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砂糖橘呀
與此同時。
盯着電視的老佛爺同樣熱淚盈眶。
英格蘭隊倒下了。
但香江隊卻站了起來!
榮耀。
屬於大不列顛!
第1104章 投其所好,宣告失敗的宏大工程!
頒獎時。
高華望向馬拉多納,問道:“要不你先來?”
畢竟對方有一張經典照片流傳於世。
馬拉多納靦覥一笑:“還是老闆先吧……您的功勞比我們大!”
其他人紛紛點頭表示贊同。
高華不再推辭。
上前捧杯。
然後被舉高高。
遠處。
來自全球知名媒體的記者的閃光燈亮個不停。
高華呲着大白牙,手捧大力神杯的歷史瞬間被永久定格在膠片上。
遠處。
婁曉娥同樣笑的合不攏嘴。
高嘉豪試探着小聲問道:“媽,你買了多少我爸贏?”
婁曉娥下意識回答道:“五十萬嚶鎊!”
高嘉豪:“……”
果然。
一切在他預料之中。
婁曉娥扭頭問道:“你呢,買了多少?”
沉默幾秒。
高嘉豪壓低聲音:“一百萬……鎂元!”
婁曉娥:“……”
抿了抿嘴。
胖媳婦決定先發制人:“看來,你也不相信你爸能奪冠哈!”
高嘉豪:“……”
滿臉無語。
小傢伙果斷岔開話題,問道:“媽,那你剛纔笑的那麼開心,是我爸奪冠,你贏錢了嗎?”
婁曉娥點頭:“是也不是!”
高嘉豪:“……”
婁曉娥笑嘻嘻:“看到你爸舉起來的大力神杯了嗎?”
高嘉豪滿臉茫然點頭:“看到了……但那和您有什麼關係嗎?”
婁曉娥得意洋洋回答道:“怎麼會沒有關係?你是不是忘了你爸是我男人來着?”
高嘉豪:“……”
懂了。
見面分一半!
但是吧。
他皺眉望向婁曉娥問道:“媽,你是不是搞錯一件事……嗯,我聽人說過,球隊的獎盃要存放在當地球協,球員好像每人只有一塊獎牌來着……”
婁曉娥斜着眼:“你爸是普通球員嗎?”
高嘉豪:“……”
懂了。
香江足協並不能阻止自家老登將‘大力神杯’借回家欣賞。
所以。
他得意洋洋抬起頭:“這麼說來大力神杯也能成爲我的收藏品咯?畢竟我可是咱家太子來着!除開你倆早就定好的‘遺囑’分配的內容,其他東西理應歸我!”
婁曉娥抿抿嘴,輕輕頷首:“到時候你在獎盃底座刻幾個字!”
高嘉豪眼前一亮,試探着問道:“受命於天,既壽永昌?”
“錯了!”
婁曉娥黑着臉回答道:“是不要碧蓮!”
高嘉豪:“……”
高華從遠處溜達着走過來:“你們孃兒倆聊什麼呢這麼開心?”
婁曉娥:“……”
滿臉無語。
但還是將剛纔發生的事情講了一遍。
重點是高嘉豪準備在獎盃底座上刻下那八個字。
高華:“……”
滿臉興奮。
他拍了拍兒子肩膀:“好想法!等複製品做出來了,我讓人做舊一下底座,用金鑲玉做個缺口!”
婁曉娥:“???”
高嘉豪單膝跪地,做手捧玉璽狀:“恭喜爹可以稱帝了!”
高華:“……”
面無表情的走了。
婁曉娥則追了過來,問道:“怎麼是複製品?”
高華依舊是面無表情:“世界盃四年一次,大力神杯只有一個……要是每個獲勝球隊都把大力神杯拿回家去,那大力神杯不成了大毛、二毛上幼兒園時的流動紅旗?”
婁曉娥愣住幾秒,然後眼前一亮:“這麼說,我們可以多複製幾個,不,幾百個大力神杯,回到香江和四九城後送給咱家的親朋好友!”
高華:“……”
滿臉無語。
高嘉豪在旁邊小聲吐槽道:“媽,那是大力神杯,不是大蘿蔔!”
婁曉娥撇嘴強調道:“複製品!”
高華笑道:“獎盃其實無所謂的,重點是認證……即便是複製品,但也是經過了官方認證的獎盃,代表着足球界的最高榮譽!就像我現在身上穿着的這件球衣,我的更衣室裏還有不下十件同款球衣,但只有這一件,是我奪冠時穿的球衣!意義非凡!”
所以。
他準備在書房裏搞個恆溫櫃,將球衣和大力神杯以及獎牌放在一起。
當然了。
全是複製品!
真品他要收入空間倉庫。
畢竟倉庫裏時間靜止,越是珍貴的物品,越是應該收入空間保存。
比如攝影師給他的返圖。
嗯,就是那張捧着大力神杯,呲着大白牙的照片。
再度看了看大力神杯。
高華沉吟幾秒,望向胖媳婦小聲道:“我覺得你剛纔的主意很棒!請人一比一製造幾百個大力神杯的複製品,拿去送親朋好友!”
宋太行從遠處走來,微笑道:“我要一個!”
徐瑞金也是同款微笑:“那我也要一個!”
高華笑道:“一人一個,人人有份!”
說完。
他小聲道:“我還準備送領導一個復刻版的大力神杯……畢竟他也是球迷來着!”
徐瑞金點頭:“很棒的主意!”
宋太行也是滿臉贊同。
投其所好。
纔是送禮的第一要務!
笑了笑。
他望向高華滿臉揶揄:“領導喜歡足球,所以你送他大力神杯,他會很開心的收下……那你知道在國內最好的禮物是什麼嗎?”
高華搖頭。
宋太行望向徐瑞金:“老徐肯定知道!”
徐瑞金笑了笑,言簡意賅:“肉!”
高華:“……”
滿臉的恍然大悟。
高嘉豪依舊是滿臉疑惑,望向高華問道:“爲什麼是肉?”
高華回答道:“因爲肉很貴!尤其是去上檔次一點的飯店敞開了喫肉,即便是你哥,如果不靠家裏給的錢,這種事情也都是隻敢想一下而不敢去做!”
高嘉豪:“……”
想了想緩緩點頭。
這年月雖然豬肉一斤便宜的八九毛,貴的一塊出頭。
但工資也低。
即便是普通人天花板中的天花板的處級幹部,基礎工資加各類津貼,每月到手也不過兩百多元。
還需要支付生活各項開支。
自然捨不得下館子。
更遑論普通城市職工或者基層公務員。
也因此。
這個年代,乃至於之後的幾十年,想要求人辦事,首選的地方是酒店,胡喫海塞,大喫大喝一頓,如果對方是個講究人,事情就辦成了。
不過隨着經濟好轉時成長起來的新生代熬出頭。
請客喫飯的現象就少了很多。
不單是法規。
以及覺悟。
更重要的是大家根本不缺那口酒肉,聚在一起喫喫喝喝過於扎眼。
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