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案微苦,我姐超甜 第454章

作者:KISS云中

  都需要一個麻醉人體的過程。

  再厲害的麻醉藥物,有知麻醉物,讓人體陷入麻醉或昏迷,沒有低於‘4秒’時間的。

  4秒時間,已經可以讓人體做出很多事情了。

  還有一個關鍵點。

  調查報告上記錄,被害人呼救過。

  正因爲被害人的呼救,報警人前來查看。

  如果一個人被麻醉昏迷,怎麼可能呼救?

  最後……

  地面上,沒有任何被害人掙扎過的痕跡!

  非自然倒地、沒有掙扎、但能呼救……後被‘啃噬’身亡?

  林軒大腦宕機。

  完全不合理,疑點太多了。

  凝思了半晌。

  他緩緩蹲在地上,仔細觀察當時屍體所在位置。

  又發現了不對勁的地方。

  血液滑落的痕跡不對勁!

  常識,人體有血壓。

  當遇到襲擊,如被猛獸撕咬。

  人體血液會出現濺灑等情況。

  雖然沒有電影中那麼噴出老遠的誇張狀況。

  但絕對不會是……順身流淌。

  可眼前的屍體血壓痕跡,就非常的詭異了。

  好像無數的血液,突然從被害人身體冒出來。

  流淌而出,在地面上形成了一個‘大’字形狀。

  最恐怖的是。

  可以看到被害人屍體沒有被‘翻動’與‘移動’痕跡。

  誰來給我解釋解釋。

  既然身體沒有移動,被害人身下的肉,是怎麼被喫掉的?

  好比人們喫魚。

  喫完上面,你不得翻一下,才能喫到下面?

  因爲有魚骨阻礙。

  人體同樣有骨骼阻礙,你不翻動屍體,能喫到下面的肉?

  詭異就詭異在這裏,被害人身下的肉也被喫了!

  誰又能告訴我,這世上有什麼樣的野獸能做到?

  哪怕是一隻看不見的妖怪,也做不到吧?

  真是妖怪喫人嗎?

  古怪的事情又來了。

  法醫的確發現了屍體上有類似未知生物‘啃噬’、‘撕咬’等痕跡。

  這又是什麼鬼?

  林軒徹底懵逼了。

  “有沒有可能是……”

  周烈蹲在小老弟身旁,表情不斷變換,“蟲子?”

  回過神,林軒看向他的眼神就好像看着大傻子。

  好像在說:你是不是電影看多了?

  “呃!”

  周烈尷尬一笑。

  “不可能是蟲子。”

  林軒搖頭,“蟲子不會留下獸類啃噬、撕咬等痕跡,再說想要喫掉人體,讓肌肉一塊塊消失,這得多少蟲子?這麼多的蟲子,肉眼肯定可以看清,報警人和你們特科的人不可能看不到。重點是……就算再厲害的蟲子,也不會一瞬間吞掉一塊血肉,這需要過程,別說蟲子了,強酸都做不到!”

  所以,這纔是最可怕的。

  未知,纔是恐懼的根源!

第417章 來自死者本身

  就算強酸腐蝕某些東西,都需要一個過程。

  或許很快,但不會是瞬間消失。

  蟲子喫東西難道就不需要過程,瞬間吞噬?

  就算瞬間吞噬,那麼多蟲子你會看不見嗎?

  周烈愣了半晌,點頭。

  正因爲排除這些可能,更讓人心裏打怵了。

  那東西到底是什麼?

  半小時後。

  C市法醫鑑定中心,解剖室。

  林軒站在一張解剖臺前。

  看着面前擺着的骸骨,臉色變得陰沉。

  野獸啃噬?

  眼前的人體骨架上,還殘留一些黏連在骨頭上的血肉。

  通過那些血肉,的確可以發現類似野獸撕咬啃噬痕跡。

  很奇怪。

  骨骼上並不沒有痕跡,痕跡只存在於血肉上。

  林軒懵了半晌。

  比如人類啃骨頭,怎麼可能不碰觸到骨頭?

  要如何做到不在骨頭上留下啃噬撕咬痕跡?

  不止一具屍體如此,是六具屍體全部如此。

  開什麼玩笑?

  難道這隻看不見的妖怪,還是一個藝術大師,或者是強迫症患者?

  並且,最低三隻這種妖怪?

  因爲最開始,是三起死亡案件同時發生,分屬三個地點。

  它們又是怎麼做到如此‘完美’加‘同步’,做到一模一樣的?

  “屍檢報告。”林軒抬頭。

  周烈遞來平板電腦。

  喚醒後點開文檔,林軒仔細看完。

  重點,六名死者體內都發現了麻醉毒素……生物毒素。

  生物毒是由各種生物,產生的天然有毒物質。

  例如動物、植物、微生物。

  但生物毒素的種類繁多,幾乎包括所有類型的化合物。

  可怕的事情來了。

  六名死者體內的麻醉類生物毒素,居然是一種罕見的未知毒素!

  又是未知?

  被害人被‘未知生物’襲擊,現在又出現‘未知毒素’。

  當未知接二連三的出現,必然不是巧合。

  因爲在刑偵學裏,從來沒有所謂的巧合。

  出現既果,必然有因!

  林軒放下平板電腦,“六名死者之間是否存在因果?”

  “沒有。”

  周烈搖頭,“經調查,六名被害人互不相識,不是朋友,沒有親屬關係,不存在相關因果。”

  林軒目光閃爍着冷芒,“假設,是人爲,你能想到什麼?”

  那就可怕了……周烈臉色變了。

  首先,這不是一個人能完成的。

  起碼要三人以上纔有可能做到同時殺人。

  可問題是,人不可能無緣無故的殺人。

  就算有,那也是神經病,或激情犯罪。

  但也不可能同時出現三個神經病一起作案。

  如果他們不是神經病,殺人必然需要目的。

  經過調查,六名被害人都是平民,無權無勢無錢,還互不相識,沒有任何接觸。

  想要引來殺身之禍都難。

  有句話說的好:人要普普通通,才能平平安安。

  細品這句話!

  所以現在又出現了矛盾點。

  起碼三個以上不是神經病變態的人,彙集到一起。

  殺害了六個普普通通的平民。

  這不矛盾嗎?

  你都具備這種恐怖的殺人能力了,去殺平民有什麼意義?

  這要好比你是有多賤,看到路邊有幾個孩童玩耍。

  你不分青紅皁白,上去就踢這些孩子幾腳。

  這特麼對勁兒嗎?

  林軒和周烈再次回到案發現場。

  不過是另外的現場。

  林軒把六個現場全部勘查完畢。

  六個現場,全部都沒有監控。

  不管是民用監控,還是城市天網監控,都沒有!

  妖怪都開始與時俱進,學會躲避監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