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都快成仙了,你说让我当太子? 第126章

作者:蘸糖馒头

  哈根达斯嘴角直抽搐。

  就这?

  就这??

  就这辣鸡玩意值几个钱?

  还有,黑齿秀这哥们就是被这种实力的玩意给压制得死死的?

  淦!

  其实吧,也不是黑齿秀这哥们干不过扶余海,只不过怕报复而已,毕竟人家是百济王的弟弟。

  他黑齿秀手下实际能打的士兵,满打满算也就一千来号人,拿个鸡儿去跟百济王对刚啊?

  所以,只能忍气吞声咯。

  但哈根达斯背靠大唐,自然不需要顾忌什么百济王。

  有种你们过来打我啊!

  海上或许会顾忌你们三分,上了岸?呵呵。。。

  不干的你们欲仙欲死老子名字倒过来写。

  这就是所谓的实力。

  虽说哈根达斯没有这种实力。

  但李牧有啊,大唐有啊。

  背靠大树好乘凉,这是千古不变的真理。

  甚至连黑齿秀都曾私下表示,如果可以,他宁愿不要当这个劳什子国主,就在大唐老老实实的当一个富家翁。

  刚开始以为这货就是在装逼。

  但随着越深入了解,哈根达斯就越明白这话的意义。

  试想一下,一个手下只有一千来号士兵的国主,其中有多少战力且不说。

  这样的国主,哪天半夜就被海盗给冲进家里,剁了脑袋扔海里喂鱼,还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

  这么没有安全感的国主,当了有什么意思?

  与其莫名其妙的哪天就当了亡国之君,还不如去大唐享受人生呢。

  所以,哈根达斯有时候想想,觉得自己还是挺幸运的。

  严格说起来,他自己也是歪果仁,出身黑水部落。

  但自从跟了李牧之后。

  不单实现了财富自由。

  更是获得了权力。

  比如黑齿秀这个国主,在他眼里那就是个弟中弟。

  以他如今的实力,这种小国国主,压根就不够看。

  他要是想,自己就能找个岛当国主了。

  但他不会选择这种生活,他还是更愿意跟在李牧身边。

  那种背靠大树的膨胀感,让他可以无所顾忌。

  一个字,爽!

  然后,哈根达斯满脸意气风发的指着前面的“封地”。

  “儿郎们,给我冲!若有反抗者,格杀勿论!”

  然后,八百斯巴达勇士挥舞着武器就冲进了扶余海的封地。

  反抗什么的自然是没有。

  相反,这些人一听对方是大唐的人。

  就差直接拍手鼓掌,表示欢迎欢迎,热烈欢迎!

  哈根达斯一脸郁闷。

  咬牙切齿的暗骂了一声。

  阿西吧!

第142章 基情,绝对不允许掺杂其它杂质!

  “你特么逗我?就这点东西?”

  当哈根达斯把抢来的财货账单交给李牧清点的时候。

  李牧也很想大喊一声阿西吧。

  因为这付出和回报不成正比啊卧槽。

  然后听完哈根达斯的汇报后,李牧直接就捂脸了。

  妈蛋,失策了。

  早知道是这么一个破地方,老子宁愿把你当个屁放了。

  丫的就一个农村,也敢叫封地?

  农田都没几亩,收成更是逗人玩的。

  一比三都没有的那种。

  算了一下成本和收获,结果发现亏了两千贯。

  淦,阿西吧!

  做了亏本买卖后的李牧郁闷了好几天,直到有一天。

  长孙冲从塞外回来,并给他带来了一个好消息。

  当时长孙冲一脸憔悴,折扇也早不知丢哪里去了。

  穿着胡服,披着一个对襟皮衣,腰上缠着一根绳子,脑袋上戴着一顶奇葩帽子。

  怎么说呢,看上去就像那啥。。。葫芦娃。

  对,就像一个葫芦娃。

  跟之前的翩跹公子哥的形象简直就是天差地别。

  李牧差点没认出他来。

  “大表哥,你这是。。。”

  “牧弟,不用大惊小怪,塞外苦寒,这很正常。”

  看着一脸坚毅的大表哥,李牧震惊了。

  这特么是我认识的大表哥长孙冲吗?

  你丫是不是也被魂穿了?

  李牧试着问了一句,“奇变偶不变?”

  长孙冲:“???”

  看着一脸懵逼的长孙冲,李牧长吁了一口气。

  “牧弟怎么变的神神叨叨的?”

  “没有没有,最近睡眠质量不好。”李牧尴尬一笑。

  “对了,为兄此番回来,是有要事与你相商。”

  “什么事?”

  “你看。”

  长孙冲一边说竟是一边开始脱起了衣服。

  卧槽你想干嘛?

  李牧吓的差点直接给他一脚。

  特么老子是纯粹的男人好不好,绝对没有什么断了袖子的特殊癖好。

  你丫把我当李承乾了吧?

  就在李牧以为长孙冲这货是不是在塞外学会了什么特殊姿势的时候。

  只见他忽然从怀里摸出了一只羊皮袋子出来。

  然后递给了李牧。

  李牧接过这只带有长孙冲体温的羊皮袋子。

  心中略有些排斥。

  “大表哥,这是什么东西?”

  “你打开看看就不就知道了。”长孙冲一脸神秘的笑道。

  李牧嘴角一抽,特么还跟我玩神秘?难不成还是金子啊?

  结果打开袋子一看。

  卧槽,还真是金子啊!

  这是一块天然的金子,至少十几斤那种。

  李牧手里拿着金子,眼睛死死的盯着长孙冲。

  “大表哥,不要告诉我,你挖到金矿了?”

  长孙冲一脸装逼的说道,“如你所见,确实是挖到了金矿。”

  卧槽尼玛!

  还真是啊!

  李牧仔细观察了一下这块金子,大约有七八寸长,无棱无角,边缘圆润,表面坑洼,甚至还有黑色的沙土隐藏其中。

  毫无疑问,这就是一块天然的金子。

  “大表哥,怎么回事,细说细说。。。”

  长孙冲微微一笑,“说出来牧弟可能不信,为兄前些日子深入塞外考察之时,偶遇一部落,该部落之民愚昧无知,至今依旧过着茹毛饮血的生活,以至于连金矿都不知其价值。”

  我擦,大表哥你这是什么运气?

  随随便便出去游玩一番,然后遇到一个原始部落,这原始部落特么辣么巧家里有一座金矿,但最关键的是特么人家不知道什么是金矿?

  我叼,你丫真不是被魂穿了,然后开启了什么不可描述的能力?

  妈蛋,干脆让你当主角得了,老子给你当小弟好不好。

  “大表哥,那这金子,你是打算。。。”

  “送给牧弟了。”长孙冲说这话的时候,嘴脸那叫一个装逼啊!

  李牧嘴角抽了又抽,玛德暴发户啊。

  “大表哥,那部落居于何处啊?”

  李牧本来只是想八卦一下,不过话说出口后才发觉这话不该问,万一大表哥以为自己觊觎他的私人财产,那可就误会大了。

  刚想圆回来。

  谁知道大表哥却是显得十分坦荡,很是干脆的说道,“牧弟有所不知,那部落蛮子居于北室韦东北方向,流鬼国以西,被称为鞠部。”

  李牧赶紧回想了一下,按照这个地理方位,莫非。。。就是一千五百年后的勘察加半岛隔海相望的那地?

  话说那里确实是黄金高产地啊。

  只是尼玛居然让长孙冲给碰上了,这狗屎运。。。真踏马让人羡慕嫉妒恨啊!

  李牧内心满满的都是柠檬味,但表面上还得保持着优雅的微笑。

  怪不得这货一脸风霜的挫逼样,却还辣么开心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