利用一個改裝的燃氣罐存儲火藥。

  引爆裝置爲電路引爆,設計巧妙。

  只要有人打開車庫捲簾門,便會瞬間引爆炸彈。

  而後,警方繼續勘查現場。

  在車庫內部,發現了發大量屍塊,且屍塊分佈排列怪異。

  疑似作案人故意殺人後肢解,利用屍塊排列出一幅圖案。

  骷髏頭!

  通過法醫屍檢,屍塊來源於三名死者。

  因屍體高腐,暫時無法通過頭部樣貌及屍體辨別身份。

  現場也沒有遺留可證明身份信息。

  只能初步判斷,死者爲兩名男性,一名女性。

  但推斷,三名死者極有可能是該車庫業主,一家三口。

  後,警方又從屍體排列出來的怪異圖案。

  想到多年前發生在外省的一起恐襲事件。

  因當時有一名警察,曾經在該事件區域工作過,回憶起這起恐襲。

  那起恐襲所出現的屍體同樣是被人肢解,擺放排列成骷髏頭圖案。

  警方因此有理由懷疑,這起案件極有可能涉及到恐怖分子。

  如果是普通兇手,當地可以調查處理。

  但涉及疑似恐襲,這種事情就必須要上報,需要上級指示。

  地方上報省廳,省廳上報公安部,公安部調派重特刑案專案組。

  這就是前因後果……

  放下平板電腦,林軒神態凝重。

  真是恐襲嗎?

第82章 人類的心理承受界限

  鹿城市,某高檔住宅區,地下車庫。

  車庫區分爲兩種停車方式。

  一種是私人車位,一種是私人車庫。

  此時,一座被炸燬的車庫,五米外。

  早已拉起警戒帶。

  有多達七名民警,現場看守。

  可想而知這起案件的嚴重性。

  林軒、王猛,在兩名警監的陪同下。

  進入警戒帶,穿上鞋套,走向車庫……

  緩慢行走間。

  林軒的眼睛掃視着地面上因爆炸摧毀,而出現的粉塵、石沙、水泥塊。

  可以看出當時的爆炸威力極大,破壞力很強……

  等腥藖淼奖徽S的車庫門前。

  可看到被炸碎的捲簾門,崩毀的牆壁,以及燃氣罐爆炸後的金屬碎屑。

  同時,還看到了地面上的……血跡。

  那些血跡已經變成褐色,還隱約可見殘留着肉質組織。

  看到這裏,林軒與王猛的臉色變得鐵青、冷酷、猙獰。

  因爲他們知道,有一名同事在爆炸中殉職。

  才34歲,有父母,有妻兒。

  一個家庭的頂樑柱,斷了!

  視線從地面上的血跡移開,林軒看向已經被炸燬的車庫。

  走了進去……

  空氣中,有着令人作嘔的惡臭。

  那是腐爛屍體所散發出的臭氣。

  鹿城,一個四季如春的城市,氣溫相對較高。

  即使是地下車庫,也不可能延緩屍體的腐爛。

  眼前溫度大概在18到20度左右。

  正常情況下屍體在24-48小時開始發臭,48-72小時開始腐爛。

  想要屍臭大面積通過空氣流通散播,起碼要超過72小時時間。

  通過卷宗上記錄,小區業主連續幾天在物業投訴車庫有臭氣。

  說明死者死亡時間,起碼超過5-7日……

  林軒停下腳步,無視惡臭氣味,緩緩蹲下。

  雙眼死死地盯着地面。

  屍體已經被法醫帶離。

  地面上依舊留下屍水與腐爛後肉質殘留。

  依稀可以看清當時屍塊所擺放排列位置。

  林軒沒有繼續觀察這些,而是看向四周。

  十幾秒後,得到一個答案。

  不是第一次殺人現場!

  如果是第一現場,殺人、肢解、碎屍,現場會留下極爲明顯痕跡。

  如沒有放血,沒有特殊處理。

  現場會濺灑大量血液、體液、和污穢物。

  連殺三人,怎麼可能沒有殺人碎屍痕跡?

  如果推斷正確。

  眼前的車庫只是第二現場,或拋屍現場。

  “屍檢還沒出來嗎?”林軒語氣沉冷。

  一名白襯衣警監遞來一隻手機,快速說道:“法醫那面剛結束。”

  慢慢起身,林軒接過手機,放在耳邊,“結果是什麼?”

  “屍體很奇怪,被害人遇害前應該是被兇手先放幹血液,導致被肢解過程,傷口切面沒有血液流出……”

  “全身不存在血液的同時,屍體表體沒有受暴力侵害體徵……而死因更是奇怪。”

  “從表面上看是因爲死者血液大量流失……但從體徵表現又好似內臟器官病理導致死者身亡……”

  什麼意思,法醫沒找到真正死因?

  林軒疑惑,旋即蹙眉,“說清楚點。”

  “當時我們只發現屍體軀幹屍塊,但三具屍體都有內臟器官缺失。”

  法醫彙報,“我們根本無法判斷死者是因失血過多,還是因缺失器官而導致死亡!”

  器官缺失……林軒愣了一下,“都少了什麼?”

  “三名死者的腎、心、肝 、胰腺,均有缺失。”法醫說道。

  林軒表情凝重,“手術?”

  “無法確定,死亡時間推斷已超過六天。”

  法醫繼續說道:“根本無法判斷器官缺失部位痕跡是否進行過器官摘除手術。”

  “有發現殘留藥物一類的痕跡嗎?”林軒的臉色變得更加難。

  “沒有。”

  法醫說道:“通過屍檢化驗,三名死者體內均未發現特殊藥物痕跡。”

  這說明了什麼?

  說明三名被害人在活體,在清醒狀態。

  不光被人放了血,同時還摘除了器官!

  林軒的表情變得呆滯了。

  得心狠手辣到什麼程度,才能做出這種事情?

  平日裏。

  林軒覺得自己也挺狠,手上都好幾十條人命。

  心理素質不用多說。

  可是讓他把活生生的三個人。

  一邊放血,一邊挖心掏肺的。

  能做到嗎?

  有人會說。

  外科手術醫師還不是隨隨便便做到?

  別鬧。

  他們是在救人,雖然有心理壓力,但不會太重。

  反之,你讓這些手術醫師按着眼前的手段殺人。

  他們也不行!

  這已經完全超出了正常人的心理承受界限。

  這不是普通的殺人,已經不能用殘忍形容。

  敢殺人,不代表敢以變態手法殺人。

  一旦超過這個界限,身心就會出現劇烈反應。

  會阻止你繼續去做超過心理承受界限的事情!

  林軒想到一種可能,也想到有一類殘忍的變態,問出了一句奇怪的話,“那些器官,都是可以器官移植的吧?”

  剎那。

  不光是現場的人,就連法醫那裏,都愣住了。

  器官移植?

  心、腎、肝 、胰腺……腥说难劬λ查g亮起。

  沒錯,都是可移植器官!

  得到了法醫給出的準確答案,林軒結束通話。

  視線再次落到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