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SS云中
根本不需要人來開口。
林軒也確定了那個人,就藏在這些布袋人當中。
但是他們身上都罩着布袋,看不清裏面的動作。
根本不知道是誰在打字。
不過,他有辦法讓那個人自己跳出來!
突然。
林軒冷冷的瞅着拿槍指着自己的布袋人,“是不是傻,自己暴露自己是壞人?”
什麼意思……腥擞质且汇丁�
嘭!
一聲恐怖的槍鳴炸響。
影視基地某處高點上。
郭旭鬆開了狙擊步槍扳機。
舉槍的布袋人如中雷擊,半個腦袋炸開。
紅白之物連同頭蓋骨,都被掀到了半空。
噗通。
屍體倒在地上,羊癲瘋一樣抽搐了幾下。
死了!
剩下的布袋人嚇了一跳。
連同那個炸彈人都慌了。
他們開始慌亂後退。
不光是被屍體嚇到。
也被林軒的瘋狂嚇到了。
這時候他們發現。
林軒不光是神經病,還是一個徹頭徹尾的瘋子。
敢無視威脅,還不要命,就好像他說的那樣。
要麼投降,要麼一起死,絕對沒有第三條路!
問題來了。
那名監獄管理者,會和他同歸於盡?
絕無可能!
道理很簡單。
越有錢的人越怕死。
這是從古至今從來沒有變過的定律!
費盡心思,綁架無數富豪,耗時無數年的時間弄到大量財富。
幾百億,上千億。
這種人,他會甘心去死嗎?
打個最直白的比喻。
一名普通的警察,你想要和二馬一王這種人換命。
你配嗎?
反過來講,二馬一王願意和普通人一命換一命嗎?
你不配!
林軒之所以破案厲害。
並不是說他有多天才,聰明到常人不及。
而是,他懂人心!
他在賭對方不可能和他同歸於盡。
賭對方不會直接引爆炸彈。
賭對方想要逃出去……
只要對方不想死,那林軒就是安全的。
但是,他也不敢逼急了對方,讓對方徹底絕望。
人要是絕望了,那真是什麼事情都能幹得出來!
爲了那些無辜平民安全,爲什麼不讓炸彈爆炸。
林軒始終在讓對方看到一線生機。
掌握了一個……度。
他在極限拉扯,在利用這個過程,去尋找對方。
好比現在。
林軒的眼睛瘋狂移動,掃視,觀察那些布袋人。
分辨誰是平民、誰是壞人、誰是監獄的管理者。
人在慌亂、恐懼、遇到危機的時候。
表現出來的都是最真實的狀態。
比如普通人,肯定是想要跑,想要躲避危險。
壞人呢?
肯定也想跑,但如果跑不了,也知道躲不開。
他們會怎麼做?
拼一下!
好比剛剛那一瞬間的慌亂,所有的布袋人所表現的動作,都非常不一樣。
通過移動,通過布袋貼到了身上,林軒已經可以勉強看到布袋內的動作。
比如說,有人抬起了槍械。
布袋會因爲槍械而被支撐。
五把槍!
林軒記住了那五個人。
那麼,要如何找到那名監獄管理者?
有個很好笑的例子。
一個大人物,出門會帶着保鏢。
當出現了意外的時候,這些保鏢會怎麼做?
他們會第一時間彙集到這個大人物的身邊。
保護他!
那五名有槍的布袋人,也在這麼做。
把一名布袋人護在中央,擋在身後!
這也是林軒爲什麼要讓郭旭開槍。
只需一槍。
藏在這羣布袋人中的壞人,曝光了!
與此同時。
一把手槍,瞬間出現在林軒的手中。
曾經。
讓郭旭這位從部隊中走出來的槍王,都爲之震撼的槍術。
出現了。
砰……
一秒,五槍!
五發子彈撕裂了空氣,擊中了五名布袋人的面門。
就好像有五把看不見的大鐵錘。
砸中他們的腦袋,砸翻,倒下。
全部爆頭!
臥槽……通過狙擊瞄準鏡看到這一幕的郭旭,人麻了。
記得當初教完林軒一些槍術後,他一臉喫了屎的樣子。
還問過林軒:你姐身邊的警衛員,爲什麼不教你槍術?
後來郭旭想明白。
也知道爲什麼了。
林軒這個人,太恐怖了。
就算沒有槍也強的可怕,強的好像一個恐怖的怪物。
假如,你再教會他槍術,你敢想象他會變得多可怕?
如果,這樣一個恐怖的怪物站在了人民的對立面上。
敢想象後果嗎?
如果你能想到這一點,還敢去教他槍術,讓他熟悉所有武器?
你不敢!
所以,那時候的郭旭,就知道自己幹了一件可怕的事情。
也猜到了那些警衛員爲什麼不去教林軒槍術。
他親手,把一個本就非常可怕的怪物,變成了殺戮機器!
……
開槍的瞬間,林軒已經撲了出去。
當五發子彈擊中了五名布袋人時。
他站在了那名被五名布袋人所保護的人面前。
當五具屍體倒下。
他的手掌早已伸出,抓向對方的布袋。
突然。
林軒表情色變。
一股強烈的危險出現。
收手,後退。
剎那間。
林軒退到五米外,趴在了地上,臉貼地面。
轟!
恐怖的火光與爆炸在那名布袋人的身上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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