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都快成仙了,你说让我当太子? 第166章

作者:蘸糖馒头

  高氏充其量也就是一个门面代表罢了。

  并不是中原皇帝那种集权统治者。

  不只泉氏可以不鸟他,其它部落掌权者也一样可以不鸟他。

  只不过目前来说,泉盖苏文实力比较强大一些,嚣张态度比其它部落掌权者更甚一些罢了。

  作为一个有着浓重原始部落色彩的国家,高句丽同时又十分积极的学习吸收着中原王朝的先进文化姿势。

  于是,最后形成了这种奇葩的社会结构。

  一个既带着封建制度却又实施部落联盟的特殊农耕国家。

  说起来,如果不是百济佬当年比较早的学习到了中土文化知识,估计这会很有可能也会成为高句丽部落联盟中的一员。

  总之,这是一个比较奇葩的国家就是。

  近侍听完高建武的吐槽后,突然眼睛一转,并压低声音对着老高说道。

  “大王,奴婢适才听闻大王有意请降,不知是否?”

  高建武瞪了他一眼,嘿!你这老家伙耳朵倒是挺灵的嘛!

  老高也不隐瞒,十分爽快的回道,“确有此意。”

  “大王英明,奴婢觉得大王此举不失为上策。”

  “哦?此话怎讲?”

  “大王,大唐乃天朝上国,我等乃番邦小国,败于上国,无可厚非,既是已败,便顺势称臣纳贡便是,届时,大王依旧是大王,高句丽依旧是高句丽,然,大对卢就不一定还是大对卢了,大王以为如何?”

  高建武听完后顿时虎躯一震,眼睛里发出异样的光彩。

  近侍继续说道,“不知大王可还记得,武德七年的时候,大王可是受唐皇册封为辽东郡王的。”

  高建武赶紧点头,“记得记得!”

  “当时唐皇还称赞过大王,说大王有贤明之德,乃一代名王,更是遣使传书至我高句丽表彰大王。”

  高建武继续点头,脸上开始浮现几分装逼的舒爽表情。

  近侍观察了一下高建武的表情后,发现套路很对头,于是继续说道。

  “如今我朝尽失辽东,事已至此,大王何不遣使称臣,上表唐皇,就言辽东之事乃泉盖苏文独断专行所致,实非大王本意,委实君弱臣强,不得已而为之,想必彼时唐皇听之,定然感同身受。”

  意思就是,都是一国之君,理论上来说,李世民听完这种诉苦后,一定会站在高建武同志的角度同情他。

  毕竟没有哪个君主会容忍君弱臣强的事情发生。

  高建武听完后频频点头,老铁你说的太有道理了,简直说到我的心坎里去了。

  不过随后意识到,以他现在的处境,人身自由都被人控制着,怎么遣使称臣?

  这要是被泉盖苏文那孙子知道了,岂不是老命都没了。

  于是老高一脸蛋疼的说道,“孤此时深处险境,若是此时遣使离境,只怕泉氏得知消息后,会致孤于死地啊!”

  “大王,若是差遣自己人,自然有风险,可如果由外人代为传递,就少了些许风险。”

  “外人?汝意何指?”

  只见那近侍一脸神秘的凑过来低声说道。

  “不知大王可曾听说过顺丰?”

  “顺丰?”

第186章 宝马配帅哥,老霸气了!

  贞观七年三月初。

  “公子,物件都准备妥当了,还请过目。”

  “不用了福伯,你安排就行。”

  “那我们何时启程啊公子?”

  “明日便启程,皇后姨母诞辰就在十五,我们不宜太晚动身,早到总比晚到好。”

  “公子说的是。”

  李牧此时正准备动身前往长安城。

  原因是,大唐集团老板娘长孙无垢十五号生日。

  李牧打算过去送点礼物刷一下好感度,顺便给皇后姨母演唱一首“祝你生日快乐”。

  “生日快乐歌”长孙皇后能不能接受,他不是很清楚。

  但礼物应该是会满意的。

  以李牧对李老板两公婆的了解,送什么都不如送钱实际。

  所以,李牧直接用金子熔铸了一个大寿桃。

  足足有两人合抱辣么大。

  他就不信长孙姨母会不喜欢。

  至于金子怎么来的。

  李牧微微一笑,身上散发出淡淡的装逼气息。

  老子现在可是拥有一整座金矿的男人好不好。

  别说一个寿桃了,就是给李老板整个金子做的屋子,都不是什么大问题。

  至于李老板会不会用来金屋藏娇什么的,那就不是他该考虑的了。

  说不定下次李老板生日的时候,李牧还真的有可能整个金屋给他爽一爽。

  当然了,光送金子也略显俗气。

  所以,李牧也搞了不少进口货。

  比如什么骠国,西南蛮,林邑,高达,高昌之类的进口玩意儿。

  应该是能讨皇后姨母欢心的。

  就在李牧准备妥当,打算动身的时候,哈根达斯突然跑来禀报。

  “启禀泾阳公,高句丽密报!”

  “哦?什么密报?”

  “事关高丽王。”

  嗯?

  高丽王高建武?

  这货想干嘛?

  “拿来我看看。”

  哈根达斯赶紧呈上一个玻璃瓶,里面有一封信。

  李牧顿时虎躯一震。

  丫的古代也玩漂流瓶?

  打开瓶塞,掏出信件。

  只见上面写着如此如此,这般这般。

  李牧顿时一脸嗦嘎斯内的表情。

  原来这哥们想当带路当啊!

  可惜这哥们就是个吉祥物,没什么实际作用。

  不过怎么说也是高丽王,将来用来安抚人心什么的也是挺不错的。

  所以李牧打算去长安城庆祝生日的时候,顺便把信给李世民送去。

  相信李世民会很高兴的。

  毕竟有了这么一个名头,大唐打高句丽的“正义”含金量,将会加大许多。

  将来就算把高句丽干到口吐白沫、浑身抽搐,也完全可以不用负责任的嘛。

  只要把高丽王的求救信掏出来。

  你们看看,你们都过来看看。

  我大唐应高丽王之求,前来助你们讨伐奸妄之臣的。

  我们是正义之师。

  正义之师好不好!

  如此一来,谁还敢跳出来指责?

  国际舆论瞬间就掌握在自己手里。

  作为帝王,李世民当然最喜欢这种师出有名的借口啦!

  所以,他绝对会喜欢这份礼物的。

  ……

  十天后。

  长安。

  李牧的车队车队终于抵达目的地。

  朱雀大街上。

  看着久违而又熟悉的长安景象。

  李牧心中感慨万千。

  甚至有种冲动,想大吼一声。

  “我胡汉三又回来啦!”

  不过终归是没有这么嚣张。

  做人低调些的好,装逼容易遭雷劈。

  朱雀大街一路走去。

  李牧骑着一匹从西域特地运过来的名马。

  据说叫什么玉狮子。

  契必何力花了大力气弄来的。

  李牧看着挺神骏的,所以便收下了。

  劲装、披风、马靴、横刀。

  李牧今天打扮的可以说是老霸气了。

  再加上这匹神骏异常的宝马,走在路上那个叫酷炫啊!

  说起来李牧今年也有十六岁了。

  从几年前一个翩跹少年郎,眨眼间就长成了一个威武雄壮的大丈夫。

  古代人比较早熟,十五六岁就算成年了。

  有的甚至孩子都生了。

  也就李牧这种没见识的穿越狗,才一直把尉迟宝琳和程处弼等人当成骚年看待。

  事实上,如今他自己不知不觉间也已经长成大人的模样。

  剑眉星目,鼻若悬胆,肤色微黑,俊美之余略带几分狂野。

  毕竟这几年经常在外面浪。

  不带几分狂野才是说不过去呢。

  如此卖相,走在大街上,瞬间就引起了路上行人的侧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