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天賦又升級了! 第69章

作者:黑心的大白

  【戰爭領主lv5(500/5000)】

  【基礎屬性(不計算任何增幅):】

  【力量:11】

  【敏捷:12】

  【體質:13】

  【精神:17】

  【名望:24】

  【自由屬性點:2】

  【主線任務已完成。】

  【您可以在無特殊任務、且脫戰的狀態下,選擇迴歸。】

  【當前主線任務時間:五個月零七天。】

  【是/否迴歸?】

  林盛:否。

  他當然不可能迴歸。

  領地初步佔領,外部環境混亂。

  輕鬆拿下盛華縣,非但不是此次副本之旅的結束,反而只是開始。

  領主視界(A級)啓動。

  盛華縣的數據呈現在林盛眼中。

  【領地:盛華縣】

  【人口:5698人(計算您帶來的那羣流民)。】

  【經濟農事:半荒廢。】

  【領地特殊建築:步卒訓練營*1。】

  【下屬官員:王野(軍中幕僚長)】

  【軍團:三支】

  【黑山堡山地野戰軍(正規軍團):197人】

  【夜影斥候(人數過少無法成軍):5人。】

  【親衛兵團(正規軍團):12人(計算林盛)。】

  以上只是大概總結。

  細緻條款,足有上萬個字,列舉了盛華縣的方方面面。

  但總結起來也就四個字:百廢待興。

第七十五章 打土豪(爲閣主陳沐加更,2/5)

  盛華縣很窮。

  主業是農耕,副業是販賣人口……

  農耕要靠天喫飯,但因爲盛華縣靠近黔州,偶爾也有蠻子穿山而來打秋風,再加上今年黔州爆發大戰,難民過境,這地啊,根本就種不起來。

  剛發個芽就被災民給喫了。

  至於說販賣人口這個副業。

  不好意思,這生意是王縣令的,是人家的副業,盛華縣老百姓沒這個副業,他們是這個副業的商品。

  要說這王縣令也是貪的可以。

  流民不夠,就拿縣裏百姓頂數。

  這導致盛華縣人口稀少,但也方便了林盛接收盛華縣。

  畢竟王縣令,確實不受待見。

  反正林盛接管了盛華縣,縣裏百姓也沒什麼反對意見……

  但富戶有。

  當日下午,張桐來報。

  “大事不妙了將軍。”

  這位曾經的張家村村長之子,在遷徙過程中表現出了還能一用的能力,便被林盛委派管理流民。

  眼下進入了盛華縣,張桐也在尋找自己的定位。

  而他對自己的第一個定位,即是林盛在羣兄械难劬。

  張桐×。

  張打聽√。

  隨着張桐娓娓道來,林盛也知曉了張桐所謂的“大事不妙”,究竟是什麼事情。

  是盛華縣的富戶們,在作妖。

  ……

  完全可以用沆瀣一氣這四個字,來形容縣中富戶與王縣令之間的關係。

  畢竟,販賣人口這麼大的買賣,且王縣令需要的人口還這麼多,沒點關係他是辦不成此事的。

  而這份關係,來自於上下各方。

  下,是盛華縣的各級官僚。

  全殺了有冤枉的,二抽一殺絕對有漏網之魚。

  上,則還有保護傘。

  “王縣令有後臺,或者說,王縣令本就是蒼州王氏的旁支子弟。”

  蒼州王氏,門閥世家。

  往上,朝中有人。

  往下,當地望族。

  私田不計其數,佃戶成千上萬。

  手頭還有私兵,裝備甚至可能比景國朝廷的正規軍還要精良!

  而現在,林盛殺了王縣令。

  便是得罪了這蒼州王氏。

  而盛華縣的富戶們,或是與王縣令有直接的利益關係,或是與蒼州王氏有染,甚至就是蒼州王氏的旁支。

  富戶們作妖,纔是正常的。

  斷人財路,生死大仇也。

  “已經有富戶安排人手,快馬加鞭將盛華縣之事,往上捅了去。”

  “還有富戶正在集結農戶佃戶,分發刀劍,口中嚷嚷着什麼還盛華縣朗朗乾坤……”

  林盛差點被逗笑了。

  這羣人也好意思說什麼朗朗乾坤?

  當然,笑歸笑。

  麻煩確實存在。

  林盛殺了王縣令,搶了盛華縣,引來蒼州王氏及其狗腿子的打擊報復,這在林盛的預料之中。

  這世道,其實就是這麼一回事。

  官府與地方豪強沆瀣一氣。

  以史爲鑑。

  所謂的十八路反王,哪有什麼正經的草根?不是昔日的異姓王,就是昔日的州牧,最低也是各個世家門閥扶持起來的代理人。

  因爲一個很現實的問題是,想打仗、想逐鹿。

  有人不夠,還得有錢。

  錢是糧,是裝備,是軍心,是士氣。

  那誰有錢?

  世家門閥有錢。

  他們就像是天使投資人,押注各路反王,牟取超額利潤。

  甚至不乏有幾頭押注的門閥。

  ——你們打你們的,誰打贏了老子都是從龍之功。

  什麼叫百年王朝,千年世家?

  這就是了。

  當然,以上這些也只是林盛的發散思維,心中感慨。

  首先,他現在的實力,不足以引來世家門閥的天使輪投資。

  其次,林盛也不見得稀罕這羣人的投資。

  甚至林盛覺得,現在盛華縣這種情況,反而更好。

  領地百廢待興。

  林盛缺糧缺錢。

  你敢跳,就是給了我明搶的名義。

  我林盛搶你,天經地義!

  起身,看向張桐。

  “修書三封,將盛華縣與王縣令的那些腌臢事寫清楚了。”

  “一封送到黔首關鍾赫將軍手中,請鍾赫將軍將之遞交給鎮北王。”

  “一封送往蒼州府州牧手中。”

  “最後一封,往京都送。人手與路費,張桐王野你們二人看着安排。”

  此舉是爲了拿住大義。

  我林盛殺王縣令,佔盛華縣,有我的苦衷。

  我不是反伲沂潜槐品吹模夷昧耸⑷A縣後,我願意迴歸朝廷,聽從朝廷的命令——至於說你的命令能不能發過來,發過來之後我又是否會執行,那就是另一碼事了。

  聽召不聽宣。

  也不算屈居於人下。

  着甲。

  林盛帶着關海等親兵直接離開府衙。

  而黑山堡袑⑹總儯缫扬|渴難耐了。

  ……

  盛華縣最大的富戶,名爲王珣。

  蒼州王氏的旁支,王縣令的表哥。

  今早得知兩千五百餘流民將至的王珣,也覺得自己要發財了。

  但事態的轉變,就是這麼令人猝不及防。

  現在擺在王珣眼前的問題,不是什麼發不發財,而是如何能在支援到來之前,守住自己的家產。

  對此王珣已有計較。